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韩非子说故事(大众阅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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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申子伤法请罪

故事原文

韩昭侯谓申子①曰:“法度甚不易行也。”申子曰:“法者,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今君设法度而听左右之请,此所以难行也。”昭侯曰:“吾自今以来知行法矣,寡人奚听矣。”一日,申子请仕②其从兄③官。昭侯曰:“非所学于子也。听子之谒④、败⑤子之道乎,亡其⑥用子之术而废子之谒?”申子辟舍⑦请罪。(《外储说左上》)

注释

①韩昭侯谓申子:韩昭侯,参见本书故事1注①。申子,申不害,约公元前385—前341年,战国郑人,韩昭侯的相,法家的代表人物,内修政教,外应诸侯,为相十五年中,国大治,兵大强。该句话的意思是,韩昭侯同申不害说。

②请仕:仕,委任。请仕,请求委任。

③从兄:堂兄。

④谒(yè业):请求。

⑤败:破坏。

⑥亡(wú无)其:还是。

⑦辟舍:辟,避。辟舍,避开自己的房舍。

故事大意

韩昭侯对申不害说:实行法制真难呀。申子说:“实行法,对有功的要给予赏,对有能耐的要给予官。现在你听任你左右的人的请求,而不讲公道,乱施赏罚,这是你所以执行不好法的缘故。”昭侯说:“今天我才算知道了如何执法,如何去听取他人意见这样一些问题的理了。”过了几日,申不害向昭侯提出要求,要昭侯提供一个官位给他的堂兄用。昭侯说:“这不是我从你那里学到的如何执法的规矩,现在你又要我听取你的请求,这不是破坏了你所教我那些话的道理了吗?我该是执行你的意见不听从你的请求对呢?还是听取你的请求不执行你教我的那些意见对呢?”申不害知道自己错了,不敢留在自己的正屋里,虚心地向昭侯请罪。

读后感

战国时期有较多国家在实行“法治”,如李悝在魏国实行法治,吴起在楚国实行法治。本故事的主人公申不害,法家的代表人物,在韩国实行法治。

申不害对韩昭侯所讲的关于如何实行法治的话是对的,但申不害后来向韩昭侯提出的那个请求,赐给他的堂兄一个官位,是绝对地错了。韩昭侯讲得好:“听子之谒(请求),败子之道乎,亡其(还是)用子之道而废子之谒(请求)?”法家人物却做出了有悖、有伤法家行为的事,实在不当。然而,法家毕竟是法家,善明事理,申不害马上地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对,“辟舍”地认了错,请了罪。人,哪怕是圣人,也是会犯错误的,有错不要紧,改了依然是法家,圣人依然是圣人。

我们肯定韩昭侯能很快接受申子的法治主张,还肯定他能坚定地不接受申子的错误请求,维护了法的尊严,还严正地教育了申子不犯错,确实是一位值得称道的明主之君,做到了“明主之道”(韩非语)应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