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雾都孤儿 远大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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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赛克斯出逃(1)

天黑以后,偌大的一个伦敦城里,所有在黑暗中进行的不可告人的事情里,最卑劣的就是这个了。在清早新鲜的空气之中,令人作呕的惨状之中,最惨不忍睹的也就是这个了。

太阳——明媚的太阳,不仅给人们带来了光明,而且还带来了新的希望与生命——灿烂辉煌地在这座都市上空展现,阳光不分薄厚地穿过明亮的玻璃和用纸糊的窗户,穿透了教堂屋顶的缝隙。同时,阳光也照亮了横放着那个遇害女子的房间——的确照亮了。赛克斯曾经想要把阳光挡在窗外,可无论怎么抵挡,阳光还是照进了屋里。假如说,此番情景在冰冷的早晨也会令人毛骨悚然,那此时,当一切被阳光所照耀,又是怎样的景象啊!

他动也不敢动,甚至连走一步都不敢。遇害者曾经发出一声呻吟,手动了一下,他更害怕了,便又给了遇害者一击。他拿出一张破旧的毯子将尸体盖上,可是就算把尸体盖上了,他还是会想到她的那双无辜的眼睛,觉得它们正看着自己,这时看着那地上的血迹更吓人。他把那个毯子拉了下来。尸体赤裸裸地躺在那——仅剩下血和肉,只是这些——可是剩下的那些都是什么肉啊,被许多的血包围着的肉!

他擦着了一根火柴,把炉子点着了。他把木棒放在炉子里。木棒的一端上有头发,他把那端放进炉子里,木棒着了起来,头发也被火烧着了,烧成了灰,随着微风,这些灰飞进了烟囱。就连这样的景象也把他吓坏了,虽然他有着强壮的身体。他拿着木棒,一直到它断裂,然后放在炉子里点燃,让它慢慢地被火烧尽,最终变成了灰。他把手洗了洗,然后把衣服擦干净了,但是衣服上有几处血迹他怎么擦也擦不掉,最后实在没办法,他把那些地方剪了下来,扔进炉子里烧掉了。房间里怎么到处都是血迹?连狗的爪子上也都是血。

在这段时间里,他没有一次是背对着尸体,真的,一刻也没有。所有的事都收拾好了,他退到了门口,一手拉着狗,他怕那个小家伙的爪子上再碰到血,以免把证据带到了大街上。他把门轻轻地关上了,上了锁,然后取下了钥匙,离开了那个充满血腥的房间。

他到了马路对面,然后抬头看了看那扇窗户,确保在外面往里看什么也看不见。窗帘完好无损地挂着,她本想把窗帘拉开的,让更多的阳光照进来,可是她再也没有机会了,她看不见阳光了。尸体差不多就是躺在那个窗帘下面。这一点他应该是知道的。天啊,怎么光偏偏就往那个地方倾泻呢。

幸好这一瞥只是一刹那的时间。感谢上天,总算是离开了那个房间。他对着那条狗做了一个手势,然后快步地离开了。

他走到爱灵顿,朝着高门山附近的那座立着惠廷敦纪念碑的土坡大步走去,然后再去高门山上。他一点主意也没有,不知道要到哪去——他刚要动身下山,便又朝着右边走去,他绕着近道穿过田野,绕过凯茵森林,最终来到了普司泰德荒原。他经过了健康谷旁边的洼地,然后又越过了对面的山丘,穿越了连接汉普司泰德和高门山两地的大道,并且沿着剩下的那段荒地朝着北面郊区的田野走去,在田边的一道篱笆底下躺了下来,睡着了。

没过多久,他就醒了,然后起来又开始赶路——他并没有往乡村走去,而是朝着伦敦方向走去——然后又往回走——又从另一方向顺着他刚走过的那段路走回去——有时候在田野里游荡,有时候在沟边躺下休息,也有时候突然就起来,到另一个地方躺下,后来就又开始四处游走。

上哪才能找到吃的喝的呢,既要离得近方便,又要不是有很多人的。亨顿,那应该是个好地方,路程不是很远,而且也不堵车。他决定去那了——有的时候行走得很快,有的时候出于一种逆反心理,走得比蜗牛还慢,或者索性就停下来,在篱笆旁懒洋洋地敲打着。可是到了那个地方,他看见的每一个人——就连门口的小孩——都好像用一副怀疑的目光盯着他在看似的。他只好转过身,没有勇气去买吃的喝的东西了,尽管当时他已经有好几个小时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他又开始在荒原上游荡了,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去哪里。

他不知道自己游荡了多少公里,最终又回到了老地方,已经到下午了,白天即将结束,他放任自己到处游荡,不知道要去哪,他上坡下坡,走了一圈又一圈,始终原地徘徊着。最后,他选择往海菲尔德方向走去了。

