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人是一棵思考的苇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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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中庸之道

“任何人都会发怒,都会收入和支出金钱——这很简单;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动机和方式,为对的人去做恰如其分的事——这些不简单。”

亚里士多德

《尼各马可伦理学》(Nicomachean Ethics)

在柏拉图看来,恶行是因为无知。一个人不可能故意地,在完全清楚明白的情况下,去做坏事,那样不符合逻辑,因为人们总是追求善的东西。那么唯一的答案就是他在没有完全了解什么是善的情况下做了不道德之事。

与柏拉图不同,亚里士多德认为,道德需要培养特定的美德,完善个人的品格(现在叫美德伦理)。尽管在某些具体情况下并不一定有判断对错的固定标准,但道德是我们可以学习的技能。当然,和所有技能一样,有时候我们并没有学好它。如同学习跳舞,在我们会跳之前总是不可避免地要踩几次对方的脚。

而且,有很多情况会影响到一个行为的道德。比如,“无私”可能通常被认为是“善”,但它不一定总是恰当的:如果某人有很大的毒瘾,那么慷慨地赠送他钱财就不一定是最明智的事情。因此学习什么是善需要时间和经验。

然而,亚里士多德提出我们可以运用拇指规则(rule of thumb,又称“经验法则”,指一种可用于许多情况的简单的、经验性的、探索性的但不是很准确的原则):大多数不适当的行为涉及某种失衡——太鲁莽或太胆怯,太奢侈或太吝啬——所以,作为一般性的指导,道德行为应达到平衡,处于两个对立面之间,即中庸之道。然而,因为这不是一条硬性法则,所以我们可以随意地偏离它。当然,何为“中间”取决于情况的背景:勇敢,可以是冲向战场,也可能是在压力下保持冷静。所以,正确的道路并不总是中间道路(中庸之道),但它是可以开始的合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