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野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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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野性的呼唤 The Call of the Wild

踏入蛮荒

原始渴望蠢蠢欲动,

奔放之心拉扯习性枷锁;

自冬眠之中,

桎梏的野性再次复苏。[1]

巴克不会读报,否则它会知道一场灾难即将到来。不只是它,从皮吉特湾到圣迭戈,美西沿岸每一只强壮的长毛耐寒水犬全都大难临头。这一切都起因于探险家在北极那片黑暗之地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轮船和运输公司又竭力宣扬这个新发现,因此成千上万的民众前仆后继涌进北方,而这些人需要孔武有力、吃苦耐劳,还能抵御冰霜的长毛犬。

圣克拉拉谷阳光充沛,巴克就住在这里的一栋大宅院里。这是米勒法官的家,房子远离街道,半藏于林间,从路上隐约可见房屋四周宽阔凉爽的走廊。门口铺有碎石车道,在白杨树高大的林荫之下,蜿蜒穿过广阔的草地,直通屋前。屋后的景观比屋前更宽阔:十几个马夫和小厮在雄伟的马厩内天南地北地闲聊,爬满藤蔓的用人小屋成排罗列,一望无际的库房整整齐齐地一字排开。除此之外,还有长长的葡萄藤架、绿油油的牧场、果园、浆果地、自流井抽水设备,还有一个用水泥建成的泳池,供米勒法官家的少爷们晨泳,炎热的午后泡澡消暑之用。

这片宏伟的庄园全由巴克统领。它出生于此,在这儿已住了四年。没错,这里还有其他的狗,这片庄园占地广大,不可能只有它一条狗。但是其他狗都不足为道,它们来来去去,要不住在拥挤不堪的犬舍,要不就是像那只日本哈巴狗多兹和墨西哥无毛犬伊莎贝尔一样,隐居在屋宅深处。它们俩是对奇怪的生物,难得见到它们把鼻子伸出门外,四条腿也少有落地的时候。庄园里另外还有一群猎狐犬,起码二十只,只要看见多兹和伊莎贝尔在女仆部队手持扫把和拖把的武装保护下,贴在窗口打探,它们就会发出摧心裂胆的狂吼。

但巴克并非宠物狗,也不是犬舍狗,庄园上所有领地都属于它。它可以和法官的儿子一起跳进泳池戏水,跟他们外出打猎,也可以在清晨或薄暮时分,伴护法官的女儿茉莉和艾丽斯出门散步。漫漫冬夜里,它躺在法官的脚边,书房的壁炉在他们身后熊熊燃烧。它让法官的孙子骑在背上,跟他们一起在草地上打滚,或护卫他们去马厩旁的喷水池边探险,有时甚至跑到更远的小牧场或浆果地。巴克飞扬跋扈、昂首阔步地走在犬之间,更完全无视多兹和伊莎贝尔的存在。它是王,米勒法官土地上所有爬的、走的、飞的生物都要对它俯首称臣,人类也不例外。

巴克的父亲艾莫是一头巨大的圣伯纳犬,从前总是寸步不离地陪在法官身旁,现在这个位置交由巴克继承。巴克的体型不若父亲魁梧,只有一百四十磅重——因为它的母亲雪普是头苏格兰牧羊犬,体型较为娇小。尽管如此,一百四十磅的身材加上优渥的生活与众人的尊敬,使它自然散发着一股尊贵之气,自己更是俨然以帝王自居。这四年来它过着富足的贵族生活,心高气傲,甚至有些自负,就像那些井底之蛙般的市井乡绅,见识浅薄却自命不凡。所幸,它还不至于让自己变成一条娇生惯养的宠物狗。它热爱打猎和各种户外活动,保持精实的身材,练出一身强健的肌肉。而对这种耐寒的水犬而言,它对游泳的喜好更是再适合不过的养生之道。

时值一八九七年秋天。当克伦代克的淘金潮[2]把人们从世界各地吸引到冰天雪地的北极时,巴克过的正是这样的生活。但是巴克不看报纸,也不知道园丁的助手之一马诺是个居心不良的朋友。马诺有个无法戒除的恶习,他沉迷于中国赌博[3]。不只如此,他赌博时还有个致命弱点,就是相信下注必胜。这个信念注定他在赌桌上一辈子也不可能翻身,因为有钱才能下注,而园丁助手的工资光是要养活一家妻小都捉襟见肘,何况赌博。

马诺出卖巴克的那晚,法官正与葡萄干制造协会的成员开会,法官的儿子们则忙着组织一个运动俱乐部,所以没人看见他和巴克穿过果园,巴克也以为他们不过是出来散散步。除了一个形迹可疑的男人外,没有人看见他们走到一个叫作大学公园的小车站。马诺和那人交谈片刻,钱币在两人之间叮当作响。

“东西绑好再交货啊你!”那陌生人没好气地斥责。马诺听了,便用一条结实的粗绳在巴克的项圈下绕了两圈。

“你绳子一扭就可以勒住它。”马诺说。陌生人确认后咕哝了一声。

巴克静静地、庄严地任马诺绑上绳子。当然,事情有些不寻常,但它早已学会信赖熟人,也承认人类拥有它望尘莫及的智慧。然而,绳子一交到那陌生人手上,巴克立刻凶恶地大声咆哮。它只是在暗示它的不悦,对于高傲的巴克来说,暗示就等同命令。不料结果却大出它意料之外,颈间的绳索居然一下收紧,勒得它无法呼吸。它火冒三丈,猛力朝那人扑去,却在半途中反被一把扼住咽喉。那人手腕熟练地一扭,把它扔了出去,摔得它四脚朝天。他又立即毫不留情地拉紧绳子,巴克暴怒挣扎,龇牙吐舌,宽阔的胸膛剧烈起伏,却仍旧喘不过气。这辈子还没人敢对它如此无礼,它也从没这么愤怒过,不过它已经眼冒金星,全身虚脱,无力反抗。火车进站时它已失去知觉,只能任由两人将它丢进行李车厢之中。

之后,它只朦朦胧胧感到舌头传来一阵又一阵的剧痛,从颠簸之中,它感觉得出自己是置身于某种运输工具内。火车通过交叉道时响起刺耳的汽笛声,巴克终于知道自己置身何处。它时常和法官一块儿出游,不可能分辨不出坐在行李车厢里的感觉。它睁开双眼,这个遭人绑架的国王眼中射出熊熊怒火。陌生男子又朝它的咽喉扑来,但是巴克比他更快,下颚一合,便咬住那人手掌,打死不放,直到被绳子勒到再次失去知觉。

“啊!这条疯狗!”那人恨恨咒骂。行李员听到骚动,前来查看。那人藏起伤手,向行李员解释:“我帮老板把它带到旧金山去,听说那儿有个高明的兽医可以治好它的毛病。”

抵达旧金山后,在一家滨海酒馆后方的小房间里,那人滔滔不绝地抱怨自己那晚火车上的经历。

“我这差事只拿五十美元,”他牢骚道,“下次就算给我一千美元现金也打死不干!”他手上包着一条血迹斑斑的布巾,右边裤管也一路从膝盖裂到脚踝。

“另外那个家伙拿到多少钱?”酒馆老板问。

“整整一百美元!”他回答,“一毛也不少。所以行行好嘛,多赏我一些!”

“那就总共是一百五十美元了。”酒馆老板算了一下,“它绝对值这个价钱,否则就是我傻了。”

绑架犯解开血迹斑斑的布条,看着自己伤痕累累的手:“万一我得了恐水症……”

“那表示你天生倒霉啊!”酒馆老板放声大笑,随即补上一句,“来吧,在你搭车离开前帮我个忙!”

尽管头昏脑涨,喉咙和舌头又都疼痛难耐,被勒到只剩半条命的巴克依旧拼死反抗。但它一遍又一遍被摔翻在地,一次又一次被勒到快要窒息。最后,他们终于成功解下它颈间沉甸甸的黄铜项圈,然后松开缚绳,粗暴地把它关进一个像是笼子的板条箱里。

巴克躺在箱子里,度过接下来的漫漫长夜,平复心中的怒火与受伤的自尊。它不了解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这些陌生人想拿它做什么?为什么他们要把它关在这个狭小的箱子里?它想不出原因,但隐隐有种大祸临头的预感。夜里好几次听到门“咔啦”一声打开,它立刻一跃而起,期望看到法官,或至少是法官的儿子出现,可每次映入眼帘的,都是酒店老板的那张臃肿的肥脸,手里拿着微弱的烛火盯着它看。而每一次酝酿在巴克喉间的喜悦吠声,最后也只能化为愤怒的咆哮。

不过酒馆老板没有找它麻烦。次日清晨,四个男人进来搬走木箱。看到他们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和凶神恶煞的神色,巴克心里断定一定是来了更多的施虐者。它在箱内怒吼咆哮,但他们只是发笑,不停用棍子戳它。它扑上前想咬棍子,随即领悟到这正是他们想看到的反应,于是愤愤躺下,任由他们将木箱抬进一辆马车之中。此后巴克和囚禁它的木箱不断转手,先是被货运公司的职员看管,之后又被送进另一辆马车,接着是一辆载满各式箱子和包裹的货车将它运到渡轮上,下了渡轮后又被送到一个大型火车站,最后安置在一辆特快列车内。

接下来的两天两夜,特快车都由一辆隆隆作响的火车头拖着前进。巴克整整两天两夜没吃没喝,盛怒之下,它一看到押运人员就厉声咆哮,于是他们便开始报复它、戏弄它。看到它一面发抖、一面口吐白沫地冲撞箱子木板,他们便哄堂大笑、大声讥讽。这些人像惹人厌的野狗般不停鬼吼鬼叫,一下学狗吠,一下学猫叫,甚至还拍动手臂学鸡啼。巴克知道这一切都很愚蠢,正因如此,它更觉得尊严受辱,愤怒在它体内不断膨胀。它不在乎饥饿,但是缺水使它痛苦异常,也使它的怒火烧到最高点。现在的巴克情绪紧绷敏感,虐待加上肿胀干渴的喉咙和舌头,让它几乎就要失去理智。

庆幸的是,它脖子上的绳子已经解开。那些家伙先前是靠着绳子才占了上风,现在绳索拆了,它非得好好教训他们一顿。它打定主意,绝不让他们再在它脖子系上另一条绳索。两天两夜来它没吃没喝,两天两夜来它受尽屈辱和折磨,愤怒在它体内积累,谁先碰上它,谁先倒霉!它的双眼通红,从尊贵的国王摇身一变成为凶残的恶魔。这改变如此巨大,不仅法官看到也认不出来,就连那些押运人员在西雅图将它匆匆卸下时,也不禁如释重负。

四个男人小心翼翼地将板条箱从马车上搬进一座围着高墙的狭小后院。一个身材结实、穿着领口都已松损的红衣的男子走了出来,跟马夫签收货品。巴克有预感这个男人就是接下来要虐待它的人,于是不停疯狂地冲撞木板。男人露出阴险的笑容,拿出一把手斧和一根棍子。

“你不是要现在放它出来吧?”马夫问。

“干吗不放。”红衣男子回答,同时举起手斧,试探地往木箱一砍。

搬运木箱的四个人瞬间往后跳开,爬到院子高大的墙头上,准备安心欣赏这场好戏。

巴克冲向破裂的木板,用牙齿咬住死命地摇晃。箱子外的斧头落到哪儿,它就从里面扑向哪儿。它狂吠嗥叫,越是气急败坏地要出来,红衣男人的动作就越慢条斯理。

“来吧,你这红眼恶魔!”他边说边劈出一道足够让巴克钻出的裂隙,同时丢下斧头,将木棍交到右手。

巴克鬃毛直竖,口吐白沫,血红的双眼闪耀着疯狂的光芒,弓起身体准备奋力一跃,看起来真就像个红眼恶魔。它一百四十磅的身体积满两天两夜来被幽禁的愤怒,朝那人直扑而去。就当它的双颚要咬到对手身上时,半空中它突然受到猛烈一击,痛楚使它全身一震,牙齿不自禁狠狠地咬紧,痛得它头皮发麻。巴克翻滚落地,背侧重重地摔在地上。它这辈子从没挨过棍子,所以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半吠半呜咽地怒吼一声,马上翻身跳起,朝那人扑去,结果又吃了一棍,重摔在地。这次它总算明白是那根木棒在作祟,然而它已陷入疯狂,避也不避,连连进攻,但每次都被棍子打了回来,重跌在地。在一次格外猛烈的重击之后,巴克勉强爬起,却觉得头晕目眩,全身乏力。它一跛一跛地蹒跚上前,鲜血从鼻子、嘴巴和耳朵汩汩涌出,美丽的毛皮如今血迹斑斑。男人上前,不慌不忙地又在它鼻子上重重一击。巴克痛不欲生,现在才知道先前受过的痛苦根本微不足道。它发出一声狮吼般的狂烈怒吼,朝男人扑去。红衣男子将棍子交至左手,右手冷不防攫住它下颚,同时向斜后方狠狠一拽。巴克在空中转了一圈半,头和胸部重栽落地。

巴克最后一次进攻时,男人使出他刻意保留的致命一击。巴克终于扑倒在地,完全失去知觉。

“哇噻!他驯狗的方法还真不是盖的!”墙头上的一人兴奋高喊。

“当然,杜鲁瑟每天都驯马,星期天还驯上两次呢!”马夫爬上马车,一面扬鞭,一面回答,说完便驾着车离去。

巴克恢复了知觉,却仍然软弱无力。它躺在原地,狠狠地瞪着那个红衣男子。

“‘叫它巴克就会回应。’”红衣男子喃喃念出酒馆老板的托运信。“好啦!巴克,乖男孩!”他转向巴克,用和善的口气继续说,“我们不打不相识,现在不如忘了刚才的事,握手言和。你学到教训了,我也是。以后只要你乖乖听话,我就保你诸事顺心。但如果你敢造反,我可是会把你打得肚破肠流,明白吗?”

他说话的同时,还大剌剌地拍了拍巴克前一刻才被他毒打的脑袋。虽然巴克立刻反射性地竖起鬃毛,但它还是忍了下来,没有任何反抗。那人拿了盆水来,它大口牛饮,之后又从他手上一块接着一块狼吞虎咽了一顿生肉大餐。

巴克败得一塌糊涂(它知道),不过它并没有就此屈服。这一次的经验一次就够使它领悟,面对手持棍棒的人类它毫无胜算。它学到了这辈子永远不会忘记的一次教训,那根棍子是神的启示,带领它进入原始法则的世界,它也只能妥协接受。然而生存的现实远比那天的教训更严厉,从此之后,它不仅毫不畏缩地面对残酷的现实,体内的天性更被唤醒,开始用潜藏的狡狯本能生活度日。日子一天天过去,陆续又来了更多的狗,有些被装在箱子里,有些被绑在绳子上。有些温驯乖巧,有些像它初来时连连咆哮。它看着它们一只只臣服于红衣男子的统治之下,一遍遍观望那残暴的场面,每看一次,那教训就又更深刻一分。现在它知道,拿着棍子的人类是执法者,是必须遵从的主人,但它不见得要讨好他。它确实见过有些被打败的狗会摇尾乞怜,舔那人的手,它却从没如此低声下气过。它也见过有条狗既不谄媚也不服从,结果就这么给活活打死。

有时会有陌生人来找红衣男子谈话,神情或兴奋或谄媚,各种千奇百怪的姿态都有。钱币转手后,那些陌生人便会带走一两只狗,从此再也没回来过,巴克不禁猜想它们的下落。它对未来感到强烈的恐惧,每次都庆幸被选上的不是自己。

但它的时刻终究还是来了,带走它的是个矮小干瘪、说着一口蹩脚英文的男人,而且满口怪异粗俗的感叹词,巴克一个字都听不懂。

“我的老天呀!”他一看到巴克便大声惊呼,“这条狗不得了!呃,多少钱?”

“三百美元,我可是半买半送啊!”红衣男子立刻回答,“反正你花的是公家钱,没人会说话!是不是,佩尔特?”

佩尔特咧嘴一笑。他心想,现在犬只的价钱因需求大增而水涨船高,对一匹好牲口来说,这个价钱并不为过。买了这条狗,加拿大政府不会当冤大头,急件的派送速度也只会加快。佩尔特懂狗,他一看到巴克,就知道它是千里挑一,不,万里挑一的灵犬!他心里暗暗评论。

巴克看见了两人交换钱币,因此当它和另一条性情善良、脾气温和的纽芬兰犬可丽被那个干瘪的矮人带走时,一点都不惊讶。这不仅是它最后一次见到那个红衣男子,当它和可丽从“独角鲸号”的甲板上望着逐渐远去的西雅图时,这也是它最后一次凝视温暖的南国。它和可丽被佩尔特带到下方的船舱,交给一个叫作法兰斯瓦的黑脸巨汉。佩尔特是法裔加拿大人,肤色十分黝黑,但法兰斯瓦是法裔加拿大人和印第安原住民的混血,比佩尔特还要黑上两倍。巴克以前从没见过他们这种肤色的人(命中注定它以后还会见到更多)。尽管它对他们没什么感情,仍然渐渐对他们心生一股尊敬之意。它很快就知道佩尔特和法兰斯瓦为人正直,沉着冷静,公正无私。他们深谙狗的习性,绝对不会上狗的当。

巴克和可丽被带往“独角鲸号”的底舱,加入另外两条狗的行列。其中一头是来自斯匹茨卑尔根的雪白大狗,是一个后来随着地质调查团前往北极荒地的捕鲸船船长带上船的。这条白色大狗表面和善,其实居心叵测,脸上冲着你笑,肚子里却另有盘算。巴克在船上的第一餐就被它偷吃了。就在巴克扑上前,打算狠狠教训它时,法兰斯瓦的鞭子已先挥过空中,打在犯人身上。只是这时巴克的食物除了骨头外,其他全没了。经过这次的事件后,巴克便认定法兰斯瓦是个公正的人,这个混血儿开始获得巴克的尊重。

另一条狗既不向人示好,也不接受别人的好意,更没有偷取新来者食物的意思。它阴郁、孤僻,直接向可丽表示它唯一要求的就是离它远一点儿。明白地说,是敢来烦它的绝不会有好下场。它叫作大维,每天好吃好睡,哈欠连连,对什么事都意兴阑珊,就连“独角鲸号”穿越夏洛特皇后湾,像中了邪似的天旋地转、颠簸翻腾时,它也恍若未觉。当巴克和可丽吓得心惊胆战,情绪愈来愈激动时,它也只是厌烦地抬起头来,瞥了它们一眼,然后打个哈欠,又倒头睡去。

日复一日,夜复一夜,轮船在推进器不知疲惫的震动中不断前进。虽然每天的生活一成不变,但巴克还是能清楚感受到气温持续降低。终于,在一天早晨,推进器静下来了,“独角鲸号”弥漫着一股兴奋的气氛。它感觉得到事情即将有所改变,其他狗也察觉到了这一点。法兰斯瓦绑好它们,把它们带到甲板上。巴克一踏上冰冷的甲板,脚掌就陷入一种泥巴般又白又软的东西里。它吓得喷了口气,猛然缩腿跳回。更多白粉从天而降,它甩了甩,抖落那些东西,随即又有更多落在身上。它好奇地嗅了嗅,伸出舌头舔一舔。那东西像火一样灼热,随即化为乌有。它满头雾水,再试一次,结果还是一样。旁人见了哈哈大笑,它觉得羞愧难当,还是不明所以,毕竟,这是它的第一场雪啊!

