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名人传记丛书:华兹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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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成长的路上

中产阶级家庭

威廉·华兹华斯是英国著名的“桂冠诗人”,与雪莱、拜伦齐名。他出生在坎布里亚郡的柯克茅斯。那是一个临河的小镇子,华兹华斯家的房子坐落在环境较好的北面大街上,后院还可以看到静静流淌的德温特河。华兹华斯童年时,经常在河边玩耍,他日后的作品中也多次出现这条河,他曾称其为“最可爱的河”。

华兹华斯家算是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生活相对富足。他的父亲老华兹华斯在25岁的时候与他的母亲结婚,1770年4月7日,华兹华斯出生。他并不是这个家庭的第一个孩子,他还有一个哥哥,在他之后,这个家还有一个女孩和两个男孩相继出生。我们要着重说一下这个家庭里唯一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多萝西,比华兹华斯小一岁,她与华兹华斯极为亲近,甚至终身未嫁,一直陪伴着他。关于这对兄妹的详细故事后文会有叙述,让我们先把目光集中在华兹华斯的家庭身上。

华兹华斯家的五个小孩都非常健康且可爱,整个家沉浸在幸福和美满中,令人十分羡慕。老华兹华斯在学业完成之后,接替他父亲继续为罗德家族工作。罗德家族100年来都是这一带的首富。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时候,罗德家族控制了坎布里亚郡及其周围的广大地区。这个家族的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华兹华斯家的生活。

罗德家族靠引进工业发迹。后来,他们又投资矿场、船业运输等行业,还建设了一个小港口,从此成了当地首富。罗德家族在建港口时,确实花费了一些心思。他们特地请专家来设计,并且雇了最优秀的工程师,终于将只有三十几户人家的小镇,改造成繁荣通商的港口。

老华兹华斯虽然有一份很优厚的薪水,但他的工作并不轻松,常常要四处奔走,非常辛苦。有时候还会碰到吃力不讨好的差事,比如替罗德家族张罗竞选的事情。竞选的过程是十分琐碎而恼人的,老华兹华斯不但要照应罗德家族的支持者,还要招呼他们吃喝玩乐,按时送些小礼物,一旦大选到来,更要随时提醒他们不要忘记罗德家族。其实,罗德家族的名声并不好,外界总是称他们是土霸王,他们也不是大方厚道的人,虽然日后这个家族中有一个人被封为伯爵,但刻薄的作风一直没有改变。

老华兹华斯的个性如何,很少有人知道。现有的资料显示,他的朋友很少,也许是因为在罗德家族工作,很少与外界接触的关系。据说他是个知书达理、热爱文学的人,是他把华兹华斯带人文学领域的。他不但介绍华兹华斯看《天方夜谭)(堂吉坷德》《格列佛游记),还指导他阅读莎士比亚、斯宾塞、弥尔顿的作品,为他开拓了日后的文学道路。

华兹华斯的母亲是一个布店老板的女儿。表面上看来,她只是出身于商人之家,但是,她的母亲,也就是华兹华斯的外祖母的娘家是大户人家。华兹华斯的两个舅舅也极为优秀,在这样的家庭传统下成长起来的华兹华斯可谓是无忧无虑,十分快乐。华兹华斯在早年的回忆录上曾提及他与妹妹到舅舅家做客的往事。他是这样记载的:

当妹妹初次听到海涛拍岸的声音,看见波澜起伏的海景时,她被感动得潸然泪下……我们兄妹常常提起这件往事,由此可见妹妹的心思多么细腻且感性。

前面我们提到过,妹妹多萝西是华兹华斯童年时候乃至一生的最佳良伴,他们经常在海滨嬉戏游玩。华兹华斯自己回忆说:他四五岁时常常光着身子在海边跑来跑去。就一个保守又传统的英国家庭而言,他拥有许多自由。在几个兄弟姐妹中,华兹华斯最爱热闹,他不像大哥那么稳重,也不像大弟弟那么安静,更不像小弟弟那么聪明、保守,他敏感而又奔放。

