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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上山

来源:《鸭绿江》2015年第01期

栏目:小说

到庙西镇报到那天,还在金榜题名亢奋中的郑小毛,被兜头浇了一瓢凉水。主管人事的副书记老胡,让他马上去白狼河源头的金花山村,挂职村委会副主任。

金花山?一年?郑小毛倒吸一口凉气。一个全镇最偏最远的穷地方,连个公共汽车都不通,有急事想出来一趟只能干着急。“我考的公务员岗不是财政所吗,怎么当村官了?”郑小毛嘟哝着。声不大,老胡显然听到了。老胡端茶杯的动作停在半路,瞪着一双金鱼眼问:“什么?”

郑小毛知道自己失言了,咬住下唇不再吱声。放下茶杯,老胡的一双金鱼眼在郑小毛红格子夹克衫上扫来扫去,好像这夹克衫上每一个方格都是一面适合偷窥的窗户,看得郑小毛心里发毛。莫不是鲜亮点的衣服在镇机关里显得另类?

胡书记收回目光啜了口茶,似乎不想把谈话继续下去,冷着脸说:“金花山是偏远点儿,可金兆天是个人物啊,七十多岁了还是村主任,全县就这一人。回去准备一下,明天派车送你。”

八月二十二日,一个稀松平常的日子,对郑小毛来说却是刻骨铭心。手机里有个软件,每天定时推送黄历信息。不是说“今天处暑,玉堂平日,万事可行”吗?自己兴冲冲去报到,结果却是下派挂职。

“在金花山好好干,一年转眼就过去了。”郑小毛转身离开时,胡书记在背后说了一句。完了,这一年有期徒刑怎么熬啊!郑小毛觉得浑身凉透了。

送郑小毛去金花山的只有一个司机。郑小毛相信,百十号人的镇机关,他就像一片树叶,微不足道,连保洁大妈一不小心都能把自己扫出门外。郑小毛报考的财政所,竞争激烈,十几个人报考,自己能胜出,实属不容易。早知道考上后要去金花山挂职,不听父亲的好了。之前他在一家民营会计师事务所当出纳,收入不错,但父亲一定让他考公务员。当了一辈子中学政治老师的父亲说:“我当老师,一辈子就是个老师,为什么?因为教师的世界是一片平原,无论走多远,总是在地平线上。当公务员就不同了,公务员的世界是山一样的金字塔,只要肯攀登,总有一块更高的平台属于你。”父亲言之有理,加上金字塔的诱惑,年轻气盛,就报考了。

开车的司机姓牛,长得五大三粗,话少而硬,一句顶得上十句。这趟下乡,牛师傅明显不爽,两道粗黑的眉毛一直拧在一起。山路崎岖,吉利牌吉普像波峰浪谷里忽上忽下的舢板,把郑小毛颠得翻肠倒胃,几次要呕出来。两个钟头后,司机瓮声瓮气开口说了一句:“这破道,下次谁愿意来谁来。”

郑小毛的胃给搅了一下:“我也不愿意来,是胡书记让我来的。”

司机怪怪地笑了一声:“胡小庆今年也报考财政所,砸了。”

“胡小庆是谁?”

“胡书记的千金。”牛师傅瞥他一眼。

报考名单里好像有这么个人,没进到面试,笔试就给淘汰了。办组织关系时,他问过党办的人,挂职是怎么回事?得到的答复是,新考录的公务员都要到村里挂职,可能挂职时间长短、挂职村子的条件有些差异。原来这挂职好比入行的一百杀威棒,没有谁难为自己,硬着头皮挨下来就是了。再说了,和全县唯一一个七十岁的村主任搭档,也是件稀罕事。

辽西的山,像在锅里熬过一样,骨肉分离,乱石嶙峋,难得有树木生长,偶尔可见几棵零星黑松。因为缺少土壤,都成了永远长不大的小老树,可怜兮兮的,不忍多看。行驶到金花山路段,植被丰茂起来,满山都是野生的橡树杨树。大概是造物主的疏忽吧,锅熬辽西时把金花山给落下了,它竟然肌肤健全地偷生在连绵的丘陵之地。

