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2015年山东省情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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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夯实党的基层基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服务和治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20世纪90年代,青岛市曾探索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莱西经验”和城市社区建设的“青岛模式”。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伴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新领域新任务新挑战。在新的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如何抓?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应发挥什么作用?这是当前我们在基层工作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对青岛市如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作了深入调研。在调研过程中,贯穿着四个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就是通过发现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来研究如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通过一个个实际问题的解决,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二是强化改革思维。就是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来研究如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通过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型。三是重视实践探索。青岛改革开放起步早、经济社会发展快,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特征明显,近年来我们围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作了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调研过程中,对这些探索和经验做法作了归纳总结。四是借鉴他山之石。近年来,国内外发达城市和地区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对青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具有借鉴意义。调研中对这些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认真做了借鉴吸收。

通过深入调研,特别是通过与基层一线干部群众的深入交流,对推进青岛基层社会治理有了更准确的把握,目标和思路逐步清晰。在新形势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就是要适应现代社会治理的发展趋势,把夯实基层基础与实现治理现代化结合起来,满足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获得社会共治的最大公约数,构建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走出具有青岛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之路。要坚持在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前提下,着力推进治理理念的现代化,树立全新的社会治理价值观,在价值层面更加强调公平正义,工作层面更加强调以人为本,目标层面更加强调以“善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关系,构建职能明确、权责清晰、协调高效、运转规范的多元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治理方式的现代化,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治、教育等手段,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夯实基层基础,提高社会协同治理能力,提升基层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的综合治理水平。具体来讲,应从六个方面进行实践探索,可归纳为“六个有”:

一、要有核心,挺起基层党组织这个“主心骨”

调研中发现,凡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强的区域,都是党组织健全、领导有力的区域;凡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弱的区域,都是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书记没有选优配强的区域。基层的老百姓讲,“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朴素的话语反映出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心骨”和中流砥柱作用。从青岛市面上看,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党建转型升级推动基层党组织治理能力提升,努力构建“大党建”基层治理新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在基层组织体系上,镇(街道)成立区域化党工委,城乡社区建立社区区域化党委(党总支)、区域化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服务中心),“两新”组织建立区域化党组织,实现了组织覆盖与工作覆盖同步推进;在服务基层群众上,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建立了7000多个为民服务中心(站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广泛开展党员服务群众活动;在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上,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选拔高校毕业生担任大学生村干部,多策并举促进党员干部素质提升,等等。当前,青岛总体上已形成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治理的体系架构、工作局面,但仍然还存在着面上不均衡、点上不突出的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基础比较薄弱、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有待巩固和加强,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比如,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面对繁重社会治理任务,办法不多、能力不强,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有待增强;有的地方区域化党建有效覆盖尚待拓展和巩固,党的基层组织触角在一些“两新”组织中还未及时跟进和延伸;有的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辖区内各类资源的难度较大,存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等等。

从青岛的实践来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首先是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旗帜鲜明地把这个“主心骨”挺起来,在党的领导下,鼓励和支持社会多种主体共同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在这方面,我们还参照学习了国内外的一些实践和探索。比如,福州市全面推广“135”社区党建工作模式,“1”就是强化社区党组织这一核心,“3”就是建设社区工作者、党员、志愿者三支队伍,“5”包括共同参与组织机制、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基本建设保障机制、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党建责任落实机制五项工作机制。他们抓基层社会治理突出领导核心、健全队伍力量、保障机制协调的做法,收到了良好效果。在发达国家,通过打造强势政府实现基层全面有效治理的例子有很多。比如,新加坡人民行动党自1959年执政以来,推行行政型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这种模式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制定发展规划以及对社区组织的物质支持和行为指导,把握社区发展方向,体现政府意志和社会价值观,全力解决和保障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和养老等民生问题,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社会治理成就。借鉴他山之石,结合青岛实际,推进以基层党建带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还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优化组织体系。强化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区域化治理职能,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大党委,社区党组织吸收社区内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兼职委员,构建区域化管理、无缝隙覆盖、全天候服务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新型农村社区、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领域建立党组织,推行“支部+合作社”“支部+产业园”等党建新做法,为农村党建拓展新载体。二是创新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事往基层办,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完善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为主体,以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和社区共建联席会议为载体的“6+2”社区共建新机制。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对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资源、党员配比、服务方式等进行优化,利用网络手段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核心是人。应完善机关包村、行业包点制度,深化“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采取结对联建、定向帮扶等方式,推动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推动力,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通过公推直选、组织委派、社会选聘等途径,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鼓励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四是重视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作用,对群众进行开放式、多渠道的理论宣传和思想引导,特别是强化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舆论工作格局。

二、要有担当,扛起服务群众这个“千斤担”

