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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竟然是他

关季同听到她的笑声,也放心了些许,便不再和她开玩笑:“不说拉倒,你在香港好好拍戏,不要再到处乱跑,等我事情忙完就过来。”

“你说的好像是我自己愿意到处跑一样。”岑未轻哼了一声,关季同无奈道:“总之,你别再让我担心了。”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赶紧上飞机吧,不要耽误时间了。”岑未的声音也软和了下来,关季同也笑起来:“那就……”

岑未没等他说完就先挂了电话,然后收起手机,对着一直盯着她看的林岚说道:“你干嘛一直看着我?”

林岚一怔,然后赶紧摇头:“没有,我只是……”

岑未见她这幅样子,便叹了口气,然后走到街边伸手想拦车:“我们回酒店吧。”

林岚这时候已经回过身了,又恢复到平时的模样,她看了看,然后告诉岑未:“岑小姐,你看前面就有个公车站,要不我们坐巴士回去好了,还可以顺便观光一下。”

“可是,巴士上的人太多了。”岑未微微皱起眉,林岚却不以为然,她拉着岑未的胳膊往前走:“不会不会,香港的巴士不都是双层的吗?”

岑未被她拖着往前走,一路上都在嘀咕:“你的幺蛾子可真多……”

林岚回过头冲她展颜一笑,一点也看不出刚刚的失落:“岑小姐就当是陪我吧。”

这下岑未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她从包里拿出平时出行必备的纱巾和墨镜,严严实实遮去大半张脸之后便乖乖地跟着林岚走了。

现在她有点看出来了,关季同对这个姑娘倒是断的干干净净,一身轻松,但是林岚好像对关季同还有那么一点……应该说是单恋吧?

岑未顿时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知道关季同自己知不知道……不过竟然看上他,林岚的眼神还真是……不怎么样。

到了公车站之后,林岚去看站牌上标的公交路线,岑未百无聊赖便也凑过去看,结果在站牌的背后看到了一张海报。

这张海报之所以会引起岑未的注意是因为它是张手绘的海报,绘画的风格也是岑未喜欢的那种,之后她才注意到海报的内容,原来是一个乐队的演出海报。

这支乐队名叫Two-WayFaith,翻译成中文的话是双向信仰,岑未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回忆了好一会儿,接着想起来自己在加拿大念高中的时候好像在同学里听过这个乐队的一张碟。

他们的歌她是一首都记不起来了,但是这支乐队那些鲜明的元素却一直刻印在她的脑海里。

摇滚乐队,主唱声线嘶哑,歌词病态阴暗,正是十几岁的叛逆少女喜欢的类型。

她回忆的太过入神,以至于林岚不得不碰了碰她的胳膊才能让她回神,林岚看着岑未脸上难以形容的表情,便有些小心翼翼的:“岑小姐,我找到公交路线了……我们现在回去吗?”

岑未想了想,然后摇头:“先不回去,你再去看看会展中心怎么走?”

“诶?”林岚不解,岑未微微一笑:“你想不想去听一场摇滚live?”

之后她们坐着双层巴士到了会展中心,岑未下车的时候看了一下时间,发现还有五分钟就开始了,便急匆匆地去找售票的地方,林岚跟着帮忙找,她看起来比岑未还兴奋:“我还是第一次听这种乐队live呢。”

“只是一支小众乐队罢了。我估计你以前都没有听说过吧?”岑未挑挑眉,像“双向信仰”这种乐队,是受众很有针对性的乐队,如果不是专门的一类爱好者的话,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这支乐队。

林岚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以前不太关注这方面的……岑小姐喜欢摇滚乐吗?”

“还行吧。”岑未匆匆带过,然后终于看到了“双向信仰”演出的大幅海报和入场的标识,她指了一下前面:“应该就在前面了,我们去买票。”

因为她们来得很晚,所以最后剩余的票只剩最贵的前几排了,岑未倒是毫不在乎,她本来就打算买前排的票,倒是林岚让她给自己买了票有点不好意思。

岑未笑她:“你上次不是都直接替我刷卡买衣服了,现在又这么客气?”

