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城市发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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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现代城市政府(4)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始终起着基础性作用,市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特别是由于中国过去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人们养成了对政府过分依赖的思想,“一切靠政府”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思维习惯和生活习惯,“政府万能”的观念比较根深蒂固。因此,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上,彻底打破“政府万能”的神话,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方面要在政府的指导和管理下,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另一方面,各级政府要通过运用经济杠杆,经由市场来发挥间接调控的作用。

第一,建立和完善要素市场。一是完善产权市场。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以兼并、租赁、折股投资等形式进行产权交易,促进生产要素高效重组。二是完善资本市场。放开证券市场、民间资本拆借市场,稳妥地发行股票、债券,全方位筹划发展资金。三是建立人才市场。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形成人才市场竞争机制。

第二,大力加强市场中介组织。建设培育出一批集产、供、销一体化,贸、工、农一条龙的专业市场、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发挥其在市场运行中的作用。

第三,强化现代流通体系。充分利用国内外流通资源,开拓国内国外市场,积极引导企业进入现代大市场,参与大流通,勇于迈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市场融合,与国际惯例接轨。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绝不可能代替市场,但是政府却一定要培育市场、管好市场,充分调动“两只手”的作用。

§§§第三节现代城市政府的权力与责任

正确处理现代城市政府权力和责任的关系,施政公开化、透明化,实现全方位服务,提高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是现代城市政府改革的基本目标要求。

一、现代城市政府改革的核心是限制权力,加强责任

(一)政府权力来自于人民

目前,在世界各国和地区都在寻找一种既适应现代化或后现代化需要,又符合本国国情的合理高效的政府权力运作模式,以便促使政府发挥更大的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因为现代化进程要求一个有效率的政府来组织、启动和推进。至于这个政府是大政府,还是小政府,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这是一个好的政府,有效率的政府,负责任的政府。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有强烈责任感的政府,不论是经济的还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政府需有权威。政府权威以一定的权力为基础,但是,权力不是来自于政府本身,而是外界授予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政府是公民为追求更美好的生活而创立的。城邦政府就是公民组织的政治团体,城邦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于公民权力的自愿结合,它是社会从自然状态向政治社会转变的第一动力。所以,城邦政府所掌握的只是最高治权,而不是主权本身。

当代中国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真正的权威基础是集中了人民意志的法制。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的这种关系与地位,决定了政府理应受到一定的制约,以使政府工作在人民的监督下开展,政府权力在制衡中运行。

(二)政府权力不能滥用

政府是全民利益的代表。良好的有效率、有道德水平的政府不是一个奢侈品,而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一个良好的政府,一个国家、一座城市要想得到健康稳定地发展是不可能的。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必要的,但是不正确的干预又是市场扭曲之源,会带来更多的交易成本。由于政府官员的知识、能力和经验以及其他多种因素的缘故,会发生政府失灵的现象。政府的决策也不可能每一项都是那么正确,都代表全民利益。政府的权力、政府的强制性职能,既给政府带来权威性,又给政府带来自然垄断、滥用权力的机会和危险。比如,经济领域里的寻租活动的发生,特别是在法制还不健全的市场经济阶段,这是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现象。一些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不惜欺蒙诈骗,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违背市场规则,甚至践踏法律。这种寻租活动,直接后果是造成市场机制的扭曲,阻止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生产技术创新。间接后果是造成其他层次的寻租和避租活动,最终造成更多社会资源的浪费,不仅严重阻碍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的实现,而且大大损害政府形象,影响社会风气和社会稳定。

如果缺乏民主与监督,某些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可能认为政府权力似乎是可以随意行使而不受任何约束的。郑重的承诺瞬间可以改变,严肃的法律可以化为笑谈。这些现象的出现,正是体制的缺陷、过度的权力造成的。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这已为大量的事实所证明。有人甚至形容权力是最大的迷魂药。因此,建立廉洁的政府、信任的政府、优秀的政府,其核心的问题是要限制政府的权力,权力要受法律的约束,要受制度的监督,绝不能权大于法、人治高于法治,权力必须接受监督和制约。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证明,任何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最终必然腐化变质,直至丧失殆尽。现代政府必须从行政指令的管理方式转变为以法律、法规为准则的法治管理,全面加强法治观念,一切行为要以法律为准绳,建设法治型政府。政府行为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当绝对无条件地维护法律的尊严。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需要确保市场经济在法治的基础上进行。只有在法制健全的情况下实行市场经济,才有可能减少和避免寻租活动,才能限制一些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政府保持一定的权力是必要的,但是过分地集中权力是有害的。所以,限制权力的关键问题,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

(三)由权力政府走向责任政府

政府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行使一定的权力,是完全必要的。但如果把行使权力当做政府唯一的存在形式,甚至忘却了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那就完全错了,会造成一些政府人员重视的是行使权力,而忽略承担责任。这种有权无责的现象,不仅会造成政府的官僚主义,也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更为可怕的是颠倒了民众与政府的主仆关系,限制了社会民主和公民的权利,消解了政府的责任,会使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更加恣意妄为。

政府是民众的公仆。承担责任的第一要义是为公众服务,尽职尽责。政府的每一项权力背后都连带着一份责任,违法行使权力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任何城市都必须建立健全政府责任体系,作到政府责任法定化。特别是需要健全与严格实行政府首长和政府组成人员在重大违法、失职、滥用职权等情形下罢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政治责任制度,同时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在WTO原则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就是保障司法审查原则。也就是说,在相关的贸易领域,任何影响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政府行为都必须接受司法审查,并且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现代城市政府不仅是赋予权力的政府,而且是承担责任的政府。这正是人民所期待的政府,也是政府改革所要实现的目标。