基层社会治理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具有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本,牢牢把握贴近群众、深入群众、服务群众这个大方向,把服务群众的“千斤重担”挑起来,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提高幸福感、获得感。近年来,青岛立足于全域统筹、城乡统筹,顺应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公共服务城乡一体的要求,坚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动态均衡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制度框架和保障机制。比如,以完善服务体系为重点,形成基本生存、基本发展、基本公共安全和基本环境四大服务体系,包括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环境保障等十一大项服务内容,使基层公共服务得到普遍的推行;以健全保障制度为抓手,着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动态调整,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住房保障、就业创业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使基层保障有了政策托底;以创新模式为保障,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供给机制,推行政府购买、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保证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投入逐年递增,促进了城乡差距不断缩小。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政府扮演公共管理角色,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改革发展成果尚未让群众充分共享。比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还存在公共服务不均衡的问题,特别是部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突出,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还需得到进一步保障;一些基层单位对社会组织和市场等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认识不够,政府购买服务投入少、项目规模小,相关政策法规和配套机制还不健全;一些基层社会组织存在“自娱自乐”现象,没有针对城乡群众实际需求提供服务、开展项目,社会组织的权威性、公信力有待提高;各职能部门延伸到基层的信息系统和管理网络存在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缺乏共享的问题,运用大数据进行社会治理精细化管理能力有待加强,等等。

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要抓住服务这个关键,融服务于管理当中。要根据经济社会转型期的新特点和群众的新要求,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将工作重点放在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上,不断提高基层事务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在这方面,北京市东城区作了很好的探索,他们运用大数据推进网格化治理,构建天上有“云”(云计算中心)、地下有“格”(社会管理网格)、中间有“网”(互联网)的新型社会服务治理体系。宁波市建立起了市、区、街道三级“81890”市民求助服务中心,与56个党政部门建立了互动跟踪机制,加盟企业7000余家,服务内容涵盖百姓衣食住行和法律服务、政策咨询等19大类,大大满足了群众的需求。从青岛实际情况看,应从四个方面着力抓起: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由全能型的公共管理角色向服务角色转变,更多地担负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区(市)、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设置综合执法队伍,集中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二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制定基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精简优化镇(街道)行政管理和事业机构,打造统一规范的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深化区(市)与镇(街道)财政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区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镇(街道)财力与工作职责任务相匹配。更多地将基层政府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向社会力量转移,凡社会力量能够有效提供的服务,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建立市、区(市)政府转移职能目录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更多地参与社会服务。三是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队伍建设。加强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在扶老助残、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开发设置更多社工岗位。推进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等成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四是加快建设“智慧社区”。建设“网上社区”,把“智慧社区”纳入“智慧青岛”发展规划,建立综合性、智能化社区治理服务平台,运用网络资源和信息技术提高基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整合社区各类信息资源,把社区居民信息、流动人口状况、房屋租赁动态、驻社区单位情况等纳入统一的信息化管理,提高为民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要有载体,巩固社区建设这个“主阵地”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群众的生活家园,也是推进社会治理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主阵地”。社区虽小,却是大社会的缩影,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在社区都有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青岛是全国较早开展社区建设的城市之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按照基层基础工作社区化、社区建设社会化的“两化”思路,推动社区建设向城乡社区全面覆盖和延伸。近年来,我们提出并推进“六小六大”思路(小堡垒大党委、小政府大服务、小社区大社会、小乡村大天地、小场所大文化、小基层大平安),全面提升基层建设水平。为便于服务管理,我们多次调整街居规模,积极实施强镇扩权改革,强化镇(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职能;为解决社区行政化弊端,严格实施社区工作准入清单,使居委会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民服务;为强化社区服务,建立了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网上“智慧社区”,培育“微尘”、红十字蓝天救援、慈善义工等志愿服务品牌,满足社区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一些基层社区围绕社区维稳与服务作了积极探索。比如,李沧区百通馨苑社区通过设立“心连心”工作站、引进城管进社区、推行社区邻里值班、引入便民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等措施打造的“润泽百馨、心系居民”品牌,深受群众欢迎,被评为全国学雷锋示范站。但调研中也发现,我市城乡社区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城乡社区管理和服务存在行政化倾向,权力运行不够透明,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一些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还不健全;部分城乡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不强,参与社区发展和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基层民主自治化水平亟待加强;一些村(社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村级组织的社会治理运行经费不足、公共服务落地难,等等。

