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您可总算来了……您要再不来,属下都快得相思病了。”千叶斐然激动的说完后,便带着身后血煞楼的人跪下,给墨风华行礼。
墨风华道:“起来吧,在外面就不用多礼了。”
或许是这一代匪患猖獗,沽水镇这个地方,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会被土匪马贼骚扰,比女人的大姨妈还要准时,所以,千叶斐然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和土匪斗,使得他身上少了几分文人的书生气,多了几分男子气概,而且皮肤也略微黑了一些,这倒让他整个人显得更加有男人味,比之前那举手投足都透出一股雅致的文人气更加讨女人欢心。
他一出现,整条街上的女人男人,几乎全都看向了他,不少年轻的女人哪个不是面带羞涩,一脸的情意绵绵。
墨风华看到千叶斐然之后,心中的郁闷倒是散了不少,于是笑道:“你把这里收拾的怎么样,我还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是,你把这里的女人收拾的不错。”
千叶斐然摸着鼻子,笑道:“这个……托楼主的福,咱们回去吧,您一路赶过来,车马劳累,还是先回去休息的好。”
墨风华点头:“也好。”
千叶斐然亲自聊起车帘,像个大姐身边的跟班小弟一样,前前后后,伺候的恭恭敬敬。
墨风华弯腰上了轿子,坐下之后,千叶斐然将轿帘放下。
深蓝色的帘布落下,墨风华的最后看了一眼那个白衣男子。
他在看她,眼神不复之前的纯净,变得似乎……有些阴冷。
墨风华还没来的多看一眼,帘布便完全落下,将她的视线全部挡住。
墨风华愣了愣,方才,是她看错了吧?
千叶斐然在外面扯着嗓子吆喝一声:“起轿……”
四人抬的轿子平稳的抬起,调转过稳当当的朝千叶斐然暂时落脚的地方而去。
没有人招呼广灵子也不觉得尴尬,反正他一把年纪,脸皮厚,早就习惯了,于是他赶紧追上去。
走了几步,他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白衣男子,他已经绕过了那个女人,拐向了左侧的一个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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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叶斐然是个惯会享乐的人,哪怕是在最艰苦的环境内,他也会尽可能的让自己享受到最高级的待遇。
他买下来了整个镇子,所以,镇子里最好的房屋当然是他挑来住。
沽水镇上的屋子都是土墙建筑,只有一家是木制建筑,所以,千叶斐然理所当然就征用了过来。
他将房屋四周的土房全部扒掉,搭建成一片木制建筑,拱所有血煞楼的人居住。
墨风华到了地方,看见构造科学,虽然是木头建筑,但是却很牢固,可见千叶斐然的确是上了心。
墨风华转了一圈,道:“不错,今天,我先休息,明日……我们开会。”
墨楼主要休息,当然是要住这里最好的房子。
千叶斐然早就准备好了,毕恭毕敬将她应进去:“您看看这里,有什么不满意的,您尽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