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立弗走到小路的尽头,跳过一个用来挡牲口的栅栏,重新上了公路。现在已经八点钟了,虽然差不多再有五英里就到城里了,但他还是一会跑几步,一会又溜到路旁边,在篱笆后面躲一下,防止被赶上来的人把他捉回去。就这样一直到了中午,他看见路边有一块路碑,就在旁边坐下来歇了一会,他开始想自己究竟该上哪里开始新的生活啊。
他转身看看路碑,上边大概写着距离伦敦还有七十英里。伦敦——这个地名顿时在奥立弗心中唤起了一串涟漪。伦敦!那地方应该大得不能再大了吧!没有一个人,就算是邦布尔先生也不可能在那里找到自己。以前他常听济贫院里的老头讲,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在伦敦根本不愁吃穿,在那个大城市里,就连土生土长的乡巴佬都能找到谋生之道。对于那些无依无靠并得不到帮助只能死在街头的孩子来说,伦敦是最合适的去处。这些话从奥立弗脑海里显现,他一下从地上跳起来,继续朝前走去。
到伦敦的距离仅仅才缩短了四英里有余,突然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到底还要走多久才能到目的地?”他越想越多,步伐也随着慢了下来,心里一直在想自己到那儿去凭借什么资本。他只有一片干面包和一件粗布衬衫,包袱里的两双长袜,以及口袋里仅有的一个便士——那是苏尔伯雷在一次葬礼后给的,那一次他表现得异常出色。“一件干净衬衫,”奥立弗思考着,“穿上肯定能舒服,两双长袜子虽然打过补丁,但也还行,一个便士也挺不错。不过,这些东西对于冬天里走七十英里的路,可帮不了什么大忙。”奥立弗的想法和大多数碰上这类情形时的人一样,心中了然自己的难处,既不糊涂也不木然对待,但却想不出任何有用的方法。他想了很长时间仍然没有头绪,便把小包袱换换肩,拖着沉重的双腿继续向前走去。这一天,奥立弗走了二十英里,饿了就啃两口干面包,渴了就从路旁住户家里讨来点水喝。夜幕降临了,他偷偷拐进一片牧场,钻到一个干草堆底下,决定就在那里过夜。晚风呜呜咽咽,一路哀号着掠过空旷的原野,他吓得心惊肉跳,又冷又饿的感觉伴随着他,现在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感觉孤独,可是,他真的走得太累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随即也忘却了所有烦恼。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简直被冻僵了,也饿得挺不住了,他只好在经过头一个村子的时候用那枚便士换了一个面包。在走了还不到十二英里后,夜幕又降临了。他的双脚肿了,两条腿也软得直哆嗦。这个夜晚只能在露天里度过,阴冷潮湿的感觉比昨天更糟。天亮以后,他几乎得要爬着登上路途了。
他停在一座陡坡下,一直等到一辆公共马车开了过来,他乞求外座的乘客给几个钱,可是没有几个人答理他,只有一个人让他跑起来给他们瞧瞧,看看他为了钱可以跑多远,可怜的奥立弗努力地跟着车跑了一小段,由于他太累了,双脚也疼得厉害,便摔倒了,那个乘客看了一眼就把半个便士又放回钱包里了,并告诉别人他只是一只懒惰的不配获得任何赏赐的狗,马车就那样开走了,只留下一路烟尘。
有些村子里张挂着大木牌警告说:在本地行乞者,一律处以监禁。他吓坏了,希望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些村子。到了另一个村子,他站在一处旅店外望着每一个行人,老板娘按惯例支使无所事事的邮差把奥立弗赶走,她断定这个人是来偷东西的。奥立弗想,如果去农户家讨要点东西,他们肯定会让狗出来咬他吓唬他。他在一家铺子停下了,刚一探头就听见里面的人在讨论教区是如何干事的——奥立弗的心好像一下子跳到了他的口中——而这是在这几个钟头唯一进到他嘴里的东西。