正是金花山最灿烂的秋季,远远望去,满山金子般的橡树,如同一簇簇凝固的火焰,美不胜收。百十户人家的金花山村坐落在山南,看上去恬静安宁,好像走进一个世外桃源。

牛师傅把车停在村委会前面,郑小毛一看傻眼了。如果不是挂着一块“金花山村民委员会”的牌牌,村委会那两间黑瓦石头房,不就是一个破败的山神庙嘛。

村委会大门紧锁,围着吉普车看热闹的孩子把他们引到村主任金兆天的家。

大概是听到吉普车的马达声,金兆天已经走出院子,站在门口的楸子树下迎候他们。老爷子穿一套80年代绿军装,身子骨硬朗。大脸盘儿,花白的络腮胡子,上连鬓角,下接喉咙,一双眼睛深邃有神。身旁立一条半蹲的黄狗,黄狗顺眼,无凶相,不声不响看着两个造访的陌生人。

牛师傅认识金兆天,握了下手说:“人送到,我回了。”

金兆天和郑小毛握手时,转头对牛师傅说:“不留了,路上小心。”

郑小毛看看表,已经是下午四点,走了五个多小时的山路,该让牛师傅吃了饭歇口气再走。郑小毛朝牛师傅喊了声:“吃了饭再走吧。”

“天黑路险,还是赶路吧。”

金兆天朝牛师傅挥了下手,看着牛师傅一脚油门儿开走了。

金老爷子的两句话简短强硬,郑小毛感到走进一个强大的气场之中,有一种被控制住的感觉。

“屋里歇吧。”金兆天冲郑小毛喊了一句。

屋子收拾得挺干净,地面是一块块火山玄武岩砖块铺砌的,防潮隔热,古朴实用。进到西屋,靠窗一面火炕,炕上铺的苇席,苇席上的紫色图案挺抽象。仔细辨认,是变体的寿字。炕梢两只水曲柳木柜,枣红色的,搓朱的木纹缜密耐看。柜子上,大红大绿的被褥叠得整整齐齐,被褥干净,像是刚拆洗过。

金兆天老伴慈眉善目的,让郑小毛想起自己的奶奶。

“叫金婶儿吧。”

金兆天声若洪钟,震得郑小毛两耳嗡嗡作响。

“你住西屋。”金兆天说。

对面屋西墙上,挂着三幅照片,都是黑白照,都是金兆天和人的合影。三幅照片仿佛三条时光隧道,通向三个不同年代。

金婶儿笑眯眯地一边拿笤帚扫炕,一边说:“乡下不比城里,就这个条件。老范这么住,老皮这么住,师长这么住,你来了也这么住,将就着吧。”

“金婶儿,老范老皮师长都是谁呀?”

金婶儿往木柜上方努努嘴:“穿中山装那个是老范,穿西装那个是老皮,穿军装那个官最大,是师长,现在是什么部长了。”郑小毛哦了一声,照片上的三个人都是人物啊。

金婶儿焖了一锅香喷喷的黄米饭,三个人盘腿上炕,摆上炕桌,一股家的氛围弥漫开来。

一桌子菜都是房前屋后自家院子里摘下来的,辣椒豆角茄子,没一点荤腥,倒是很合郑小毛的胃口。郑小毛天生不吃肉,父亲说他是当和尚的好材料。

金兆天拿上一瓶没商标的白酒,咕咚咚倒进两只白瓷碗里,对郑小毛说:“菜可以凑合,酒不能将就。”

“闻酒味就知道是好酒。”郑小毛说。

“你还挺内行,这是陈年高粱烧。”金兆天把酒碗递给郑小毛。

“能喝不?”