华兹华斯在《前奏曲》中描述到了他的童年生活,其中常提到故乡湖区的美丽,比如山的雄伟、水的阴柔等。当然,其中也有一些过于奔放的感情,他的父亲经常出远门,他的母亲又是一个温柔安静的人,似乎没有人能够管得住他,他热情奔放、任性而又敏感。他的母亲一度对他这种个性非常担心。她曾预言华兹华斯以后会成为一个性格有些极端的人,不是最好就是最坏。没想到这句预言后来竟然成真。

华兹华斯的第一个小学是在柯克茅斯念的。校长是个牧师,有些道德败坏,后来因为名誉太差,被迫退休。小华兹华斯在那里什么也没有学到,我们无法知道他在这所学校里待了几年,只知道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所学校。

华兹华斯的童年在柯克茅斯及外祖父母家轮流度过,理由至今仍不明确。也许是他的母亲认为华兹华斯在外祖父母那里可以得到更好的教育;也许是因为那里是个商业小镇,不像柯克茅斯是个乡下地方。无论如何,这一切到如今都已经无法考证了。

外祖父母家的所在地是个很有风味的小镇,位于英格兰与苏格兰两地的交通要道,镇上的酿酒业很发达。外公的布店就在镇上的小红砖房子里。小多萝西每次去的时候,都会帮着外婆照顾生意。他们兄妹被送到镇上的学校,这所小学虽然不比家乡的小学好多少,但校规严格多了。

在外祖父母家的日子,华兹华斯兄妹结识了邻居郝金生家的孩子们,他们经常在一起玩耍,并很快成了好朋友。但奇怪的是,除了一件事在《前奏曲》上有记载外,华兹华斯几乎没有在《前奏曲》中提到任何关于外祖父母家的事情。

这唯一的一件事被称为“灯塔”事件,从中可以看出幼年的华兹华斯就有着超乎同龄人的敏感。那天,未满6岁的小华兹华斯和一个老仆人一起爬山,走到一半,小华兹华斯忽然走错了路,他与老仆人失散了。小华兹华斯无意中走到一个发生过谋杀案的地点,该案早在十年前已经结束,凶手也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是个轰动一时的案子,小华兹华斯曾听大人讲起过,印象深刻,所以未满6岁的他发现自己竟然身在现场时,自然十分恐惧。他转身拼命往回跑,一抬头,忽然看见一个神秘的女孩,头上顶着一壶水飘飘然地由山上走下来。华兹华斯日后承认,当时不过是看到一个很平凡的景象,但那时因为受到惊吓,看到的一切都好像是在幻觉之中。他一生都难以忘怀那时候的场景。

许多研究华兹华斯的专家经过不断的考证,分析他当时的心理,追述那件谋杀案的始末,寻觅他潜意识内的自我。总之,研究者们说得天花乱坠,最后也没有具体的解释。也许不过是像华兹华斯自己说的那样简单平常,只是一件任何人都会碰上的普通小事。每个人如果在记忆中搜寻,第一次受到惊吓时的印象都会清楚地浮现在脑海中。所有研究华兹华斯的文献中不约而同地证明“灯塔”事件是华兹华斯第一次体会到幻觉的经验。日后,华兹华斯的创作灵感出现时,常会有短暂的时间沉醉在这种幻觉中。

1778年8月,华兹华斯的母亲病逝,当时小华兹华斯只有8岁。她的墓地如今已不复存在了。华兹华斯日后回忆起母亲时说:

我对母亲记忆不深,只有几次印象比较深刻。最清晰的是每年复活节我要去教堂之前,她必定会在我胸前别上一串香花。我还记得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走到校园旁的教堂,无意中看到一个人在祈祷赎罪,回去便将见闻告诉母亲。母亲最开始非常赞同我观看这种场景,希望我能以此为鉴,自戒自律。但我又加了一句说:“妈妈,他怎么没有像其他人说的那样,给我一个便士呢?”母亲一听立即收回先前的称许,改为严肃的口吻说道:“如果你是为了一个便士才去看人忏悔的,那你失去的将比一个便士多许多倍!”