棍与齿的法则

巴克在岱牙海滩的第一天宛如噩梦,时时刻刻充满意外与惊吓。它被猝然拉出文明的心脏地带,丢入原始的蛮荒中心,这儿的生活不再慵懒,想在和煦的阳光下无所事事地漫步游荡,根本是痴心妄想。这片土地既不宁静,也不悠闲,没有一刻安全。放眼所及尽是混乱与动荡,危机四伏,时时都必须提高警觉。因为这里的人和狗与城里的人和狗大不相同,一个个全是穷凶恶极的家伙,目无法纪,唯一服从的是棍与齿的法则。

它以前从没见过狗像狼一样打架,而它第一次的体验便留下永生难忘的教训。没错,那不是它的亲身体验,如果是的话,它早就一命呜呼,哪有从教训中取益的机会。受害者是可丽。那时队伍在一间木料仓库附近扎营,向来和善的可丽一如往常地主动向一只哈士奇示好。那只哈士奇的体型虽然不及可丽一半大,但也有一匹成狼的大小。它毫无预警地纵身一跃,钢铁般的利齿狠狠往可丽脸上咬落,得手后立刻跳开,来去如风。可丽的脸就这么从眼睛到下巴上撕裂了一道长长的伤口。

这是狼族战斗的方式:一击即退。不仅如此,转眼间,突然跑出三四十只哈士奇,一声不响地围住对战者,围成一个死寂的圆圈。巴克不明白弥漫在它们之间的那份沉默与热切是什么,也不懂它们为何露出一副垂涎三尺的饥渴模样。可丽扑向敌人,对方同样一击即退,之后用胸部挡下可丽的第二波攻势,紧接着用一记怪招绊倒可丽,让它摔倒在地。可丽再也无法回到同伴身边。那些围观的哈士奇等的就是这一刻,它们一面疯狂咆哮,一面步步逼近。可丽被淹没在那群鬃毛直竖的狗身之下,痛苦哀嚎。

事情来得如此突然,毫无预警。巴克被眼前的情势吓呆了,愣愣看着斯皮茨垂着猩红色的舌头仿佛在奸笑,法兰斯瓦挥舞斧头,冲进混乱的狗群之中,还有三个手持木棍的男人帮他驱散狗群。他们动作迅速,可丽倒下不到两分钟,他们便用棍子赶跑了所有的攻击者。但可丽已了无生气,静静躺在血迹斑斑的凌乱雪地上,几乎可说是给撕成了碎片也不夸张。那个混血黑人站在可丽身旁,愤愤地破口大骂。这个画面日后常浮现在巴克梦中,让它睡不安稳。原来这里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没有公平,只要倒下,就没机会再爬起。很好,它现在知道了,它永远也不会让自己倒下。斯皮茨又露出那个咧嘴吐舌的贼笑,从这刻起,巴克就对它深恶痛绝,恨不得能置它于死地。

它还没从目睹可丽惨死的震惊中恢复,马上又受到另一个打击。法兰斯瓦居然在它身上绑上皮带和扣锁。是背带,它在家里看过马夫在马身上套过类似的马具。而且就像它过去看着马匹被赶去工作一样,它也被派去做工,拖着法兰斯瓦驾驶的雪橇到山谷边缘的森林,载满柴薪返回。虽然被当成牲畜一事狠狠伤了它的自尊,但它也没有傻到要反抗。这一切对它来说是那么新奇而陌生,它决定听天由命、全力以赴,认真把工作做到最好。法兰斯瓦十分严厉,只要一声令下,它们必须立刻遵从,他的鞭子也让它们不敢有所违抗。大维是一头经验老到的后卫犬,只要巴克一犯错,它就咬它的后脚教训它。斯皮茨是领袖犬,跟大维一样身经百战。因为巴克不在它伸牙可及的地方,所以只能不时对巴克咆哮、厉声斥责,或老练地用体重拉扯缰绳,把巴克拉向它该走的方向。要巴克学会这些技巧,简直是易如反掌。它在两个队友和法兰斯瓦的教导下进步神速,还没回到营地,它便已经学会听到“嗬”就停,听到“走”就前进,转弯时要大幅度转弯,载满货物的雪橇冲下斜坡时则要和后卫犬保持距离,以免相撞。

“这三条狗不得了啊!”法兰斯瓦跟佩尔特说,“特别是那只巴克,真是聪明!没看过学得这么快的狗!”

佩尔特想加快送件的速度,所以下午又带了两条狗回来,一只叫作比利,一只叫作乔。它们是两兄弟,血统纯正的哈士奇。虽然是同母所生,个性却像白昼和黑夜般南辕北辙。比利最大的弱点是它善良过头,乔则恰恰相反,脾气火暴反复,动不动就目露凶光,厉声吠叫。巴克视它们为队友,大维把它们当空气,斯皮茨则分别给了它们下马威。比利对斯皮茨摇尾乞怜、巴结讨好,但发现拍马屁也起不了作用后,便夹着尾巴逃之夭夭。斯皮茨追上前去,用牙齿狠狠咬它的腰侧,它便哀嚎连连(还是一副讨好乞怜的模样)。但乔可没那么好欺负,无论斯皮茨再怎么想绕到它身后偷袭,乔都跟着兜圈,与它正面相对。乔鬃毛竖直,耳朵向后紧贴,龇牙咧嘴,厉声咆哮,尖牙快速开合,眼中射出凶暴的光芒,犹如血战与恐惧的化身。它的模样恐怖到连斯皮茨也不得不放弃教训它,为了掩饰自己的狼狈,斯皮茨又回头去找那一点攻击性也没有,老是哭哭啼啼的比利,硬是要把它逼退到营地边缘才肯罢手。

到了傍晚,佩尔特又带回一条狗,一只瘦长枯槁的老哈士奇,一张脸上布满战斗留下的疤痕,仅剩的独眼射出严厉的警告光芒,要人不尊敬也难。它叫作“索列克司”,意为怒汉。如同大维,它什么都不求,什么也不给,什么也不期待。它从容不迫地走进狗群之中,就连斯皮茨也没去找它的麻烦。索列克司有个特别古怪的脾气,不幸被巴克发现了,就是它不喜欢旁人靠近它瞎眼那侧。巴克无心摸到它这片逆鳞,索列克司马上把它掀倒在地,在它肩膀上开了一道足足有三寸长,而且深及见骨的伤口,它这才明白自己轻率间犯了什么无心之过。从此之后,巴克便晓得要避开它瞎眼那侧,它们之间再也没生过什么嫌隙。索列克司跟大维一样,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别人通通不要去烦它。巴克后来才晓得,它们两个心里其实都对拉雪橇的工作怀抱着热切的抱负。

那晚,巴克夜不成眠。那顶亮着烛火的帐篷在白色的原野中闪耀着温暖的光芒,它理所当然地走了进去,谁知佩尔特和法兰斯瓦却立刻破口大骂,还用餐具丢它。巴克吓傻了,好一会儿才从震惊中恢复,狼狈地逃回外头的冰天雪地。帐篷外,寒风呼啸,吹得它浑身发痛,冷冽的狂风如毒液般钻进它肩上的伤口,让它痛不欲生。它躺在雪地上,试着入睡,但不多久又冷得浑身发抖。它凄惶地在帐篷间徘徊游荡,却发现到处都一样冰寒刺骨,没有一处温暖的地方。不管走到哪儿都有野狗咆哮,不过它只要竖起鬃毛,大声吼回去(它学得很快),它们就乖乖退开,不敢再找它麻烦。

终于,它想到一个主意,决定绕回去察看队友怎么应付。没想到它们全不见了!它又回到营地,四处寻找队友,却无功而返。它们在帐篷里吗?不,不可能,否则它也不会被赶出来。那它们会在哪儿?巴克夹着尾巴,止不住地打战,漫无目的地沿着帐篷兜圈,看起来无比凄凉。突然间,它前脚下的雪地一软,身子直往下沉。它感觉有东西在它脚下蠕动,大惊之下,它飞快往后一跃,脚底下那个看不见的东西吓得它鬃毛直竖,疯狂咆哮,直到听见底下传来一声友善的吠叫它才恢复镇定。它走回去查看,一靠近洞口,便有一股热气直冲鼻孔,在雪堆下舒舒服服蜷成一团的正是比利。它轻轻哀了一声,身体兴奋地又扭又摇,展现善意。为了讨好巴克,它甚至还大胆地用又湿又热的舌头舔起巴克脸颊。

巴克又学到了一课,原来这就是它们的方法。巴克信心满满地选了个好地方,却手忙脚乱、浪费许多力气才挖好洞穴。体温瞬间温暖了这个狭小的空间,它终于可以安稳入睡。这一天辛劳漫长,尽管巴克睡得香甜,噩梦还是不断惊扰它。它不住挣扎,发出低沉的咆哮。

直到听见营地苏醒后的嘈杂声,巴克才睁开双眼。起初,它不知道自己置身何方。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雪,它被埋没其中,雪墙自四面八方压迫着它,一阵恐惧扫过全身,那是野兽对于陷阱的恐惧,也是它从过去的文明回到远祖生活的征兆。从前,它不只是一只过着文明生活的狗,还是一只过度文明化的狗,从没见过陷阱,所以也无从恐惧。但此刻,它全身的肌肉本能地阵阵抽搐,肩颈上的鬃毛直竖,它发出凄厉的长嚎,纵身一跃,跳进炫目的白昼之中,雪花如飘忽的云朵四散飞溅,还没站稳,它就看见白晃晃的营区在眼前展开。它立刻记起自己置身何处,那晚和马诺出门散步,到前一晚它挖洞睡觉之间的种种经历也瞬间回到脑中。

法兰斯瓦一看见它,便开心地大声欢呼:“我就说嘛!”雪橇驾驶人向佩尔特大喊:“这巴克学什么都快!”

佩尔特肃穆地点了点头,身为加拿大政府的信差,肩上背负派送急件的重责大任,他急着要找到最好的狗,而巴克令他喜出望外。

一个钟头内,又有三条哈士奇加入队伍,现在队上总共有九条狗。十五分钟后,它们身上全绑好背带,踏上路径,朝岱牙谷飞奔而去。巴克很高兴能上路,虽然辛苦,但它发现自己不讨厌工作。它意外发现队上弥漫着一股热切的活力,而它也深受感染。更让它吃惊的是大维和索列克司的转变,一套上背带,它们就摇身变为截然不同的两条狗,原有的消极颓废和漠不关心,转眼消失无踪。它们变得机敏、主动,一心要把工作做好。只要一有任何耽搁或骚动,凡是耽误到工作的事,它们都会大发雷霆。拉雪橇这件苦差事仿佛是它们存在的最高意义,不仅是它们生活的唯一目标,更是唯一能让它们开心的事。

大维是后卫犬(又称作橇前狗),在它前方的是巴克,再前面是索列克司,队上其他的狗依序往前排成一列,直到最前方的领袖犬——斯皮茨。

巴克是被刻意安插在大维和索列克司之间的,让它有机会好好学取经验。不只巴克是高徒,它俩也是名师,只要巴克一犯错,它们便立刻用牙齿教训它。大维公正睿智,从不无故啮咬巴克,但必要时,也绝不心软犹豫。由于法兰斯瓦的鞭子也站在大维那边,巴克知道与其报复,还不如改正自己的错误省事。有一回,雪橇才暂停片刻,它便和缰绳缠在一起,耽误了出发的时间,大维和索列克司立刻扑上前,好好教训了它一顿,结果却让缰绳打结得更严重。之后巴克就知道自己必须随时提高警觉,保持缰绳的直顺。一天尚未结束,它便胜任愉快,不再出错。不只同伴停止责骂,法兰斯瓦的鞭子也越来越少响起,就连佩尔特都赞扬它的表现,举起它的脚,细心地替它检查脚掌。

那是一趟艰辛的旅程,雪橇必须爬上岱牙谷,通过牧羊营地,穿越史考尔斯和森林边界,横越冰河和深达数百尺的雪堆,然后翻越奇尔库特大分水岭——这座雄伟的大分水岭矗立于海水和淡水之间,守卫着荒凉孤独的北方大地。他们飞奔向下,经过一连串由死火山口形成的湖泊,当晚便赶至班奈特湖旁的一座大营地。上千个淘金客在那里造船,准备春天时破冰航行。巴克在雪地挖了个洞,它累了一天,一躺下便呼呼大睡,隔天天还没亮,它和队友又被早早叫起,绑上背带,向着寒冷的黑暗出发。

那一天它们跑了四十英里,路上的积雪扎实,跑起来并不费力,可是接下来的几天,它们踏上人迹未至的荒野,必须自己破冰开路。狗儿更加卖力,进度却更为缓慢。依照惯例,佩尔特跑在队伍前方,用网织雪鞋先将积雪踏平,节省狗队的力气,法兰斯瓦则在后方操控舵杆控制雪橇行进。两人有时会交换工作,但那种时候并不多。佩尔特急着赶路,对自己丰富的冰雪知识也无比自豪,因为他的知识攸关生死,秋季的冰层很薄,水流湍急之处尚未结冰,一旦走错路,可能要赔上全队的性命。

日复一日,拖拉缰绳的苦工仿佛永无止尽。队伍总在天没亮时就拔营,曙光乍现时,他们已跑了好几英里,等到天黑后才会扎营。狗儿们吃完少量的鱼后便在雪地凿洞入眠。巴克饥肠辘辘,它每天只分到一磅半的鲑鱼干,根本不够它吃。它一直忍受挨饿的痛苦,其他狗因为体重较轻,天生下来就适合这种生活,一天只要一磅鱼就足够填饱肚子。

它很快就摆脱过去讲究的旧习。原先的它吃相文雅、细嚼慢咽,但不用多久,它就发现同伴只要吃完自己的那份,就会来抢夺它的配食。就算它打跑两三个也没用,食物还是会被其他家伙趁乱吞下肚。为了避免这种情形再发生,它开始跟大家一样狼吞虎咽。而且它也挨不住饿,开始同流合污,偷抢别人的食物。有一条新来的狗叫作帕克,擅长摸鱼和顺手牵羊。它趁佩尔特转身时巧妙地偷走一条培根,巴克隔天立刻依样画葫芦,而且一口气偷走一整块猪肉,引起好大一阵骚动。但佩尔特完全没怀疑到它头上,反而是另一只笨手笨脚、做坏事老是被逮个正着的蠢蛋达布成了替死鬼,被狠狠惩罚了一顿。

第一次偷东西就成功,正是巴克能在艰险的北极环境生存的标志,显示它有足够的适应力,能自我调整,适应多变的环境,缺乏这种能力它很快就会悲惨丧命。不过,这更显示了它的道德感正一步步瓦解。在这种残酷的竞争环境下,讲求道德不仅是白费力气,更会扯它后腿。在遵循爱和友谊的南国,尊重私人财产和个人情绪当然不成问题,但在这片极北之地,法则是由棍子和利齿所订立,在意礼教情感愚不可及,不入乡随俗它绝对难以立足。

这并非巴克推想而知的结论,它只是随着环境适应,不知不觉习惯了新的生活方式。从前的它无论胜算多寡,都不曾在打斗中落荒而逃,但那个身穿红衣、手持棍棒的男人把一种更基本、更原始的法则打进它体内。在过去文明的日子里,它可能为了道德的理由,比方说为了守护米勒法官的马鞭而死。现在,为了保命,它会摒弃道德,而这正是它已完全野蛮化的证明。它并非因为好玩才行窃,而是为了填饱咕噜作响的肚子,也因为它尊重棍与齿的法则,所以不明目张胆公然抢夺,而是狡猾地暗地偷窃。简而言之,它的所作所为都是因为“做”要比“不做”容易生存下去。

巴克进展(或该说退化)的速度飞快。它的肌肉变得如钢铁般坚硬,寻常的痛楚它根本不放在眼里。它现在全身上上下下,里里外外都能发挥最大的效率,无论多难吃或多不好消化的食物它都来者不拒,而一旦吞下肚,它的胃液就会榨出最后一滴养分,再让血液运送到它身体每一部分,滋养强韧结实的体魄。它的视觉和嗅觉变得异常敏锐,听力更是锐利到即便在睡梦中,也能听见最细微的声响,并分辨出那是和平或危险的信息。它还学会怎么用牙齿咬掉冻结在趾间的积冰,学会口渴而水面结冰时,要先用后脚直立站起,再举起结实的前脚,用力踏破冰层汲水。它最厉害的本事,是光闻前夜晚风的气味,便能预测隔日天气。无论空气多平静,它也能找到背风的位置,在树旁或堤岸掘好洞穴,即使稍后狂风大作,它也能安安稳稳不受侵袭。

它不仅从经验中学习,体内死去已久的本能也再度苏醒。好几世代以来的驯化特质渐渐从它身上消失。它模糊回忆起它这支种族的初始时代,那时的野狗会成群穿过原始森林,扑杀猎物。它轻轻松松就学会狼族用牙齿撕咬和一击即退的战斗方式,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些被遗忘的祖先都是如此战斗的。它们迅速唤醒了蛰伏在它体内旧有的习性,那些深深烙印在它们血液之中的技能,如今也成为它的技能,巴克得来全不费工夫,仿佛它一直以来都拥有一般。每当它在寂静的寒夜昂首向天,像狼一般对着繁星长啸时,是它那些早已化为尘土的远祖穿越年岁,透过它昂首长啸。它的歌也是它们的歌,传达它们的悲痛,倾诉无情、寒冷和黑暗的意义。

就这样,仿佛提醒尘世不过是场傀儡戏,那首古老的歌谣流遍它的全身。它又回到属于它的地方,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因为马诺这个园丁助手的工钱不够养活他一家大小。于是,它又回到这片故土。

原始野兽

巴克体内有一头强悍的原始野兽。这头野兽一心想称王,而日复一日,艰困劳苦的拉雪橇生活只让它悄悄地、不露痕迹地日益茁壮成长。新生的狡狯让巴克变得沉着、自制。它忙着适应新生活,时时提高警觉,一刻不得松懈,不只不主动挑衅,还尽可能避开冲突。它深思熟虑,不轻易做出鲁莽或冲动的举动。无论和斯皮茨之间有多少深仇大恨,它都绝不流露半点不耐之色,避免所有冲突的可能。

但另一方面,或许因为斯皮茨也看出巴克是个危险的对手,所以从不错过任何一个示威的机会。它甚至自己发展出一套方法霸凌巴克,乐此不疲地向它挑衅。再这样下去,不拼出个你死我活,事情永远不会有结束的一天。若非发生了件不寻常的意外,对决可能在旅程之初就爆发了。这天傍晚,队伍在拉巴基湖畔落脚,搭了一个凄凉又惨不忍睹的营地。雪花疯狂飞舞,寒风犹如白热的刀刃切开空气,黑暗迫使他们必须摸黑前进。情况糟得无以复加,他们身后耸立着一座垂直险峻的岩壁,佩尔特和法兰斯瓦不得不在结冰的湖面上扎营生火,而且先前为了减轻装备重量,他们在岱牙就把帐篷给丢了,所以现在只剩睡袍可保暖。他们捡了几根漂流木来生火,但冰面被火一烧就融化,反而又把火给浇熄,最后他们只能在黑暗中解决晚餐。

巴克在一块可以遮风挡雪的岩石下挖好自己的窝,因为那儿实在太温暖舒适,当法兰斯瓦就着营火解冻好鱼肉,唤它去吃时,它甚至不想离开。等巴克吃饱归返时,却发现自己的窝已给霸占了去。它一听到那声警告的低吼,就知道入侵者是斯皮茨。到目前为止,巴克一直竭力避免与仇敌正面交锋,但是这次太过分了,它体内的野兽发出怒吼,猛力朝斯皮茨扑去。这个举动让巴克自己和斯皮茨都大吃一惊,特别是斯皮茨,因为这些日子的相处经验一再告诉它,它的对手已变成了个不折不扣的懦夫,只是靠着它巨大的体型及重量才能在那儿逞威风。

两条狗一起从捣烂的窝跳出,吓了法兰斯瓦一大跳:“啊!”他对巴克大喊:“揍它!揍它!给它点颜色瞧瞧!那个不要脸的小偷!”

斯皮茨求之不得。它斗志高昂,一边怒吼咆哮,一边来回兜圈,伺机进攻。巴克的斗志丝毫不输斯皮茨,而且和它同样谨慎,不停来回绕圈对峙,想抓住制敌先机。就在这时,奇变陡生,它们的王位争夺战因此被推至久远的未来,还要经历无数漫长的苦役才会再度展开。

蓦然间,传来一声佩尔特的咒骂与棍子重击骨头的声响,痛苦的嚎叫紧接而起,混乱随即爆发,营地上突然涌现一群饥饿的哈士奇,像一群行迹鬼祟的毛怪。这群野狗的数量有八十到一百只,它们从附近的印第安营区嗅出他们的气味,趁巴克和斯皮茨打斗时悄悄掩进,一看见两个人类提着结实的木棍冲进它们之中便张牙舞爪地反击。食物的香味诱得它们兽性大发,佩尔特发现其中一只野狗把头埋在食物箱中狼吞虎咽,棍子便狠狠往它枯瘦的肋骨打去,整箱食物跟着倾覆在地。转眼间,二十来只饿坏的野兽争先恐后地扑上去抢食面包和培根,棍子打在身上也恍若未觉。它们一面对着如雨点般落下的攻击狂吠怒号,一面发了疯似的狼吞虎咽,直到最后一点残渣也不剩。

雪橇犬也被吓得一股脑儿蹿出睡窝,却发现自己被凶恶的敌人团团包围。巴克从没见过这种模样的狗,每条狗都瘦得骨头仿佛就要破肤而出。它们只是一具具披着松垮毛皮的骷髅,双眼闪耀阴森炙热的光芒,口水不断从尖利的獠牙滴落。饿到发狂的狗群模样骇人,势不可挡。雪橇犬抵挡不了它们的攻势,在第一波攻击时就被横扫至悬崖边缘。三头哈士奇围攻巴克,顷刻间,它的头和肩膀就被撕得血肉模糊。整个营区陷入混乱。比利一如往常地哀嚎连连;大维和索利克司虽然一身是伤、血流如注,仍英勇地并肩奋战。乔犹如恶鬼,牙齿猛力咬进一只哈士奇的前腿,“咔嚓”一声咬断它的腿骨。就连帕克这个懒鬼也跳到一只瘸腿的哈士奇身上,牙齿用力一咬一扯,咬断它的咽喉。巴克咬中一只口吐白沫的敌人喉头,利齿狠狠刺进它的颈静脉,鲜血狂喷四溅。受到嘴中温暖的血腥味刺激,它兽性大发,又朝另一个敌人扑去,却在同一时间感到自己的喉咙被狠狠咬了一口。是斯皮茨,它竟然趁机窝里反,从旁偷袭它。

佩尔特和法兰斯瓦将野狗驱离营地后,便赶紧跑去搭救雪橇犬。饿兽被两人击退,巴克趁机脱身。但安心不了多久,那群哈士奇又向食物箱进攻,佩尔特和法兰斯瓦不得不再回头抢救粮食,哈士奇再次转向攻击雪橇犬。比利被吓到狗急跳墙,猛然冲破饿兽包围,逃到冰上;帕克和达布跟着它突围,其他队员也紧跟在后。巴克回过神,正准备跟着队友冲出去时,眼角余光却瞥见斯皮茨朝它直扑而来,摆明了要撂倒它。巴克知道,只要自己一倒地,哈士奇一定会立刻蜂拥而上,届时它必死无疑。于是它奋力挡下斯皮茨的攻击,转身就跑,加入湖上的逃难队伍。

稍后,九只雪橇犬聚集森林,寻找避难容身之处。虽然摆脱了追兵,但它们个个凄惨不堪,每条狗身上都至少有四五道伤口,有些伤势十分严重:达布的一条后腿受到重伤;在岱牙最后加入队伍的哈士奇“桃莉”喉咙被撕裂了一大道创口;乔少了一只眼;温和懦弱的比利的耳朵被咬个稀烂,一整晚哭个不停。天亮时它们小心翼翼、一跛一跛走回营地,虽然那群掠夺者已消失无踪,但两个人类的心情还是恶劣至极,因为他们一半的食物都没了,雪橇绳和帆布罩也全被咬得支离破碎——事实上,不管能吃、不能吃的一律没逃过野狗的嘴巴。它们吃了一双佩尔特的莫卡尼靴、皮制缰绳,甚至连法兰斯瓦的鞭子都没放过,鞭梢给足足咬掉了两英寸。他愁容满面地望着鞭子怔忡出神,回过神后,才去检查负伤惨重的雪橇犬。

“啊,我的朋友!”他柔声说,“你们都给咬惨了,不知道会不会染上狂犬病?说不定你们通通都会发疯。我的天啊,佩尔特,这下该怎么办?”