“一点点吧,酒量不大。”郑小毛很少喝白酒,又不好拒绝。

金兆天喝了一口,深深吸了口气,放下碗,夹一块辣椒,边嚼边盯着郑小毛。

“能喝就喝,别装假。”

对面这老爷子和自己爷爷差不多年纪,老爷子说话就是命令,不能喝也得喝。郑小毛端起酒碗,深深喝了一口。高粱烧甘冽纯正,回味香醇,郑小毛虽不善饮,也能品出这是好酒。

金兆天裂开嘴笑了,络腮胡子猛然绽放,脸庞变得阔而光润。

“行,吃菜!”

郑小毛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茄子豆角,手里的筷子一直没停下来。金婶儿笑眯眯地看着他,偶尔和金兆天交换下眼神。

“雏鹰可造。”金兆天端着酒碗,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拉你来的那个牛师傅,去年来金花山,吃饭时筷子都没动一下,嫌菜里没肉。”金婶儿对郑小毛说。

“还不是你得罪人家了。”金兆天瞥了老伴一眼。

“想吃肉没处买,总不能杀了下蛋的芦花鸡吧?再说了,你进山打只野兔回来也好呀。”金婶争辩道。

“当时没鹰,我咋能徒手逮兔子?”

哦,怪不得牛师傅不愿意来金花山。

吃过饭,郑小毛在村里转了转,金家的黄狗卫兵一样在前面带路,不时回头望一下。村里少有外人,一路惹起满街狗吠,只是这里的土狗并不凶,汪汪两声就过去了。郑小毛发现,金花山虽小,除了村委会破旧点,小学校、小卖部都有模有样,不像个落后村。村民的房顶多是红色铁皮,一抹抹红色让黄昏的村庄看起来爽心悦目。村民院子里大都栽的是楸子和棠棣,灯光初掌,透过疏朗的树影,洒在干净的沙石街道上,斑驳有致。郑小毛想,如果交通便利,金花山真是个好地方。

回到住处,在院子洗了把脸。老金走过来说,今晚我也睡西屋,和你做个伴儿。郑小毛想,自己这碗酒喝出效果了。

郑小毛和老金早早熄了灯。山村寂静凉爽,全没有秋老虎的燥热。一缕月光从窗外照进来,明晃晃地看见从棚顶吊下来一个秋千似的物件。定睛细看,果然是个篮筐大小的秋千。不会是哄婴儿的摇篮吧?老金也没睡,见他盯着头上的物件出神,告诉他这是熬鹰用的秋千。

熬鹰?这可是稀奇事。苏轼的一首词里有“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的句子,当时还想,古代猎人威风凛凛,牵着猎犬,擎着苍鹰,一定很威风。至于鹰是怎么驯养出来的,郑小毛一概不知。

老爷子说,金家世代都有熬鹰的绝活,到了自己这一代遇到了难题。儿子在赤峰部队,将来转业也不会再回金花山,自己这绝活传给谁呢?不过,他也想通了,现在鹰是国家保护珍禽,捕鹰违法,自己就当个末代熬鹰人吧。

头上那根黄菠萝木棍已经磨得精光锃亮,有了包浆,不知道这秋千上熬过多少只鹰了。

“鹰好熬吗?”郑小毛问。

“熬鹰不易,熬心血。”金老爷子也盯着小秋千,若有所思地说。

“不过,当熬就要熬。”

“什么时候当熬呢?”

“寻出路的时候吧。”

郑小毛还是不明就里,扭头看了看老人。老人朝西墙上努努嘴,老范、老皮和师长都来过金花山,我替他们熬过鹰。墙上的照片在夜色里是模糊的,时光隧道的门仿佛虚掩着。郑小毛翻过身,沉默片刻说,讲讲这三张照片的故事呗。

火炕很硬,金老爷子的故事像一顶厚实的帐篷,把郑小毛平围拢在里面。身下石头一样硬实的火炕似乎是一个气场,他被这个气场托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