书城现言当女配脱离剧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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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再回别墅

伤心放纵的结果大概就是第二天,迟暮的头里像装了一个炸弹一般,肿胀难受好像爆炸般。

她在一张比较熟悉的床上醒来。回想昨晚自己看见楚晨淆带着迟柠回到别墅,然后自己叫唐可去酒吧买醉,剩下的回忆大概是自己狼狈的痛哭和唐可的安慰。

后来唐可把自己带回了唐可家的别墅。

迟暮看了看周围只是唐可家的客房,每次和楚晨淆单方面闹脾气之后,迟暮总是会来找唐可委曲求全求收留。然后自己冷静一下又斗志满满的厚颜无耻的回到楚晨淆的房子。

每一次其实都是迟暮的独角戏,楚晨淆大概从来不会担心迟暮不会回去,又或者不回去可能更是楚晨淆希望的结局。

这次或许不同或许本质又是相同的,同样是迟暮的独角戏,大概不同的是迟暮这次下定决心,时间可能很久,但是也可能不在回去了。

白色的木雕门传来一阵敲门声,唐可甜美又活力的声音从门后响起:“迟暮起床了吗,太阳晒屁屁了,吃早饭啦。”迟暮刚刚睡醒声音带着些懒散的低哑:“就来。”

迟暮走到门口打开门,唐可还在敲门的手给了迟暮一个熊抱:“迟大宝贝,早上好。”

唐可梳着一个元气丸子头。穿着一个鹅黄的高领紧身毛衣下面穿着一个高腰的格子裙,把她165还算可以的身高穿出大长腿效果,更将唐可的前凸后翘展露无遗。

迟暮看向自己昨天的衣服大概是被唐可换下了,身上穿着一个嫩粉色的睡裙,应该是唐可自己的,将自己的一马平川说a过于小,说b有心虚的胸藏了起来。

法兰绒特有的厚重感,将她的起伏遮盖。让迟暮不禁羡慕唐可的好身材。

迟暮被唐可挽住胳膊下楼去吃早饭,发现餐桌上还有一个陌生的男子,根据唐可平时的交往,又和唐可有些相似的眉眼。应该是唐可的哥哥唐宋。

桌子上的男子同样穿着高领毛衣不同唐可,是白色的宽松的版型,微微有些发棕色微微卷的头发,遮住低下头正在吃三明治的眉眼只能看见高挺的鼻子,和略微有些厚,可是线条非常美的嘴唇。

有点像韩剧里面的花美男。

迟暮没有多看只是拉开了和他相隔甚远的椅子,和陌生的人迟小姐一般没有交往的兴趣。更何况对方也没有主动认识的兴趣。

迟暮坐下,唐可坐在迟暮的旁边,突然意识到有些气氛有些尴尬,想要介绍一下这两位最自己都非常重要的人。唐可站了起来掌心向上随意的伸向唐宋:“这个就是总欺负我的臭屁自恋哥哥:唐宋。”然后又将另一只手伸向迟暮:”这是我最好的朋友迟暮“

唐宋用手打了一下唐可伸向自己的掌心。抬起了头看向昨天那个醉态百出的女生,身为一个哥哥,唐宋并不希望自己妹妹和迟暮做朋友,毕竟在这个圈子里,迟暮名声并不好,于是便随行又有些敷衍的说了句:“你好。”

唐宋的眼睛终于没有了刘海的遮挡,露出深邃的桃花眼,和头发一般有些发棕色的眼睛透着一丝丝玩世不恭和风流多情。

迟暮有点累也没有理睬唐大少的敷衍,和有些明显的恶意。如果是平常迟暮估计要好好针对一下对方,用三寸不烂之舌将对方打击的无影无踪。可现在她还因为昨晚的宿醉精神有点麻木:“嗯,你好。“

气氛又有点沉闷,对于自己的闺蜜和哥哥之间不感冒,唐可虽然心里有些伤心但却毫无办法。

迟暮突然向唐可勾出了一抹勉强而苍白的笑:”待会我要回楚晨淆那。“

唐可似乎又想到前几次迟小姐的单面闹脾气。难道这次又要结束了,语气中带着几分急切想要劝迟暮考虑清楚:“迟大宝贝。。”