“我以后不会了,岑小姐。”

岑未看看林岚,摇了摇头:“以后叫我名字就好了。”

林岚点点头:“好!岑小姐……啊不是,是岑未。”

岑未笑了笑,然后快步进入会展中心的一楼,林岚看她有了听摇滚现场的兴致,也觉得挺高兴的,便也跟在她身后走了进去。

入场之后,岑未才发现这个live的上座率还是挺高的,看来这支乐队的粉丝比她想象的多,她跟林岚挤过拥挤的人群,终于到了前排,前排相对来说要宽敞一些,她们找到位置,然后坐下来,这时候演出也正好开始了。

林岚感觉到眼前一黑,等到灯光再亮起来的时候,舞台上就出现了几个人影,林岚还来不及看清他们的脸,光线又迅速变暗,接着是一阵震耳发聩的电音吉他声,等到主唱开始唱出第一句,全场的观众像是疯了一样尖叫起来,林岚觉得自己的耳膜都在发抖。

再接着她发现全场几乎所有人都是站着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坐在位置上,甚至连身边的岑未都站了起来,她便也入乡随俗,赶紧起身。

但她忍不住想说话,但是说了几句都发现自己的声音被淹没在人潮中,她不得也用喊的:“岑未!这里音乐好大声!观众也好大声!我的耳朵快聋了!”

“这就是摇滚live的魅力所在!”岑未说着大笑起来,林岚是第一次看见她这样肆无忌惮地笑着,有些意外。

片刻之后,她笑着说了一句:“其实,你很喜欢这种狂热的音乐和氛围吧?”

岑未没听清,便大声地问了一遍:“你说什么?”

林岚笑着摇摇头,接着也用喊的回了她一声:“没什么!”

岑未便不再理她,而是和其他人一样挥舞着双手,比出经典的摇滚手势,沉浸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和疯狂的现场气氛中。

林岚以前也听过一些现场演唱会,不过和今天这种live截然不同,一般歌手的演唱会会有很多花里胡哨的环节,但这支乐队一出场却一句话也没说,一直在唱歌,直到一口气唱了五首歌之后,音乐声才暂停下来,而台上也黑了起来,像是罩上了一块幕布。

就连他们的观众都和林岚一件见过的那些不一样,没有荧光棒,没有鲜花,却比她参加过的任何一场流行歌手的演唱会都要疯狂。

岑未对于这场live演出很沉醉,但更多的也许是一种怀念,这一次来看这场演出是一次意外,而以后这样的机会也许会更少。

第五首歌唱完之后,她暂时从刚刚的那种狂热里抽身出来,看着不停揉耳朵的林岚,她又忍不住笑出来,似乎一到了这里她就管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它们变得太过自由,以至于她想喊就喊,想笑就笑。

不过也还好,除了林岚,其他都是陌生人。

大概休息了十分钟,舞台上的灯光又重新打了起来,这一次要明亮许多,至少能看清乐队成员的脸了。林岚发现这支乐队里既有白人也有黄种人,有些留着长长的头发和络腮胡,一身的落魄和颓废,看着就像个搞摇滚的。但也有一些头发胡须都修建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衣着也很正常,倒像是个普通人。

不过最吸引她眼球的还是站在最中央的主场,三十几岁的样子,是个亚裔,发型和衣着都不至于太夸张,但也没那么循规蹈矩,最重要的是,还有一张英俊的脸。

他开始说话了,林岚听出他说的是粤语,她虽然听不懂粤语,但是看得出他在介绍每一位乐队成员,不过林岚最想知道他自己的名字,他最后终于说了他自己的名字,用了三种语言,先是英文,然后是粤语,最后是普通话。

他叫卫珏。林岚忍不住回头对岑未耳语道:“这位主唱好帅。”

岑未无语地摇头:“你就只关注帅不帅的啊?”

“反正我也太了解摇滚乐嘛。”林岚赧然一笑,接着又兴致勃勃地说道:“如果这里允许拍照就好了,我好想拍几张回去好好观赏一番。”

“看你那点出息……”岑未还有再说,却被主唱的声音忽然打断。

“我们很高兴能在这里为你们演出,也谢谢你们愿意来到这里,听我们的演出。”抱着吉他的主场刚说完,就被底下的爆发出的掌声和欢呼声给淹没了,他的唇边微微带上了一点笑意,接着说道:“但是,在今晚,我感到最开心的还是我有个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也和你们一起坐在下面听我的演唱。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就曾经在一起唱歌、玩乐器,那一直都是我最为怀念的时光,我想,今晚也许是一个让我们重温过去的机会。上来吧,老朋友!”

观众席顿时又是一阵喧哗声,岑未看到和自己隔了几排的地方有个男人慢慢地站了起来,台上的主场又挥了一下手:“Comeon!”

那个人便笑着上了台,等到光线照亮他的面容之后,几乎全场都尖叫起来,岑未也愣在当场。

冯景云。

竟然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