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最慢的是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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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那一天,窗外下着不紧不慢的雨,我和朋友在一家茶馆里聊天,不知怎的她聊起了她的祖母。她说她的祖母非常节俭。从小到大,她只记得祖母有七双鞋:两双厚棉鞋冬天里穿,两双厚布鞋春秋天里穿,两双薄布鞋夏天里穿,还有一双是桐油油过的高帮鞋,专门雨雪天里穿。小时候,若是放学早,她就负责烧火。只要灶里的火苗窜到了灶外,就会挨奶奶的骂,让她把火压到灶里去,说火焰扑棱出来就是浪费。

“她去世快二十年了。”她说。

“要是她还活着,知道我们这么花着百把块钱在外面买水说闲话,肯定会生气的吧?”

“肯定的,”朋友笑了,“她是那种在农村大小便的时候去自家地里,在城市大小便的时候去公厕的人。”

我们一起笑了。我想起了我的祖母。——这表述不准确。也许还是用她自己的话来形容才最为贴切:“不用想,也忘不掉。钉子进了墙,锈也锈到里头了。”

我的祖母王兰英,1920年生于豫北一个名叫焦作的小城。焦作盛产煤,那时候便有很多有本事的人私营煤窑。我曾祖父在一个大煤窑当账房先生,家里的日子便很过得去。一个偶然的机会,曾祖父认识了祖母的父亲,便许下了媒约。祖母十六岁那年,嫁到了焦作城南十里之外的杨庄。杨庄这个村落由此成为我最详细的籍贯地址,也成为祖母最终的葬身之地。2002年11月,她病逝在这里。

2

我们一共四个兄弟姊妹,性别排序是:男,女,男,女。大名依次是小强、小丽、小杰、小让。家常称呼是大宝,大妞,二宝,二妞。我就是二妞李小让。小让这个名字虽是最一般不过的,却是四个孩子里唯一花了钱的。因为命硬。乡间说法:命有软硬之分。生在初一十五的人命够硬,但最硬的是生在二十。“初一十五不算硬,生到二十硬似钉。”我生于阴历七月二十,命就硬得似钉了。为了让我这钉软一些,妈妈说,我生下来的当天奶奶便请了个风水先生给我看了看,风水先生说最简便的做法就是在名字上做个手脚,好给老天爷打个马虎眼儿,让他饶过我这个孽障,从此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于是就给我取了让字。在我们方言里,让不仅有避让的意思,还有柔软的意思。

“花了五毛钱呢。”奶奶说,“够买两斤鸡蛋的了。”

“你又不是为了我好。还不是怕我方了谁克了谁!”

这么说话的时候我已经上了小学,和她顶嘴早成了家常便饭。这顶嘴不是撒娇撒痴的那种,而是真真的水火不容。因为她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当然,身为弱势,我的选择是被动的:她先不喜欢我,我也只好不喜欢她。

亲人之间的不喜欢是很奇怪的一种感觉。因为在一个屋檐下,再不喜欢也得经常看见,所以自然而然会有一种温暖。尤其是大风大雨的夜,我和她一起躺在西里间。虽然各睡一张床,然而听着她的呼吸,就觉得踏实,安恬。但又因为确实不喜欢,这低凹的温暖中就又有一种高凸的冷漠。在人口众多川流不息的白天,那种冷漠引起的嫌恶,几乎让我们不能对视。

从一开始有记忆起,就知道她是不喜欢我的。有句俗语:“老大娇,老末娇,就是别生半中腰。”但是,作为老末的我却没有得到过她的半点娇宠。她是家里的慈禧太后,她不娇宠,爸爸妈妈也就不会娇宠,就是想娇宠也没时间,爸爸在焦作矿务局上班,妈妈是村小的民办教师,都忙着呢。

因为不被喜欢,小心眼儿里就很记仇。而她让我记仇的细节简直俯拾皆是。比如她常睡的那张水曲柳黄漆大床。那张床是清朝电视剧里常见的那种大木床,四周镶着木围板,木板上雕着牡丹荷花秋菊冬梅四季花式。另有高高的木顶,顶上同样有花式。床头和床尾还各嵌着一个放鞋子的暗柜,几乎是我家最华丽的家具。我非常向往那张大床,却始终没有在上面睡的机会。她只带二哥一起睡那张大床。和二哥只间隔三岁,在这张床的待遇上却如此悬殊,我很不平,一天晚上,便先斩后奏,好好地洗了脚,早早地爬了上去。她一看见就着了急,把被子一掀,厉声道:“下来!”

我缩在床角,说:“我占不了什么地方的,奶奶。”

“那也不中!”

“我只和你睡一次。”

“不中!”