说真的,如果不是碰上一位好心肠的收税员和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奥立弗的苦难可能就此结束了,可以和他的母亲相见了,换句话说就是,他必定横尸街头了。那位收税员请他吃了一顿便饭,而老太太因为他的孙子船只失事流落异乡的缘故,便把这种感情倾注在可怜孤儿的身上,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了他,并说了很多亲切的话语,流下了同情的泪水,这种感情使奥立弗觉得一切痛苦都微不足道了,这种感觉深深地沉入了他的心田。
这已经是离开家的第七天了。这天一大早,他一瘸一拐地走进小城巴涅特。街道上冷冷清清,各家各户窗户紧闭,看来是还没有人起来做生意。升起来的霞光不仅没有给他带来温暖,而是使这个孩子看起来显得那么的孤独与凄凉。他满是尘土地坐在一个冰冷的台阶上,脚上的伤口还在淌血。
渐渐地,窗板一扇扇打开,窗帘慢慢拉了上去,行人也越来越多。有的人停下来打量了他几眼,而有的则匆匆走过时扭头看看。不仅没有人接济他,也没有人关心他是怎么来的。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只因为他没有勇气去向别人乞讨。
他蜷缩着在台阶上坐了一会,看着街对面有那么多酒馆,他很是不解(在巴涅特,每隔一个门面,或大或小就是一家酒馆),他没有精神地看着一辆辆马车驶过去,心想这个世界还真是奇怪,自己足足走了七天的路,而这七天他拿出了全部的勇气与力量,而马车不费劲的几小时就完成了。就在这时,他猛一定神,看到有个少年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而这个少年就是前几分在这经过的那个,奥立弗起初没有在意,但少年一直盯着他,他便抬起头来,也以专注的目光回敬对方。那孩子穿过马路慢慢走近奥立弗,说道:“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
这个孩子差不多同奥立弗同岁,但样子十分古怪,奥立弗从来没有见过。他长着一个狮头鼻,额头扁平,其貌不扬,像他这样邋遢的少年确实不多见,偏偏他又摆出一副十足的成年人派头。对于他们这个年龄来说,它相对个子比较矮,一副罗圈腿,小眼睛怪怪的但十分敏锐,帽子扣在头上但十分潇洒,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要不是戴的人自有一套妙招,帽子肯定会经常掉下来,他时不时地猛一摆头,帽子便重新回到老地方去了。他穿着一件成年人的上衣,眼看就要拖到脚后跟了,袖口往胳臂上挽了一半,以便让两只手从袖子里伸出来,应该是为了能把手伸进裤兜里,其实事实也是如此。他整个是一个派头十足、装模作样的年轻绅士,也许身高还不到四英尺六英寸,脚上穿一双高帮皮鞋。
这位奇怪的小绅士又对奥立弗说道:“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
“我又饿又累。”奥立弗回答时泪水在眼睛里直打转,“我走了非常非常远的路,足足有七天。”“走了七天。”小绅士惊奇地大叫了起来,“喔,我知道了,是铁嘴的命令吧?不过,”他看奥立弗迷惑不解的神色,便又接着说,“我的好伙——计,恐怕你还不知道什么是铁嘴吧。”
奥立弗温驯地回答,他早就听说有人管鸟的嘴巴叫铁嘴。“瞧瞧,有多嫩。”小绅士大叫一声,“嗨,铁嘴就是治安推事,铁嘴要你开步走,并不是一直向前,那可是上去了就下不来的。你从来没踩过踏车?”