信差没把握地摇摇头,到道森还有四百里路要赶,他可担不起队伍间爆发狂犬病。经过两个小时的咒骂不休,费力绑好背带后,这群伤兵再次上路。这是到道森前最艰险的一段路,也是最难走的一段路,狗队只能辛苦奋战。

三十里河波澜壮阔,奔腾的河水击败严寒,只有在漩涡和水流平静之处结了一些冰。他们费了六天的苦工才跑完这可怕的三十里路。路况艰险,每一步都有性命之忧。在前方探路的佩尔特好几次压垮冰桥,掉入冰洞之中,每一次都是靠他手中的长杆横拦洞口才侥幸得救。此时天气严寒,温度计显示气温为负五十华氏度,每次从冰河上岸后他都必须要尽快生火,烤干衣物,否则一样会送命。

但没有事情可以让佩尔特退缩。就是因为他大无畏的精神,才被政府选为信差,负责送递急件。他不惧危险,坚决地昂着干瘪的小脸走进这片冰天雪地,从清晨奋斗到夜晚。他沿着随时会塌陷的河岸冰缘蜿蜒前进,冰层在他脚下凹陷断裂,噼啪作响,他们不敢多做逗留。有一次大维和巴克连着雪橇一起掉落冰层,等到被拉上来的时候,它们已经被冻个半死。按照惯例,火是一定要生的,否则它们小命不保。它们身上扎扎实实结了一层冰,佩尔特和法兰斯瓦要它们不断绕着火堆跑,好让身上的积冰融化。因为跑得离火太近,它们的毛还焦了一层。

还有一次是带头的斯皮茨掉落冰洞,到巴克之前的队伍全被一起拉下去。巴克前掌抵在滑溜的冰洞边缘,使尽吃奶的力气往后拉。它脚边的冰开始颤抖,一条条裂痕向外蔓延。但是它后面还有大维,大维也在拼命往后拉,再后面的雪橇上还有法兰斯瓦,他使出吃奶的劲儿,觉得自己肌肉都要撕裂了。

还有一次,队伍前后两侧的冰缘碎裂,除了爬上悬崖之外无路可走。法兰斯瓦束手无策,只能祈祷奇迹出现,而佩尔特居然真的奇迹似的爬上崖顶。他将皮带、雪橇绳和背带串成一条长绳,先将狗儿一只一只拉上去,再拉起雪橇和行李,法兰斯瓦押后。之后他们又必须找路下崖,最后也是靠着那条长绳才成功的。到了晚上,他们终于回到河面,一整天只跑了四分之一里路。

当队伍到达胡太林卡冰面坚硬的地方时,巴克已经累坏了,其他的狗也一样。但是佩尔特为了赶上落后的进度,催促狗队日夜赶路。第一天跑了三十五里抵达大鲑河,次日又跑三十五里到小鲑河,第三天赶了四十里,五指河就在眼前。

巴克的脚掌不若哈士奇结实坚硬,从它的野生远祖被居住在洞穴或河边的原始人驯化以来,已经过无数世代,它的脚掌早已软化。它一整天都得忍痛跛行前进,晚上营一扎好,它就像死狗般倒头栽下,就算再饿也不肯起身去吃它的那份鱼,法兰斯瓦只好将鱼送到它面前。除此之外,每天晚餐后,雪橇驾驶人还会替它按摩脚掌半小时,甚至贡献出他莫卡尼靴的靴头替巴克做了四只雪鞋,大大舒缓了巴克的痛苦。有天早上法兰斯瓦忘了帮巴克穿鞋,巴克就躺在地上耍赖,四条腿在空中挥舞哀求,不给它穿鞋它就不肯起身。看它这副模样,佩尔特干瘪的脸上也不禁露出笑容。但随着路途推进,巴克的脚掌也愈来愈坚韧,因此鞋子磨破后就丢了。

一天早上,队伍在裴利忙着整装出发时,向来中规中矩的桃莉突然发狂,发出一声摧肝裂胆的长声狼嚎,吓得狗群寒毛直竖,魂不附体。桃莉突然朝巴克直扑而去,巴克从来没看过狗发狂,照理说不会害怕那模样,但它察觉出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因此惊慌地拔腿就跑。桃莉口吐白沫,气喘吁吁地紧追在后,两只狗始终保持一步之遥。巴克吓得魂飞魄散,拔足狂奔,桃莉想追也追不上;但它发了疯似的穷追不舍,巴克也同样摆脱不了它。巴克冲进岛上的树林,朝低缓那头奔去,它横越覆满碎冰的后溪逃上第二座岛,然后是第三座岛,接着又绕回主河,情急之下直接跑上河面。它一路头也不回,听见桃莉的咆哮就近在耳后。它听见法兰斯瓦在四分之一里外的地方喊它,于是转身折返,依旧跑在桃莉前头,痛苦地大口喘息,只能把希望放在法兰斯瓦身上。雪橇驾驶人的手上握紧斧头,等巴克一跳过他身边,斧头便霍然落下,狠狠地砍在疯桃莉的头上。

筋疲力尽的巴克摇摇晃晃地倒在雪橇旁,大口地喘息。斯皮茨眼见机不可失,立刻扑向巴克,接连两次咬住无还手之力的对手。巴克被它咬得皮开肉绽,伤口深及见骨。法兰斯瓦的鞭子见状抽下,巴克满意地看着斯皮茨挨鞭,全队还没有一只狗受过如此严厉的鞭刑。

“斯皮茨这个恶魔,”佩尔特说,“它总有一天会宰了巴克。”

“拜托,那个巴克还比它要恶上两倍呢!”法兰斯瓦回应,“我常留意巴克,确定得很。我告诉你,总有一天它会发起狠来,狠狠咬烂斯皮茨,把它的骨头吐到雪地上。绝对,我跟你保证!”

从那时开始,巴克和斯皮茨之间正式开战。身为全队公认的领袖,斯皮茨觉得自己的领导地位严重受到这只怪异的南方狗威胁。巴克确实与众不同,斯皮茨看过无数南方狗,但没有一只在路上或营区里是有用的。它们天性孱弱,一个个不堪苦工,在冰雪和饥饿的折磨下死去。巴克是个例外,它不只熬过这些考验,甚至还日渐茁壮。它的力量、野蛮和狡狯与哈士奇不相上下。除此之外,它也同样具有领袖风范,而它最危险的地方,就在于那个红衣男子用木棒给了它一次深刻的教训,把它称王的盲目和冲动都打得无影无踪。它狡狯非常,具有不亚于那份原始野性的耐心,静候自己的时机到来。

领导权的争霸战无可避免,总有一天会到来,巴克也期待这一天。它想要成为领袖犬,因为那是它的天性,也因为拉雪橇和背带带来的那份无以名之,又无法理解的骄傲紧紧抓着它——就是这份骄傲让雪橇犬不管工作再苦,也坚持要做到最后一口气,就算失去性命也在所不惜。若解下它们的背带,它们会心碎不已。大维会如此深以自己后卫犬的身份为傲,索列克司会如此卖力工作,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份骄傲让它们在拔营时自动凝聚一心,将它们从暴躁乖戾的野兽变成卖力、热情又不畏艰险的队伍。只是这份骄傲在入夜扎营后旋即消失无踪,狗儿们又恢复往常的焦躁孤僻、阴郁不满。也是这份骄傲支撑着斯皮茨,让它有权在工作时教训犯错、偷懒或在清晨拔营时想逃跑的雪橇犬。同时这份骄傲也让它害怕巴克,害怕它有一天会取而代之,成为领袖犬。现在,这也是巴克的骄傲。

巴克开始公然挑战斯皮茨的领袖地位。每当斯皮茨要处罚偷懒的雪橇犬时,它就挺身而出——而且是蓄意的。有一晚下了一场大雪,天亮后那只摸鱼大王帕克没有出现,安稳地躲在雪地下一寸的睡窝里。法兰斯瓦连声呼唤,却始终不见它的踪影。斯皮茨大发雷霆,火冒三丈地在营地间跑来跑去,又闻又挖每一个可疑之处。帕克听到它的厉声咆哮,更是怕到躲在洞里瑟瑟发抖,不敢出来。

但帕克最后还是被发现了。斯皮茨扑过去要修理它,就在这时,巴克也势若猛虎地扑上前,挡在两条狗之间。因为事出突然,巴克的动作又太狡猾迅速,斯皮茨避之不及,一下被掀翻在地。本来还浑身发抖,可怜兮兮的帕克看到巴克公然叛变,胆子也跟着大了,居然飞身扑向摔倒在地的领袖犬。早已不知公平竞争为何物的巴克跟着扑到斯皮茨身上。法兰斯瓦见景虽然笑了起来,但仍公平处置,鞭子重重抽在巴克身上。即便如此,也无法让巴克从被它压在脚下的对手身上离去。法兰斯瓦只好祭出鞭柄,把巴克打得眼冒金星。鞭子一下下往它身上招呼,巴克不得不退,斯皮茨也抓住空当在旁修理了屡次作怪的帕克。

接下来的几天,眼看道森越来越近,巴克依旧不改其色,继续插手干涉斯皮茨对犯人的惩处。但它做得巧妙,只在法兰斯瓦没看见时动手。由于巴克暗中造反,其他雪橇犬抗命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大维和索列克司不为所动,不过队上其他狗越来越无法无天。事态一发不可收拾,队上争执不断、吵闹不休,每时每刻都有狗闹事。这一切都是巴克搞的鬼,法兰斯瓦被它搞得焦头烂额。这位雪橇驾驶员提心吊胆,因为这两只狗决一死战只是迟早的事。不止一晚,雪橇犬的打斗声把他从睡梦中惊醒,他匆匆爬出被窝,就怕是巴克和斯皮茨在打架。

然而对决的时机一直没有到来,狗队在一个沉闷的午后到达道森,战争依旧没有爆发。道森不仅人声鼎沸,还有不计其数的狗。巴克发现它们全都在工作,仿佛狗工作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了。从早到晚,长长的雪橇队伍在主街上跑上跑下,到了夜里铃铛声仍然不绝于耳。它们拖着搭建木屋的木料和柴薪运送到矿区,所有在圣克拉拉谷由马匹负责的工作,在这儿都由狗来做。巴克在这里时常遇见其他的南方狗,它们多是野生的哈士奇狼犬,每一晚,固定九点、十二点、三点时,它们总会高歌一首夜曲,那是一种陌生又神秘的吟诵,巴克欣然加入了合唱。

北极光在空中冷冽闪耀,繁星随着雪光起舞,大地麻木冻结于冰雪之下。这首哈士奇之歌要歌颂的,或许原本是生命的反抗,然而狗群低声唱和,伴随一声声叹息啜泣的长音,听起来更像在泣诉生存的艰难。这是一首古老的歌,如同它的种族一样古老,这是大地初现时的第一支歌,那时的曲调总是悲伤的,歌里包含了世世代代的哀愁。巴克莫名地深深被这悲叹撼动,当它跟着呻吟悲泣时,那歌声里藏着多少生活的痛苦,而那也是它野生远祖经历过的痛苦。歌声中还包含了它们对神秘的寒冷和黑暗的畏惧。它被深深地撼动,这代表了它已跨越那些受火光和屋顶庇护的光阴,回到嚎叫岁月的原始之初。

到达道森的七天后,队伍又沿着骑警营的陡坡奔下育空的雪径,朝岱牙和盐水出发。佩尔特此行要送的急件比来程更为紧急,加上受到骄傲驱使,决心要创下今年的纪录,因此更加加紧脚步。许多条件都有利于他,过去七天的休息让狗儿们都恢复了精力,无论身心都处于巅峰状态。而且来时走过的路径已被后来的旅人踏实,再次上路会好走许多。另外,警方在途中安排了两三处休息站,里面备有人和狗的粮食,让队伍的行装可以轻便许多。

第一天它们赶了五十里路,抵达六十里河;第二天飞快穿越育空,到达裴利。但是他们并非一帆风顺便取得这个辉煌的成绩,雪橇犬间的争执让法兰斯瓦头痛不已,巴克暗中领导的叛变破坏了队伍的团结,狗队在缰绳上的动作不再一致。受到巴克的鼓励,这些叛徒开始展开各种小规模的叛乱。斯皮茨不再受到尊重,它们以前对它的敬畏消失无踪,纷纷开始挑战它的权威。一天晚上,帕克抢走斯皮茨一半的鱼,在巴克的保护下狼吞下肚。另一晚,达布和乔联手反抗斯皮茨,逼它不得不放弃惩罚它们。就连善良温驯的比利也没那么好欺负了,不像以前一样动不动就哀嚎。只要一靠近斯皮茨,巴克绝对是一副龇牙咧嘴、怒吼连连、鬃毛直竖的威吓模样。它简直是把斯皮茨压着打,总是大摇大摆、气焰嚣张地在它的鼻子前耀武扬威。

纪律的紊乱影响了雪橇犬间的关系,它们以前不会像现在这样争吵不休,老是把营地搞得像鬼哭神嚎的精神病院一样。虽然无止尽的打斗吵得大维和索列克司心浮气躁,它们依旧不为所动。法兰斯瓦气得满嘴直冒听不懂的外国脏话,在雪地上暴跳如雷,猛揪自己头发。他的鞭子不断在狗群之中啪啪作响,还是无济于事。只要他一转身,它们又开始造反。斯皮茨有法兰斯瓦给它撑腰,其他队友则有巴克这个靠山。法兰斯瓦知道一切都是巴克搞的鬼,巴克也明白他知道,但它太聪明了,再也没被当场逮个正着。它一样认真拉雪橇,而且越来越喜欢它的工作,原本的苦差事,现在已经变成一桩乐事,而狡猾地煽动队员打架,搅乱缰绳更是让它乐不可支。

到了塔奇纳河口,一晚的晚餐后,达布在雪地里挖出一只雪兔,它不过迟疑片刻,兔子就逃之夭夭。下一秒,整支雪橇队都开始疯狂吠叫,紧追在兔子之后。几百码外有一处西北警局的营地,那里有五十只哈士奇,也一齐加入追逐战之中。那只兔子往河流下游疾速逃窜,拐入一条小溪,远远跑在冻结的河床前方。它轻盈地飞掠在雪面之上,狗群则用蛮劲全力铲开雪地,穷追不舍。巴克一马当先,在最前头领队,六十只狗转过一弯又一弯,就是抓不着那只兔子。巴克俯低身子,热切哀吟,雄伟的身躯如闪电般冲刺,在苍白的月光下奔驰纵跃,那只雪兔则如一抹惨白的鬼影在前方不断飞跃。

对于鲜血的渴望、杀戮的欢愉,以及驱使人类定期从喧闹的城市走入森林,只为了用铅弹猎杀动物的欲望这些古老的本能刺激,巴克全都感受到了,只是这份感受此刻变得更为强烈。它遥遥领在队伍前方,追捕那只野生动物。它想用自己的牙齿咬死那块活生生的鲜肉,将它的口鼻和双眼浸濡在温暖的血液之中。

这是生命所能达到的狂喜巅峰,即便生命本身也无法超越。生命的吊诡之处莫过于此,这份狂喜在一个人最活跃的时候出现,却又令人完全忘记自身的存在。这份令人忘我的狂喜在艺术家的脑中出现时,灵感便像火焰一样熊熊包围着他;出现在士兵身上时,他就在烽火连天的战场上疯狂砍杀,下手无情。这份狂喜现在也出现在巴克身上,让它浑然忘我地领导狗群,一面发出古老的狼嚎,一面在月光下追捕眼前活蹦乱跳、敏捷逃脱的猎物。它的天性在体内深处大声回响,这份天性比它的生命更久远,早在时间之初便已存在。它完全被生命的波涛和生存的浪潮所支配,每一处肌肉、每一个关节、每一条肌腱都沉浸于喜悦之中,因为活着而炽烈燃烧,在奔跑中尽情展现。巴克在星光下狂喜飞跃,越过那了无生气的死寂大地。

纵使在亢奋之中,斯皮茨也依旧维持着冷静与算计。溪流大转弯之处有块突出的隘路,它离开狗群,抄捷径绕到前方等待巴克。巴克没留意斯皮茨的行踪,它转过弯,鬼魅般的雪兔仍在它前方轻巧飞跃,就在此时,另一道更大的白色鬼影从上方的河堤跳到兔子正前方。是斯皮茨!兔子转身不及,白晃晃的尖牙在半空中一口咬碎它的背脊,发出像人类受到遇袭时那样凄厉的惨叫。这是灵魂从生命之巅坠入死神魔掌时发出的呐喊,巴克身后的狗群一起发出鬼哭神嚎般的欢欣合唱。

巴克一声不吭,它不再压抑,猛然朝斯皮茨扑去。两条狗肩撞肩,但巴克的力道过猛,反而错失准头,没咬中斯皮茨的咽喉。它们在白末般的雪地中滚了一圈又一圈,斯皮茨立刻站稳脚步,好像压根儿没被撞到一般。它狠狠撕裂巴克的肩膀,随即跳开,一面撤退,一面寻觅更好的立足点,同时又用它陷阱般的钢齿狠狠咬了巴克两次,龇牙咧嘴地厉声咆哮。

在那瞬间,巴克明白了,对决的时候到了,这一战至死方休。它们不断兜圈对峙,咆哮连连,耳朵紧贴在后,目光炯炯地搜寻有利的机会。这个景象好熟悉,巴克一下全记起来了——记起这片雪白的森林、雪白的大地、雪白的月光,还有战斗的刺激。这片银白色的寂静之中弥漫着鬼魅般的肃穆,空气中听不见任何声响,就连一点细微的声音也没有,万物静止,连叶子也停止颤抖。狗群的呼吸在冰冷的空气中缓缓盘旋上升,这群桀骜不驯的半狼半狗,不出片刻已把兔子吃干抹尽,然后屏气凝神,围成一圈,将巴克和斯皮茨包围其中。它们和周遭环境一样静默无声,双眼闪着不怀好意的光芒,吐出的气息在空中袅袅上升。这幅景象对巴克来说一点也不陌生,一切都是那样理所当然,毫不稀奇。

斯皮茨是个身经百战的战士。从斯匹茨卑尔根到北极,从加拿大到极北荒地,无论在任何狗群中它都能占稳王位,知道该怎么统御它们。战斗时不管多愤怒,它都不会让怒火蒙蔽它。它渴望狠狠撕裂、摧毁它的敌人,但也没忘记敌人的仇慨之心和它一样强烈。在还没准备好挡下敌人的冲撞前,它绝对不会轻举妄动。在还没接下敌人第一波攻势、熟悉对手招式前它也绝不先出招。

巴克想把牙齿深深刺进那只大白狗的脖颈,却始终无法得手,它的牙只要一沾上柔软的皮肉,就立刻被斯皮茨的尖牙挡下。利牙对上锐齿,巴克的嘴被咬得皮开肉绽,鲜血汩汩涌现,但它就是无法攻破对手的防线。它重整旗鼓,如疾风般迅速绕圈,将斯皮茨包围其中。它一次又一次朝那雪白的咽喉扑去,只要咬断那儿,它的对手就再也无法呼吸。斯皮茨却总能反击成功,咬中一口后立刻跳开。巴克改变策略,正面冲撞斯皮茨,但这次只是佯装要直取它的咽喉;就在即将得手之际,它头猛然一缩,向旁一甩,原来它是要用肩膀冲撞斯皮茨的肩膀,猛力将它撞翻。结果,反而是巴克的肩膀被撕裂,斯皮茨灵巧跳开,安然无恙。

战局至今,斯皮茨毫发无伤,巴克已全身浴血,不住大口喘气。战事愈演愈烈,外面还有一圈狼安静地、虎视眈眈地等着要了结倒下的输家。就当巴克气喘吁吁时,换斯皮茨进攻了,巴克被打得站也站不稳。有一次巴克绊了一下,外圈那六十只狗马上“唰”地站起,但它在半空中稳住身子,那圈狗又坐下等待。

巴克还拥有一项成大事者必备的特质,那就是想象力。除了仰赖本能战斗,它也懂运筹帷幄。这次它再进攻,假装又要使出先前肩撞肩的老招,但在最后一瞬身子一低,紧贴雪地,牙齿咬上斯皮茨的左前脚,腿骨应声而碎。大白狗现在只剩三条腿,巴克打算再进攻三次就要解决它,于是故伎重施,咬断斯皮茨的右前腿。斯皮茨无视腿上传来的痛楚和越来越渺茫的胜算,疯狂挣扎,不让自己倒下。它看见包围在外的那圈狼群,它们安静无声,目露凶光,口水顺着舌头滴淌,银白色的气息在空中飘浮,一步步慢慢向它逼近。它过去也曾见过狼圈朝着输家围拢,只是这一次被打败的是它。

它毫无胜算。慈悲属于气候和煦的南方大地,敌人绝不可能放过它。巴克已经准备好要发出最后一击。狼圈不断围拢,直到它感觉哈士奇的呼吸就在身边。巴克看见它们围在斯皮茨的身后和两侧,身子伏得低低的,目光紧锁着那条大白狗,蓄势待发。那一瞬间,世界仿佛静止了一般,每条狗都像石化般动也不动,只有斯皮茨不住颤抖,长毛耸立,蹒跚地来回踱步。它威吓怒吼,好像这么做就能吓走逐步逼近的死神。巴克再度扑上前,得手后立刻跳开。这次正中肩膀,斯皮茨终于消失在狼圈之中。那黑色的围圈在月光流泻的雪地下迅速缩成一个黑点,巴克傲然而立,冷眼旁观。胜者为王,它体内的那头原始野兽完成了杀戮,它满足了。

成为领袖犬

“看吧!我就说嘛!斯皮茨是恶魔,但巴克可是恶魔中的恶魔啊!”

