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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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别人常对我说,你要是个女孩就好了,弯曲秀美的头发,小巧的鼻子和嘴。直到现在我还遗留一副过于纤弱柔秀的容貌,它使我烦恼不已。我总是努力证明我的男子汉气概,而这对于别人似乎是一件多余的事情。但对我是必不可少的过程。因为那种自眼圈深处射出的目光,带有一种欣赏弱者的成分,或者蕴有由于忌妒而显出的嘲讽和漫不经心。这种目光是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童年的我需要怜爱,但现在的我拒绝接受任何类似的成分。我要以一个独立的星球身份运转。在这世界上,不单是需要证明什么。我和大毛的相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

从乡下迁到县城,我丝毫没有虚荣的窃喜,相反倒是有点沮丧和失落。我失去了许许多多嬉戏玩耍的方式和机会,日子倒显得冷清了不少。母亲仍是给我穿花衣裳,扎羊角辫。我最最喜欢的就是那件红底碎花的春秋衫,它至今仍能在我面前完整地出现,像它当初的样子。若干年后,当母亲把它连同一捆破旧衣服送给乡下亲戚时,我曾哭闹着要求把它留下。妈妈妈妈,那件红衣衫不要送人!不送人怎么办呢?你现在是个真正的大小伙子了。母亲不紧不慢的女中音里没有戏谑的成分,倒是固执得恰到好处,无可厚非。最后红衣衫还是离我而去了。不过这点没有关系,记忆镌刻于我脑中,随我生命流逝。

平平淡淡。我在打着弹子的伙伴们旁边。别人越是嬉戏得热闹,我越显得孤独。嬉戏的声音在一旁响彻,我却自我沉浸。我举起一只绿色的玻璃球,对着太阳专注地眯着眼。太阳进入我绿色的玻璃之中,绿荧荧的,一点也无平日的骄奢、盛威,它平和而慈祥,不由使我沉浸于一种静谧的气氛,自我陶醉于美的创造之中。

现在想起来,我的孤独与伶俜造就了我的个性。再小的时候我常常在河边踽踽独行,沉迷于河边的景色;或者一个人坐在萋萋的草地上,托腮凝眸,听风声、水声、草丛里的虫鸣声。一如一个思想的精灵,往往是到了暝色四合,父母亲的呼唤传来,我才恋恋不舍地往回走。过分的思索呈现于面部,使我表情不同于一般孩子,有点因过分清醒而呈现的冷静和心不在焉。这孩子有点与人不同呢!像个小大人似的。邻里总是指指点点地议论我。我木然以对。我知道在我身上没有一种童趣供他们寻欢作乐,借以填充无聊的空白。大人们也很自私,他们走出童年,但对往日的一切又显得特别留恋。这种情怀,从促狭儿童得到满足中充分地表现出来。一种变形。或者说是一种上升。我不能给他们以类似的满足。我不喜欢也不愿意。

我知道大人们不喜欢我。

站在偏僻的角落里顾影自怜。我在用绿色的阳光编织我的幻想,就像美丽油画中的一个精灵。一个大孩子向我走来,我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一下向我走来的脚。那双鞋是白色的,有点旧,但显得整洁干净。如果是现在,那种小白球鞋极为普通甚至显得老气。而在当时,在我们那个偏僻的小县城,与一般人穿的解放鞋、蓝力士鞋相比较,小白鞋秀气而轻妙,给我的印象无疑是深刻而令人难忘的。

十几年后的一天,当我构思这篇小说时,又在梦中见到了小白鞋。我梦见小白鞋一步一步走向我,向我微笑(鞋的确是可以微笑的),并且走向我的脚,与之合为一体。从梦中醒来之后,我扭开案上的灯。我不得其解。我知道我平时脑海中常浮现小白鞋的形象,但小白鞋走进我的梦中却是第一次。也许梦意味着一种昭示,或者是我的记忆将要深化?

接着讲我的故事。

白球鞋走到我跟前。静止不动。我听见一种类似仲春暖洋洋的阳光那样的声音。小弟弟,那颗弹子借给我,我赢了还你,好吗?我抬起头,恍然心跳。我看到一张似乎异常熟悉而亲切的脸。这张脸漂亮、英俊、刚毅,无可挑剔。更重要的是,这张脸的轮廓的每一处凸凹,每一条直线与曲线,都令我沉醉和痴迷。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萍水相逢而产生的感应,就像平常人们说得玄玄乎乎的那一种。我似乎早就等待着一个人用如此口吻说如此内容的话。于是我毫不迟疑地递过去我的绿玻璃弹子。

大毛死去的第三天,尸体被运回县城。当我怀着失落和惋惜挪步去他家时,他的尸体已经入殓了。后来听说他的脸已是血肉模糊,脑袋后面有一条三寸长的裂口,令人不堪入目。但在我的记忆里仍然保持着一幅美的幻象。我在一段时间里总是处于一种迷顿和恍惚状态,具体的表现是我怎么也不能把生与死的形象契合在一起。大毛英俊潇洒,朝气蓬勃。虽然我已无法追忆出他具体的模样。人的记忆真是个怪东西,有时你永远说不清楚那人或这人相貌如何,大脑中也显现不出形象,但你却能从熙熙攘攘的人流形形色色的面模中毫不迟疑一眼挑出他(她)。人与人之间是不是存在某种冥契。使得生活更加缤纷多彩,呈现不可捉摸的神秘性,而使得理性的成分更加苍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