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国学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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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略论读史之法(2)

他如列传之标题,《史》、《汉》尚少,后出愈多,史公列日者、龟策,已甚无谓。刺客后不常有,滑稽亦无须标目,独货殖为重要。民间营利之事,食非货志所载者,固当详为纪述,至儒林、文苑之分,出于不得已,未可厚非。

叛逆之名,《新唐书》始有之,前此唐修《晋书》,王敦、桓温并未别立叛逆之号。余谓列传标目与否,当以人数为断。多则宜标,少则宜省。儒林、循吏人非少数,固当标出。至于叛臣,人数实少,何必标也?

《奸臣传》之名亦后起。奸臣与佞臣有别,若董贤为祸之大,但入佞幸传。奸臣当谓能害人者,不能害人,不得称奸臣也。唐有《奸臣传》,清史无之,若和坤辈只可称佞臣耳。

《晋书》始有《忠义传》,其后凡一战而死者,皆入《忠义传》。然则昭忠祠血食之士,无虑千万,皆可列入耶?方望溪、全谢山迂腐之见,以《史》、《汉》无《忠义传》为憾,不知其人果卓然有所表见,入列传可矣,何必标忠义之名哉?

《宋史》于儒林之外,别立《道学传》。后之论者,谓宋人重道学而轻儒林。然史公于《儒林传》列说经之士,孟、荀大儒则特立一传,附以九流,由此知后世儒林、道学之分亦非无见。唯孟、苟仅二人,故不别为标题耳。钱竹汀谓宋世表章道学,程、朱诸贤应特立传,不必列入道学传,斯言得之。

《列女传》起于《后汉书》,刘向别为《列女传》。有事即书,不别贤否,如蔡文姬节义有亏,而《后汉书》亦传之。其后变列女为烈女,稍有失德,即遭贬弃。自唐以来皆然,此失古人之意者也。

二、史之优劣

一部二十四史,人皆以太史公书第一。宋人乃以欧阳《五代史》比《史记》。其实何可比也?非徒文章不可比,即事迹亦不可比。《史》、《汉》本并称,六朝、隋、唐已有《史》、《汉》优劣之论,方望溪必欲推尊《史记》,压倒《汉书》,实非通论。

要知《史》、《汉》各有优劣,史公《乐书》全采《乐记》,优于何有?《汉书?礼乐志》,乐不过郊庙之礼,礼是空论,至若叔孙通之《朝仪》,应人《礼书》,而二家皆不载。至今一无可考,史公、孟坚皆不能辞其咎也。

有古史如此作而后人不应如此作者,如《天文志》。古代史官,兼掌天文。《史记》有《天官书》,《汉书》亦有《天文志》。测天之法不同,应著《天官书》以明之。若仅采护陈文,指明星座,则陈陈相因,何所用之?地理本史家之要,而《史记》不志。《五行志》亦《史记》所无,而《汉书》有之。

其实董仲舒辈所言,于今观之,不值一笑。其后《符瑞志》更无谓矣。《明史?五行志》载牛生马、角生背、人有两头诸怪事,不载应验之言,似已明悟,实则《五行志》载生物之变异,可为生物学之参考,要亦无大用处。又史公重视游侠,其所描写,皆虎虎有生气。班氏反之,谓之乱世之奸雄,其言实亦有理。是故《史》、《汉》之优劣,未可轻易下断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