夜里九点多了,此时村子里一片寂静,那个男人已经很累了,他从教堂旁边的小山上走了下来。那条狗也因为和他四处游荡而变得一瘸一拐起来。他们蹒跚在狭窄的街道上,他们看见了有家店里的灯光很暗,然后悄悄地溜进了这家小酒店。走进店里,看见大厅有一个生着的火炉,几个农民正围绕它喝酒。他们看见这个男人后,给他留下了一个位置,可是他却没有上前坐下,而是选择了坐在远处的角落里一个人吃着饭喝着酒,说得更准确些,是和他的那条狗一起吃喝,他时不时地给那条狗扔点吃的。

那几个喝酒的农民说起了周围的土地与农民。说完了这些,又开始谈论上个周末某个死去老头的年龄。有的人认为他年事已高了,有的人却认为他还很年轻——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说,这个死者并没有我年龄大——假如他好好地保养锻炼,至少还能活十到十五年——前提是必须好好保养。

这个话题并没有引起恐怖的内容。那个角落里的男人付了账,无声无息地坐在角落里,没有人注意他,他差一点就睡着了。此时,小酒店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这个不速之客的到来引起了赛克斯的注意。

原来这个不速之客是江湖上的骗子,他背着一个箱子,也是四处游荡,并且他还卖磨刀石、磨刀皮带、剃刀、洗面水、马具黏合剂、治狗病和治马病的药,还有廉价香水和化妆品一类的东西。他刚到酒店,就和那群农民谈笑风生起来,相互逗着乐,等他吃饱喝足后,便开始了自己的生意,一边说笑一边卖起了东西。

“那是什么东西啊?好不好吃,哈利?”一个农民嬉皮笑脸地指着那个箱子角落里的几块貌似像糕点的东西问。

“这个啊,”那个骗子拿起一块说道,“这个啊,就是那种可以洗掉任何污点、百试百灵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它能除去任何丝绸、缎子、亚麻、棉布、麻纱、绉纱、呢绒、毛毯、混合织物、平纹细布、羊毛织品上各种斑点、绣迹、霉点。任何迹印,不管什么迹印,哪怕是啤酒或者葡萄酒渍、水果渍、水渍等色斑,还是沥青印迹,用了这个肥皂清洗,轻轻擦一下就全部褪去了。假如要是哪位女士名誉上有了污点,只要吃一块下去,就会立刻药到病除——这可是毒药啊。假如哪位绅士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只需要吃一点点。从此名声就不成问题了——因为这个东西简直就跟手枪里的子弹一样可以使人称心如意,而且味道也差了很多,结果肯定会是名声大振的。这个肥皂只需一便士一块。有这么多好处的小东西。只卖一便士一块啊。”

说罢便有了两个人要买,剩下的人明显也动心了。这个骗子看到此场景,便说得更起劲了。

“这个东西一生产出来,就会被抢购一空的,”那个骗子说道,“现在有十四座水磨,六部蒸汽机,还有一组伏打电池,一直不停地生产,可是还是供不应求。那些工人很卖力地工作,有的累死了就马上给寡妇发抚恤金,每个孩子每年给二十磅,要是双胞胎就给五十磅。一便士一块啊。半便士收两个是一个意思,四分之一便士收四个就更欢迎了。一便士一块。专门清除各种酒类污渍、水果污渍、啤酒污渍、水渍、油渍、沥青、泥浆、血迹。现在在座的有个人身上有一个迹印,他在还没来得及请我喝瓶酒的时间里,我就把那个印迹给擦掉了。”

“嗨!”赛克斯大喊一声,跳起来说,“把帽子还给我。”

“先生,不要着急,我能在您还没走过来拿帽子时,就把这个印迹给您擦去,”骗子朝着那些人挤了挤眼,答道,“我就能把这个印迹擦得很干净。请大家都注意了,这位先生的帽子上有一块很深的印迹,没有一个先令大,但也要比一个半克朗硬币还要厚。不管他是什么印迹,不管是酒渍、水果渍、水渍、油渍、沥青、泥浆,还是血迹——”

那个骗子没有再说下去,因为赛克斯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咒骂声,把桌子掀翻了,然后把帽子抢了下来,就跑出了酒店。

精神状态的反常,举棋不定的内心,不由得在这个凶手身上体现出来,这种状态已经折磨他一天了。这个时候他回头看了看,发现没有人追出来,其实人们顶多把他当成了心有怒气的醉汉。他选择离开了这个小镇。街道上停着一辆邮车,他避开了车的灯光走了过去,他认出了这辆车是从伦敦开来的,车正停在那个小小的邮局前。他大概猜出了后面将要发生什么事,但是他依然疑神疑鬼地走到了马路对面。

车里押车的员工站在了车门口,正在等待着邮袋,一个穿着像是猎场看守员的男人走到了前面,押运员将放在路边的一个篮子递给了这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