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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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君臣上第三十(1)

为人君者,修官上之道而不言其中。为人臣者,比①官中之事而不言其外。君道不明,则受令者疑;权度不一,则修义者惑。民有疑惑贰豫②之心而上不能匡,则百姓之与间,犹揭表而令之止也。是故能象其道于国家,加之于百姓,而足以饰官化下者,明君也。能上尽言于主,下致力于民,而足以修义从令者,忠臣也。上惠其道,下敦其业,上下相希,若望参表,则邪者可知也。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教在百姓,论在不挠。赏在信诚,体之以君臣,其诚也以守战。如此,则人啬夫之事究矣。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③,不以私论,而以事为正。如此,则吏啬夫之事究矣。人啬夫成教、吏啬夫成律之后,则虽有敦悫忠信者不得善也,而戏豫怠傲者不得败也。如此,则人君之事究矣。是故为人君者,因其业,乘其事,而稽之以度。有善者,赏之以列爵之尊、田地之厚,而民不慕也。有过者,罚之以废亡之辱、僇死之刑,而民不疾也。杀生不违,而民莫遗其亲者,此唯上有明法,而下有常事也。

[注释]

①比:通“疕”,处理,治理。②贰豫:犹豫。③文劾:根据律令弹劾。

[译文]

身为君主,领导官员要注重方法,而不要干预官员职责以内的事情;身为人臣,应该处置分内之事,而不要过问职责以外的事情。君道不分,接纳命令的人就有疑问;权责法度不一致,遵从道义的人就会感到困惑。民众心中疑虑犹豫而国君不将其除去的话,那样百姓与君主就发生隔膜了,就如君主用高标某种事情的方法来禁止它一样不能有效果。因此,能为国家建立为君之道,并在百姓中推行,因而可以领导官员教育民众的,那即是明君。对上能对君主尽言,对下能为民众尽力做事,因而能够严明道义遵从命令的,那就是忠臣。君上实行君道,臣下尽职尽责,上下相互呼应,就如同观测日影的标竿一样,就能够查明奸邪之人了。

吏啬夫掌控督察职事,民啬夫掌控教育百姓。教化应向百姓推行,定罪不应该徇私枉法,行赏应该信诚,显示出君臣之道,做得好的足以防卫征战。这样的话民啬夫的职责就实现了。吏啬夫充实掌控着计量的章程和办事的法令,审查刑法、权衡、斗斛、文告与劾奏,不徇私定论,而是诚恳老实。如此的话,吏啬夫的职责也实现了。民啬夫实现教化、吏啬夫制定律令之后,那么尽管是老实忠信的人也不准增益,玩忽懈怠的人更不准破坏。如此的话,君主的职责就实现了。因此,身为君主要依赖前二者的职事,依靠他们的努力,并且依照法度加以考查。表现较好的,就奖赏给高贵的爵位和丰富的田产,民众也不会对此有追攀眼馋的心理。有过错的,就用撤职的羞耻和杀害的重刑以示惩罚,民众也不会有怨恨埋怨的情绪。生与杀不违反法度,民众也就没有遗弃父母的,这唯有当君上有确定的法制、臣下有固定的职事的时候才可以做得到。

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①而不更,此谓三常。兼而一之,人君之道也;分而职之,人臣之事也。君失其道,无以有其国,臣失其事,无以有其位。然则上之畜下不妄,而下之事上不虚矣。上之畜下不妄,则出法制度者,明也;下之事上不虚,则循义从令者,审也。上明下审,上下同德,代相序也。君不失其威,下不旷其产,而莫相德也。是以上之人务德,而下之人守节。义礼成形于上,而善下通于民,则百姓上归亲于主,而下尽力于农矣。故曰: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则上下体而外内别也;民性因②,而三族③制也。

夫为人君者,荫德于人者也;为人臣者,仰生于上者也。为人上者,量功而食之以足;为人臣者,受任而处之以敬。布政有均,民足于产,则国家丰矣。以劳受禄,则民不幸生。刑罚不颇,则下无怨心。名正分明,则民不惑于道。道也者,上之所以导民也。是故道德出于君,制令传于相,事业程于官,百姓之力也,胥令而动者也。

是故君人也者,无贵如其言;人臣也者,无爱如其力。言下力上,而臣主之道毕矣,是故主画之,相守之;相画之,官守之;官画之,民役之;则又有符节、印玺、典法、策籍以相揆也④。此明公道而灭奸伪之术也。

[注释]

①一设:一经设立。②因,依赖,依靠。③三族:指农、工、商三类人。

④揆:考核的凭据。

[译文]

天象有常法,地形有常态,人礼有常制,它们一旦建立就不会改变,这称为“三常”。兼领而团结百官,这是君主的职责;分工而各守其职,这是臣子的职责。君主违反了责任,就不能占有他的国家;臣子耽搁了职事,就不能保持他的职位。君上对待臣下真诚,臣下事奉君上就恭敬。君上对待臣下真诚,因而公布法令、制订法度就贤明;臣下事奉君上实在,因而遵从法度、服从政令就谨慎。君上贤明,臣下谨慎,上下协同一心,相互间构成一种特殊的关系。君上不失去威严,臣下不荒废产业,相互就不必视为向对方施德。因而在上的君主务必要立德,在下的臣子坚守节义,礼仪在上面产生,善德下通于百姓,这样,百姓就会亲近君主,尽力农事。所以说:君主聪明,宰相忠诚,五官严肃,士人正直,农夫淳朴,商人、工匠老实谨慎,这样,上下各得其所,内外各有所别,民生都有依赖,三族都有规则。