她是那么坚决。被她如此坚决地排斥着,对自尊心是一种很大的伤害。我哭了。她去拽我,我抓着床栏,坚持着,死活不下。她实在没有办法,就抱着二哥睡到了我的小床上。那一晚,我就一个人孤零零地占着那张大床。我是在哭中睡去的,清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接着哭。

她毫不掩饰自己对男孩子的喜爱。谁家生了儿子,她就说:“添人了。”若是生了女儿,她就说:“是个闺女。”儿子是人,闺女就只是闺女。闺女不是人。当然,如果哪家娶了媳妇,她也会说:“进人了。”——这一家的闺女成了那一家的媳妇,才算是人。因此,自己家的闺女只有到了别人家当媳妇才算人,在自己家是不算人的。这个理儿,她认得真真儿的。每次过小年的时候看她给灶王爷上供,我听的最多的就是那一套:“……您老好话多说,赖话少言。有句要紧话可得给送子娘娘传,让她多给骑马射箭的,少给穿针引线的。”骑马射箭的,就是男孩。穿针引线的,就是女孩。在她的意识里。儿子再多也不多,闺女呢,就是一门儿贴心的亲戚,有事没事走动走动,百年升天脚蹬莲花的时候有这双手给自己梳头净面,就够了。因此再多一个就是多余——我就是最典型的多余。她原本指望我是个男孩子的,我的来临让她失望透顶:一个不争气的女孩身子,不仅占了男孩的名额,还占了个男孩子的秉性,且命那么硬。她怎么能够待见我?

做错了事,她对男孩和女孩的态度也是截然不同。要是大哥和二哥做错了事,她一句重话也不许爸爸妈妈说,且原因充分:饭前不许说,因为快吃饭了。饭时不许说,因为正在吃饭。饭后不许说,因为刚刚吃过饭。刚放学不许说,因为要做作业。睡觉前不许说,因为要睡觉……但对女孩,什么时候打骂都无关紧要。她就常在饭桌上教训我的左撇子。我自会拿筷子以来就是个左撇子,干什么都喜欢用左手。平时她看不见就算了,只要一坐到饭桌上,她就要开始管教我。怕我影响大哥二哥和姐姐吃饭,把我从这个桌角撵到那个桌角,又从那个桌角撵到这个桌角,总之怎么看我都不顺眼,我坐到哪里都碍事儿。最后通常还是得她坐到我的左边。当我终于坐定,开始吃饭,她的另一项程序就开始了。

“啪!”她的筷子敲到了我左手背的指关节上。生疼生疼。

“换手!”她说,“叫你改,你就不改。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不会。”

“不会就学。别的不学这个也得学!”

知道再和她犟下去菜就被哥哥姐姐们夹完儿溅到了我的脸上和衣服上,引得哥哥姐姐们一阵嬉笑。

“不管用哪只手吃饭,吃到嘴里就中了,什么要紧。”妈妈终于说话了。

“那怎么会一样?将来怎么找婆家?”

“我长大就不找婆家。”我连忙说。

“不找婆家?娘家还养你一辈子哩。还给你扎个老闺女坟哩。”

“我自己养活自己,不要你们养。”

“不要我们养,你自己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自己给自己喂奶长这么大?”她开始不讲逻辑,我知道无力和她抗争下去,只好不作声。

下一次,依然如此,我就换个花样回应她:“不用你操心,我不会嫁个也是左撇子的人?我不信这世上只我一个人是左撇子!”

她被气笑了,“这么小的闺女就说找婆家,不知道羞!”

“是你先说的。”

“哦,是我先说的。咦——还就我能先说,你还就不能说。”她得意洋洋。

“姊妹四个里头,就你的相貌吸哨她,还就你和她不对路。”妈妈很纳闷,“怪哩。”

3

后来听她和姐姐聊天我才知道,她小时候娘家的家境很好,那时我们李家的光景虽然不错,和她王家却是绝不能比的。他们大家族枝枝杈杈四五辈共有四五十口人,男人们多,家里还雇有十几个长工,女人们便不用下地,只是轮流在家做饭。她们这一茬女孩子有八九个,从小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学做女红和厨艺。家里开着方圆十几里最大的磨坊和粉坊,养着五六头大牲口和几十头猪。农闲的时候,磨房磨面,粉坊出粉条,牲口们都派上了用场,猪也有了下脚料吃,猪粪再起了去壮地,一样也不耽搁。到了赶集的日子,她们的爷爷会驾着马车,带她们去逛一圈,买些花布,头绳,再给她们每人买个烧饼和一碗羊杂碎。家里哪位堂哥娶了新媳妇,她们会瞒着长辈们偷偷地去听房,当然也常常会被发现。一听见爷爷的咳嗽声,她们就会作鸟兽散,有一次,她撒丫子跑的时候,被一块砖头绊倒,磕了碗大的一片黑青。

嫁过来的时候,因为知道婆家这边不如娘家,怕姑娘受苦,她的嫁妆就格外丰厚:带镜子和小抽屉的脸盆架,雕花的衣架,红漆四屉的首饰盒,一张八仙桌,一对太师椅,两个带鞋柜的大樟木箱子,八床缎子面棉被……还有那张水曲柳的黄漆木床。

