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爱情那么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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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我习惯了红酒和酒吧

下班之后,我还是习惯的到了李坤的酒吧。

老习惯的将车子停在了路边,然后走进去找了一个我经常坐的位置,点上我最喜欢的红酒。

一个人其实在家喝酒也挺好,但是我就是觉得挺害怕的,因为太孤独了。

我怕我一个人突然间就喝死过去都没有人知道,在这个地方,虽然有很多的小妖精,有太多的男人用一种色迷迷的眼神打量着我,但是这里让我觉得真实。

其实每个人都是有两面的,白天的时候,我们可以装孙子,可以装大爷的趾高气扬。但是到了晚上一个人的时候,心里最最失落的那些东西就会全部都涌出来,你想吐,吐不出来,你想要咽下去,但是它就是堵在那里。

我将包跟外套放在沙发上,然后特舒服的靠在沙发上,将腿架在茶几上,手里握着高脚杯,听着很让人陶醉的蓝调音乐,我觉得,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加的让人觉得放松了。

就像是你所有的压力一下子全部释放下来之后,你整个人都特别没有力气的窝进沙发,舒舒服服的闭上眼睛一样的舒畅。

"哟,琪琪,你今天又来了啊。"李坤的声音跟以前不一样了,更加的有男人味儿了,他还单身。

当我跟他再一次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重逢,然后说现在说过去的时候,我曾经问过他:"你是不是因为我还单着啊,其实根本就不需要这样,我一个人过的也挺好的不是吗?再说了,如果你真的是为了我,我倒还觉得蛮不好意思的。”

那次,我装作我喝醉的样子,将心里想要说的话一骨碌的全部都倒了出来,然后特傻兮兮的看着李坤,其实我很希望他说不是,这样我不会觉得那样的罪恶,也不会觉得特别的心疼。

可是,李坤却放下了手中的朗姆酒,然后特深沉的看着我。即使灯光是那样的暗,可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他眼睛里的温情。

只是他骗我说:"哪儿能啊,这个世界上,漂亮的女人多了去了,虽然我再次看见你的时候还是觉得蛮惊讶的,只是,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愣头青一样的小男孩了,而你也变成了一个尤物。所以我们都回不去了,也不能再回去了。”

每次李坤那家伙一说话的时候,我就觉得,丫的要是考上大学,那肯定是一特牛逼的中文系高材生,擦,那话说的那叫一个煽情。

我说:"你这家伙其实还是跟过去一样,不过你说的倒是挺对,我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许琪琪了。"说到这里,我一口喝掉了刚刚倒的红酒,然后重重的将酒杯放在了玻璃茶几上,一声清脆的响声惹来旁边几个人的注目,估计以为我跟李坤在吵架呢。

外表上再怎么光鲜亮丽,可是在黑夜里,我也不过只是一个舔、舐伤口的小动物而已。

这个城市,我没有朋友,每个人都只是利益关系的存在。我不会跟谁关系特别的亲乎,但是也不会疏远。

当他们恭维的时候,我也是欣然的接受,可是当别人在背后骂我的时候,我也会还给她不能接受的惩罚。

这就是我,离开了那个城市已经多年都没有回去的我,在这里,我是光鲜亮丽的一朵广告之花,但是在那个城市,我就仅仅只是路焕背后紧紧跟随他,但是却从来都没有被他注意过的小丫头片子而已。

"嗯,手头上的一个cas刚忙完,这不,我马上就来光顾你的生意了。"我抬起头看着坐在我对面的李坤,笑了笑。

"呵呵,不过你可真的是一个大忙人,想要约你吃顿饭,那可真的是排队都排不上号。"李坤坐在我对面抽着烟,他也跟以前不一样了。

其实我们都变了,只是我都没有再遇到当初的那些人而已。

不过我倒看到过胡思妍,她现在是一个广告模特儿,有一次在海报上看过她的照片,只是却并没有跟她合作过。

我想,他或许现在就跟她在一起吧。

想到这里,心里还是觉得特别的失落。

"得,你现在吃一顿饭那都是上千的,就我这小工薪阶层怎么能跟上你挣钱的速度,前两天没看见你啊,出差了啊?"我也点燃了一支烟,然后将火机啪的一声放在了茶几上。

"呵呵,我说琪琪,你这不是在笑我嘛,我哪儿能出差啊,没有,就是新开的一个店有点事儿,我过去盯场了。"李坤的脸在不同颜色的灯光下,弄的很诡异。

但是似乎比我要好很多,因为我红色的口红,在这里昏暗的灯光下,变成了黑色,有时候,我连我自己都不太认识现在的自己了。

"哟,我说你这整的还真够大啊。"我猛吸了一口烟,然后看了看前面一个正打量着我的男人,我看着他,深深的吐了一口气,顿时间就模糊了我的视线。

"还行吧,最近有时间没有,我请你吃饭啊?”

"得,您老这主意可真不好,我后天要去上海,大概呆上半个月就回来,在那边有一个合作,我得自己过去看着。"我探过身子拿起茶几上的酒,喝了一口,然后重新将杯子放了回去,又吸了一口烟,靠在沙发上,深深的吐出来。

这么多年了,我已经忘记了焕焕教我抽烟时的感觉了,我只记得当初被呛得特别的可量,可是现在的我已经忘记了那种感觉了。

时间真的是特别奇怪的怪物,让我们都在不知不觉中就将生命变成了回忆,然后走进坟墓,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我不知道,人死了之后是不是真的有魂魄,是不是真的会到另外一个世界,但是对于我来说,其实我的过去就是我的灵魂,而现在的我,其实连灵魂都没有,只是一具躯体而已。

行尸走肉的穿梭在这个城市的繁华地段,混的风生水起才是我的性格。以前是只认识白道上的人,但是现在,黑道上的人,我也不是不认识。

我挺残忍的,真的挺残忍的。一个人,恐怕只有对自己更加残忍之后,才会残忍的对别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