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说中国人民的程度,此时还不能共各。殊不知又不然。我们人民的程度比各国还要高些,兄弟由日本过太平洋到米国,路经檀香山,此地百年前不过一野蛮地方,有一英人至此,土人还要食地,后来与外人交通,由野蛮一跃而为共和。我们中国人的程度岂反比不上檀香山的土民吗?后至米国的南七省,此地因养黑奴,北米人心不服,势颇骚然,因而交战五六年,南败北胜,放黑奴200万为自由民。我们中国人的程度又反不如米国的黑奴吗?我们清自思,不把我们中国造起一个20世纪头等的共和国来,是将自己连檀香山的土民、南米的黑奴都做不如了,这岂是我们同志诸君所期望的吗?
所以我们决不能说我们同胞不能共各,如说不能,是不知世界的真文明,不知享这共和幸福的蠢动物了。
若使我们中国人人已能如此,大家已担承这个责任起来,我们这一份人还稍可以安乐。若今日之中国,我们是万不能安乐的,是一定要劳苦代我四万万同胞求这共和幸福的。
若创造这立宪共和二等的政体,不是在别的缘故上分判,总在志士的经营。百姓无所知,要在志士的提倡;志士的思想高,则百姓的程度高。所以我们为志士的,总要择地球上最文明的政治法律来救我们中国,最优等的人格来待我们四万万同胞。
若单说立宪,此时全国的大权都落在人家手里,我们要立宪,也是要从人家手里夺来。与其能夺来成立宪国,又何必不夺来成共和国呢叱?
又有人说,中国此时改革事事取法于你,自己无一点独立的学说主,是事先不能培养起国民独立的性格来,后来还望国民有独立的资格吗?此说诚然。但是此时异族政府禁端百出,又从何处发行这独立的学说?又从何处培养自己的国民独立的性格?盖一变则全国人心动摇,动摇则进化自速,不过十数年后,这"独立"两字自然印入国民的脑中。所以中国此时的改革,虽事事取法于人,将来他们各国定要在中国来取法的。如米国之文明仅百年耳,先皆由英国取法去的,于今为世界共和的祖国;倘仍旧不变,于今能享这地球上最优的幸福不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