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求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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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议案工作探讨(2)

2009年,常委会督办了涉及首都长远发展的4项代表议案。通过督办影响深远的“加快南城建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议案,提出了着重抓好重点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功能聚集区、传统特色产业、重点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市政府把加快城市南部地区发展作为首都新阶段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任务,并提出以本届政府任期为时间节点的阶段性目标和措施。市政府充分尊重常委会工作组的意见和建议,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发改委牵头的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了《促进城市南部地区加快发展行动计划》。通过督办“推进北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实现污水防治资源化”议案,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点解决北运河水系综合治理规划和标准制定、资金投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水生态修复等问题,编制了《北运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规划2009-2015》,使治理工作有重点、分阶段地有序推进。对“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现代化水平,建设宜居城市”议案的督办,提出要明确垃圾处理的公益性事业定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市政府制定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的意见和工作方案,对本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在督办“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议案过程中,常委会提出要充分发挥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的作用、积极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等意见,促进了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完善和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化就业格局的形成。

2010年,常委会督办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的3项代表议案。通过督办“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和保障体系”议案,督促和支持市政府把办理议案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和保障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九养政策”和老年人优待办法,加快养老机构建设,首次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市五年发展规划,为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督办“首钢搬迁、矿山关停后开发替代产业,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议案过程中,针对西部地区功能定位和转型发展的特点,提出了按照“民生为本、生态优先、文化为主、科技支撑、制度创新、宜居宜业”的原则,建设西部绿色发展新区的思路和目标。市政府将议案办理过程作为推进西部转型发展的过程,制定了关于西部地区转型发展的意见。在督办“推动城乡结合部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议案过程中,常委会着眼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提出要逐步破除制度障碍,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通过多种模式推进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和建设,抓紧完善农村拆迁涉及的农民土地、房屋、财产补偿制度等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在规划编制、资金筹措、立项审批、集体土地使用与管理、农民就业与社会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城乡结合部地区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2011年,常委会督办了关系首都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4项议案。通过督办“发展学前教育”议案,常委会提出学前教育是政府主导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要探索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扩大资源供给,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关部门已着手研究制定本市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启动修订本市学前教育条例的前期工作。通过督办“推进潮白河流域综合治理”议案,常委会提出了完善并实施潮白河治理规划、切实保障水源地安全、完善流域治理体制机制等五项建议。市政府为此建立了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10个政府部门及5个区县政府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编制了潮白河流域水系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发展带综合规划,变分段分区治理为整流域统筹推进。在督办“推进绿化隔离地区建设”议案过程中,常委会与市政府共同开展摸底调研,确定了“保障农民权益、保护绿化成果、推进创新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路,提出稳定地权林权、完善绿化补偿机制、优先健全绿化隔离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绿化补偿资金共担机制等意见,绿化隔离地区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的议案是与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专题调研和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合并办理和督办的。在历时半年的专题调研中,常委会坚持首都城市的性质和功能以及全国文化中心的定位,紧紧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城市、如何通过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实现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转型,着重就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一些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提出了应用性对策和思路性建议,集中体现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建议》中。建议广泛汇集和集中表达了人民群众意愿,分别阐明了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在首都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布局,首都文化建设的前进方向和首要任务,首都文化科学发展和转变文化发展方式,以及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领导体制和组织形式。这些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必将对首都今后的建设与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今年,常委会还将督办“进一步治理大气污染、提升首都空气质量”,“健全安全食品体系、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建设”3项代表议案,进一步促进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提升首都科学发展水平。这样,在今年议案工作完成后,本届人大常委会督办的议案总量将达到17项。

四、对代表议案工作的几点思考

毫无疑问,几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代表议案提出、办理和督办工作是成功的,效果是显著的。这一方面激励了大家继续做好代表议案工作的干劲和信心,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这项工作的要求。笔者认为,从全国普遍的实践看,代表议案并没有发挥出制度设计的功能,有时甚至还有意无意地回避其应有的功能。这是与制度设计的初衷以及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要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工作,根本上说,需要从立法上、从政治体制改革上进行大的突破,而这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很难推动的。地方人大所能做的,就是在遵循法律原则规定的前提下,从工作机制和方法层面进行探索创新。试举几点:

一是进一步规范代表议案的提出程序。目前,本市人大代表(或代表团)提出议案都是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但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规定,符合议案基本条件、准备成熟的代表议案,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但闭会期间提出议案如何操作,还未有具体程序,因而也没有出现这样的例子。这无疑是限制了代表提出议案的权利,需要对相关的提出程序进行完善。另外,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也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这个途径和优势还有待发掘运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的确定程序。目前市人大的做法是大会前临时成立议案审查委员会,由其对代表或代表团提出的议案进行收集、整理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大会主席团直接讨论通过后即告确定,并不经大会讨论。这里有一些值得探讨或改进的地方。一是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够;二是由主席团直接确定,未经代表进行审议和大会通过,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建议议案在确定前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可由专门委员会与议案审查委员会联署向主席团报告;主席团应将议案处理情况的建议向大会报告,由大会作出决议。大会作出决议的内容可以有两个思路:一是大会决定交由政府办理,办理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大会决定交由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后交政府办理,并由人大常委会审议办理报告。

三是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的处理程序。无论代表大会按哪个思路决定,在政府具体办理代表议案过程中,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专门委员会要加强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提前介入,同步参与,通过共同调研或单独组织调研等方式,积极提出办理意见。在议案办理过程中,承办部门还要经常与提出议案的代表或代表团进行沟通,或邀请其参与到议案办理工作中,监督议案办理工作。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办理报告的同时,如果有必要,还可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方式,就相关问题作出决议。另外,还应以适当方式对议案办理和督办的结果向代表大会进行反馈。

此外,对未作为议案办理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如何处理,也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