城乡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应放在社会治理的大环境下去认识,把社区建设作为重点,筑牢社会治理的坚实基础,把好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一是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按照职责统一、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原则,构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服务治理体系。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由社区居民自主决定,项目成效由全体居民评价,支持资金由区(市)民政部门统筹安排。鼓励引进各类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提高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鼓励城乡社区依法制定符合乡村社区特色的乡规民约,发挥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二是加强社区民主自治。把基层协商民主作为社区民主自治的重要形式,建立区(市)、镇(街道)、村(社区)有效衔接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对辖区内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让身边人解决身边事,用群众智慧协调处理社区事务。基层协商民主议题应充分反映社情民意,由群众民主协商产生,并按照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重点抓好干部现场通报、群众现场提问和干群民主协商等环节,保障协商民主有序进行。三是统筹规划分类建设农村社区。按照建设新村庄、保护古村落、发展新社区等多种模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针对不同村庄实际,因地制宜建设城中村改造型、小城镇集聚型、功能区整合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中心村融合型“五型”社区。因地制宜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八有”(有社区组织办公场所、综合服务厅、卫生室、警务室、幼儿园、社区居民学校、文体活动中心、综合超市等服务设施)、“十进”(行政审批、经济发展、劳动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育培训、人口计生、社区警务、党建工作进社区)标准,搞好配套建设,加快构建公共服务、经营性服务和居民互助性服务“三位一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社区化服务水平。高度重视农村社区乡土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乡村文化文明传承行动”,着力做好“百镇千村”“一村一品”文化村容村貌建设、农民文化素质建设、文化惠民建设等四大建设,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留住更多的历史记忆和最美“乡愁”。

四、要有活力,激活社会组织这个“生力军”

从20世纪60、70年代开始,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崛起,其凭借有效了解和反映民生需求、递送公共服务、调节公共冲突的独特优势,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比如,自20世纪中叶起,美国的非营利社会组织进入快速发展时代,目前近200万个社会组织构成了美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支撑力量,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权益保护、社区改造等方面发挥着政府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已与政府、企业形成三足鼎立之势。这种自治型治理体系成就了美国当代社会相对稳定的基层治理架构,也使美国社会消除了政党轮流执政的干扰,实现了持久稳定发展。在我国逐渐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治理体系的改革实践中,许多地方政府通过培育和发展枢纽型关键性社会组织,补足社会治理的短板,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如宁波、厦门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园,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重点培育发展基层公益服务、社会事务、慈善救助等社会组织;每个社区在公益项目的选择上由全体居民自主决定,项目成效由全体居民评价,彻底解决了以往由上级部门确定社区公益项目的弊端。浙江、福建等地还积极培育民间调解力量、专业性行业调委会、社区社会组织,引导优势企业支持公益性、专业性社会组织发展。青岛市是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改革创新首批观察点城市,一直高度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的作用。随着社区建设的兴起,青岛城乡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得到了长足发展,成为社区建设的支撑体系。但随着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也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多元治理主体发展不均衡,特别是一些社会组织规模小、专业化水平低,承接社会治理职能、公共服务项目的能力有限,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不足;一些地方对社会组织和市场等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供给认识不够,政府购买服务投入少、项目规模小,相关政策法规和配套机制还不健全;一些基层社会组织没有针对群众需求提供服务、开展项目,社会组织的权威性、公信力有待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必须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这标志着我们党充分认识到党委政府不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社会组织以其独有的特质和优势参与社会治理领域,能够承接党委政府部分社会管理职能,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不可缺少的重要组织形式。推动社会组织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发挥好社会组织“生力军”作用,应做到四个方面:一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创新。把社会组织发展纳入全市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中进行顶层设计,推进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凡是社会组织可以进入的领域和办理的事项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培育、建立社区组织孵化器、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改革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二是培育发展专业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公益服务园区,加大对社会组织初创时期办公场地、专业人才、公益项目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安排财政专项经费,通过开发岗位、开办扶持、以奖代补等方式培育社会组织。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专业性社会组织在青设立发展中心,加强对相关领域社会组织的培训扶持。三是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公益创投机制。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通过项目委托、合同管理、评价兑现等方式,建立新型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制定公益创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流程。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探索PPP模式在社会治理中的实现方式,鼓励引入社会资本进入社会治理项目,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率。四是提升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能力。把发展社会组织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社会管理等紧密结合,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向社会组织职能转移,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创造条件。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完善民主决策、信息披露、失信惩防、财务会计、法律服务等规范化建设,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更多地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社会组织履行社会服务功能。研究建立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形成进退有据、开放循环的社会组织良性发展格局。

五、要有保障,用好法治化这个社会治理“稳定器”