翌晨,法兰斯瓦发现斯皮茨下落不明,巴克又满身是伤时如是说。他把巴克拉到火旁,借着火光查看伤势。

“那个斯皮茨下手可真狠。”佩尔特一边检查巴克身上撕裂的伤口,一边说。

“巴克比它狠上两倍咧!”法兰斯瓦应道,“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赶路了。斯皮茨不在,这下麻烦都没了!”

佩尔特开始收拾营地的装备堆上雪橇,雪橇驾驶员则替狗儿们套上背带。巴克朝斯皮茨的领袖犬位置冲去,但法兰斯瓦没注意到它,反而将索列克司带去巴克梦寐以求的位置。依他看来,索列克司是剩下来的狗中最适合当领袖犬的。巴克愤怒地扑向索列克司,逼它退开一旁,自己站了过去。

“你看!你看!”法兰斯瓦大喊,乐不可支地拍打自己的大腿,“你看那个巴克,它宰了斯皮茨是要接收它的位置啊!”

“走开,小鬼!”他斥责,但是巴克不肯让步。

法兰斯瓦不理会巴克威吓的咆哮,抓住它的颈背,把它拖到一旁,又换上索列克司。那只老狗可不喜欢这个位置,也清楚表示自己畏惧巴克,不过法兰斯瓦依旧坚持己见。只是他一转身,巴克就又挤开索列克司,索列克司也毫无反抗之意。

法兰斯瓦勃然大怒:“好啊,你欠修理就是了。”他大声呵斥,手里提着一根粗棍回来。

一看到棍子,巴克就想起那个红衣男子。于是它缓缓后退,看见索列克司又被带上前也不再尝试攻击。它仍未死心,在棍子所及的范围之外不断绕圈,愤怒咆哮。它一面兜圈,一面目不转睛地盯着棍子,好在法兰斯瓦挥落棍棒的瞬间及时闪开。它已经学乖了!

驾驶员继续手边的工作,他呼喊巴克,要将它绑回大维前方的老位置。巴克向后退了两三步。法兰斯瓦跟上,巴克又后退。法兰斯瓦以为巴克是怕挨揍,所以僵持几次后便扔开棍子。但巴克不是怕挨打,它公然造反是为了夺取王位。那宝座本就属于它,那是它赢得的,它绝不屈从于领袖犬之外的任何位置。

佩尔特也上前帮忙。他们两人追巴克追了一个小时,怎么用棍子威吓挥舞,都给巴克闪开了。他们破口大骂,从巴克祖宗八代一路问候到它还没出世的后代子孙,连它身上的每一根毛和体内每一滴血都给骂得一无是处。巴克咆哮以对,保持距离,不让两人靠近。它没逃走的打算,只是沿着营地不断踩圈子后退。它的意图再清楚不过,只要他们满足它的要求,它就会乖乖回去。

法兰斯瓦束手无策,只好席地而坐,搔了搔头。佩尔特看了手表一眼,骂了声脏话。时间飞逝,他们一个小时前就该上路了。法兰斯瓦又抓抓头,不好意思地朝信差一笑。佩尔特耸耸肩,他们认输了。法兰斯瓦走到索列克司站立之处,叫巴克过来。巴克笑了,露出狗的笑容。不过它还是保持距离,不肯上前。法兰斯瓦解开套在索列克司身上的缰绳,把它放回它的老位置。除了巴克之外,狗队全都绑好背带,在雪橇前排成一条整齐的直线,准备好上路出发。法兰斯瓦将最前方的位置留给巴克,他又喊了一声,巴克再度露出笑容,还是不肯上前。

“你把棍子放下啊!”佩尔特说。

法兰斯瓦听话照做。棍子一放下,巴克立刻冲上前来,露出胜利的笑容,抬头挺胸地站在队伍最前方。法兰斯瓦替它套上缰绳,雪橇开始滑动,两个男人跟在一旁奔跑,队伍终于又踏上河道。

雪橇驾驶员本就对巴克赞誉有加,说它是恶魔中的恶魔,而这一天尚未结束,他便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巴克。跃出第一步,巴克便扛起了领袖犬的责任,无论是需要判断情势,或需要敏捷思考与行动时,它都表现得比斯皮茨更加优秀,法兰斯瓦从没见过能跟斯皮茨媲美的领袖犬。

巴克尤其胜过斯皮茨的,是它更知道该怎么订立规矩,使队友服膺的手段也更加高明。大维和索列克司不在乎更换领袖犬,那不关它们的事。它们只在乎自己的工作,只要不妨碍到它们卖力拖拉缰绳,它们根本不在乎发生了什么事。只要能维持秩序,就算是比利那个温吞鬼来当领袖犬也无所谓。但队上其他的狗在斯皮茨王朝的最后几天变得野性大发,难以控制,现在看到巴克要整顿它们,不由备感讶异。像是排在巴克后方的帕克,除非被逼,否则它连一盎司的力气都不肯多出,动不动就发抖装病偷懒。但在第一天结束之前,它出的力气已经比它这辈子加起来的还要多。上路后的第一晚,脾气暴烈的乔,就在营地被巴克狠狠教训了一顿——这件事斯皮茨从来没成功过。巴克只是用它体重的优势把乔压在地上,闷得它无法呼吸。直到它不再反咬,苦苦哀求后巴克才终于罢手。

队伍的步调迅速整顿妥当,恢复以往的团结,像过去一样,大家同心协力,动作整齐划一,纵跃时仿佛只有一只狗跳起。在林克急湍又有两只当地土生土长的哈士奇加入狗队,分别叫作提克和库那,巴克驯服它们的速度令法兰斯瓦啧啧称奇。

“不会再有像巴克这样的狗了!”他高喊,“不会有的!就算花一千块买它也不冤啊!我的老天!佩尔特,你说是吧?”

佩尔特颔首。雪橇队现在的速度遥遥领先纪录,而且一天比一天超前。路况良好,路面结实坚硬,没有松软的新雪让他们举步维艰。天气也没那么冷了,自从先前气温骤降到负五十华氏度后,气温就一直就停在那儿。佩尔特和法兰斯瓦两人轮流交替跑路和驾驶的工作,狗队也一路前奔,鲜少停下休息。

跟先前相比,三十里河的河面现在结满了冰。他们来时花了十天才穿越,此行只花了一天。还有一次,他们一口气从拉巴基湖急奔六十里,直达白马急湍。穿越马歇湖、塔吉什湖和班奈特湖这片绵延七十里的湖群时,队伍的速度之快,负责跑路的那人还可以用绳子把自己绑在雪橇后方,让雪橇拉着他跑。第二个星期的最后一晚,队伍便攻上白山隘口,之后借着山脚下斯加圭城和港口船只的灯火跑下通往海滩的斜坡。

这趟旅程破了纪录,十四天来他们每天平均跑上四十里。到了斯加圭城,整整三天佩尔特和法兰斯瓦都大摇大摆、神气活现地在主街上走来走去。请他们喝酒的邀约如潮水般涌来,狗队也成为驯狗人与赶狗人至高崇敬的注目焦点。直到之后来了三四个西部来的坏胚,扬言要将镇上洗劫一空,结果反而被射得像胡椒罐一样浑身窟窿,大家的话题这才转到其他英雄上。随后官方命令下来了,法兰斯瓦把巴克叫了过来,抱着它哭得泪眼婆娑。这是巴克最后一次见到佩尔特和法兰斯瓦,就像过去的其他人一样,他们从此走出巴克的生活。

一个苏格兰混血儿接收了巴克和它的队友,连同其他十二支狗队,巴克再次踏上前往道森的艰辛旅程。它们再也不是轻装上路,也不用赶着打破纪录,因为它们现在是邮局的送件队,日复一日不断重复同样的苦工,拖着沉甸甸的雪橇横越雪地,上头载满了从世界各地捎来的信息,要送给北极暗影底下淘金的人们。

巴克不喜欢这份差事,它仍旧尽心尽力地做,像大维和索列克司一样为自己的工作骄傲。不管队友是否具备相同的荣誉心,它都不改初衷,认真监督它们工作。日子变得单调乏味,每天只能像机器一样重复例行公事。生活一成不变:厨子每天早上在固定的时间起床,升好营火吃早餐,有些人开始收拾营区,有些人帮狗绑好背带,天还没亮就摸黑上路。天一黑便扎营,有些人负责搭建小帐篷,有些人砍柴、削松枝铺床,其他人则取水或冰来准备晚餐。此外还要喂狗,这对雪橇犬来说是一天中最棒的时刻,不过吃完鱼后,和其他一百多只狗四处游荡上一个小时也很有趣。它们之间有的是狠角色,可是经过三场激烈的打斗后,巴克轻松取得领袖地位,之后只要它竖起鬃毛、露出利齿,它们就会乖乖让路。

不过巴克最爱的还是躺在营火旁,后腿缩在身体下,前脚伸直在身前,抬起头,眯起迷蒙的双眼凝视跳动的火焰。有时它会想起阳光遍洒的圣克拉拉谷和米勒法官的大房子,想起那座水泥泳池和那只墨西哥无毛犬伊莎贝尔和日本哈巴狗多兹。但它更常想到的,是那个红衣男子、可丽的死,以及和斯皮茨的那场恶斗。它也会想起它吃过的美食或想吃的食物。它不是想家,那片阳光之地已经模糊而遥远,这些记忆并不会动摇它。更强烈召唤它的,是基因中的记忆,让它对从没见过的事物也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那些记忆中的本能(祖先在许久前养成的习惯,习惯又演变成本能)原已衰退,如今又在它体内苏醒活跃。

有时,它躺在那儿,眯起眼睛,恍惚地凝望火光,眼前的火焰仿佛变成了另一团火,它躺在另一堆营火前,看着另一个不同的混血儿在它面前烹煮食物。这个人的腿短了些,手比较长,健壮的肌肉纠结隆起,而非圆鼓鼓地肿胀。这人一头浓密凌乱的长发,额头自眼睛开始往后倾斜,直到头顶。他口中发出奇怪的声响,似乎很怕黑,不时往黑暗偷瞄。他的双手垂在膝盖和脚掌之间,手里抓着一只棍子,棍子的末端绑着一块沉重的石头。他几乎衣不蔽体,只有一条破破烂烂、被火烧过的皮布披在背上。他身上体毛浓密,整片胸膛、肩膀,一直到手臂和大腿外侧都盖着一层厚厚的毛发。他站立的时候双膝弯曲,上身无法挺直,只能前倾。他浑身散发出一种活力,或该说是像猫一样的弹力。他时时保持高度警戒,仿佛总是提心吊胆,恐惧所有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东西。

某些时候,这个多毛人也会蹲在火旁,把头埋在两脚间睡觉。这时候,他的手肘会放在膝上,双手抱头,像要用那双毛茸茸的胳膊挡雨一样。火堆外,黑暗包围大地,巴克看见其间有许多发亮的煤炭,两两成双——总是两两成双。它知道那是巨兽的眼睛,它可以听见它们的身体压碎树丛和在夜里发出的声响。巴克懒洋洋地眯眼注视火光,在育空河畔做着白日梦。那些声音和景象让它从背脊一路到肩颈的长毛笔直竖起,最后忍不住压抑地低声哀鸣或吼叫几声,这时混血的厨师便会对它喊:“嘿,你!巴克!起来了!”另一个世界于是消失无踪,现实世界回到眼前。它站起身来,打个哈欠,伸伸懒腰,仿佛刚刚真的做了个梦一样。

这是一趟艰苦的旅程,雪橇犬拖着堆积成山的信件,沉重的工作使它们筋疲力尽。到达道森时它们都消瘦许多,虚弱不堪,起码需要休息个十天八天。但两天内它们又载满要送至外界的信件从骑警营启程,一路跑下育空河岸。狗儿疲惫不堪,驾驶员也抱怨连连,雪上加霜的是每天都在下雪,路径上将会积满松软的新雪,增加地面的摩擦力,狗儿必须出更大的力气才能拉动雪橇。幸好驾驶员善待狗儿,一路上都悉心照料它们。

每一晚,他们都先将狗照料好才吃饭,检查完狗的脚掌后才睡觉。可怜狗儿们的体力依旧每况愈下。从冬天开始,它们总共拉着雪橇跑了一千八百里,就连最顽强的狗也禁不住这一千八百里的劳累。但巴克撑下来了,虽然它也筋疲力尽,仍严格维持队上纪律,鞭策队友继续工作。比利每一晚都在睡梦中低声哀嚎,乔的脾气更是前所未见的暴躁。而不管是不是瞎眼那侧,索利克司都不允许任何人靠近。

其中最痛苦的是大维,它不知道生了什么病,变得愈来愈阴沉烦躁。队伍一扎营,它立即就地筑窝,再也不肯起身,驾驶员还得拿食物过去喂它。背带只要一解开,它马上躺下,不到隔天清晨上工前绝不起身。有时跑到一半雪橇突然停止,或起步时缰绳猛然拉紧时,它都会发出痛苦的嚎叫。驾驶员为它检查,但什么毛病也没有。它的病引起所有雪橇驾驶员的兴趣,他们吃饭时谈论这件事,睡前抽最后一根烟时也谈论这件事。有一晚他们甚至举行了一次会诊,把大维从窝里带到火堆旁,在它身上又压又戳,直到它哀嚎了许多次后才罢手。它体内一定出了什么毛病,但是他们摸不到任何断骨,查不出病因。

到了卡西尔沙洲时,大维虚弱到不停在缰绳内跌倒。那个苏格兰混血儿发令停止雪橇,把它带出队外,让前头的索列克司取代它的位置。驾驶员是要大维休息,让它自由跟在雪橇之后。即使病重,一被牵开,大维还是勃然大怒,缰绳一解开便怒吼连连,看到索列克司被带到它长久以来尽心卖力的位置上时,更是心碎地呜咽起来。它对缰绳和工作深以为傲,就算快病死了,也无法忍受另一只狗接替它的位置。

雪橇起步后,它跟在雪橇旁,在路径旁的软雪中蹒跚前行,不断用牙齿攻击索列克司,想把它撞倒,挤进索列克司和雪橇之间,跳回属于它的位置上。它不停哀鸣吠叫,混血驾驶员想用鞭子赶走它,可针扎般的鞭笞动摇不了它,驾驶也不忍再加重手下力气。路径上的积雪明明比较坚硬,好跑许多,大维不愿跟在雪橇后方,乖乖跑在路上。它坚持跌跌撞撞跟在雪橇旁,那儿的积雪松软,跑起来很是费力。终于它精疲力竭,摔倒在地。它爬不起身,只能看着长长的雪橇跑过身旁,扬起片片雪花,发出哀伤的嚎叫。

它使出最后一分力气,摇摇晃晃地起身,蹒跚跟在雪橇后方。雪橇再度停止,它踉跄走过雪橇,站到索列克司身旁。驾驶员停驻片刻,向后面的人借火点燃烟斗,然后又走回原位,扬鞭策狗。但一反常态地,狗儿轻轻松松便跨出脚步,它们察觉事态有异,不安地转过头,却被眼前景象吓得呆立在地。驾驶员也吃惊得合不拢嘴,雪橇竟半分也没前进。他呼唤同伴前来查看,原来是大维咬断索列克司的两条缰绳,直挺挺地站在雪橇前的老位置。

大维用眼光哀求驾驶员让它留下。驾驶员左右为难,不知该如何是好。他的同伴说,若不让雪橇犬工作,它们会心碎而死。众人开始回忆起自己听过看过的例子,七嘴八舌地说起有些狗因为年纪太大或伤势过重,再也无法工作时,会因解职心碎而死。眼看大维只剩一口气了,出于怜悯之心,驾驶员决定不如让它死得其所。于是它又被套上缰绳,像过去一样骄傲地拉着雪橇,但它不时因内伤而不由自主惨叫出声。好几次它摔倒在地,只能被缰绳拖着走,有一次甚至被雪橇碾过,之后只能一跛一跛地跟在后方。

就这样撑到了下一个营地。驾驶员在营火旁帮它做了个窝。隔天早晨,它实在虚弱到无法上路,但到了要绑背带的时候,它仍试着要爬到驾驶员身旁。它颤颤巍巍地起身,摇晃一下又摔倒在地。之后索性像虫一样蠕动身体慢慢爬向背带,伸出前脚,拖着身体,一英寸一英寸地缓缓前进。它的力气离它远去,队友最后一次看到它,就是它躺在雪地气喘吁吁、渴望地凝视它们的模样。就连狗队穿过河边的树林后,都可以听见它悲痛欲绝的哀嚎。

雪橇骤然停止。那个苏格兰混血儿慢慢走回营地,人群安静了下来。枪声响起,苏格兰混血儿匆忙折返,鞭子划过空中,铃铛再度响起。雪橇搅起地上白浪,但巴克知道,每条狗都知道,在河边的那片树林之后,发生了什么样的事。

雪地上的苦役

雪橇队离开道森三十天后,巴克和它的队友到达斯加圭城。它们全都筋疲力尽、虚脱乏力,状况差到不能再差。巴克原本一百四十磅重的体重,如今只剩一百一十五磅,其他队友虽然体重本来较轻,相比之下却瘦得更多。过去最会装病的摸鱼大王帕克,老把脚伤装得活灵活现,现在脚是真的跛了,连索列克司也瘸了腿,达布因为扭伤的肩胛骨而痛苦不堪。

狗儿的脚酸痛不已,跳也跳不动,扑也扑不起,踏在路径上的每一步都异常沉重。它们步履蹒跚、摇摇晃晃,每走一天,疲倦就加深一分。它们没生病,只是累坏了。那份疲惫并非来自短时间的过度操劳,那只要几个小时就能恢复。它们会如此疲惫,是因为几个月来的连日苦役,一点一滴把它们的力气消耗殆尽,直到最后一点精力也被耗得一干二净,连恢复元气的力量都不剩。它们的每一块肌肉、每一根纤维、每一个细胞全已油尽灯枯。这不是没有原因,不到五个月,它们已经跑了两千五百里,而且最后的一千八百里只休息了五天。抵达斯加圭城时,谁都看得出来它们举步维艰,勉强才拉紧缰绳,下坡时,最多也只能尽量不要挡到雪橇的去路。

“跑啊!你们这群可怜的跛脚狗!”当狗队踉跄走下斯加圭城的主街时,雪橇驾驶人鼓励它们,“这是最后一趟了,然后我们就可以好好休息,好不好?我保证一定给你们放长假。”

驾驶人信心满满,确信接下来可以好好休养一段时日。他们自己也只休息两天,便跑完一千两百里的路程,辛苦许久之后偷闲片刻也是天经地义。但有太多男人涌进克伦代克,也有太多情人、妻子和亲人留在故乡,他们只能依靠信件传达思念之情,也难怪邮件堆积的高度直逼阿尔卑斯山。除此之外,官方命令也下来了,一大批刚从哈德逊湾运来的犬只被派来取代那些已无用武之地的雪橇犬,这些老将必须另行处置,既然狗值不了多少钱,不如直接全部低价抛售。

三天过去,巴克和它的队友依旧疲惫无力、虚弱不堪。到第四天早上,两个美国来的男人用极低廉的价格买下狗队和全部装备。那两人分别叫作霍尔和查尔斯。查尔斯是个中年白人,一双眼睛空洞无神、泪水汪汪,两撇胡子倒是尖挺,和藏在胡须下疲弱的双唇形成强烈的矛盾对比。霍尔年纪较轻,是个十九二十岁的小伙子,腰带上插了一把柯尔特左轮手枪和一把猎刀,皮带上还挂满弹匣。这条腰带是他全身上下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光看这点就知道他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一点经验也没有。这两人显然出现在他们不该出现的地方,为什么会跑来北方探险,真是个令人无法参透的谜团。巴克听见他们讨价还价,看见钱在政府专员和那两人之间转手,于是它知道那位苏格兰混血儿和邮车驾驶员,将和佩尔特、法兰斯瓦以及其他消失的人一样,永远离开它的生命。它和队友被带往新主人的营地,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幅懒散肮脏的景象:帐篷只搭了一半,脏碗盘堆积如山,所有装备歪七扭八,凌乱不堪。它看见一个女人,那两个男人叫她玛赛迪丝。她是查尔斯的太太,霍尔的姐姐,还真是个模范家庭啊!