华兹华斯最后一次看见母亲是他匆匆跑过病房门口时,向里瞥了一眼,他看到躺在床上的母亲精神委顿。没想到那竟是最后一眼。母亲去世后,华兹华斯感情的支柱也随之坍塌,他更加孤单无依。五兄妹在一夜之间失去了母亲,从此只能与父亲相依为命。

外祖父母一直在帮忙照顾这几个孩子,所以女儿去世后,他们顺理成章地将这几个孩子接回家中。不过,他们对顽皮、倔强的华兹华斯有点不太欢迎。华兹华斯自然也感觉到了外祖父母对他的微妙感情,所以经常和他们产生摩擦,他跟大舅舅也合不拢。华兹华斯常常挨打,却从不肯认错,反而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很有性格。不过也有一次在挨了一顿板子之后,华兹华斯独自爬到阁楼上,郁闷得想自杀。

华兹华斯时常回忆童年生活,他说:

有一次我和哥哥在房中抽陀螺玩。那个房间的墙上挂满了家人的画像,我心血来潮地问哥哥:“你敢不敢抽那画上女生的裙子?”哥哥说:“我不敢。”我说:“我敢,看着!”说完就朝画上抽了几下。那次被罚的过程我现在已经不记得了,但当时一定是受到了很严重的惩罚。也许那时候的我歪曲了惩罚的意义,我竟以受到惩罚为荣,将它看作一种挑战,决不屈服。

母亲病逝时,华兹华斯还太小,所以并没有太多悲伤的情绪。真正让他觉得伤心的是,最了解他的妹妹多萝西被送到远亲家中,一别就是九年。而这期间,华兹华斯在保守严厉的外祖父母家生活,严格的家教并没有驯服他的野性。外祖父母只好将他送进乡间的一所学校,希望他能变得乖一点。在那个新的地方,华兹华斯一住就是九年,这九年的寄宿生活给了他一个快乐、自由的童年。

真正自由的童年

华兹华斯的新学校位于坎布里亚郡南端的一个小镇上,那是个可爱的商业小城,它是著名的羊毛集散地,街道两旁有一幢幢华丽讲究的老屋,非常美观而且整齐。直到现在,我们仍能从这些保存良好的建筑物上看到小镇往日的繁荣与安乐。

在华兹华斯生命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泰森夫人便是在这个小镇里带大了这位一代文豪。泰森夫人在1749年嫁给泰森先生。他们最初是做木匠生意的,后来这个行业不景气,夫妻俩就在镇上开了个小商店,除了卖一些日用品外,还卖当时流行的奢侈品——茶叶和糖果。到1779年,泰森夫妇年届六十的时候,他们停止了小店的生意,开始专门照顾远道而来的小学生,负责供应他们食宿。他们照顾的第一批孩子就是华兹华斯和他的哥哥理查。

当时,理查11岁,华兹华斯9岁。两个人都在镇上的小学念书,放学后,就寄宿在泰森夫妇家。不久,家中的两个小弟弟也被送来,四个人在一起念书。泰森夫人无形中担起了他们母亲的职责,成为华兹华斯成长过程中付出最多关爱的长者。

华兹华斯一生都非常感激泰森夫人的养育之恩。她没有受过多少教育,更不曾博览群书,她只是认识几个字而已,但她却懂得如何教育孩子。她给华兹华斯许多自由,尊重他,完全让他自由地发展。她虽然是虔诚的教徒,但并不强迫孩子们信教。她最伟大的地方就是,她让华兹华斯认识了自己,意识到自己应该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更可贵的是,她与华兹华斯非常投缘,当她滔滔不绝地述说昔日帮佣的经历时,别人都很不耐烦,唯独华兹华斯听得津津有味。最令人惊讶的是,她十分信任小华兹华斯,她给他充分的自由,任他半夜到田野去散步。

镇上的小学很有名,难怪外祖父母将孩子们送到这里就读。这所小学至今犹存,校门口挂着一块牌子,牌子保持得很完整,漆得干净光亮。教室内还放着当初小学生们坐的桌椅,书架上也搁着他们念过的课本,只可惜摸过它们的学生早已作古。这么个小小的地方,在华兹华斯的时代,居然容纳了一百多个学生。更难以置信的是,它居然是当时英国北部最有名的学校之一,每年都要送好几个学生到牛津大学,并且还都在那儿名列前茅。

