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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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吃过早饭后,我想和吉姆谈谈那个死人的事,猜测他遇害的原因,但是吉姆不愿提及此事。他说谈论死人不是什么好事,那个死人知道后可能会来抓我们。他还说如果人死后没有被安葬,就更有可能成为孤魂野鬼,到处作祟。这些话听起来有些道理,因此我闭口不言此事,但是还是忍不住想这件事,希望知道凶手是谁,他们到底做了什么。

我们把那些衣物翻来翻去地查看,发现了有八美元被缝在一件旧毛外套的里衬里。吉姆说他认为这个外套是房子里的那些人偷来的,因为要是他们知道里面有钱的话,是绝对不会把它留下来的。我说我觉得那些人就是凶手,但是吉姆却对此不感兴趣。于是我说道:“你现在觉得这不吉利了,你不记得前天我在山顶拿回那张蛇皮时你说过的话吗?你说用手去碰蛇皮是世界上最不吉利的事。哈,这就是你的坏运气!我们拿到了这么多战利品,外加八美元。我希望每天都这样倒霉,吉姆。”

“你别不信,宝贝,别不信。不要太得意了,倒霉的时候就要来了,我提醒你一句,就要来了。”

一语成谶。我们是在周二进行这番谈话的。周五晚饭后,我俩躺在山脊上的草丛里,发现烟叶都抽光了。我准备去山洞里拿一些出来时,发现那里有一条响尾蛇。我把蛇弄死后,卷起来放在了吉姆的毯子下面,心想着吉姆发现有条蛇在那里时的情景一定很好玩。到夜里的时候,我却把这事给忘得一干二净,吉姆躺在了毯子上,当我开灯时,那条蛇的同伴咬了他一口。

他号叫着一蹦三尺高,开灯后最先映入眼帘的是蜷缩在那里的吓人的东西,正准备再次攻击他,说时迟,那时快,我抄起一根棍子,一下子打死了它,等我再看吉姆时,他正抱着爸爸的威士忌酒罐子,大口大口地灌酒呢。

当时他光着脚丫,蛇正好咬中他的脚后跟。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竟然忘记了一条死蛇会把它的配偶引来,盘踞着把它围起来。吉姆要我砍掉蛇的脑袋后把它扔掉,然后剥了蛇皮,烤一段蛇肉吃。我按照他的话做了,他美餐一顿,说这有益于他的康复。他还要我把响尾蛇尾部的响鳞取下来缠在他的手腕上,说这样做也能起些治疗作用。我悄悄溜出来,把两条蛇都扔进了灌木丛里。我不想让吉姆发现我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能不让他知道就不让他知道。

吉姆对着酒罐子嘬啊嘬,时不时发发疯,翻来覆去,大喊大叫。但是每次清醒时,都会再次去嘬那个酒罐子。他的脚肿得老高,腿也肿得不轻。不久后这个醉鬼开始走动了,我觉得他差不多快好了。不过,我宁愿被蛇咬,也不会去喝爸爸的威士忌。

吉姆整整躺了四天四夜,终于消肿了,他再次爬了起来。我发誓再也不会用手去碰蛇皮了,我已经遭到了报应。吉姆说我下次一定不会再怀疑他的话了。他还说拿着蛇皮太不吉利了,或许报应还没完呢。他说他宁愿向左扭头看一千次新月,也不会再用手拿蛇皮了。是的,我也有同感,虽然我向来认为向左扭头看月亮是世界上最愚蠢最无聊的行为。老汉克·班克到处吹嘘自己曾经这样做过,两年不到,他就因为喝醉而从厕所顶上结结实实地摔了下来,正如你们所言,摔成了照片。他们凑合着用两个门板合在一起充当了棺材,把他的尸体从门缝里塞进去后安葬,这都是别人说的,我没亲眼看到,但是不管怎么样,那都是朝左扭头看月亮惹的祸。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河水又退回到了两岸中间去。我们要做的头等大事就是用一个被剥了皮的兔子作诱饵来钓一条像人一样高大的鲶鱼,它足足有六英尺两英寸长,重达两百磅。我们当然搞不定它,它力气大得都能把我们甩到伊利诺斯州去。我们就待在那里看着它横冲直撞,直到最后死在水里。我们在鱼肚子里发现了一颗铜扣,一个圆球还有很多脏东西。我们用斧子劈开了圆球,里面有一个线轴。吉姆说线轴在里面一定很长时间了,上面缠上了很多东西,就成了个球。我觉得这是我在密西西比河抓到的最大的鱼。吉姆也说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大个的鱼,拿到村子里去一定能卖大钱。这种大鱼在村里的集市上只能论斤卖,每个人都会买上一些。它那雪白的鱼肉,煎着吃一定会很美味。

第二天早晨,我说日子过得又慢又无聊,所以我想找点儿刺激,计划悄悄划过河去看看那边什么情况,吉姆对这个提议表示赞同,但是他说要去就得夜里去,还得多加小心。接着,他反复考虑后问我能不能穿上一些旧衣服化装成女孩?这真是个好主意。于是我们剪短了一条印花袍子,我把裤腿卷到了膝盖那里,然后钻进了袍子里。吉姆还在衣服后面用钩子勾了一下,让它看上去非常合体。我带上遮阳帽,在下巴处将帽绳系好,要是有人想看到我的脸,就像俯瞰一节烟囱道管一样的困难。吉姆说没有人能认出我来,即使在白天都几乎不能认出我是谁。为了让这身装扮看上去自然,我练习了整整一天,最后终于看上去不别扭了。吉姆说我走路的姿态不像女孩,他说我必须克服动不动就撩起裙子去摸裤兜的毛病。他一说我就多加注意了,结果我的男扮女装也就更加自然。

天刚黑我就划着独木舟向伊利诺斯州河岸驶去。

我从渡口附近向镇子划去,水流却把我冲到镇子下头去了。我拴好船,沿着河岸走,从一个简陋的久无人居的小木屋里透出一丝光亮,我很好奇木屋的主人是谁。我蹑手蹑脚地走上去,透过窗户向里看,只见一位四十岁上下的女人正坐在松木桌旁边,借着烛光织东西。我不认识那张脸,她肯定是外来的,因为你在那个小镇上找不到一张我不认识的面孔。这下可算是走运了,我当时原本底气不足,到这里来后,我心里也是越来越害怕,担心人们认出我的声音。但是如果这个女人到这个镇子没几天的话,我一定能打探出我想知道的信息。想到这里,我敲了敲门,并提醒自己绝对别忘了现在可是女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