“什么踏车?”“什么踏车。嗨,所谓踏车——就是石瓮里的那种,不用太大地方就能开动起来的。老百姓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就很兴旺,要是老百姓过得还行,他们就找不到人手了。哎哎,我知道你饿了,就跟着我吧。虽然我手头也不宽裕——只有一个先令,外带半便士,但是,不管了,跟我走吧我请你吃饭。起来,开步走,乖乖。”
小绅士扶奥立弗站起来,来到附近的一家杂货店,在那里买了一些熟火腿和一个两磅重的面包,或者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四便士麦麩”。小绅士露了一手,他把面包心掏了一些出来,挖成一个洞,然后把火腿塞进去,这样火腿既新鲜又干净。小绅士夹着面包把奥立弗领进一家小酒馆,在那找了一间僻静的酒室。接着,这位神秘的少年叫了一罐啤酒,奥立弗在这位新朋友的邀请下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在吃的过程中,陌生少年的目光不时地落到他身上。
“你要去伦敦?”小绅士见奥立弗终于吃好了,便问道。
“是的。”
“找到住的地方了吗?”
“还没哩。”
“钱呢?”
“没有。”
古怪的少年吹了一声口哨,尽力摆脱肥大衣袖的牵绊,把手插进口袋里。
“你住在伦敦吗?”奥立弗问。
“不错。只要不出远门,就住在伦敦,”少年说道,“我在想你今儿晚上还想找个地方睡觉,是不是啊?”
“是啊,真的,自从我离开家乡以来,就没好好睡过觉。”
“你也别为这点小事揉眼睛了,”小绅士说道,“今儿晚上我得去伦敦,我知道有个人可以不收你钱就会给你安排一个住处,他是一位体面的老绅士——就是说,只要是他认识的随便给你介绍一位都行。他是不是认识我?喔,不。完全不认识,门都没有,肯定不认识。”
小绅士微笑起来,似乎在暗示最后那几句说的是反话,是开玩笑的。他一边说,一边把啤酒都喝干了。
这个提议简直是太诱人了,真是叫人无法谢绝,可以有个住的地方真是太好了,尤其是紧跟着又来了那位老先生提出的保证,完全可以断言,他会毫不拖延地为奥立弗提供一个舒适的位置。接下来的谈话是推心置腹的,奥立弗从中了解到,这位朋友是先前提到的那一位绅士的得意门生,名叫杰克·达金斯。
仅仅从达金斯先生的外貌来看,并不足以说明他的恩人替那些受他保护的人谋取到了多少福利,由于他的交际方式相当轻浮油滑,进而被一帮亲密的朋友叫做“逮不着的机灵鬼”,奥立弗得出结论,对方由于天性浪荡不羁,早就把恩人在道德方面的训诫抛到脑后去了。出于这种印象,他暗暗下定决心,尽快取得那位老绅士的好感,要是机灵鬼大致上应了自己的猜测,果真无可救药的话,就一定要敬而远之。
由于约翰·达金斯反对天黑以前进入伦敦,当他们走到爱灵顿税卡时,已经快十一点了。他们经过安琪尔酒家到了圣约翰大道,又快步走过到沙德勒街泉水戏院尽头的那条小街,通过伊克茅士街、柯皮斯路,走下伦敦贫民院旁边的小巷,再经过以前叫“绝境中的哈雷”的古迹,过小红花山,到了大红花山。机灵鬼吩咐奥立弗一步也别落下,机灵鬼飞一般朝前跑去。
奥立弗几次不由自主地往经过的街道两侧偷眼望去,尽管他想一门心思盯住自己的向导。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地方,又脏又破。狭窄的街道充满泥泞,空气中满是各种污浊的气味。小铺子倒是不少,仅有的商品好像只有一群群的孩子,那些孩子这么晚了还在门口爬进爬出,或者是在屋里哇哇大哭。在这个一片凄凉的地方只有酒馆看起来景气一些,在酒馆里扯着嗓子大吵大闹的是一群最下层的爱尔兰人。一些黑洞洞的过道和院落从街边最上分岔而去,露出几处挤在一起的破房子,在那些地方,喝得烂醉的男男女女实实在在是在污泥中打滚。有好几户的门口,一些凶相毕露的家伙正小心翼翼地往外走,一看就知道不是去干什么好事或者无伤大雅的事。
他俩已经到了山脚下,奥立弗还在盘算是否溜掉为妙。可是他的那位向导推开菲尔胡同附近的一扇门,抓住奥立弗的一条胳臂,拉着他进了走廊,又随手把门关上了。
“喔,喂。”随着机灵鬼的一声口哨,一个声音从下边传了过来。
机灵鬼答道:“李子全赢。”
这好像是一种暗号。一团微弱的烛光从走廊尽头的墙上闪出,一个男人的面孔从一个旧厨房的楼梯栏杆缺口露了出来。
“你是两个人来的?”那个男子把蜡烛挪远一些,用一只手替眼睛挡住光,说道,“那一个是谁?”