作为君主,就是要用德泽来庇荫臣下的;身为人臣,就是要依靠君主生存的。作为君主的,要考察功绩而给予充足的俸禄;身为人臣,接受任务要尽力地完成。行政注重保持公平,民众的产业能够自给,国家也就富足了。按功劳给予俸禄,民众就不会有幸为生;刑罚不会偏斜,臣下就不会埋怨;名正言顺,职责确定,民众就不会对道义感到疑虑了。所谓“道”,是君主用来指导人民的方式。因此,道与德来自于君主,法制和命令由辅相公布,各种事务由官吏处置,百姓是等候命令而行动的。因此,作为君主,再没有比言语更要紧的了;身为人臣,再没有比才能更令人珍惜的了。君主的言语下通到臣民,臣民的才能上报于君主,君臣之道就算完善了。因此,君主谋划,宰相遵从执行;宰相谋划,官吏遵从执行;官吏谋划,民众去执行;又有符节、印玺、典章、律法、文书和书籍,加以考察管理。这都是用来区分公道、除去奸伪的方法。

论材、量能、谋德而举之,上之道也;专意一心,守职而不劳①,下之事也。为人君者,下及②官中之事,则有司不任;为人臣者,上共专于上,则人主失威。是故有道之君,正其德以莅民,而不言智能聪明。智能聪明者,下之职也;所以用智能聪明者,上之道也。上之人明其道,下之人守其职,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复合为一体。

是故知善,人君也。身善,人役也。君身善,则不公矣。人君不公,常惠于赏,而不忍于刑,是国无法也。治国无法,则民朋党而下比,饰巧以成其私。法制有常,则民不散而上合,竭情以纳其忠。是以不言智能,而顺事治,国患解,大臣之任也。不言于聪明,而善人举,奸伪诛,视听者众也。

是以为人君者,坐万物之原,而官诸生之职者也。选贤论材,而待之以法。举而得其人,坐而收,其福不可胜收也。官不胜任,奔走而奉,其败事不可胜救也。而国未尝乏于胜任之士,上之明适不足以知之。是以明君审知胜任之臣者也。故曰:主道得,贤材遂,百姓治。治乱在主而已矣。

故曰:主身者,正德之本也;官治者,耳目之制也。身立而民化,德正而官治。治官化民,其要在上。是故君子不求于民。是以上及下之事谓之矫,下及上之事谓之胜。为上而矫,悖也;为下而胜,逆也。国家有悖逆反迕之行,有土主民者,失其纪也。是故别交正分之谓理,顺理而不失之谓道。道德定而民有轨矣。有道之君者,善明设法而不以私防者也。而无道之君,既已设法,则舍法而行私者也。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为人臣者援私以为公。公道不违,则是私道不违者也。行公道而托其私焉,寖久而不知,奸心得无积乎?奸心之积也,其大者有侵偪杀上之祸,其小者有比周内争之乱。此其所以然者,由主德不立,而国无常法也。主德不立,则妇人能食其意③;国无常法,则大臣敢侵其势。大臣假于女之能,以规主情④;妇人嬖宠,假于男之知,以援外权。于是乎外夫人而危太子,兵乱内作,以召外寇。此危君之征也。

[注释]

①不劳:不畏劳苦。②下及:指对下干预。③食其意:窥伺其意图。食,通“伺”。④以规主情:以刺探君主意图。

[译文]

选举人才,权衡能力,考察德行,然后加以任用,这是做君主的王道。专心致志,坚守职务而不以之为辛劳,这是做人臣的责任。为人君的,假如向下干涉官吏责任以内的事务,那么主管官吏将会无法担负责任;为人臣的,假如向上专横跋扈君主的权力,那么君主就会失去威信。所以有道之君,总是使自己的道德端正来管理人民,而不注重才智和聪明。才智和聪明之类,是臣下的职务所要考虑的;因此怎样去任用臣下的才智聪明,才属于为君之道。在上的人要使君道明确,在下的坚守他们的职务,上下的职务,在任务上是有区别的,而它们又结合为一体。因此,知人善任的是人君,总是亲身做事的是被人管理的人。君主也总亲身做事,就不可以公平了。君主不公平,就经常喜爱行赏,而不忍使用刑罚,这样,国家就没有法律了。治国没有法律,人民就会结帮派而在下面相私通,搞虚伪巧诈来实现他自己的私利。假如法制行之有素,人民就不会结帮派而能够向上集合,尽心尽责奉献他们的诚心。因此,君主不注重才智能力,但能使朝中之事得到管理,国家之患得以解散,这是由于任用大臣的原因。君主不注重聪明,却能使善人得以任用,奸诈之人被消灭,这是因为替国家监督观察的人很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