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国学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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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诸子(30)

其后学商鞅者,唐有宋璟,明有张居正。宋璟行法,百官各称其职,刑赏无私,然不以整齐百姓。张居正之持法,务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然其督责所及,官吏而外,则士人也,犹不普及氓庶。于时阳明学派,盛行天下,士大夫竞讲学议政,居正恶之,尽毁天下书院为公廨。又主沙汰生员,向时童子每年入学者,一县多则二十,少亦十人,沙汰之后,大县不过三四人,小县有仅录一人者,此与商鞅之法相似(沙汰生员,亭林、船山亦以为当然)。然于小民,犹不如商君持法之峻也。

盖商君、武侯所治,同是小国,以秦民无化,蜀人柔弱,持法尚不得不异。江陵当天下一统之朝,法令之行,不如秦蜀之易。其治百姓,不敢十分严厉,固其所也。

商鞅不重孝弟诚信贞廉,老子有“不尚贤,使民不争”之语,慎到亦谓“块不失道,无用贤圣”。后人持论与之相近而意不同者,梨洲《明夷待访录》所云“有治法无治人”是也(梨洲之言颇似慎到)。慎到语本老子。老子目睹世卿执政,主权下逮,推原篡夺之祸,始于尚贤。

《吕氏春秋?长见篇》云:“太公望封于齐,周公旦封于鲁,二君甚相善也,相谓曰:‘何以治国?’太公望曰:‘尊贤尚功。’周公旦曰:‘亲亲上恩。’太公望曰:‘鲁自此削矣。’周公旦曰:‘鲁虽削,有齐者亦必非吕氏也。’其后齐日以大,至于霸,二十四世而田成子有齐国。鲁日以削,至于觐存,三十四世而亡。”盖“尊贤上功”,国威外达,主权亦必旁落,不能免篡弑之祸。“亲亲尚恩”,以相忍为国,虽无篡弑之祸,亦不能致富强也。老子不尚贤,意在防篡弑之祸,而慎到之意又不同。

汉之曹参、宋之李沆,皆所谓“块不失道”者。曹参日夜饮醇酒,来者欲有言,辄饮以醇酒,莫得开说。李沆接宾客,常寡言,致有“无口匏”之诮。而沆自称,居重位,实无补,唯中外所陈利害,一切报罢之,少以此报国尔。盖曹、李之时,天下初平,只须与民休息,庸人扰之,则百姓不得休息矣。慎到之言,不但与老子相近,抑亦与曹、李相近。

庄子学老子之术,而评田骈、慎到为“不知道”。慎到明明出于老子,而庄子诋之者,庄子卓识,异于术法二家,以为有政府在,虽不尚贤,犹有古来圣知之法,可资假借。王莽一流,假周、孔子道,行篡弑之事,固已为庄子所逆料。班孟坚曰:“秦燔《诗》、《书》,以立私议,莽诵六艺,以文奸言。殊途同归。”是故《诗》、《礼》可以发冢,仁义适以资盗。必也绝圣弃知,大盗乃止。

有国者欲永免篡弑之祸,恐事势有所不能。日本侈言天皇万世一系,然试问大将军用事时,天皇之权何在?假令大将军不自取其咎,即可取天皇而代之,安见所谓万世一系耶?辛伯忧两政耦国,《公羊》讥世卿擅主,即如其说,遏绝祸乱之本,亦岂是久安长治之道?老子以为不尚贤则不争,然曹操、司马懿、刘裕有大勋劳于王室,终于篡夺,固为尚贤之过。若王莽无功,起自外戚,亦竟篡汉,不尚贤亦何救于争哉!若民主政体,选贤与能,即尚贤之谓。尚贤而争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