这个小学不但教学质量很好,还不收学费,是个典型的乡村小学。校风很淳朴,学校里没有有钱人家的子弟,只有中等家庭和穷人的孩子,大家虽然背景不同,但总能相处得很和谐。

学校的基本课程是文法和罗马文化,对拉丁文的重视程度很高。中世纪以来,想要在各行业崭露头角就必须熟悉罗马文化和拉丁文。如果要挤进当时人人向往的宗教圈,更要懂得拉丁文。综合以上种种缘故,小学的课业是非常注重拉丁文的。

夏天,早上6点就要上课,冬天则延迟到7点。夏季,泰森夫人一般5点15分就要起来弄早饭给他们吃,早餐多半是麦片粥;午餐由学校负责,有时候还可以吃到一顿烤羊肉;下午5点放学。华兹华斯总是5点之前就起床,先到镇里的湖畔附近转一圈,感受一些大自然的气息,然后才回家吃早饭,再赶去学校。

在《前奏曲》中,华兹华斯曾记载他刚到镇子时的一次可怕经历。那是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小华兹华斯在湖畔散步,他看到岸边放了一叠衣物,以为是有人正在湖里游泳,所以并没有在意。第二天早上,他再来散步的时候,看到有几个男人从湖里打捞出一具尸体。对一个9岁多的男孩来说,这样的经历必定是深刻而难忘的。由这件事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泰森夫人的教育方法是完全信任孩子,给他十足的自由。

小华兹华斯热爱大自然,他喜欢在湖畔、田野之间游玩,他也喜欢各种体育活动,比如溜冰、打猎、钓鱼等。有一次,他说服一个渔夫带他去捕鱼,结果两人划船到10里之外的河中央,玩了一天,精疲力竭的小华兹华斯才在暮色中由渔夫背回来。华兹华斯也喜欢划船,还曾在德温特河上与同窗好友赛船。有一次,他在湖边偷了一艘小船,横渡湖心,划到湖的另一边,忽然一抬头,看到岸边屹立的高山,朦胧中山脉好像徐徐向他倒来,他马上惊慌失措地往回划。

小华兹华斯喜欢坐在小镇中心或教堂门口,找镇上的老人聊天,听他们讲些典故和趣事。据许多研究华兹华斯的学者说,当时镇上的老人出奇地多。华兹华斯在那种环境下,听到了很多有趣的故事。这为他后来的写作提供了很多素材。在《前奏曲》中,有不少多彩多姿的人物出现,后世学者也曾追查那些在诗中出现的小贩、同学、逃兵等人的真实身份,他们真的找到了一些可靠的线索,证明这些人是以真实的人物为原型的。另外一些角色,华兹华斯说他是将自己认识的人拼凑在一起,重新塑造的。

对于华兹华斯在小镇上的确切住所,学者专家曾议论纷纷,后经多方考证,比较确实的说法是在泰森先生去世之前,他们住在镇中心的一幢小木屋里,泰森先生过世之后,华兹华斯就和泰森夫人搬到了几里外的另一幢小屋里。

小华兹华斯在泰森夫人那里的生活并不算十分富足,甚至有点清苦。他的同学偶尔可以喝点甜酒,吃点蛋糕,而小华兹华斯丝毫没有这方面的享受,就连煤炭和蜡烛对他来说也是奢侈品。他只有在每学期开始时,才能从家中获得少许零用钱,添置一些蜡烛和煤炭。那九年间,华兹华斯春秋两季就专心上课,暑假回外祖父母家,寒假回柯克茅斯,在父亲那里过圣诞节。

1783年12月,华兹华斯13岁的时候,他的父亲也因病去世了。父亲的过世使得华兹华斯家的五个孩子的生活更加困苦了。据多萝西回忆,老华兹华斯的葬礼非常孤清,既没有好友来吊丧,也没有留下任何贵重的东西。表面上看来,他应该有积蓄留给孩子们,那确实是一笔巨款,但细查之下,会发现这些钱被人挪用了。孩子们势单力薄,无法维护自己的利益。华兹华斯家祖上还留有一些房产,可惜租金微薄,不够孩子们糊口。五个孩子成了孤儿。母亲去世时,他们的感情失去了依靠;如今父亲也过世了,他们的生活都成了问题。亲友们帮忙办完老华兹华斯的葬礼之后,开始安排孩子们以后的生活。华兹华斯最小的弟弟被送到外祖父母家,多萝西仍住在远亲家,其他的男孩子则回到学校继续学业。

