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国学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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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经学(5)

孔子所以删九德之歌者,盖水、火、金、木、土、穀,皆咏物之作,与“道性情”之旨不合,故删之也。季札观周乐,不及赋、比、兴,赋本不可歌,比、兴被删之故,则今不可知。墨子言:“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夫可弦必可歌,舞虽有节奏,恐未必可歌,诵则不歌也。由此可知,诗不仅三百,依墨子之言,亦有千二百矣。要之诗不但取其意义,又必取其音节,故可存者少耳。

《书》之篇数,据扬子《法言》称“昔之说《书》者序以百”,《艺文志》亦云“凡百篇”。“百篇”者,孔子所删定者也。其后伏生传二十九篇(据《书序》则分为三十四篇),壁中得五十八篇。由今观之,《书》在孔子删定之前已有亡佚者。

楚灵王之左史,通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今《三坟》不传,《五典》仅存其二。楚灵王时,孔子年已二十余,至删《书》时而仅著《尧典》、《舜典》二篇,盖其余本已佚矣。若依百篇计之,虞、夏、商、周凡四代,如商、周各四十篇,虞、夏亦当有二十篇。今夏书最少,《禹贡》犹不能谓为夏书。真为夏书者,仅《甘誓》、《五子之歌》、《胤征》三篇而已。

《胤征》之后,《左传》载魏绛述后羿、寒浞事,伍员述少康中兴事,皆《尚书》所无。魏绛在孔子前,而伍员与孔子同时,二子何以知之?必当时别有记载,而本文则已亡也。此亦未删而已佚之证也。至如周代封国必有命(如近代之册命),封康叔有《康诰》,而封伯禽、封唐叔,左氏皆载其篇名,《书序》则不录。且鲁为孔子父母之邦,无不知其封诰之理。所以不录者,殆以周封诸侯甚多,不得篇篇而登之,亦唯择其要者耳。否则将如私家谱牒所录诰命,人且厌观之矣。《康诰》事涉重要,故录之,其余则不录,此删书之意也。

《逸周书》者,《艺文志》云:“孔子所论百篇之余。”今《逸周书》有目者七十一篇。由此可知,孔子于《书》,删去不少。虽自有深意,然删去之书,今仍在者,亦不妨视为经书。今观《逸周书》与《尚书》性质相同,价值亦略相等。正史之外,犹存别史(《史》、《汉》无别史。《后汉书》外,有袁宏《后汉记》,其中所载事实奏议,有与《后汉书》不同者,可备参考。

《三国志》外有鱼豢之《魏略》、王沈之《魏书》,不可谓只《三国志》可信,余即不可信也),安得皇古之书,可信如《逸周书》者,顾不重视乎?《诗》既删为三百篇,而删去之诗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一章,子夏犹以问孔子,孔子亦有“启予”之言。

由此可见,逸诗仍有价值。逸书亦犹是矣。盖古书过多,或残缺,或不足重,人之目力有限,不能尽读,于是不得不删繁就简。故孔子删《诗》、《书》,使人易于持诵,删余之书,仍自有其价值在也。崔东壁辈以为经书以外均不足采,不知太史公《三代三纪》,固以《尚书》为本,《周本纪》即采《逸周书?克殷解》、《度邑解》,此其卓识过人,洵非其余诸儒所能及。

六经自秦火之后,《易》为卜筮,传者不绝。汉初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经传俱全。《诗》由口授,非秦火所能焚,汉初有齐、鲁、毛、韩四家。唯毛有“六笙诗”(自秦焚书,至汉高祖破秦子婴,历时七年,人人熟习之歌,自当不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