巴克忧心忡忡地看着他们拆除帐篷,把东西放到雪橇上。他们忙得不可开交,但毫无效率可言。帐篷乱七八糟地卷成一团,比卷好后应有的体积还大上三倍;锡盘还没洗干净就打包起来。玛赛迪丝焦虑地在两个男人间来回踱步,嘴里叨念不休,一下叮嘱这,一下又告诫那。男人将行囊放在雪橇前方,她就插口说应该放到后面才对。但收到后头,另外在上面堆了其他行李后,她才还发现有东西没收拾;而且除了那袋行李外,其他地方都满了,无处可放,只好又七手八脚把东西全拿下来。

旁边的帐篷走出三个男人,一看到这情景便挤眉弄眼地咧嘴大笑。

“你们的行李乖乖不得了啊!”其中一人说,“我是没资格多嘴啦,但如果我是你们,绝不会一路带着那顶帐篷。”

“胡说!”玛赛迪丝一声娇斥,两手优雅地一阵挥舞,以示惊慌,“少了帐篷我睡哪儿啊?”

“春天已经到了,天气只会越来越暖。”那人回答。

玛赛迪丝坚决地摇了摇头。查尔斯和霍尔将最后一批物品堆到小山般的行李上。

“雪橇载得动这么多东西吗?”其中一人问。

“为什么不行?”查尔斯没好气地反问。

“喔,没什么没什么。”那人赶紧好声好气地解释,“我只是好奇,因为看起来有些头重脚轻的。”查尔斯转过身,尽可能地将皮绳向下拉紧,捆好行李,绳子却依旧松松垮垮。

“不用担心,那些狗当然可以拖着这么一大车玩意儿爬上一整天山,你们说是不是?”第二个人讥讽道。

“那当然。”霍尔礼貌地回答,但口气有些僵硬。他一手握住舵杆,另一手扬起长鞭。“跑啊!”他大喊,“快跑!”

狗队拉着胸带奋力一跃,雪橇纹丝不动。它们努力片刻后便放弃挣扎,雪橇太重了,它们实在拖不动。

“这些懒鬼,看我怎么教训你们。”霍尔大声呵斥,鞭子就要往它们身上抽去。

玛赛迪丝赶紧惊声制止:“喔,霍尔,你不能这么做!”她抓住鞭子,想将长鞭夺下:“它们太可怜了!我要你发誓,你一路上都不会对它们动粗,要不,我就不走!”

“你很了解狗是吧!”她弟弟讥讽,“我告诉你,这事你最好别管。它们懒得要命,不给点苦头吃,它们是不会乖乖听话的。狗就是这样,随便问一个人都知道。不信的话你去问那些人。”

玛赛迪丝恳求地望着他们,美丽的脸上写得清清楚楚,她不忍看狗儿受苦。

“如果你真想知道,我告诉你,它们现在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其中一人回答,“它们全累坏了,走也走不动,需要好好休息。”

“休息个屁!”霍尔掀动无须的双唇骂了一声。听见弟弟咒骂,玛赛迪丝又悲痛地“噢”了一声。

不过她是个护短的姐姐,马上替自己弟弟说话。“别管那家伙,”她尖声道,“你才是驾驶员,你觉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于是霍尔的鞭子再次落到狗儿身上。狗儿们顶住胸带,脚掌深深踩进扎实的雪地,俯低身子,铆足了劲儿往前拉,但雪橇仍像抛锚似的动也不动。试了两次之后,它们伫立原地,不住喘息。无情的鞭声又猛烈响起,玛赛迪丝再次插手,她跪在巴克前面,眼中噙满泪水,张开双臂搂住它脖子。

“你们这些可怜的小家伙,可怜哪!”她同情地大声哭喊,“你们为什么不多出些力呢?这样你们就不会挨打了呀!”巴克不喜欢她,可也觉得自己处境已经惨到不能再惨,懒得反抗她,反正就把她当作是这悲惨工作的一部分吧!

其中一个旁观者一直咬牙忍耐,克制自己不要出口讥讽,现在真的忍无可忍,开口说:“我一点也不在乎你们的死活,但为了那些狗,我只想告诉你们,雪橇的滑橇会很快结冰,粘在地上,要是你们先把雪橇摇松,它们会轻松许多。你把全身的重量压在舵杆上,左右摇晃,就可以把滑橇摇松。”

他们又试了第三遍,这次霍尔遵照建议,先把冻结在雪地上的滑橇摇松。塞得满满的笨重雪橇终于开始前进,巴克和队友在雨点般的鞭笞下疯狂奔窜,跑了几百码后,路转了个弯,朝主街陡然下降。想稳住一架头重脚轻的雪橇需要经验丰富的驾驶员,而霍尔不是。狗队才转弯,雪橇就翻了,没绑紧的货物散了一半。但狗队没有停止,倾覆又变轻的雪橇在它们身后跳上跳下,它们受够了差劲的待遇和不合理的载货量,巴克气疯了,开始拔足狂奔,队上的其他狗也跟着它跑。霍尔大叫:“停!停!”可是它们充耳不闻。霍尔的脚绊了下,被拖倒在地,翻倒的雪橇就这么从他身上碾了过去。狗队横冲直撞,沿着主街把剩下的家当撒落一地,整个斯加圭城像开嘉年华会一样热闹喧腾。

好心的居民帮忙把狗拦下,捡起散落的物品,还建议他们,如果想顺利到达道森,行李得丢一半,而狗要增一倍。霍尔和他的姐姐、姐夫心不甘情不愿地听从建议,搭起帐篷,准备清点装备。从行李中翻出罐头时大家都笑翻了,因为在雪地上长途旅行,罐头食物是想也别想的奢侈品。“这些毛毯够开一家旅馆了!”其中一个帮忙的路人笑道,“就算只留一半还是太多,最好通通丢掉。还有那顶帐篷和整套碗盘都扔了吧,反正也没人会洗。我的天啊!你们以为自己是在坐卧车吗?”

他们乖乖听话,不是必需的物品通通狠心丢弃。看见衣服被人一袋一袋扔在地上,玛赛迪丝忍不住放声大哭,每丢一件她就要哭号一次。她双手环抱膝头,伤心欲绝地摇晃身子,坚决地说就算为了十二个查尔斯,她也不会再前进一步了。她到处哀求,最后终于死心,擦干眼泪,自己动手整理,甚至把必要的行李也扔了。她正在气头上,自己的东西丢完后仍余怒未消,又像龙卷风般卷去男人那儿,袭击他们的行李。

收拾完行李之后,虽然装备少了一半,剩下的分量还是令人望而生畏。查尔斯和霍尔在傍晚时分离开了一趟,带了六条外来犬回来。这六只狗加上队上原本的六只雪橇犬,以及创纪录的那次旅程中在林克急湍加入的两只哈士奇提克和库那,现在队上总共有十四只狗。虽说那些外来犬一上岸就接受训练,却仍不成气候。六条狗中有三条是短毛猎犬、一条纽芬兰犬,剩下两只则是杂种狗。这些新来的菜鸟什么都不懂,巴克和队友对它们不屑一顾。尽管巴克很快就教会它们该站在哪个位置、有哪些事情不能做,却无法教会它们该做什么。它们无法适应缰绳和雪径,除了那两只杂种狗,剩下的四只狗都因流落到这陌生的野蛮之地和恶劣待遇而迷迷糊糊、恍惚失神,而那两只杂种狗没有失神,是因为它们只是徒具骨架的空壳,根本毫无神志可言。

新来的狗不济事,无可期待,老将们又被先前两千五百里马不停蹄的旅程累得筋疲力尽,这支队伍可说是前景堪虑。尽管如此,那两个美国人仍是精神抖擞、志得意满,因为他们有十四条狗,看上去多威风啊!他们看过其他雪橇队穿山越岭,前往道森,或从道森来到此地,可从来没看过哪队雪橇队用了十四条雪橇犬。不过在北极跋涉旅行,不用十四条雪橇犬拉雪橇是有道理的——因为没有一辆雪橇可以运载喂饱十四只狗的食粮。但查尔斯和霍尔不明就里,以为有支铅笔就能规划行程,只要写下一只狗要吃多少,总共有几只狗,要跑几天,就能把一切安排妥当。玛赛迪丝从他们肩膀后方瞄了一眼,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这哪有什么难的嘛!

一直到隔日接近中午时分,巴克才浩浩荡荡地带领队伍跑上主街。狗儿一个个无精打采,无论是巴克或队友都已经精疲力竭,只能拖着虚脱的身子上路。它已经来往盐水和道森之间四次之多,又厌又倦之下,想到又得踏上同样的路途就痛苦万分。它完全无心于工作,每条狗都是。新来的狗胆小害怕,老狗则对自己的主人一点信心都没有。

巴克隐隐感到这三人不可信赖。他们什么也不会,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更清楚显现他们完全没有学习能力。不管做什么都马马虎虎,不懂秩序也毫无纪律,光是要搭起一个乱七八糟的营地就要耗掉大半夜,早上也要花上半天收拾营地,才将行李放到雪橇上。但行李又不好好放,随随便便地乱堆一气,以致剩下来的时间就不断在停止雪橇、重新安置行李中度过。有些日子里,他们一天连十里都跑不到,其他时候连出发都办不到,而根据狗粮计算而出的时程,他们甚至连预定行程的一半都还没走到。

狗粮短缺只是迟早的事,明知如此,他们还是不懂节制,喂食过量,加速消耗食物,让缺粮的日子更快到来。那些外来犬的消化系统尚未经过长期饥饿的锻炼,无法从最少的食物中榨出最多养分,因此食欲旺盛。除此之外,看到那些疲惫不堪的雪橇犬拉车时有气无力,霍尔便断然决定那些算好的配粮太少了,所以越喂越多,以为它们只要吃饱就会有力气。最糟的是,当玛赛迪丝发现用她美丽的大眼噙着泪水,颤声向霍尔乞求,也不能诱骗他给狗多一些食物时,便偷偷从鱼袋中偷鱼出来喂狗。其实巴克和其他雪橇犬需要的不是食物,而是休息。虽然行进缓慢,它们拖在身后的沉重货物依旧严重耗损它们的体力。

很快地,狗粮不足的日子来了。霍尔有天猛然惊觉他的狗粮已经去了一半,但他们只走了四分之一的路。在这片荒野上,不管是想靠人情或金钱,都无法取得更多狗粮。他们只好减少每天的配食,增加每天的路程。他的姐姐和姐夫都赞成他的计划,不过这如意算盘却被他们沉重的装备,与自身的无能给拖垮:给狗吃少一点很简单,但要狗跑快却绝无可能。加上他们自己的无能,没办法一早就启程,更是压缩到上路的时间。他们不只不知道要怎么让狗干活,更不知道该怎么驱策自己工作。

第一个倒下的是达布。这可怜的笨贼,尽管偷东西老是被抓到受罚,但它一直尽忠职守,扭伤的肩胛骨既没治疗也没好好休养。它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霍尔最后用他的柯尔特左轮手枪了结了它。这地方有句俗语:照哈士奇的食量喂食外来犬只会把它们饿死,而在巴克底下的六条外来犬还只吃哈士奇一半的食量,所以它们只有死路一条。第一只饿死的是那头纽芬兰犬,接着是那三只短毛猎犬,另外两只杂种狗顽强地多撑了几天,最后仍难逃一死。

到了这时,南方人那些爽朗愉悦、温文尔雅的特质,在这三人身上不再复见,北极之旅的风光和浪漫早已不知消失何处。极地的环境残忍严苛,把他们的男子气概和女性特质消磨得一干二净。玛赛迪丝不再为狗儿哭泣,光是自怜自艾、和弟弟与丈夫吵架就占去她全部心神。他们永远吵不累,悲惨的境遇使他们越来越容易怒火攻心,而脾气越是烦躁,日子就越难过。有些人是经历劳累的旅途和肌肉酸痛的折磨,还能保有耐心、维持亲切的态度,好声好气地说话,但这完全没发生在这两男一女身上。他们耐性尽失,只剩暴躁和痛苦。他们的肌肉也痛,骨头也痛,连心都痛。因为如此,他们说话也越来越尖酸刻薄,从早到晚没一句好听话。

只要玛赛迪丝一给他们机会,霍尔和查尔斯必定吵得面红耳赤。他们都深信自己做的远比分配到的工作还要多,而且一逮到机会就要宣扬,绝对不会隐忍。玛赛迪丝有时候站在她丈夫那边,有时又倒戈偏袒弟弟,结果就是一场永无止尽、好比烟火一般火光四射的家庭冲突。他们可以从谁该去砍柴生火(这只关查尔斯和霍尔的事)一路吵到家族里的其他人:爸爸、妈妈、叔叔、表兄弟姐妹,甚至是几千里以外的亲戚,有些甚至根本已不在人世。而霍尔的艺术眼光或他舅舅写的社会剧,和砍柴有何关联无须细究,因为那已超出人类智慧理解的范围之外。接着,争吵又继续朝着查尔斯的政治偏见前进。至于为什么查尔斯姐姐那张天花乱坠的嘴巴会和在育空这儿生火有关,也只有玛赛迪丝一人清楚。她对这主题滔滔不绝发表了一篇长篇大论,还顺便不经意地提到丈夫家族中其他几项讨人厌的怪癖。就在他们争吵的同时,火依旧没生起来,营地只搭了一半,当然更别提要喂狗了!

除此之外,玛赛迪丝还开始了一种特别的抱怨——一种女性特有的抱怨。她美丽娇弱,一直以来都像公主一样被捧在掌心,但现在丈夫和弟弟对待她的态度跟骑士精神一点也沾不上边。她习惯装出一副无助的模样,让别人好生伺候着她,但这两个男人现在都已经自身难保,哪还顾得了她,因此对她只有满肚子的埋怨。而既然责难男人是女人的基本特权,那不如索性让他们的生活变成人间炼狱。她不再替狗儿着想,加上全身上下又痛又累,她便坚持要坐在雪橇上,让狗拉着走。她确实是美丽娇弱,却依旧有扎扎实实的一百二十磅——对那些已经饿到头昏眼花又虚弱不堪的狗来说,这实在是异常沉重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坐了好几天的雪橇,直到狗队无力拉动,摔倒在缰绳之中,再也无法前进一步。查尔斯和霍尔求她下来自己走,他们好话说尽,玛赛迪丝只是一个劲儿地哭,胡搅蛮缠地向老天泣诉他们的残酷。

有一次,他们终于忍无可忍,硬把她从雪橇上架下来,但之后再也不敢那么做。玛赛迪丝像被宠坏的小孩一样赖在地上耍赖。他们置之不理,继续前进,她还真一点起身的意思都没有。霍尔和查尔斯向前走了三里,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卸下行李,回去找玛赛迪丝,把她抱回雪橇之上。

自己都悲惨落魄,狗队受的苦他们当然更不会放在心上。霍尔有个理论,认为一个人要经过磨炼才会变得坚强,只不过这理论他只用在别人身上。他向姐姐和姐夫宣扬这理念,也无法奏效,因此便改用棍子向雪橇犬传教。到达五指河时,狗粮完全没了,一个牙齿掉个精光的印第安老妪跟他们交易,说要用几磅的冷冻马皮,交换霍尔屁股上那把和大猎刀做伴的柯尔特左轮手枪。马皮是很糟糕的替代食物,是从六个月前饿死的马身上剥下来的。冷冻马皮硬得有如铁条,狗儿吞进肚子后,只会消化成又薄又没营养的皮条和毛球,扰乱肠胃又无法吸收,吃了反而更难受。

巴克像被困在噩梦之中,只能踩着蹒跚的步伐,带领队伍前进。它有力气拉的时候就拉,没力气的时候便就地躺下,直到鞭子或棍子打得它不得不起身。所有的刚强、光彩都从它美丽的皮毛上消失无踪。它身上的长毛纠结邋遢,了无生气地黯然垂落,挨棍的地方覆满干涸的血迹。它的肌肉消磨殆尽,只剩下一结一结的筋络,松垮皱折的皮肤下骨头根根分明。这景象惨不忍睹,但巴克是不会被击垮的,红衣男子早已证实了这一点。

巴克如此,其他的队友亦然。它们现在都不过是会移动的骷髅,包括巴克在内,一共是七条游魂。因为日子太过悲惨,鞭笞和棍打已经不痛不痒。挨打的痛楚就像它们眼睛所见、耳朵所听的一切,全都麻木而遥远。它们连半条命,不,四分之一条命都不剩,只是几根残破的骨头,偶尔闪烁几下微弱的生命之光。休息时,它们仿佛死狗般躺在缰绳之中,生命之火苍白虚弱,几近熄灭。等到棍子或鞭子打在它们身上,生命之光才又惨淡地闪了下。它们再度踉跄站起,摇摇欲坠地艰苦前行。

有一天,温驯的比利倒下后再也站不起来,这时霍尔已经把他的手枪卖了,所以直接用斧头砍下比利的头,再把尸体从缰绳中拖出来,扔到一旁。这一幕巴克看到了,其他队友也看到了,它们知道这件事很快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隔天库那也一命呜呼,只剩五条狗在苟延残喘。乔现在凶也凶不起来,帕克又跛又瘸,恍恍惚惚,只剩一半的意识,连想装病偷懒都没办法。独眼的索列克司仍对工作尽忠职守,只是伤心自己没力气拉动雪橇。冬天没跑那么多路的提克(因为是新手)相较之下体力好些,所以更常挨打。巴克依旧站在领袖的位置,但是再也不管纪律——它也没打算管纪律。大半的时间,它都因为过度虚弱而两眼昏花,只能依靠残存的视觉和脚下微弱的触感前进。

这是个美丽的春日,而不管是人是狗都未曾察觉。每一天,太阳越来越早升起,越来越晚下山,凌晨三点就崭露曙光,到了晚上九点还透着薄暮的微光。白昼漫长,阳光明亮得教人睁不开眼。冬季里鬼魅般的死寂,被春天万物苏醒的呢喃所取代,每英寸土地都传出蠢蠢欲动的窸窣声,满载生命的喜悦。在那漫漫长月里,生命蛰伏静止,如死去般纹丝不动,直到此刻才又重新复苏。松树涌出树脂,柳树和白杨绽放嫩芽,灌木和藤蔓染上新绿,蟋蟀夜夜鸣唱,到了白天,地上各种爬行、蠕动的生物纷纷投进阳光的怀抱,松鸡和啄木鸟活力十足地在森林里咕咕作响、敲敲打打。松鼠们叽叽喳喳,鸟儿鸣啭啁啾。从南方飞来的野鸟在头顶上排成一道灵巧的人字形,划破青空。

一道道涓涓细流滑下山坡,积雪下的泉水演奏着淙淙乐曲。冰封的万物开始一点一滴融化、弯折,发出“噼啪”的爆裂声。整个育空地区挣扎着要挣脱禁锢了它一整个冬天的冰雪,河水在下方舔舐冰层,太阳自上方吞食积雪。结冻的河面开始出现气孔,裂纹向四面八方蔓延,薄冰也片片坠入河里。苏醒的万物绽放鼓动,展现顽强的生命力。阳光耀眼,微风轻叹,在这片美景之下,这两男一女和雪橇犬队却像走向死亡般,举步维艰,缓缓前行。

狗儿们跌跌撞撞,玛赛迪丝坐在雪橇上哭泣,霍尔有气无力地连连咒骂,查尔斯的双眼盈满忧愁的泪水,这支队伍就这样颤颤巍巍地走进约翰·桑顿位于白河河口的营地。队伍才停下,狗儿们全像死了般倒地不起。玛赛迪丝擦干眼泪,望向约翰·桑顿。查尔斯因为全身僵硬,他只能缓缓地坐在一截圆木上休息。上前攀谈的是霍尔。约翰·桑顿那时正削着用桦木做成的斧柄,斧柄就快完工,他边削边听,不时嗯个几声回应。霍尔向他征询意见,他便给几个简洁的建议,不过他心里清楚,像他们那种人,就算给了忠告,他们也肯定不会采纳。

“之前的人都说路径底部的冰层已经开始融化,叫我们最好不要再往前走。”桑顿警告霍尔不要再冒险走上融冰时,霍尔这么回答,“他们说我们到不了白河,但我们现在还不是到了。”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语气里带着一丝胜利的嘲讽。

“他们说的是真的!”约翰·桑顿回答,“冰面随时都有可能崩垮,只有带着瞎运的笨蛋才过得了河。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就算把阿拉斯加所有的黄金送给我,我也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冒险走到冰上。”

“好吧!那是因为你不是笨蛋。”霍尔说,“没差,反正我们一定要去道森。”他挥动鞭子,“起来,巴克!嘿!起来啊!快走啊!”