迟暮和唐可毕竟是十几年的交情,当下就知道唐可想要说什么。

她拢了一下头发大概感觉自己的笑有些牵强和僵硬,又揉了揉僵硬的脸:“我想去收拾写东西,可能要先骚扰你两天了。”

说完又似乎振作起来,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心情,为自己未知又翻新的生活重新笑了一下。

唐宋的眼睛刚好扫向迟暮,只看到迟暮的眼睛微微弯成月牙状,眼角有一种天然的媚意荡漾,小巧的嘴角微微翘起,两个梨涡显得深深的,想要把人吸引进去。

确实唐宋突然就被吸引进去般,尽管不喜迟暮。纵是算得上风流的唐大少,也要感叹一句好颜色。

不知道楚晨淆是不是真的不动心,大概自己要是和这种女人相处两三年,怕一定也说不准把,对楚晨淆有几分男人间的敬佩,难怪楚晨淆在商场上那么成功。唐宋脑子里面闪过些想法,又继续吃自己的三明治。

迟暮将自己的早饭吃完,跟唐可说了一声。打算收拾一下去楚晨淆那拿东西。

迟暮找到昨天的衣服,衣服已经被唐家的佣人洗好烘干。她坐在梳妆台前给自己画了一个细细的妆,迟小姐可是一个骄傲又嚣张的女配。

是女配,迟暮从来没有这样对自己的定位如此准确。无论是性格还是长相还有结局,似乎都完美贴合女配的标准,恶毒嚣张长相美艳的女配,和纯洁大方善良长相温文尔雅的女主,最后女主和男主终于修成正果,女配让路远走他乡,多好的结局。

迟暮当不成女主角,也想做个讨喜的女配。

迟暮下楼问:”可可有没有高跟鞋,我的衣服没有合适的高跟鞋穿,我可不想再登昨天的平底鞋,跟我的衣服不搭。“

唐可听到后将迟暮带到自己的衣帽间打开,让迟暮在里面随便看看那个适合。迟暮在认识楚晨淆之前是一个高跟鞋控后来因为迟柠不穿高跟鞋,也慢慢很少在穿高跟鞋。

迟暮将里面一双黑色的磨砂质感的七寸的高跟鞋拿了出来,迟暮的脚和唐可一样的,所以迟暮向唐可借高跟鞋应急。

重新登上高跟鞋的迟暮就好像重新舔了一口棒棒糖的猪猪侠,浑身充满了力量。唐可看了眼突然振奋的老友问道:”楚晨淆那真不用我跟着你吗?“

迟暮又冲老友笑了笑:“不用白天他应该不在,你今天不是要去蛋糕店的日子吗?我自己去就好。”

唐可心血来潮开了一家蛋糕店这两天刚开张正是要盯着的时候,迟暮不想叫唐可跟自己去,她有些害怕自己会狼狈。

迟暮穿上高跟鞋准备出发,正好碰见准备出门的唐宋。

唐可正撇着嘴对没有办法陪同迟暮闷闷不乐,突然看见平时斗嘴感情好的哥哥:”哥,你能不能去送一下迟暮?“

迟暮感觉有点尴尬,她又不是傻子当然能感觉到唐宋对她没什么好感,虽然她并不在意,因为对她充满恶意的人太多了。

有的时候太明显,她肯定会给对方难看,但大多数也就过去了。可是让一个对自己没什么好感的人送自己,迟暮还是没这么自讨没趣的想法,当下就阻止了唐可:”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就好。“

唐宋看了眼迟暮,迟暮一晃昨日的狼狈不堪。

长发微卷、凌乱的挑起几缕别再脑后,黑色的风衣里面隐隐约约刻意看出是一天赫本小红裙,腰间微微收缩把极细的腰型显现了出来。

两双腿又细又长被红色的裙子与风衣遮住了一半,迟暮的腿型是及其好看的,随着迟暮的走动,红色的裙子被荡起来如同火红色的火焰,带出一种风情。

本来就精致妖艳的摸样在被仔细的修饰后更加美的不可一世,今天的迟暮如同一朵盛开的玫瑰花,但也带着自己的刺。唐宋看了一眼便想了很多,后来又觉得,玫瑰花真的是一朵娇艳的玫瑰花。

唐宋拿起自己的车钥匙突然勾起了想要仔细观察观察这朵玫瑰花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