华兹华斯一向个性倔强,平时就不太受长辈喜爱,如今更成了他们心中的累赘。他回到学校之后,很快就忘记一切悲伤,恢复了正常的学校生活。他仍继续在各处游荡,但并没有因此而疏忽功课。他在学校没有得过奖学金,不过老师们一直认为他十分用功。他不在湖眫、田野游玩时,多半在屋里读他喜爱的书。

在学校里,华兹华斯十分活跃,他喜欢参加各种活动,与同学玩牌,或是参加地方农家的舞会。在《前奏曲》中,他提到了舞会中有草莓和奶油,不过后世学者更关心的似乎是舞会中有没有令他倾心的少女。经多方查证,专家们至今也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可以证明当时华兹华斯钟情于任何一位少女。

1784年,华兹华斯14岁,他写出了生平的第一首诗。其实那不过是一份作业,题目是《我的暑假》。这篇处女作并没有流传下来,但第二年的一首诗却被保存了下来。那也是一份学校规定的作业,歌颂校庆的应景之作。

有了这两次尝试之后,华兹华斯开始尝试写他自己喜爱的诗。第一首诗是在一次舞会夜归的途中完成的。华兹华斯当时有一个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边走边吟。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他一散步就容易沉迷于幻想。他自己说道:

我常常会跌入幻境而无法将幻觉与现实环境分开。我会把现实环境中的一草一木糅入我的幻境中,使两者合一,而四周的东西也都似真似幻。为了保持清醒,我常常在步行去上课的途中,摸摸街上的围墙,抓抓地上的杂草,以辨真幻,将自己从幻想中拉回到现实里。

1787年夏天,多萝西终于离开好心的远房亲戚和当地的好友,返回外祖父母家和久别的哥哥们见面。她一回来,就到外公的店中帮忙。多萝西对自己的新生活有点不习惯,外祖父母不如远亲待她亲切。不过她的回来对研究者非常有帮助,因为她几乎每天都要写信给她的好朋友,其中有一些关于华兹华斯日常生活的记录,研究者可以通过这些信件追溯考证。

兄妹团聚之后,多萝西又满足、又快乐,激动地向朋友们诉说她的兴奋和对哥哥们的崇拜:

我终于和我心目中崇拜和想念的兄弟们团圆了。他们都对我那么好,我每天都过得很快乐。我尤其喜欢二哥和小弟弟,他们身上有些别人不喜欢的地方,但是我却觉得那正是他们的好处。三弟想做水手,他虽没有二哥那么聪明,但是他心地善良,知识渊博,对自己选择的职业有充分的把握。大哥也一样好,比起二哥的智慧来,虽说差了一截,但他勤劳肯干,以后也会在他的行业中出人头地。我们常为我们悲苦的命运落泪。自从父母过世后,我们每天都要承受新的悲痛,每天要多受一份新的侮辱。

多萝西在外祖父母家经常受外婆或用人的闲气,他们觉得华兹华斯兄妹是寄人篱下的废物。多萝西把他们在外祖父母家的生活很细腻地告诉了她的好友:

我们的命运每次在饭桌上都被他们画蛇添足地描述一番,讲来讲去,总结一句:“他们一无所有,有什么好骄傲的呢?”我们几乎每分钟都被家中的用人或外公外婆挑剔,尤其外公更没有好好地跟我们说过几次话,每次一开口就骂人,我们至少被叫了1000遍的骗子。大舅舅最讨厌二哥,对我们几个也很少正眼看待。

当时,华兹华斯希望长大后能专攻法律,做个律师。多萝西虽然表示很支持哥哥的理想,但却为他担心,她说:“如果健康许可的话,二哥想做律师。但他有很严重的头痛,侧身也常痛。我真希望这些病痛能放过他,给他一些念书的时间。”

暑假转眼就过去了,即将来临的分离使得多萝西非常伤心。她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

我不知如何形容我和兄弟们分手时的难过心情,想到他们走后,我要一个人面对寒冷的冬天和外公外婆……一想到这些,我不禁泪如泉涌……

1787年,华兹华斯进入剑桥大学的圣约翰学院就读。当时,他是个有教养、思想开放的年轻人;他古典文学的造诣高,数学也很好;他开朗随和,常和年轻朋友在一起玩闹说笑;有时候,他也一个人默默出神,完全沉醉在自我的世界中。