桑顿继续削着手里的木头。他晓得要阻止笨蛋做蠢事只是白费力气,反正这世界也不会因为多几个、少几个笨蛋而有什么分别。

但是狗队并没有听命站起。从很久以前开始,它们没等到挨揍决不肯起身。鞭子无情挥落,约翰·桑顿紧抿双唇,强迫压抑心里那股冲动。索列克司是第一个爬起来的,其次是提克,乔也接着一面痛苦嚎叫一面起立。帕克吃力地挣扎起身,接连两次爬到一半又摔倒在地,第三次才终于勉强站住。巴克根本连试都不试。它安安静静地躺在倒下的地方,鞭子一鞭鞭落在它身上,但是它既不哀嚎也不挣扎。好几次桑顿都差点儿开口,最后又打消念头。他眼里漫起一层薄雾,鞭子未停,他终于忍不住站了起来,犹豫不决地来回踱步。

这是巴克第一次抗命,光是这点就足够让霍尔火冒三丈。他扔下长鞭,抄起惯用的棍子,将沉重的打击如雨点狠狠砸在巴克身上,它仍旧无动于衷。就像其他的同伴,它要站还是可以勉强站起,但和它们不同的是,它已经下定决心,不肯起来。它隐隐有种大难临头的预感,抵达河畔时这个预感就已经很强烈了,至今仍未消失。它先前整天踩着逐渐消融的薄冰前进,现在主人又要它再踏上去,它觉得灾难随时会降临,所以打死不肯动身。况且,它已经受了太多苦,疲倦至极,那些打在身上的棍子其实已经不太痛了。棍子继续落下,它体内的生命之火闪耀了一下又变得微弱,眼看就快熄灭。它有种奇怪的麻木感,它知道自己正在挨打,可是那感觉却好遥远。最后一丝的痛觉也离开它了,虽然它还可以听见棍子打在它身上的微弱声响,它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仿佛那不再是它的身体。

突然间,约翰·桑顿毫无预警地发出一声野兽般模糊难辨的嗥叫。他扑向挥舞棍子的霍尔,霍尔就像被一棵倾倒的大树撞到般,踉跄退开。玛赛迪丝放声尖叫,查尔斯忧愁地看着这幅画面,擦了擦水汪汪的双眼,却因浑身僵硬而动弹不得。

约翰·桑顿挡在巴克身前,努力控制自己,气到说不出话来。

“如果你敢再动那只狗一下,我就宰了你!”他最后终于压抑怒火,愤愤开口。

“它是我的狗!”霍尔回答。他揩去嘴角的血迹,走了回来,又说:“让开,要不我要动手了。我们一定要去道森。”

桑顿挡在他和巴克之间,一点让路的意思也没有。霍尔拔出腰间的长猎刀,玛赛迪丝还在尖叫,她又哭又笑,一副歇斯底里、彻底发狂的模样。桑顿用斧柄朝霍尔的指节一扣,猎刀应声落地。霍尔要捡,指节却又挨了一下。随后,桑顿俯身,自己将猎刀拾起,利落两下割断巴克的缰绳。

霍尔战意全消。而且他的双手,或该说他的两条手臂被姐姐紧紧拽住,想打也打不了。反正巴克也快死了,没办法拉动雪橇,所以他不再坚持。几分钟后,他们离开河堤,朝下游出发。巴克听见队伍离开,便抬起头来张望。现在换由帕克领队,索列克司押后,之间是乔和提克。它们一跛一跛地蹒跚前进,玛赛迪丝仍坐在堆满行李的雪橇上,霍尔紧握舵杆,查尔斯跌跌撞撞跟在后方。

巴克望着队伍,桑顿在它身边跪下,用他粗糙的大手温柔地替它检查有没有任何断骨。等他检查完毕,确定巴克除了多处瘀伤和瘦得吓人外没什么大碍时,雪橇已在四分之一里开外的地方。他们一人一狗看着雪橇横越冰面,陡然间,雪橇末端一沉,仿佛陷进什么凹槽。不多久,霍尔死命紧抓不放的舵杆突然飞到空中,玛赛迪丝的尖叫远远传来。他们看见查尔斯一个转身,想要往回跑,但太迟了,整块冰层坍崩陷落,刹那间,所有人狗消失无踪,只剩一个吞食大洞。

路径底部的冰层完全塌陷。约翰·桑顿和巴克四目相交。

“你这可怜的家伙啊!”约翰·桑顿说。巴克舔了舔他的手。

深爱一个人

去年十二月,约翰·桑顿冻伤了脚,同伴把他安顿妥当,确保他留下后能舒舒服服养伤,才继续出发至上游取木筏,打算等积雪完全消融后再顺溪前往道森。桑顿救下巴克时他的脚还有点跛,但随着天气回温,他也完全康复,能正常行走了。在这长长的春日之下,巴克一整天就躺在河堤边,看着眼前河水奔腾流逝,懒洋洋地听着鸟儿啼啭、大自然歌唱,慢慢恢复元气。

辛苦跋涉了三千里,能好好休息一番是再好不过。巴克也必须承认,随着伤口愈合,肌肉逐渐隆起,骨头上又开始长肉,自己也越来越懒散。不只巴克,约翰·桑顿、史琪和尼格全都一样游手好闲,成天无所事事,就等着木筏回来载他们前往下游的道森。史琪是一只小型爱尔兰雪达犬,很快就跟巴克结为好友。当时巴克奄奄一息,压根儿没力气反抗它的好意。有些狗具有医生特质,史琪便是其中之一。它像猫妈妈清理小猫般,仔仔细细地帮巴克把伤口舔抹干净。每天早上巴克吃完早餐后,它便开始执行指派给自己的任务,到后来巴克甚至会主动找它,就像它会主动去黏着桑顿一样。尼格也很友善,只是性情比较内敛。它是一头大黑狗,拥有一半警犬、一半猎鹿犬的血统。它的一双眼睛总是笑眯眯,脾气温顺得不得了。

让巴克惊讶的是,这些狗都没表现出吃醋的模样。它们似乎也感染了约翰·桑顿的善良和宽厚。随着巴克一天天康复,身材越来越壮硕,它们开始拉着它一起玩各种可笑的游戏,连桑顿也忍不住加入。就这样,巴克一面嬉笑玩乐,一面养伤,生命也就此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这是它第一次感受到“爱”,纯粹、炽热的爱。即便过去在米勒法官那栋位于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谷的家,它也不曾有过这种感受。没错,它会和法官家的少爷一起打猎散步,但那是一种合作的同伴关系。陪伴法官的孙子时,也不过是耀武扬威的守护者。而它和法官本人之间,则是一种高贵庄严的友谊。但它现在感受到的这份爱却狂热而炽烈,是约翰·桑顿激发了它这份感情。它崇拜他,为他疯狂。

这个人救了它,它自然感念在心,更重要的是,他是个完美的主人。其他人是出于责任感和金钱利益,才关心它们这些雪橇犬的福祉。但是桑顿将它当作自己的小孩,因为他就是无法不关心它。他悉心照料它们,从来不会忘记亲切地迎接、鼓励它们,时常与它们促膝长谈(他把这叫作“闲扯淡”),而且他也和狗儿们一样乐在其中。他老爱粗暴地夹住巴克的头,把自己的头靠在巴克头上,使劲前后摇晃,用各种诨名叫它,巴克知道这些都是爱的表现。它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能比这些粗鲁的拥抱、喃喃的咒骂和用力的摇晃更让它开心。每当桑顿猛力摇晃它,巴克都开心到觉得自己的一颗心要被摇出身体了。桑顿一放手,巴克便会一跃而起,咧嘴大笑,眼里闪耀着千言万语,振动喉咙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原地立定,动也不动。这时约翰·桑顿总会诚心赞叹:“天啊!你什么都会,只差不会说话啊!”

巴克自己也有一套展现爱意的小把戏,只是这把戏看上去似乎有些危险。它常常用力咬住桑顿的手,在他手上留下好一阵子都消不去的齿痕。但就像巴克了解桑顿的咒骂其实是疼爱的表现,桑顿也明白假咬是巴克拥抱他的方式。

更多时候,巴克是用崇敬来展现它的爱意。只要桑顿摸摸它或跟它说话,它就欣喜若狂。但它不会主动去找桑顿撒娇,它不像史琪,时不时就把鼻子塞到桑顿的手心下,顶来顶去,直到桑顿拍拍它、哄它才满意。它也不像尼格,不时大步走到桑顿身边,把它的大头放到桑顿的膝盖上。巴克只要远远待在一旁,仰慕地凝望桑顿就心满意足。它可以在桑顿脚边躺上好几小时,机警地殷切仰望,仔细端详他的脸,热切地捕捉他每个动作、每个表情。有机会的话,它还会躺在更远的地方,从旁或后方注视他的轮廓和偶尔舒展身体的动作。他们之间有一种感应,巴克凝望桑顿时,桑顿总会感到一股无形的力量,转头互望。一人一狗安静对视,眼里充满无尽的心意。

巴克获救后,有好长一段时间都不喜欢桑顿离开自己的视线。桑顿只要前脚一离开帐篷,巴克后脚便立刻跟了上去,直到他归返。它到北方后换过太多主人,每个都像过客般来去匆匆,它很害怕没有主人会永远留在它身边。它怕桑顿会像佩尔特、法兰斯瓦和那名苏格兰混血儿一样,永远从它生命中消失。就算夜晚入睡时,这份恐惧也会在梦里纠缠着它,挥之不去。这种时候它会甩开睡意,顶着寒风蹑手蹑脚走到帐篷边,站在那儿静静倾听主人的呼吸。

它对约翰·桑顿的热爱,似乎显示了它又再次受到文明的影响,表现出温驯的一面。其实不然,北国激发出的原始野性依然在它体内奔腾活跃。所有狗儿在人类篝火和屋顶下培养出的忠诚和奉献,巴克通通都有,但它也依然保有野性和狡狯。它是荒野的一部分,而非带着好几世代文明烙印的温驯南方狗。它自荒野而来,和约翰·桑顿一起坐在火堆边。因为这份满满的爱,它无法偷这个人的东西,但是对其他人、其他营地,它下手没有半点犹豫。也因为它的狡狯,它总是能逃过监视的耳目,全身而退。

它全身上下刻满了其他狗的齿痕。它的威猛不减,但战斗技巧更为精练。史琪和尼格脾气都太过温顺,跟它们吵都吵不起来——何况,它们都是约翰·桑顿的狗,它不可能伤害它们。换作是陌生的狗,不管它是什么血统或有多么英勇,都将立刻在巴克底下俯首称臣,否则它会发现自己余生都要面对一名可怕的敌人。巴克下手毫不留情,它深谙棍与齿的法则,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的机会,也不会饶恕任何被它逼上绝境的敌人。它从斯皮茨、警犬和邮橇队的雪橇犬那儿学到,这世上并没有什么中庸之道,你要不称王,要不就任人宰割。展现慈悲是软弱的表现,慈悲不存在于原始生活之中,那会被误解为恐惧,而误解会招致死亡。在这里,你不杀死对方,就等着被杀;你不吃对方,就等着被吃。这条铁律如时间的存在一样久远,无可撼动,巴克心悦诚服。

巴克,比它自身的年岁更古老。它连接了现在与过去,永恒透过它的身躯,强而有力地鼓动。它也跟着这韵律摇摆,如同潮汐与四季随着它更迭起伏。和约翰·桑顿一起坐在火光旁的它,是一只胸宽牙白的长毛狗,但在它身后,还跟随着形形色色的狗影,有些是半狼半狗,也有些是纯正的野狼。它们急切地鼓舞它、催促它,和它一同品尝着嘴里的肉香,渴望它滑下喉咙的水,和它一起闻嗅风中的气息,跟着它一起倾听,也将森林里各种野兽发出的声音传达给它。它们支配它的心情,指引它的一举一动,陪着它一起躺下,一块儿睡觉,一同做梦,甚至进入它的梦里,成为梦境的一部分。

这些暗影横蛮地召唤着它。日复一日,人类和人类对它的索求渐渐离它远去。森林深处有个声音不断回响,它常常听见这声音,既神秘、又刺激,还那么充满诱惑。它感到有股力量逼迫它转身离开火堆,离开周遭平整的土地,朝森林飞奔,没止尽地向前。它不知道自己要跑去哪儿,也不知为什么要去;它从没认真思索过,只知道那声音在森林深处回响着,命令着它。每当它跑到那片人迹未至的松软土地,来到那片苍翠绿荫里时,对约翰·桑顿的爱总又把它拉回火边。

它只在乎桑顿,其他人类无足轻重。路过的旅人偶尔会称赞它、拍拍它,但它总是不为所动。如果对方太过热情,它就起身离开。当桑顿的同伴汉斯和比特划着那艘被期待已久的木筏回来时,巴克对他们同样不屑一顾,直到它发现三人关系亲密后,才勉强容忍他们,而且表现出一副接受他们的好意是什么天大的恩赐一般。他们和桑顿一样心胸宽广,生活朴实,喜好自然。虽然思绪单纯,但对周遭一切观察入微。在木筏经过道森锯木厂旁的大漩涡前,他们就已经摸透巴克的脾气,不再坚持要和它建立起和史琪与尼格一样亲昵的关系。

然而巴克对桑顿的爱却是一天比一天强烈。那一年的夏季旅途中,除了桑顿外,没有人可以在巴克背上放上包袱。只要桑顿下令,不管是多困难的要求,巴克都一定使命必达。有一天,他们拿了卖木筏的钱离开道森,准备前往塔纳纳河的上游,途中三人三狗坐在一座悬崖顶上歇脚。崖壁陡峭,朝着底下三百尺的裸露岩床垂直下坠。约翰·桑顿坐在悬崖边,巴克蹲在他身旁。桑顿突发奇想,把汉斯和比特叫来,说他想做一个实验。“跳!巴克!”他一声令下,手朝峡谷挥去。下一秒,只见他抓住飞身而起的巴克,一人一狗在悬崖边缘扭成一团,汉斯和比特赶紧把他们拉回到安全之处。

“太恐怖了!”三人好一阵子说不出话来,等到回过神后比特如是说。

桑顿摇摇头:“不,是太精彩了,不过的确也很吓人。你们知道吗?我有时还挺害怕的!”

“有它在,我可不敢动你一根汗毛。”比特说,朝巴克的方向点了点头。

“没错!”汉斯附和,“我也不敢。”

年底前,他们抵达瑟科市,比特的忧虑在此处成真。“黑仔”波顿是名性情乖张的凶神恶煞,他在酒吧里故意找一名新来家伙的麻烦,桑顿好意上前排解。这时的巴克还是老样子,躺在角落,头搁在脚掌上,注视主人的一举一动。突然间,波顿毫无预警地一记直拳就向桑顿肩头挥去。桑顿被打得重心不稳,转了好几圈,最后抓住了酒吧扶手才不至于跌倒。

在场的群众随即听到一声吼叫,那声音已不是“嗥吠”两字可以形容,说是“怒号”更为恰当。他们看见巴克从地上一跃而起,朝波顿的喉咙直扑而去。要不是波顿本能地举手一挡,当场就要送命。但他还是被那股大力撞倒在地。巴克扑上前,压在他身上,牙齿才从他手上松开,又要去咬他的咽喉。这次波顿来不及阻挡,喉咙被撕开一大道裂口。围观的群众一拥而上,赶紧把巴克撵走。当医生来替波顿止血时,巴克依旧在旁兜圈踱步,愤怒嗥叫。它三番两次想闯进去,总被一列棍子吓阻在外。随后当场举行了一场“矿工会议”,大家决定这条狗是被波顿激怒才暴起伤人,因此判巴克无罪开释。这件事之后,巴克声名大噪。从那天起,它的名字便传遍阿拉斯加所有的营地。

那年秋天,它又救了桑顿一次,不过这次情况大不相同。那时桑顿、汉斯和比特三人驾着一艘窄长的撑船,准备渡过四十里溪的一段险恶急流。汉斯和比特沿着河岸跟随小船,在林间拉起一条麻绳,以便需要时刹住小船。桑顿留在船上,撑着一根竹篙领船前进,并不时朝岸上大喊行进方向。巴克也留在岸边,忧心忡忡地跟着船跑,目光一刻没离开主人身上。

有一处水流特别湍急,岩石自水面下的暗礁突出。桑顿撑着竹篙渡溪,汉斯松开绳索,抓住麻绳末端沿着河岸奔跑,要等桑顿通过礁石后再把船拉住。船一通过礁石,便被一股足够推动水车的激流冲往下游。汉斯想用绳子刹住小船,但他力道太急又太猛,小船一下翻覆,顿时船底朝天,冲回岸上。桑顿被抛出船外,眼看就要被卷入最危险的一段激流,那里水势凶猛,从来没有人能成功游返。巴克立刻纵身一跃,跳进河里。它游了三百码,在一处急湍的漩涡中追到桑顿。它一感到桑顿抓住它的尾巴,便铆足全力,以惊人的力量朝岸边游去。可是朝河岸前进的进度异常缓慢,往下游冲去的速度却惊人的快。下游传来浪涛的致命怒吼,奔腾的激流撞上齿梳般的巨石,溅起无数碎浪和水花,声势惊心动魄。河流在前方陡降,吸力大得吓人,桑顿知道上岸是不可能了。他猛然擦过一块礁石,又是一块。大力撞上第三块礁岩后,他放开巴克,双手抓住滑溜的岩石表面,努力提高音量,盖过轰隆的水声,放声大吼:“走,巴克!快走!”

巴克控制不了方向,只能任由河水将它冲往下方。它死命挣扎,却怎么都游不回桑顿身边。它听见桑顿一遍一遍不停重复命令,便奋力将上半身挺出水面,头仰得老高,仿佛要看桑顿最后一眼,然后顺从地掉头往岸边游去。它奋力划水,就在它筋疲力尽、即将灭顶之时,比特和汉斯终于把它拉上岸来。

他们知道在激流的冲击下,桑顿抓着滑溜的石头撑不了多久,所以往上游飞快跑去,看见朋友在远远的下方漂流。他们将拉船的麻绳绑在巴克肩颈,小心不让绳子勒住它或妨碍它游泳,然后将它放进溪里。巴克奋勇往溪水中心游去,方向却偏了。它发现错误时为时已晚,虽然桑顿只距它五六步之遥,它却只能无力地任由水流将它冲走。

汉斯连忙收紧绳子,把巴克当船一样勒住。绳索在急流的冲击下紧紧攫住巴克,巴克被扯进水底,直到身体碰到河岸才被拉出水面。它小命丢了大半,汉斯和比特赶紧冲上前,帮它做人工呼吸,把水挤出体外。巴克摇摇晃晃地站起,却又不支倒地。桑顿微弱的呼救传进他们耳里,虽然听不清楚呼喊的内容,但他们知道他要撑不住了!主人的呼救仿佛电流般蹿过巴克全身,它一跃而起,赶在两人之前跑向岸边,到方才下水之处。

绳索又系回巴克身上,它再次被垂放进溪里。这次它直直向前游去。它已经错了一次,不会再错第二次。汉斯紧紧拉住麻绳,不让绳子有一点松弛。比特则在一旁确保绳索直顺,不会纠缠打结。巴克朝着桑顿笔直游去,接着一个转身,用特快车的速度朝主人冲去。桑顿看巴克像撞锤似的逼近,就在即将撞上之际,他伸出手,搂住巴克鬃毛蓬乱的脖子。汉斯马上绕着树身勒紧麻绳,巴克和桑顿顿时被拖进水里,又勒又呛,险些窒息。一人一狗载浮载沉,一下人上狗下,一下人下狗上,一路拖过崎岖不平的河底,给石头和断枝撞得伤痕累累,最后终于成功上岸。

汉斯和比特让桑顿俯身向下,把他的腹部放在一根浮木上来回滚动,好挤出肚子里的积水。桑顿醒来,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寻找巴克的身影。他看见尼格站在巴克软绵绵又了无生气的身体旁,发出声声长嚎,史琪也伸出舌头,猛舔巴克湿淋淋的脸和紧闭的双眼。桑顿自己也被撞得伤痕累累,但他不顾自己伤势,走到巴克身边,小心翼翼地替它检查,发现它断了三根肋骨。

“这样吧!”桑顿宣布,“我们就在这儿扎营。”他们于是落脚河畔,直到巴克的骨头愈合,可以旅行后再重新上路。

那年冬天,巴克在道森又有一次惊人之举,虽然这次没那么英勇,却使它的名声在阿拉斯加的名人榜扶摇直上。这次的功绩尤其让桑顿三人开心,因为他们正打算来一次长途旅行,前往东部人迹未至的处女地,而巴克替他们赢得旅行迫切需要的物资。事情要从黄金酒店里的一番谈话说起,这里的男人们老爱吹嘘自己的爱狗,巴克因为名头响亮,自然而然成为人们比较的对象。桑顿被激得不得不出声替它辩护,顺便再吹捧了巴克一番。半小时后,有人宣称他的狗可以拉动一辆载满五百磅重物的雪橇,而且还可以拉橇前进;第二人立刻跳出来吹牛说他的狗可以拉动六百磅,接着又有第三人说七百磅。

“我呸!”约翰·桑顿说,“巴克可以拉一千磅呢!”