与传统的社会管理相比,治理方式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特征,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稳定器”。近年来,国内一些省市对基层治理法治化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重庆、贵阳就基层社会治理进行了立法尝试,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四川、上海专门出台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文件,对事关基层治理的关键问题、重要环节和保障措施作出制度性安排。青岛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注重发挥地方立法权优势,近五年制定出台了20多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将基层工作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向区(市)和镇(街道)下放审批事项,提高基层行政效能;在胶州市、黄岛区进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提高了行政执法成效;学习借鉴“枫桥经验”,重视开展群众工作,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其中一些工作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但不容忽视的是,与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相比,青岛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有的基层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观念不强,依然存在“人治”思维,习惯用行政手段推动工作;基层群众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还不强,办事情依靠法律、解决问题运用法律的法治思维和习惯还没有形成;基层法治力量配置薄弱,特别是在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会治安和社区矫正等方面人员不足;群众性、专业化调解组织发展不够,一些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做法需要深入挖掘和发扬,等等。

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来管理基层事务,即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依照法律管理,公民的所有行为依照法律进行,把基层的一切需要和可以由法律来调控的活动和工作,都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下一步,青岛应进一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加快社会治理法治化。一是培育法治思维。加强基层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基层干部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镇(街道)党(工)委区域化法治管理的领导作用,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基层治理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在市级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推进各区(市)、镇(街道)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引导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居)委会自行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村(居)务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市、区(市)职责关系,合理划分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重点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责权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三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整合区(市)一级公检法司力量,组建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法治网络。强化基层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出机构,建立村(社区)基层大法治网络。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着力解决法治机构设置不完善、队伍不稳定和人员配备不足、装备和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提高基层法治机构工作能力。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和信息公开,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加强监察和审计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对滥用职权、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等行为予以严惩,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及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六、要有支撑,筑牢居民文明素质这个“奠基石”

道德是一切良治善治的基石。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推进德治建设,提升人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的产生,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事实上,我国历史上就十分注重发挥德治的作用,以道德教化促进善治。西方发达国家也注重利用意识形态、宗教信仰、道德规范等塑造国民共同价值观念,使社会治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青岛市把握社会转型期基层群众思想及文化认同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坚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比如,围绕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重点开展“三严三实”教育、优良家风传承、优良校训倡导、企业精神培育、乡贤文化创新发展及学雷锋志愿服务“六大行动”,扎实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围绕提升城乡文明程度,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市民、“最美人物”评选,不断深化文明社区、村镇等文明创建活动;围绕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全面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打造城乡15分钟文化圈,建成首批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围绕创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措施,增强基层文化服务功能。积极培育文化类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海洋文化特色,营造文化氛围、提升文化底蕴。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相对于青岛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城乡基层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比如,一些基层群众爱国主义、团结互助、勤劳勇敢等核心价值追求受到网络各种杂音冲击,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滋生蔓延;基层社会道德冷漠化问题显现,道德勇气缺失,彼此间信任感降低;基层社会一些陋习沉渣泛起,对社会面的影响不可低估。这些道德滑坡现象影响了社会和谐与居民幸福感的提升。

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可谓任重道远。下一步,应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强化理想信念和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有效引领多元化的社会意识。加强人文关怀和利益关注,突出对弱势群体思想关怀及对不同社会阶层思想变化的关注,进一步密切与基层群众感情。创新理论宣传形式,根据基层群众实际需求和兴趣,通过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等方法,解决基层宣传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深化思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道德规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区分不同群体,有的放矢、分层施教,针对公共生活领域道德冷漠、职业生活领域不讲诚信以及社会治理中的违规违法等突出问题,利用各种媒体、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引导和纠正,引领基层群众形成文明新风和良好习惯。三是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农村,以“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为载体,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和优良村风倡树活动,以弘扬优良家风、创新乡贤文化为重点,突出孝敬、节俭、诚信,深入开展村风村训、家风家训、孝老爱亲教育,倡导文明新风。在城市社区,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开展以法律、文体、科技、医疗卫生“四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奉献友爱的社会风尚。四是扎实推进基层文化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后续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打造更加完善的“15分钟文化圈”。积极推进各类文化惠民工程,适应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让政府送文化贴近基层群众需求,将每年投入到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等方面的经费,补贴到群众自发成立的业余文艺队伍上。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有效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蚀。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一要强化组织保障。把基层社会治理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规划部署和顶层设计,建立相关机构,指导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把这项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强化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形成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合力。二要强化投入保障。加大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投入,建立稳定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工作专项经费不足问题,对年集体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和社区,应保证其正常工作运转经费。创新多元化筹资方式,强化财政资金主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统筹规划和建设社区服务管理、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通过购买、租赁、置换、合作等方式,对现有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管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促进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增量提质。三要强化人才保障。突出选优育强管严,加强对基层人才的培养、使用和选拔。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等限制,不断拓宽视野,从“好人”中选“能人”。围绕提高基层干部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安排干部培训,同时完善奖惩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扎根基层。四要强化环境保障。积极培养和选树热爱基层、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典型人物,通过宣传典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以典型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取得新成效。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