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湖》2016年第10期
栏目:实力
事情发生在街灯点亮的瞬间,而当时的袁庚并没有意识到。
从袁庚这个角度看去,窗外的灯光透过雾霭像橙汁一样流进狭小的客厅。柔和的光线,很好地烘托了袁庚的心情。这个套间是他租下的,对于一个外来务工者来说,他并不觉得它小,相反很经济实惠。
吃过晚餐,从轮窑厂回家,袁庚开始洗澡。他是个爱整洁的人,工作偏偏与灰土为伴。热水和雾气中,他狠狠地搓洗,一手下去,五根手指粘满了小转筒一样的污垢,他越搓越上瘾,几乎把自己搓掉了一层皮。近段时间,袁庚感觉生活突然对他好起来,各个要素类似一群蜜蜂,从四面八方飞来,都来为他酿蜜。就连卫生间的蒸汽,也让他陶然,且昏昏欲睡。
从卫生间出来,他裸着上身,躺在沙发上。初秋的天气凉凉地刺激皮肤上的毛孔,是一种略寒且爽的感觉。一扇窗户开着,风绕过另一扇闭合的窗户,从这扇打开的窗户像猫一样钻进来。袁庚走到窗前,索性把窗户开得更大些。更大的风,从树梢掠过流进屋子,抚摸着他的全身,毛孔如花蕾绽开,他觉得自己像个刺猬或者是刚刚泡发开的海参,远处是夜鸟的叫声混合着大街的喧嚣,一切都是他心里需要的那个样子。上初三的儿子在房间做功课,成绩始终保持在班级前三名,这是让袁庚满意的地方,他本人没读过多少书。妻子兼了两份工,夜里去一位子女在澳大利亚的老太太家里做家政,累是累点,可挣了双份钱。他等着她,想在今晚球赛看完后,和她亲热一下。球赛,一场重要的赛事,在等着球迷袁庚。他开了瓶啤酒,用一次性纸杯给自己倒上一杯,又点了支烟,快感随即丝丝缕缕地在这个狭小空间升腾飘散。
下身穿了条灰色的秋裤,赤脚,他扭动身子,在沙发上试探几下试图找一个舒适的倾斜的位置,把上身安顿好,然后伸出裸露的双脚架在一只圆形的塑料凳子上。一杯杯啤酒在体内发酵,轻微的热力向上扩散。离球赛直播的时间点越来越近了。等待,往往比结果更诱惑——这样的小日子,哪里去找啊,怎么形容呢?他形容不出来,总之他觉得惬意极了。
“257,257,谁家的车?挪一下!”喊的是自家的车牌尾号,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声音,而且是个年轻人的声音,袁庚无端地觉得,这声音非同寻常。袁庚对于陌生的声音比对熟悉的声音更为在意。如果他不是那么急切,而是按部就班地甚至是慢条斯理地穿上鞋袜,穿上衬衫,再穿上外套,推开儿子的房门,走过去抚摸一下儿子的头,跟他说上几句,再下楼。或许,事情的结局是另一个样子。
然而袁庚根本没有意识到,就这一声喊,对他的生活到底意味着什么。对陌生人的谨慎和尊重,让他的行为变得急切。他是个外乡人,租住在这个小区,周围都是陌生的面孔,他得小心翼翼地和这些面孔相处,不要摊上事,更不要摊上大事。
事情往往偏爱找上那些怕惹事的人。半年前他买了辆车,七万来块钱的一款国产两厢车,白色的,开起来像一匹奔腾的小马,他爱极了,天天给它洗澡,然后从光亮如镜的车身找到自己——那张乐得露出满口大牙的嘴类似剥了皮的石榴。停车也很注意,基本都是找最偏僻的地儿,即便这样,他还是用一张纸将自己的手机号码放在前挡风玻璃上,如果有人觉得车停这儿碍事,打个电话给他,他瞬间冲下楼,将车挪个位子。
或者像这样吆喝一声,他听见了,当即下楼,刻不容缓。他没穿衬衫,袜子,只在上身裸露的肌肤上套了件红色的外套,拖着拖鞋就下来了,因为他想着挪车这件事很快就可以搞定。下楼前,他冲着儿子袁大志的房间招呼了一声。
十分钟后,袁大志端着水杯来客厅倒水。电视机里的球赛已经开始了,客厅里空无一人。喊了几声无应答。挪一下车,根本要不了几分钟,挪好了车,父亲也不会因为任何事在楼下耽搁,因为他从不轻易漏掉一场球赛的开始和结束。袁大志心里忽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有一种莫名的紧张和恐惧,不祥的预感在他心里越来越强烈。
敲门声让袁大志转忧为喜。进门的却是做家政回来的母亲。袁大志的叙述,让母亲感到惊骇。这位被生活磨砺得有几分木然的女人,这时也抱怨起来,怎么那么快就下了楼,耽搁几分钟也是好的,迟下去几分钟我回来肯定能遇上。打手机,手机是开的,但无人接听。母子俩没有在屋子里等。他们来到袁庚停车的地方,车也不见了。
隔着玻璃门,能看见小区那位秃头的保安,歪在一张只有三条腿的沙发上熟睡,磨牙,涎水从他右嘴角往下爬。他被叫醒了,惊恐地瞪着愣愣的眼睛,仿佛还没有从梦境中完全转换过来。他怔怔地做出回忆的样子,带着避免担责的口吻连连摇头说:“不可能,我根本没看见这辆车出去,我是刚睡的,十分钟前我一直没睡。”
保安打电话找来几个陌生的住户,他们听说这样的事,都热心地帮忙寻找。但找遍了小区的每个角落,仍然不见这辆车。
有个业主提醒,去查看一下小区的监控。但很快被告知,监控录像五年前就坏了,一直没修。
雾,锁住了这个城市,让城市各种灯光由犀利变得柔和,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人的视线。
就这样,在这个平常的初秋夜晚,袁庚和他的车,像一条鱼,游出了他熟悉的活动区域,无声无息地不知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