“要拉动啊!而且要走上一百码!”麦修森说。他是波南札的金矿大王,也是他说他的狗可以拉动七百磅的雪橇。

“当然拉得动,绝对可以走上一百码。”约翰·桑顿冷冷回答。

“这样的话……”麦修森故意说得慢条斯理,好让在场所有人听得清清楚楚,“我赌一千美元,赌巴克办不到。钱在这儿!”他边说边“砰”的一声,摔了一袋和波隆纳香肠一样大的金砂到吧台桌上。

现场鸦雀无声,如果桑顿是在吹牛,现在牛皮也吹破了。他感觉一股热血直冲脑门,这下可被自己的舌头整惨了,因为他也不知道巴克拉不拉得动一千磅,那可是半吨重啊!那庞大的数字使他不得不油然而生却步之意。他是很相信巴克的力气,脑子里也常想它应该拉得动这么重的重量,只是以前从没认真考虑过这个可能性。现在十几双眼睛盯着他,静静等他回答。但最重要的是,他根本掏不出一千美元!汉斯和比特也更不用说。

“我现在门外就有一辆雪橇,上面正好装了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麦修森又咄咄逼人地说,“放马过来啊!”

桑顿没有回答,他哑口无言,茫然地望过一张又一张脸孔,脑袋一片空白,没办法思考。他目光四下搜寻,想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帮他转动思绪。突然,吉姆·欧布莱恩的脸孔吸引了他的注意,他是马斯札敦的金矿大王,也是桑顿的旧伙伴。桑顿仿佛接获上天的旨意,毅然决然做出一个他做梦也没想过的决定。

“你可以借我一千美元吗?”桑顿嗫嚅地问。

“当然!”欧布莱恩回答,他在麦修森的袋子旁扔下一个几近爆满的钱袋。“不过约翰,老实说,我也不太相信那条狗做得到咧!”

黄金酒店的人一下离开桌边,全跑到街上见证这场赌局,连赌桌上的人也赶来凑热闹下注。好几百人裹着毛皮大衣戴着手套,篱笆似的在雪橇旁围成一圈。麦修森那辆载有一千磅面粉的雪橇已经停在那儿两小时,在如此的低温下(负六十华氏度),雪橇的滑橇很快就冻结在坚实的雪地上。有人把赌注提高一倍,赌巴克无法拉动雪橇。但“拉动”两字的定义引起一阵争执,欧布莱恩认为桑顿有权先将滑橇敲松,再让巴克“拉动”静止的雪橇;麦修森则坚持那两个字,应该是包括巴克从结冻的雪地将雪橇拉松。大部分的旁观者都和麦修森同一阵线,使巴克落败的赔率一下拉高到一赔三。

没有人赌巴克赢,没有人相信它做得到。桑顿自己也是赶鸭子上架,一颗心怔忡不安。而现在亲眼看到雪橇,发现拉橇的狗队共有十只狗,就更觉得巴克要独自拖动雪橇是不可能了。麦修森得意地说:

“一赔三!”他扬言道,“我再加码一千美元,桑顿。怎么样,敢不敢?”

桑顿脸上露出强烈的疑虑,但斗志也同样被大大激起。他不顾胜算大小,不去考虑可能不可能,对震耳欲聋的喧闹声只是充耳不闻,把汉斯和比特叫到身边,三个人的荷包都干塌瘪平,只凑得出两百美元。他们手头拮据,这已是他们全部的财产,但还是毫不犹豫地跟麦修森的六百美元对赌下去。

众人解开雪橇前的十只雪橇犬,只有巴克还绑在自己的背带上,套到雪橇前方。它也被热烈的气氛所感染,察觉到自己将要替约翰·桑顿完成一件大事。它一站出来,雄伟的样貌便在人群间激起一阵喃喃低语。大家对它的模样不住赞叹,它现在正值巅峰,身上没有一丝赘肉,一百五十磅的体重完全展现出这副身材该有的气派和活力。它的毛如丝绸般闪耀生辉,即便在平日里,自脖颈披散于两肩的鬃毛也总是半立半挺,似乎随着它的每一个动作波浪起伏,仿佛体内满溢的活力让每一根毛都有了自己的生命。它的身形匀称,宽阔的胸膛和孔武的前脚一点都不显得巨大突兀,皮肤下透着紧实的肌肉,摸过的人都宣称巴克像钢铁一样坚硬,于是赔率又降到一赔二。

“天啊!先生!天啊!”新发迹的金矿巨子,斯库库姆的金矿大王结结巴巴地说,“我愿意出八百美元买它!不用等赌赛开始,我现在就出八百美元!”

桑顿摇摇头,走到巴克身边。

“你不能靠近它啦!”麦修森抗议,“空出地方来,让它自己发挥。”

人群安静下来,现在只隐约听见赌徒们高喊一赔二的吆喝。每个人都承认巴克是条非凡的神犬,但是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实在太重了,没有人肯为它解开钱囊。

桑顿在巴克身边跪下,双手捧住巴克的头,脸贴着脸。他不像平常玩闹时那样摇它,或爱怜地喃喃咒骂,而是在巴克耳边低语:“你爱我,巴克,记得你是爱我的。”他说。巴克压抑住跃跃欲试的心情,低吼响应一声。

群众好奇地在旁观望。事情越来越神秘,好像变成了一场魔术秀。桑顿一起身,巴克就衔住他戴着手套的手,咬了一下后才不情不愿地慢慢放开。这就是它的回答!虽然它无法说话,它还是能够表达它的爱意。桑顿退开。

“开始吧,巴克!”桑顿喊道。

巴克先是拉紧缰绳,然后又松开几寸。这是它之前学到的方法。

“右!”桑顿的命令尖锐响起,划破周遭紧张沉默的气氛。

巴克拉向右方,到了最后一瞬猛地奋力一拉一冲,随即用它一百五十磅的体重稳住雪橇。整车雪橇都在晃动,滑橇下传出轻微的碎裂声。

“左!”桑顿喝令。

巴克又向左方重复一次先前的动作。轻微的碎裂声现在变成爆裂巨响,雪橇的滑轴开始转动,滑橇向旁侧滑开了几寸。雪橇动了!众人屏息以待,紧张到都忘了自己要呼吸。

“走!现在!”

桑顿的命令如枪响般划破空气。巴克拉紧缰绳,倾力前进。它的身体因用力紧缩,肌肉在丝绸般的长毛下宛若有了自己的生命,纠结偾张。它壮阔的胸膛贴着地面,埋首前进,四脚在地上疯狂飞刨,爪子在结实的雪地上划出两道平行的深沟。雪橇摇摇晃晃,不住颤抖,往前动了几分。这时候,巴克的脚突然滑了一下,有个人忍不住大声呻吟。雪橇向前倾晃,不停一阵一阵地快速抽搐。但雪橇其实没有完全静止过,半寸……一寸……两寸……雪橇前进得越来越稳,只要开始移动,便有了动能,巴克抓紧机会,拉着雪橇稳稳前进。

人们猛然倒抽了口气,这才又重新开始呼吸,完全没发现自己屏息了好一阵子。桑顿跑在后方,用简短的字眼给巴克打气。一百码的距离早已量好,随着巴克越来越接近标示终点的柴堆,欢呼声也越来越响亮。巴克经过柴堆,听令止步。现场欢声雷动,所有人都疯狂揪扯身上的衣物,连麦修森也不例外。帽子和手套在空中飞舞,大家看到手就握,也不管对方是谁,街上乱哄哄吵成一片。

桑顿默默在巴克身旁跪下,用头抵着巴克的头,前后摇晃它。赶上前的群众听见他咒骂巴克,语气又是激动又是爱怜。

“天啊先生!我的老天爷啊!”斯库库姆的金矿大王气急败坏地高喊,“我用一千美元跟你买,先生!一千美元啊——不,我出一千两百美元,先生!”

桑顿起身,他的眼眶湿润,泪水滑落脸颊。“先生,”他对斯库库姆的金矿大王说,“我不卖。你去死吧!我跟你无话可说。”

巴克咬住桑顿的手,桑顿不住前后摇它。围观者恭恭敬敬、默契十足地同时退开,不再上前打扰。

野性的呼唤

巴克五分钟内就替约翰·桑顿赢得一千六百美元,让主人不仅可以还清部分债务,也可以和同伴去追寻东方传说中的失落金矿。那金矿的历史和这片土地一样悠久,许多人都曾前去探寻,但只有少数人成功,多的是从此下落不明的人。这座失落的金矿被浓浓的悲剧色彩所围绕,裹着层层神秘面纱。没人知道第一个发现者是谁,最早的传说也没提及他,只说那儿有一间古老的破败小屋。有些临死的人握着金块发誓,说只要找到小屋就能找到金矿,而且那儿金块的纯度远比任何北方已发现的金块还要高。

至今,仍没有人能活着找到宝藏,而死者已逝,约翰·桑顿、汉斯和比特带着巴克和其他六条狗,毅然踏上未知的路径,往东方而去,希望能完成前人未能达成的梦想。尽管前人之中不乏许多和他们同样优秀的队伍,但最后都告失败。他们赶着雪橇,沿着育空河走了七十里,向左转入斯图尔特河,经过梅欧和麦奎斯逊后继续前行,直到斯图尔特河变成一条涓涓小溪,蜿蜒穿过这块大陆的背脊——那些高耸入云的山峰。

约翰·桑顿不管对人或自然都无欲无求。他不害怕荒野,只要带上一把盐和一把来复枪便可以深入荒山野岭,高兴往哪儿走就往哪儿走,爱待多久就待多久。他从容不迫,像印第安人一样沿途打猎,若无斩获,就学印第安人继续旅行,反正迟早会猎到食物。在这段伟大的东方之旅中,菜单上唯一的食物是鲜肉,雪橇上载的是枪弹和工具,旅程的期限则是无。

对巴克来说,没有什么比这种生活更开心了,每天就是打猎、钓鱼,在陌生的土地上自由游荡。有时,他们会马不停蹄,走过一天又一天,一连走上好几个星期;有时又会随处扎营,一停就停上几个礼拜。狗儿们游手好闲,男人用火焰的热气在冰冻的淤泥和沙砾上烧出一个又一个孔洞,洗刷数不尽的脏碗脏锅。他们有时挨饿,有时大快朵颐,全凭打猎的运气和收获丰硕与否决定。夏季来临,人和狗便背起行囊,搭着木筏划过山中的蓝色湖泊,或用从森林锯下的木头做成小船,沿着不知名的河流前进。

日子来了又去,他们前前后后蜿蜒穿越许多人迹未至的蛮荒地带。这里渺无人烟,但若失落金矿的传闻属实,那么他们就不是踏上这片土地的第一人。他们在夏季的暴风雪中翻山越岭,在森林线和常年积雪的秃岭上顶着午夜阳光簌簌发抖。他们还曾穿越蚊虫和苍蝇遍布的夏日山谷,在冰河的暗影间采集和南方一样鲜嫩美丽的草莓和花朵。那年秋天他们走进一座奇异的湖国,那儿荒凉宁静,虽有野禽出没的踪迹,却没看见任何动物,也没发现任何生命的迹象,只有冷风阵阵呼啸,阴影处冰雪冻结,浪潮悲伤地拍打着凄清的海滩。

还有一年,他们整个冬天都在同一条荒废的路径上徘徊。有一回,他们在森林里发现一条小路,沿途的树干上刻有记号。路径很古老,他们以为失落的小屋就在前方。但他们找不到小路的起点与终点,不知它从何开始,也不知在哪儿结束。而是谁在树上做的记号?他的动机为何?同样也是无解的谜团。还有一次他们意外走到一间废弃已久的打猎小屋,小屋经过岁月侵蚀已破败不堪。约翰·桑顿在腐烂的毛毯碎片间找到一管长筒燧发枪。他知道这是哈德逊海湾公司[4]早期制造的枪械,过去在西北部随处可见。那时这把枪的价值高到可以交换一捆与枪身等高的水獭皮。这是他们仅有的收获——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蛛丝马迹显示是谁盖了这间小屋,他又为什么把枪留在毛毯之间。

春天又到了,经过漫长的旅程后,他们终于找到了。但他们找到的不是那间失落小屋,而是在一座宽阔的谷底发现一处浅滩,那里满地都是黄澄澄的金砂,用淘洗盘筛过之后,盘底有如铺了一层金黄色的奶油般闪闪发亮。他们不再寻找小屋,在这里,他们每天就可以淘出价值好几千美金的纯净金砂和金块。他们日日工作,将黄金收进鹿皮袋里,一袋五十磅,如柴薪般一袋袋堆在云杉小屋外。他们像巨人般勤奋工作,时光一天一天飞逝,宝藏越叠越高,恍如梦境。

除了不时帮桑顿将杀死的猎物拖回营地外,狗儿们无事可做。巴克有许多时间窝在火旁打盹,那短腿毛人的影像更常出现了。反正现在无事可做,巴克便常常在火旁眯眼沉思,跟着那毛人一块儿在它记忆中的故土漫游。

在另一个世界里,最明显的特征似乎是恐惧。毛人在火堆旁睡觉时,巴克发现他总是把头埋在膝间,双手交叠头顶,睡得极不安稳,不时一跃而起,胆战心惊地偷瞄黑暗深处,顺手替篝火添加柴薪。有时他们一起在海滩上散步,毛人会边走边捡沙滩上的贝壳来吃,眼光不住四下打量,观察周遭有没有任何潜藏的危险,两条腿准备随时迈步狂奔,落荒而逃。他们无声无息地在森林里爬行,巴克跟在毛人脚边,一人一狗都保持高度警戒,耳朵抽动,鼻孔翕张,时时留意周遭的风吹草动。那人的听力和嗅觉都和巴克一样敏锐,还能跳上树木,用手臂在树枝间荡来荡去,穿梭自如,速度与在陆地上移动无异。有时候两棵树相隔十几尺远,他也可以轻易荡过去,从没失手摔落过。事实上,树就像他的另一个家,跟待在地上一样自然。巴克记得有几晚,毛人在树上熟睡时,它就在树下替他守夜。

和那毛人的幻影紧密相连的,就是从森林深处传来的呼唤。那呼唤令它蠢蠢欲动,坐立难安,同时在心底升起一股奇异的欲望。它感到一阵模糊又甜蜜的喜悦,意识到自己体内有着一份狂野的渴望,但它对这份渴望一无所知。有时候它会跟随呼唤,一路追寻至森林,仿佛那呼唤是有实实在在的形体。它一面走,一面随心所欲地轻吠或重嚎,有时又将鼻子钻进森林里冰凉的苔藓或长满杂草的黑土,肥沃的泥土气息让它止不住地开心喷气。有时它又会连续好几个小时蛰伏在布满菌类的倾圮树身之后,睁大眼睛、张大耳朵,观察周遭的每一丝风吹草动。它躲在那儿,或许是想吓吓那个呼唤——虽然它根本不知道那呼唤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些举动。它只是有这股冲动,也不在乎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

无可抗拒的冲动驱使着巴克。即便躺在营地,慵懒地在温暖的阳光下打盹时,它也会突然抬头,竖起耳朵仔细聆听。随即一跃而起,一溜烟地跑开,穿过树林边的小路,越过遍地黑色植被的原野,一口气跑上好几个钟头。它爱沿着干涸的河道一路狂奔,也爱潜入森林窥探禽鸟。有时候,它会花上整天的时间,躺在矮树丛里看松鸡一面咕咕叫,一面趾高气扬地跳来跳去。但它特别喜爱在夏日午夜的微光下奔驰,静听森林渐远渐弱的呢喃。像人类看书一样,巴克也在解读各种声音和符号,不停寻找那个发出神秘呼唤的东西——不论它清醒或沉睡,那东西每时每刻不在呼唤着它,要它归返。

一天晚上,巴克突然从梦中惊醒,一跃而起,眼里闪耀着热切的光芒,鼻孔掀动,直竖的鬃毛阵阵波浪起伏。森林里又传来那呼唤(或该是说其中一种音调,因为它听过许多不同音调的呼唤),但从来没像这次一般清晰、肯定。那是一声长嚎,有点像又不全然像哈士奇发出的声音。尽管陌生,但它知道这是自己过去听过的声音。它跃过沉睡中的营地,无声无息地掠过树林。越靠近呼喊,它就走得越慢,步步谨慎小心。最后,它走进林间的一方空地,看见一匹瘦长的灰狼挺直腰杆,坐在地上,仰天长啸。

虽然巴克一点声音也没出,那匹狼仍发觉它的存在,于是停止嚎叫,想找出入侵的陌客。巴克半蹲着,俯低身子大步地走进空地。它的肌肉紧绷,尾巴挺立,四条腿异常谨慎地一步一步前进。它的所有动作都交杂着威吓和友善,那是野兽相遇时表示和平的特殊方式,虽然不是进攻姿态,但仍充满威胁。但那匹狼一看见巴克就转身跑开,巴克拔足狂奔,紧追在后,发疯似的要追上对方。巴克将那匹狼赶进一条小溪的河床,一堆漂流木挡住了去路,那匹狼无处可逃,便像乔和其他所有被逼到死角的哈士奇一样,以后腿做轴,猛然转身,一面咆哮,一面竖起鬃毛,牙齿咬得咔咔作响。

巴克没有攻击,只是不断在灰狼前面打转,友善地拦住它。那匹狼满心疑惧,毕竟巴克的体型足足有它三倍大,它的头只勉强够得着巴克的肩膀。它看准时机,突围而出,追逐再次展开。巴克几次追上那匹狼,又让它冲了开去。若非灰狼身上有病,巴克无法这么轻易追上它。灰狼一路狂奔,巴克迎头赶上,口鼻逼近它腰腹。灰狼再次做出困兽之斗,猛一转身,逮到机会便火速逃开。

不过巴克的固执终究让它得偿所愿,那匹狼察觉巴克无意伤害它,便和它互相嗅了嗅鼻子。一狼一狗现出善意,有些紧张又有些腼腆地开始打闹——猛兽收起凶狠的本性后便是这副模样。嬉闹一会儿后,那匹狼轻巧地大步跑开,但脚步很慢,显然是要巴克跟它去某个地方。巴克跟上前,与它肩并着肩向前奔驰,穿过幽暗的微光,沿着河床向上跑,一路跑到溪水涌现的山峡,接着又越过荒凉的分水岭。

它们跑下分水岭另一面的斜坡,来到一片宽阔的平地。广袤的森林和溪流展开眼前,它们从容穿过无垠的森林,一小时又一小时不断奔跑。太阳在空中攀升,天气越来越暖。巴克满心狂喜,它知道自己终于响应了那呼唤,跟着它森林里的兄弟,一起跑向那呼声的源头。过去的记忆急速涌现,它为此悸动不已,就像过去为了那些古老的生活暗影激昂不已一样。它依稀记得它在另一个世界做过相同的事,它再度回到宽阔的原野,脚下踏着柔软的大地,头上顶着辽阔的天空,自由自在地尽情奔驰。

它们在一条小河旁边驻足饮水。一停下,巴克便又想起约翰·桑顿。它就地而坐,那匹狼开始向呼唤的源头走去,随即又掉头折返,回到巴克身边,抽动鼻子闻嗅,仿佛要鼓励它般做了许多动作。但巴克却转过身,慢慢循着原路回去。它的狼兄弟跟在它身边跑了将近一个钟头,一路不断轻声哀鸣。然后它坐了下来,鼻子指向天空发出悲凉的长嚎。随着巴克坚决的脚步远去,嚎声也越来越微弱,直到完全消失在远方。

巴克冲进营地时,约翰·桑顿正在吃午餐。巴克激动不已,开心地扑到桑顿身上,将他撞倒在地,脚在他身上扒来扒去,拼命用舌头舔他的脸,还用牙齿轻咬他的手。约翰·桑顿也大力摇晃巴克,爱怜地喃喃咒骂它。