“一个新伙伴。”杰克·达金斯把奥立弗推到前边,答道。
“哪儿来的?”
“生地方,费金在不在楼上?”
“在,他正在挑选手帕。上去吧。”蜡烛缩了回去,那张脸消失了。
奥立弗一只手摸索着,另一只手紧紧地抓住自己的同伴,高一脚低一步地登上又黑又破的楼梯,他的向导却上得轻松利落,从而看得出他对这一路相当熟悉。他推开一间后室的门,拖着奥立弗走了进去。
这间屋子的墙壁和天花板满是污垢,黑幽幽的,应该是因为年深日久的缘故。壁炉前边放着一张松木桌子。桌子上有一个姜汁啤酒瓶,里边插着一支蜡烛,还有两三个锡铅合金酒杯、一块奶油面包、一只碟子。几段香肠在火架上的煎锅里煮着,一根绳子把锅绑在壁炉架上。一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手拿烤叉,站在旁边,一大团乱蓬蓬的红头发掩住了他脸上那副令人恶心的凶相。他裹着一件油腻腻的法兰绒长大衣,脖子露在外边。看来他既要兼顾炉子上的煎锅,又要为一个衣架分心,衣架上挂着许多丝手绢。几张用旧麻袋铺成的床在地板上一张挨一张排开。四五个比机灵鬼小一些的孩子在桌子周围坐着,一个个都摆出中年人的架势,一边吸着长长的陶制烟斗,一边喝酒。机灵鬼低声向犹太老头嘀咕了几句。这帮孩子围了上去,跟着又一起把头转了过来,冲着奥立弗嘻嘻直笑,犹太老头也一样,一只手握着烤叉,转过头来。
“费金,就是他,”杰克·达金斯说,“我朋友奥立弗·退斯特。”
老犹太笑着向奥立弗深深鞠了一躬,又握住奥立弗的手,说自己希望有幸和他结为知己。小绅士们见这光景都纷纷叼着烟斗,围了过来使劲和他握手——尤其是那个替奥立弗接过小包袱的那一位。一位小绅士极为热心地替他把帽子挂起来,另一位来得更是殷勤,竟把双手插进他的衣袋里,为的是省去他睡觉时掏空腰包的麻烦,因为他已经非常累了。要不是费金的烤叉大大方方地落在这班热心孩子的头上、肩膀上,这一番殷勤可说不准会献到哪儿去。
“我们非常高兴见到你,奥立弗——非常非常,”费金说道,“机灵鬼,把香肠捞起来,拖一个桶到火炉边上,让奥立弗好坐。啊,我亲爱的,你一定是在看那些手帕吧。哦,这地方手帕很多吧?我们正在挑选一些,打算洗一下。就这么回事,奥立弗,没别的。哈哈哈!”
后边几句话引来一阵喝彩,那班快活老绅士的得意门生乐得大喊大叫。他们在吆喝声中,开始吃饭。
奥立弗分得了一份香肠并吃了它,费金给他兑了一杯热乎乎的掺水杜松子酒,叫他赶紧喝下去,因为还有一位绅士等着要用杯子。奥立弗把酒喝了。顿时,他感到自己被人轻轻地抱起来,接着放到麻袋床铺上,不一会儿便沉沉地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