之前自由的乡间生活对华兹华斯的身心很有助益,帮他忘却了在外祖父母家的压力和自身悲苦的命运。他时常陶醉于自创的幻境中,利用这种心态来舒缓父母双亡后的悲伤,平复内心的恐惧和不安。进入大学后,华兹华斯的脾气并没有多大改变,他仍然倔强且具有反叛性。新的监护人觉得这个孩子难以接近更难以驾驭,只好坦白地告诉华兹华斯,他们是在做好事,替他付学费,供他接受教育,命令他最好将脾气收起来,好好念书。

在剑桥

与华兹华斯一起到圣约翰学院的还有他的小舅舅,他是外祖父母家中唯一善待这五个孤儿的亲人。他在圣约翰学院任职,他帮助华兹华斯入学。在家里的时候,他还经常教导多萝西数学和法文,是个和蔼可亲的人,不像大舅舅随时随地都挑剔他们兄妹的不是。

从小镇到伦敦,一路上的自然风光深深吸引着华兹华斯,城市中的繁华也让这个乡下小孩大开眼界。

大学里最初几个礼拜的新鲜生活是非常令人振奋的。到处都是迎新的茶会、晚宴和辅导会,这些活动把初入大学的华兹华斯忙得团团转。他还找到了九个校友,由此可见,之前华兹华斯就读的学校水平还是很高的,他们都很优秀,书念得很好,也很照顾这个新来的小学弟。华兹华斯还去找了裁缝和理发师,做了一套合身的衣服,修剪了头发。一夜之间,乡下的小伙子摇身变成了高等学府里的高才生。下课的时候,华兹华斯经常在校园周围漫步,一面欣赏校园景色,一面自我陶醉,完全沉醉在新环境中。

华兹华斯第一年的大学生活过得极为开心满意,他之前的基础很好,很轻松地拿到了优秀的成绩。虽然他要靠公费及亲戚的资助才能上大学,但他一点儿也没有自怨自艾。大一结束时,华兹华斯除了尽情地享受剑桥的风景之外,还获得了优等生奖学金。第二年,他的作风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功课一落千丈,由优等生退到二等生,还时常翘课。这种转变令家中所有关心他的亲人不知所措,人人都在自问,是什么原因使这个上进的青年突然变得自暴自弃了呢?

后世研究者认为华兹华斯对剑桥的感情是很复杂的,混合着悲怜和愤怒。在《前奏曲》中,他就曾对剑桥提出严厉的批评。之后,他虽然有所收敛,但一提到剑桥,仍忍不住苛刻地指责一番。当时剑桥的气氛确实有点令人气馁。学生们追逐两件极端的事情:一是追求学术和地位上的成就;一是追求放纵式的享乐。华兹华斯详细地观察两者,认为两个圈子的人都自甘堕落,他在痛心之余摒弃了任何一方,选择走他自己的路。

在学术界,美其名曰研究学术的人,想要爬到巅峰必须经历层层黑暗的内幕。教授们缺席,研究员敷衍,大家都不务正业,只等薪俸。当时还流行教职员巴结有权势人家的子弟。这些人在学术上一无成就,在政治上也毫无主见。看到辉格党上台,就一窝蜂地拥护辉格党;等到托利党掌权,即刻又改变初衷,倒向托利党,完全没有自己的见解。

无钱无势人家的孩子如果想出人头地,只能依靠自己的努力。他们必须通过一系列的考试,包括逻辑、道德、哲学、数学等,只有分数高、名次好的学生,才能拿到一等及格的文凭。

一般来说,考到一等及格非常不容易,拿到一等及格的文凭之后就可以在教会中得到一个好职位,从此衣食无忧。华兹华斯的家人自然希望他能通过这个考试,为前途铺一条康庄大道。

不巧的是,华兹华斯并不把这一纸文凭放在眼里,更不屑做一个看起来宽厚而实际上尖刻的教士。他一生最厌恶的就是考试和与人竞争。他曾回忆说:

我一生只有两次嫉妒别人:一次是和哥哥赛跑,眼看他跑在前面,心中一急便伸脚将他绊倒。另一次是长大后在剑桥求学的时候,看到同学的意大利文比我流利,心中很不是滋味。除此之外,我所做的事或想要做的事,都不是因为要与他人一较长短才去做的,而是我自己真的想做。

关于剑桥人疯狂地追求享乐这件事,华兹华斯极为不满。他看到大家利用上课时间嬉戏玩乐,连用功的学生也把功课留到放假再做。华兹华斯冷眼旁观着这些放纵的生活方式,他没有对这些做进一步详细的记载。倒是与他同时期的大文豪托马斯·格雷留下了非常精彩的描述:

光天化日之下,大学生把女人搂在胸前。礼拜天是应该到教堂祈祷的日子,他们居然在咖啡店里流连忘返。平常的夜晚,镇上的酒店充满了喝酒作乐狂欢的教职员,这给刚到这里求学的年轻人留下了非常恶劣的印象。

对入世不深的华兹华斯来说,他无论如何也不能适应这种放纵的生活形式,相形之下,小镇的生活简直像天堂般淳朴。

当时的大学生还非常崇尚衣着。每天中午学生们到餐厅吃饭时,常常要打扮四五十分钟才出门。会玩的同学在午饭之后还会安排一连串节目。酒会、晚宴,一个接一个,经常要玩到午夜才结束。这样的生活,怎么会有时间念书呢?

除此之外,成群结队的大学生还在校内校外到处惹是生非、破坏治安,甚至有一次还闹出了人命。严肃的华兹华斯难以接受这样堕落的环境,学期结束后,他马上收拾行装回到故乡。

华兹华斯没有回自己家,也没有回外祖父母家,而是回到对他恩重如山的泰森夫人那里。泰森夫人看到她一手带大的小华兹华斯由高等学府归来,真是喜出望外,坚持要他绕镇一周。她要让镇子中的每个人都看看,昔日顽皮的小孤儿如今已经是大学里的高才生了。华兹华斯刚开始还有点不好意思,但很快就放松自己,很热情地与邻居们打招呼问好。见到时常带他渡河的老渔夫,华兹华斯更是开心,两人好好地畅谈了一番,叙说离情。

在剑桥一年的生活,带给华兹华斯很多迷惘和不安,他不知道自己的一生要怎样度过,像其他同学一样吗?回到熟悉的环境中之后,他的迷惘和不安有所缓解,他在山水之间找回了自己,恢复了曾经吟诗作乐的日子。

华兹华斯一生作诗的习惯就是在旷野中散步时,将心中构想好的句子大声地朗诵出来。如果韵脚不准、词句不妥,他就在心里稍做修改,之后,再高声诵读出来。在《前奏曲》中,他曾记载过一则趣事:

我有一只很聪明的小狗,我出外吟诗的时候它总是跟着我,走在我前面替我注意行人。一见前面有人,它就马上摇首摆尾,暗示我,叫我赶快收声,以免路人以为我是疯子。

在故乡的生活非常悠闲愉快,华兹华斯闲暇时除了作诗之外,还到处做客,常去参加农庄里的舞会,有时候乡绅家中请客也请他务必赏光。

因为应酬频繁,华兹华斯常常玩到黎明才回家。有一天,他在晨曦中走向住处。远处的青山、白云清晰可见,东升的太阳明艳照人,华兹华斯突然福至心灵地悟出了他一生应该追求的目标:他渴望一生一世都保有“虔诚的灵魂”。这并不是《前奏曲》里提到的幻境,而是一个突来的顿悟,使他刹那之间找到了他所要追求的。华兹华斯虽然没有明确说明要做个诗人,但领悟了这个方向之后,他下定决心不管前路如何坎坷崎岖,也要一往无前,追求心灵的虔诚洁净。

假期结束后再回到剑桥,华兹华斯不再觉得迷茫了。他很快为自己制订了一份读书计划:多读当代作品,多认识当代作者,多学习各种社交手段。这样的计划和这种人生追求对贫困没有背景的华兹华斯来说,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他为了追求“真”,放弃了所有可以追求功名利禄的门路,连大学毕业的考试也放弃了。

那时候,华兹华斯一贫如洗,无处可去,虽然不赞成剑桥的教育方式,但也只好留在剑桥。他的人生追求在当时而言,极具反叛性,而且与现实生活背道而驰,说起来应该是行不通的,但他却咬紧牙关一路前行。