这就是桑顿所说的“愚蠢”。

接下来的两天两夜,巴克一步也没踏出营地,不让桑顿离开它的视线。它跟着桑顿一起工作,看着他吃饭,晚上还盯着他钻进被窝,早上再盯着他掀开毛毯。可是两天过后,森林的呼唤又召唤着它,而且比过去都还要强烈。那份蠢蠢欲动再回到巴克身上,它无法不想起那个形单影只的狼兄弟,想起分水岭后的那片含笑大地,想起和同伴并肩跑过的苍郁森林。于是它又回到森林,只是狼兄弟再也没有出现,而尽管它彻夜不眠地竖耳聆听,悲凉的长嚎也不再响起。

它开始整晚露宿于营地之外,一离开便几日不归。有一次它又越过小河源头的分水岭,走进那片森林和溪流遍布的平原。它在那儿徘徊了整整一礼拜,想要寻找同伴的最新行迹,却一无所获。它用那不知疲倦的轻快步伐前行,饿了便猎食果腹。它在一条流往海洋的大河中捕食鲑鱼,在这同一条河边,它还杀死了一头大黑熊。那时候,黑熊跟它一样在捕鱼,却给蚊虫叮瞎了眼,无助地逃进森林,疯狂地团团打转。尽管如此,那仍然是一场恶战。这场恶战把巴克体内剩下的凶性都给激发了出来。两天后,它回到留下猎物的地方,发现十几匹狼正在争夺它的战利品。它把它们像糟糠似的挥开,逃窜的狼群有两匹逃离不及,留下来,结果是它们无法再活着去争夺什么。

巴克从来没有这么强烈渴望鲜血过。它是一个杀戮者,它狩猎,活生生的动物就是它的食物。它独来独往,自食其力。这是个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世界,但它仅靠着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就在这弱肉强食的严酷环境下安然存活。它对自己的一切都无比自豪,而这份自豪犹如传染病般,散布到它的身体各个部位,它的一举一动和每一块肌肉都在显露这份骄傲。它的行为举止就如吐出的话语,清楚表达了它的倨傲。原本就耀眼非凡的毛皮现在更显华美灿烂,若非嘴巴和眼睛上那几绺棕毛和胸膛上的白毛,它很容易被误认为是一头巨狼,而且比体型最大的狼种都还要庞大。它从圣伯纳犬的父亲那里继承了巨大的身型和重量,体型则来自牧羊犬的母亲遗传;口鼻部像狼一样尖长,但又比任何的狼都还要大,连头颅也比一般的狼更巨大宽阔。

它拥有狼和野兽的狡狯,也拥有牧羊犬和圣伯纳犬的智慧,这两者再加上从艰苦中学得的经验,把它塑造成一个难以对付的可怕对手。就像于任何一只在荒野流浪的猛兽,它吃肉,它的食物就是一只只活蹦乱跳的动物。现在的它正值生命的巅峰,全身上下精力充沛。每当桑顿的手轻轻抚摸它的背脊,就有一阵噼里啪啦的爆裂声响起,那是因为它的每一根毛都因摩擦而释放潜藏的磁性。它全身上下——头脑和身体、神经组织和纤维,都被调拨到最敏锐的程度,各部位间又存在着完美的平衡和协调。它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反应的速疾如闪电。哈士奇跳跃、防御和攻击的速度已是迅捷无比,而巴克比它们还快上两倍。它只要看见一个动作、听见一个声音,甚至能在别的狗还没察觉前便已迅速反应。它在瞬间便能完成察觉、判断和反应三个步骤;这三件事其实是依序发生,但因间隔的时间如此微小,才显得像是同时发生。它的肌肉充满力量,如钢弦一样一触即发。活力有如奔腾的洪水流贯全身,那份纯然的狂喜几乎要把它胀裂,将源源不绝的活力流注全世界。

“这世上再也不会有像它一样的狗了。”有一天,当他们看着巴克大步走出营地时,约翰·桑顿这么说。

“大概是上帝造它时造坏了吧!”比特说。

“没错,我也这么认为!”汉斯附和。

他们看见巴克大步走出营地,却没看见它一走进森林就马上起了剧烈的变化。它立刻变成原野的一部分,不再昂首阔步,而是蹑手蹑脚,像猫一般轻悄前进,化为阴影间忽隐忽现的倏忽鬼影。它知道该怎么遮掩自己的行踪、该怎么像蛇一样肚子贴在地上爬行、该怎么腾跃袭击。它能够捕捉鸟巢里的松鸡,杀死沉睡中的野兔。那些花栗鼠只要迟一秒上树,就会被它凌空捉住。对它来说,池塘里的鱼游得不算快,修补水坝的水獭也并不机警。但它并不嗜杀成性。它喜欢享用自己猎杀到手的食物,所以它只为食而杀。正因如此,它会出于好玩之心,偷偷潜近松鼠身旁,在快捉到它们的时候又故意放走,让它们一面蹿上树顶,一面惊恐地厉声惨叫。巴克乐在其中!

秋天时,大批大批的麋鹿成群出现,缓缓向南迁徙,准备在地势较低、气候较温暖的山谷过冬。巴克已杀死了一头离群的小鹿,不过它强烈渴望一场更大、更凶狠的恶斗。终于,它在小溪源头的分水岭上碰到机会。那天,一头大公鹿领着二十多只鹿,穿越那片森林和溪流遍布的平原。为首的公鹿脾气暴烈,足足有六尺多高,正是巴克渴望已久的强劲对手。那头公鹿前后摇摆它如树枝般多叉的鹿角,总共有十四根叉枝,左右两端相距七尺多宽。它一看见巴克就发出一声怒吼,小眼睛里烧起恶毒的光芒。

公鹿的腰前突着一支箭翎,更加说明了它的凶猛。透过在原始世界狩猎习得的能力,巴克知道它要先设法让那头公鹿离开鹿群。这可不是件简单的任务,它得在公鹿面前不断打转,又跳又吠,还得跟巨大鹿角和鹿蹄保持距离,否则一被扫到可是小命不保。面对尖牙利齿的威胁,那头公鹿不能转身离开,那将令它颜面扫地。它火冒三丈,但只要开始进攻,巴克就巧妙地撤退,佯装逃脱不了,引诱它继续前进攻击。不过当公鹿一离开鹿群,就会有两三只较年轻的公鹿折回来攻击巴克,让受伤的公鹿趁机重返队伍。

所有野生动物都具有一股耐性,如同生命本身一样顽固坚持、不知疲倦。就是这份耐性支持蜘蛛守护它的网,让猎豹缩起身子,静静蛰伏守候,无论多久都同样纹丝不动。这份耐性在野兽狩猎其他动物时尤其显著。如同此刻的巴克,它耐心地跟在鹿群两侧,阻碍它们行进。年轻的公鹿被它激怒,母鹿替小鹿的安危惶惶不安,那头受伤的公鹿更是暴跳如雷。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天,巴克化为重重幻影,从四面八方进攻,如一道凶猛的旋风包围鹿群。巴克把它的目标拉离鹿群,使它无法重返队伍。猎物的耐心本就不如狩猎者,那头受伤的公鹿逐渐失去耐性。

白日将尽,太阳慢慢往西北方沉落(黑夜又重返北国,秋夜长约六小时),年轻的公鹿越来越不愿意回头帮助它们被敌人盯上的首领。冬天即将来临,它们忧心忡忡,一心想早日赶赴纬度较低的地方。但这只野兽拖慢了它们的脚步,且一点罢手的意思也没有,如幽魂般挥之不去。况且,受威胁的并非整个鹿群或小鹿的生命,它的目标只有一个,和它们自己的生命相比,别人的性命又算什么?最后,它们终于愿意牺牲首领。

黄昏来临,那只老公鹿垂首伫立原地,注视它的同伴——那些曾与它温存的母鹿、曾疼爱过的小鹿、曾统领过的公鹿,一起摇摇摆摆,迅速消失在朦胧的微光之中。它无法跟上,因为有头残酷的恶徒不放它走,不断龇牙咧嘴地在它前方来回跳动。老公鹿重一千三百磅,也曾威风凛凛地享受过好长一段争强斗胜和充斥挑战的生活。可到了生命尽头,要夺走它性命的,却是个头甚至不及它膝盖高的家伙。

从那一刻起,巴克日夜守在它的猎物身旁,不给它一点儿喘息的机会。巴克不让老公鹿吃一片树叶或一点桦树和柳树的嫩芽;穿越小溪时,也绝不给受伤公鹿喝水的机会,让它纾解焚灼的干渴。穷途末路之下,公鹿常被逼得放蹄狂奔。碰到这种时候,巴克不会尝试阻挡它,只是在它后头轻快地跳来跳去,得意扬扬地看着猎物被自己玩弄于股掌之间。只要公鹿站定不动,巴克就在一边躺下,但只要它想吃想喝,巴克立即猛烈进攻。

鹿角下的巨大头颅垂得越来越低,脚步也越显蹒跚、孱弱。它开始一站就站上好久,鼻子贴着地面,耳朵丧气地无力低垂,巴克因此有更多时间可以好好喝水休息。当它鲜红的舌头垂在嘴外喘气,双眼紧盯着公鹿时,巴克隐约能感到周遭事物正在变化。它可以感到土地上出现一种新的骚动,就像那群麋鹿走进这片土地的同时,别种生命也跟着进来了。森林、溪流和空气似乎都因为它们的出现而骚动。给它捎来信息的不是景象、不是声音,也不是气味,而是一种微妙的感觉。它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仍感觉有什么事不一样了,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正在这片土地上漫游。它决定解决手上这件任务后,就要好好查探一番。

终于,在第四天结束之际,它打倒了那头公鹿。它在尸体旁留了一天一夜,吃完就睡,睡醒又吃。休息过后,它感到神清气爽,活力充沛,便掉头朝营地和约翰·桑顿的方向归返。巴克踩着轻快的步伐慢跑前进,时间分分秒秒过去,它一点也没迷失在纷杂的路径里。它穿过陌生的荒野,朝着返家之路笔直前进。它的方向感之准确,换是人类和指南针都要相形见绌。

它越往前走,前方的新骚动就越显强烈。前方有种生物正在四处走动,但他们与过去整个夏天在那儿出没的生物都不相同。这感觉不再模糊神秘,鸟儿吱吱喳喳谈论,松鼠窸窸窣窣地交头接耳,就连微风也轻声低语。有几次它停下脚步,大口吸进早晨的清爽空气,从空气中嗅出信息,于是加快脚步,奔跃前进。它有种大难临头的紧迫感,又说不定灾难根本已经降临,由此它的脚步更加谨慎,一路越过最后的分水岭,奔下山谷,直奔营地。

距离营地尚有三里时,它脖子上的鬃毛突然颤抖竖起,因为它看见眼前出现了一条新路,而这条路直直通往约翰·桑顿所在的营地。巴克加快脚步、绷紧神经,动作迅捷而隐秘,警戒地留意各种透露故事全貌,除了结局之外的蛛丝马迹。它的鼻子嗅出许多信息,知道先前曾有许多生物经过这里,而它现在正跟在他们后方。森林里那种意味深长的死寂让它提高警觉,鸟儿飞遁,松鼠躲匿,它只看见一只毛色光滑的灰松鼠趴在一根死灰色的树干上,伪装成树瘤,假装是树干的一部分。

当巴克如鬼影般悄悄掠向前方时,它的鼻子突然被一旁的气味吸引,仿佛有股明确的力量抓住它,使劲一扯。它跟随那股新气味走进灌木丛,却发现尼格侧倒在地,看来是它用尽力气把自己拖到那儿后才断气的。一支箭贯穿它的身体,箭头和箭翎突出身体两侧。

再往前一百码,巴克看见桑顿在道森买的一条雪橇犬。它横在路中央,全身不住抽搐,还在垂死挣扎。巴克脚步不停,绕过同伴,继续前进。营地那儿传来各种微弱的声音,一起一落地低声吟诵。巴克肚子紧贴地面,匍匐到营地边缘,发现汉斯仆倒在地,像豪猪般全身插满箭羽。那瞬间,巴克马上向云杉小屋瞄了一眼,这一眼使它肩颈上的鬃毛直竖。一股无法遏制的愤怒贯穿全身,它甚至没发现自己发出大声咆哮。它的怒吼凶猛凄厉,这是它最后一次让情感压倒狡狯和理性;因为深爱着约翰·桑顿,它才会这般失去理智。

依哈兹土人在云杉小屋的废墟上跳舞狂欢时,突然听见一声可怕的怒吼,随即看见一只从没见过的野兽朝他们直扑而来。是巴克,它像一道猛烈的飓风席卷而至,发了疯地要摧毁他们。它扑向为首的依哈兹族的酋长,狠狠撕裂他的喉咙,破裂的颈静脉像喷泉般涌出大量鲜血。这样还不够,它抛下那人,继续张牙舞爪地进攻,飞身一跃继续撕开第二个人的喉咙。它势如破竹,跃进土人之间,摧枯拉朽地又撕又咬,毫无罢手之意,完全无视雨点般落下的箭镞。事实上,因为它的动作快到不可思议,加上那些印第安人又挤成一块儿,因此他们射出的箭反而根根招呼到自己人身上。有个年轻猎人凌空朝巴克投了一支长矛,结果却穿过另一名猎人的胸膛。长矛的力道猛烈,甚至贯穿那人的背脊。依哈兹人吓得魂飞魄散,惊恐万分地逃进森林,边逃边高呼自己遇上了邪灵。

巴克的确是恶魔的化身。它愤怒地紧跟在后,就算依哈兹人逃进森林,它也照样赶尽杀绝,把他们当鹿一样拖倒在地。对依哈兹族来说,这是噩梦般的一天。他们在荒野上溃不成军,失散流离,一周后,生还者才在一处地势低平的平原重新聚集,清点死伤人数。而巴克因为追累了,便返回杳无人迹的营地。他发现比特才刚从睡梦中惊醒,身上还裹着毛毯就惨遭毒手。桑顿绝望的挣扎痕迹清楚地刻在地上,巴克仔细闻嗅,一点气味也不放过,一路追踪到一座深潭边。史琪躺在那儿,头和前脚浸在水里,尽忠守护主人到最后一刻。那池潭水被洗矿槽[5]搅成一团灰扑扑的泥浆,完全看不出里头藏了什么,但巴克知道约翰·桑顿就倒在里头。它跟着气味找到水边,但到了这里后气味就断了踪迹。整整一天,巴克不是郁郁寡欢地窝在池边,就是不停地在营地徘徊。它知道死亡会停止一切,带走生命,它知道约翰·桑顿已经死了。它心头仿佛破了个大洞,只觉得无比空虚。那种空虚有点像饥饿,却不是食物能够填补的。好几次,它停下脚步,凝视着那些依哈兹土人的尸体沉思,只有这种时候它才会暂时忘了空虚的痛苦,并油然而生一股自豪之情——它以前从未如此为自己骄傲过。它杀了人,那是最高贵的一种猎物,而且它是在棍与齿的法则面前杀死他们。它好奇地嗅着这些尸体,他们那么容易就死去,就连杀死一只哈士奇都比杀他们困难。如果不是那些箭、矛和棍棒,他们完全不是它的敌手。从此之后,它知道了,除非他们手里拿着箭、矛和棍棒,否则人类根本不足为惧。

夜幕低垂,一轮满月越过树梢,高挂空中,照耀大地,万物沐浴在惨淡的微光里。随着黑夜降临,原先在池边伤怀的巴克突然又活跃起来,森林里传来另一种新的骚动,和依哈兹土人造成的骚动大不相同。它起身,听着、嗅着。远方传来一种细微而凌厉的嗥叫,随即又响起同样凄厉的和鸣。时间一分一秒流逝,那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亮。如过去一样,巴克知道那是长存在它记忆之中,曾在另一个世界里听到过的声音。它走到空地中央,凝神倾听。就是这呼唤!这高低起伏的呼唤比从前更诱人,更驱使着它。这是它首次决定要顺从这呼唤。约翰·桑顿已从这世界消失,它与人类间最后的联系也跟着断了,人类或人类对它的索求再也不能束缚它。

就像依哈兹土人为了猎食跟随鹿群迁徙般,狼群也跟着鹿群穿越那片森林和溪流遍布的原野,走进巴克的山谷。在月明如水的旷野,它们像银色的洪水奔流而至,而巴克就伫立在旷野中央,如雕像般屹立、静止,等着它们到来。它伫立的身影是如此巨大、沉稳,狼群不由得敬畏地静默良久,然后,一只大胆的狼朝它扑去,巴克反击,一口咬断它的脖子,接着又像方才般静立不动。受伤的狼在它身后痛苦打滚。随后另外三匹狼如闪电般接连进攻,但同样一只只都被巴克打退,撕裂的喉头或肩膀上涌现汩汩鲜血。

狼群被巴克激怒,瞬间一拥而上。它们乱纷纷地挤在一块儿,个个都急着想要打倒猎物,结果反而挡住彼此去路,乱成一团。巴克靠着奇快的速度和敏捷的反应占稳上风,它用后腿做轴,不停往四面八方扑咬,迅速地旋转攻防,筑成一道无法攻破的防线。但为了防止敌人自后方暗算,它不得不后退脚步,经过池畔,一路退到河床之上,直到身后抵到一堵人类为了采矿而开凿的高耸石岸。当它退到石岸的角落,如今它三面都有了屏障,终于可放心进攻。

巴克势不可挡,半个钟头后,野狼败北退阵。它们舌头垂在嘴边,白牙在月光下闪烁着阴森森的光。有些狼躺倒在地,头抬得老高,耳朵向前直竖;有些则原地站立,静静凝视它,还有些啜饮起池水。一匹瘦长的灰狼小心翼翼地上前示好,巴克认出它就是曾经并肩跑过整整一天一夜的兄弟。那只狼轻轻哀了一声,巴克也哀声回应,一狗一狼互相碰了碰鼻子。

随后,一匹瘦骨嶙峋、满身战痕的老狼走上前,巴克龇牙咧嘴,喉间滚动着戒备的浊音,可到了后来还是和它嗅了嗅鼻子。那匹老狼坐下,向着月亮仰天长啸。其他的狼只也纷纷坐下,加入嚎叫的行列。此刻,巴克终于清楚听到那呼唤。它跟着坐下,发出长嚎。嚎叫完后,巴克走出角落,那群狼围住他,半友善半粗鲁地闻着它。狼群的领袖一面吠叫,一面跑进森林。狼群尾随在后,一起发出合唱。巴克跟着它们,和它的狼兄弟并肩前进,跑着叫着。

巴克的故事到此画下句点。没有几年的工夫,依哈兹土人就注意到灰狼群里起了变化。他们看见有些狼的头、嘴之上夹杂着几绺棕毛,胸部正中间还长着一道白毛。但更引人注意的,是依哈兹土人口中所说的一只“魔狗”。这只魔狗总是跑在前方,统领狼群。他们十分畏惧这只魔狗,因为它比他们更狡诈,总是趁着严冬到他们营里偷窃,破坏他们的陷阱,杀死他们的狗,还击败他们最英勇的猎人。

不仅如此,传说的内容越来越惨烈。猎人开始一去不复返,等到被族人发现时,咽喉已被残酷撕裂,尸体周遭的雪地里留有狼的脚印,但却比任何一种狼的脚印都要巨大。依哈兹人每年秋季都随着麋鹿群迁徙,但有一座山谷是他们万万不敢踏进的。而当妇女们围着火堆,聊起那座被恶灵占据的山谷时,总不免悲从中来。

然而,依哈兹土人不知道的是,每年夏季都有一名访客拜访那片山谷。那是一头毛泽光亮、似狼非狼的庞然大物。它独自越过那片含笑大地,走进森林里的空地。在那里,腐烂的鹿皮袋里流出金黄色的细流,然后又缓缓渗入土里。地上荒草丛生,植被掩盖了熠熠生辉的金光,连阳光也被阻挡其外。那头野兽会在那儿沉思片刻,发出一声长长的悲嚎,然后再转身离去。

然而,它不总是独来独往。每当漫长的冬夜来临,狼群跟着猎物走进低平的山谷时,便可在苍白的月色或泠泠的极光下,看见它跑在狼群前方。它巨大的身躯跃过同伴,洪亮地唱着一首属于古老世界的歌,一首狼群之歌。

注释

[1]出自奥哈拉(John Myers O'Hara)的《祖》(Atavism)。——译注(如无特别说明,本书中注释均为译注)

[2]克伦代克的淘金潮发生于一八九六至一八九九年间,吸引超过十万的淘金客前往北加拿大育空地区的克伦代克淘金。

[3]中国赌博是一种源于中国,当时在加州被认定为非法的一种赌博游戏。玩法为在八十个汉字中下注,看会随机抽中哪二十个字。赌博有十次机会,根据猜中的数量按比例领取奖金。

[4]哈德逊海湾公司(Hudson's Bay Company),是一家英国毛皮交易公司。

[5]放有河床砂石、泥浆的方形管子,可过滤河水,留下金砂和金块。这种大型装置是特别为了淘金而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