二、现代城市政府施政的基本要求是公开化、透明化

(一)透明化的政府才能按规则办事

传统政体下,政府的许多活动都处于不公开状态,从城市规划、项目选择、机构设置、人事安排,到权力运行规则和方式,以及工作程序鲜为“外人”所知,甚至事关民众切身利益之事也很少公告于民,事前很少甚至不征求公众意见。现代城市市民对政府行为透明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势在必行。因为政府施政只有透明化,才能作到按规则办事。在透明的基础上,法律、规则才能得到遵守和执行,才能避免主观随意性,才能从根本上防止腐败。凡涉及全民或不同阶层利益的重大事项,凡公共产品的投资,都要公开化,让公众知情,听取公众的意见,并且按照合法的投标、招标程序进行,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如果缺少透明度,甚至没有透明度,就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就会产生寻租活动。

在实践中,也有一种观点,担心透明化的政府会丧失政府的权威,其实这种顾虑绝无必要。城市的权威来自于民众的信赖,来自于执政为民的政府行为。政府工作透明化,丧失的不是权威,而是脱离民众的特权。

(二)政府工作透明化才能实现民主与监督

政府行为的重要之处在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来自民主与监督。当代中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人民当家做主,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而维护民主与监督的一个前提是政府公共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化。只有公开透明,才有民主和监督。如果是一个对外完全封闭的系统,要求外界参与和监督,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增加中国城市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员选拔公开化。择优选拔人才,逐步实现公务员和企事业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以及推行各级领导职位差额选举,建立公示制度,改革用人制度。第二,机构设置及职能公开化。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使民众了解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及其行使的权力和履行的义务。第三,决策公开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出台之前,政府应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向公众及时公布、解释,明确决策的内容、目的和原则,广泛征求意见,进行民主讨论,真正让公众参政议政。第四,政府行使权力程序公开化。凡法律无特殊规定的,公民有权要求政府公开其行政管理活动的程序、办事依据。严格贯彻行政执法听证制度,特别是加入WTO后,涉外经济纠纷会大量增加,这就要求司法、审判程序更要增加透明度,按世贸组织规则办事,故对那些不适应的地区性政策要予以清理或作出调整,彻底打破地方保护壁垒。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其核心是加强监督。政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让公众知情和监督,有利于改进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把公众的监督落到实处。

(三)政府工作透明化能促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激烈竞争,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加速,都要求城市政府不断转变职能,提高效率。这也是政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目标。追求政府工作效率,是由行政机关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政府作为行政办事机构,就是要高效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效率。没有一个有效率的政府,城市现代化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而且现代化进程要求一个有效率的政府来组织、带动和推进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政治领域的改革与发展。政府效率的高低还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在国际竞争中的成效。

政府效率不单取决于政府的能力,还取决于发挥政府能力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所以政府机构要精干,不可人浮于事。一个精干有效的政府,首先要调动政府工作人员的主动积极性,同时还要善于调动广大公众对政府行为支持的自主积极性。

那么,如何才能调动这两方面的积极性呢?关键就在于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即游戏规则明确,严防“暗箱操作”,杜绝决策失误。现代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化要求有一定制度作保障,这是现代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的表现。可以说,政府工作透明化是医治和防止政府腐败、提高效率、加强自律的一副良药。当今世界各国和地区都十分重视涉及公众利益的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化,其中包括司法透明、狱务公开等。

三、现代城市政府改革的目标是全方位服务

(一)权力就是服务

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对于社会主义制度国家而言,各级政府权力的运行和手段,从本质上讲就是服务。邓小平说:“领导就是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谋利益,正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根本特征。人民既是权力的主体,又是权力的客体,是权力的目的、宗旨和归宿。权力的基础在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政府管理就是以人为中心,就是执政为民,为大众服务。

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核心就是要切实解决好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千方百计地处理好人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关心大众疾苦,努力为市民办实事、办好事。

政府服务、权力服务的内容十分广泛,既包括经济服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法治环境等;又包括社会服务,为民众创造广泛的公共服务,作到公平公正。总之,现代城市政府的服务是全方位的。

(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政府服务,还表现在正确地使用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上。审批是行政许可的一种形式,它作为政府干预和调控经济的一种手段,广泛通行于各市场经济的国家。但是,行政审批如何才能作到合理、合法、适度,与建设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一般来说,审批权是对市场竞争行为的一种限制,使用不当,必然会造成行政权力代替市场机制、政府选择代替市场选择的弊端,造成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和社会成本增加的后果。不受监督的过大过多的审批权,还会造成寻租现象,滋生腐败和各种不正之风。审批权力越大,行政机关寻租的机会就越多,腐败也就越容易产生。目前中国城市政府审批权力过多过滥,一方面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遗留的产物;另一方面也是受利益驱动的结果,一些政府部门或机构不愿意放弃手中的权力。因此,进一步深化改革现行行政审批制度,是当前中国城市政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国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关键在于实现法治化、合理化和科学化。

1.法治化。根据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政府各部门绝不能自立规则,自己执行,这种立法、执法监督一体化显然是不可行的,这实际使上监督流于形式。没有行政审批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完善,改革的成果就难以巩固,有些审批项目今天清理减少了,明天又会死灰复燃。所以,建立和完善法规,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是在制度上制约政府权力部门化,严禁部门利益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