家人、妹妹及舅舅们知道他退掉所有考试应修的科目之后,都焦虑不已。妹妹担心他这样会失掉许多机会,舅舅们更是冷嘲热讽,完全不了解他放弃文凭的原因。大舅舅觉得他让家人们丢脸,小舅舅也开始对他失望。当圣约翰学院的一位老师过世时,学生们都争先恐后地送挽联,小舅舅认为既然华兹华斯喜欢写诗,文笔又流畅,鼓励他也写一首悼挽的诗篇,趁机在众人面前一展才华。没想到被不爱名利、不喜逢迎的华兹华斯一口回绝,说自己与这位老师没有私交,没有感情不能成文,气得小舅舅认为他无药可救,再也不肯帮助他了。

华兹华斯对宗教活动也十分冷淡,在《前奏曲》中,他曾表明剑桥大学每天命令学生们祷告是空洞、可笑的行为。他在剑桥最倔强的一次行为发生在最后一学期,他没有参加毕业考试。家人们最初还指望他能在最后一刻翻然悔悟,参加考试,获得文凭。没想到他仍坚守初衷,不肯像常人一样追逐名利地位。他放弃考试,一个人出去旅游,连与他最亲近的妹妹也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多萝西一个人在外祖父母家过着冷漠委屈的生活,华兹华斯大三的时候,小舅舅结婚了。婚后,小舅舅辞去在剑桥的工作,搬到了诺福克郡,顺便带着多萝西一起去,替他们管家、带小孩。多萝西在小舅舅家一住七年,替他们照顾家中大小事情。这段时间多萝西仍然时常与兄弟们保持联络。后来,华兹华斯因为放弃毕业考试的事,让小舅舅非常失望,所以不能上门,多萝西只好与他暗中来往。

多萝西一直与华兹华斯最为亲近,她一直没有男朋友,在那个时代,女人又不能自己独立创业,因此多萝西只好把一切希望与感情都寄托在她的兄弟们身上。多萝西的日常生活极其平淡,她常常自己编织美梦来打发时间。她渴望有一天能与她至爱的哥哥团聚,重建家园,永远过着神仙般的快乐生活。

华兹华斯直到毕业仍没有要好的女朋友,只与儿时的朋友玛丽·郝金生常有来往。他每次回外祖父母家时都会去看看她,他们并没有产生什么特殊的感情,只是普通朋友。除她之外,华兹华斯没有跟任何女孩子有密切的交往。多萝西是唯一支持他、理解他的人,兄妹二人的感情超乎寻常地好。

1791年年初,华兹华斯从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毕业。因为没有参加考试,所以只拿到一张不合格的文凭,自然也不可能到人人羡慕的教会中谋得一官半职。潇洒的华兹华斯对这些满不在乎,毕业典礼结束后,他立即起程前往伦敦。

在剑桥,华兹华斯置身于一个五光十色的大千世界,他看到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习俗,最初,这些新鲜的生活的确使他迷惑了一阵,不过最后,他终于在花花世界中找到了自己要坚持的东西。他在剑桥最大的收获不是得到,而是认识到什么不适合他、什么是他应该唾弃的。如此一来,他可以勇往直前,去追寻那份“虔诚的灵魂”。他曾写了一首诗来描写他早期印象中的剑桥:

对一个来自北方村庄的少年郎,

这是多么大的改变!

像是魔术中的咒语,又似神仙的力量,

令我一夕之间,

见识到丰富的财富。

穿着华服和丝袜,

染色的头发,

像沾满了白霜的冬枝。

穿着华服,我在街上漫步,

全身男人的行头,却欠缺成人的胡髭。

每天在邀请、晚宴、美酒和鲜果中旋转,

室内是精致的布置,

满眼绅士。

我们闲逛、喧闹,

我们也闲谈,在晨间说无聊的话,

这是我生活中的高歌,

幻想沉睡了。

对日后世俗的存在,我有一份畏惧,

更严重的是,

心中有一丝怪诞的念头闪过,

觉得我不应属于此地、此时。

但,我又为何要沮丧、悲愤?

我本是上天指定的宠儿,

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