“一共有二十抬呢。”她说。那时候的嫁妆是论“抬”的。小件的两个人抬一样,大件的四个人抬一样。能有二十抬,确实很有规模。

说到兴起,她就会打开樟木箱子,给姐姐看她新婚时的红棉裤。隔着几十年的光阴,棉裤的颜色依然很鲜艳。大红底儿上起着淡蓝色的小花,既喜悦,又沉静。还有她的首饰。“文革”时被破四旧的人抢走了许多,不过她还是偷偷地保留了一些。她打开一层层的红布包,给姐姐看:两只长长的凤头银钗,因为时日久远,银都灰暗了。她说原本还有一对雕龙画凤的银镯子,三年困难时期,她响应国家号召向灾区捐献物资,狠狠心把那对镯子捐了。后来发现戴在了一名村干部的女儿手上。

“我把她叫到咱家,哄她洗手吃馍,又把镯子拿了回来。他们到底理亏,没敢朝我再要。”

“那镯子呢?”

“卖了,换了二十斤黄豆。”

她生爸爸的时候,娘家人给她庆满月送的银锁,每一把都有三两重,一尺长,都佩着繁繁琐琐的银铃和胖胖的小银人儿。她说原先一共有七把,破四旧时,被抢走了四把,就只剩下了三把,后来大哥和二哥生孩子,生的都是儿子,她就一家给了一把。姐姐生的是女儿,她就没给。

“你再生,要生出来儿子我就给你。”她对姐姐说,又把脸转向我,“看你们谁有本事先生出儿子。迟早是你们的。”

“得了吧。我不要。”我道,“明知道我最小,结婚最晚。根本就是不存心给我。”

“你说得没错,不是给你的,是给我重外孙子的。”她又小心翼翼地裹起来,“你们要是都生了儿子,就把这个锁回回炉,做两个小的,一人一个。”

偶尔,她也会跟姐姐聊起祖父。

“我比人家大三岁。女大三,抱金砖。”她说,她总用“人家”这个词来代指祖父。“我过门不多时,就乱了,煤窑厂子都关了,你太爷爷就回家闲了,家里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啥金砖?银砖也没抱上,抱的都是土坷垃。”

“人家话不多。”

“就见过一面,连人家的脸都没敢看清,就嫁给人家了。那时候嫁人,谁不是晕着头嫁呢?”

“和人家过了三年,哪年都没空肚子,前两个都是四六风。可惜的,都是男孩儿呢。刚生下来的时候还好好儿的,都是在第六天头上死了,要是早知道把剪刀在火上烤烤再剪脐带就中,哪儿会只剩下你爸爸一个人?”

后来,“人家”当兵走了。

“八路军过来的时候,人家上了扫盲班,学认字。人家脑子灵,学得快……不过,世上的事谁说得准呢?要是笨点儿,说不定也不会跟着队伍走,现在还能活着呢。”

“哪个人傻了想去当兵?队伍来了,不当不行了。”她毫不掩饰祖父当时的思想落后,“就是不跟着这帮人走,还有国民党呢,还有杂牌军呢,哪帮人都饶不了。还有老日呢。”——老日,就是日本鬼子。

“老日开始不杀人的。进屋见了咱家供的菩萨,就赶忙跪下磕头。看见小孩子还给糖吃,后来就不中了,见人就杀。还把周岁大的孩子挑到刺刀尖儿上耍,那哪还能叫人?”

老日来的时候,她的脸上都是抹着锅黑的。

“人家”打徐州的时候,她去看他,要过黄河,黄河上的桥散了,只剩下了个铁架子。白天不敢过,只能晚上过。她就带着爸爸,一步一步地踩过了那条漫长的铁架子,过了黄河。

“月亮可白。就是黄河水在脚底下,哗啦啦地吓人。”

“人家那时候已经有通讯员了,部队上的人对我们可好。吃得也可好。可饱。住了两天,我们就回来了。家属不能多住,看看就中了。”

那次探亲回来,她又怀了孕,生下了一个女儿。女儿白白胖胖,面如满月,特别爱笑。但是,一次,一个街坊举起孩子逗着玩的时候,失手摔到了地上。第二天,这个孩子就夭折了。才五个月。

讲这件事时,我和她坐在大门楼下。那个街坊正缓缓走过,还和她打着招呼。

“歇着呢?”

“歇着呢。”她和和气气地答应。

“不要理他!”我气恼她无原则地大度。

“那还能怎么着?账哪能算得那么清?她也不是蓄心的。”她叹气,“死了的人死了,活着的人还得活着。”

后来,她收到了祖父的阵亡通知书。“就知道了,人没了。那个人,没了。”

“听爸爸说,解放后你去找过爷爷一次。没找到,就回来了。回来时还生了一场大病。”

“哦。”她说,“一个人说没就没了,一张纸就说这个人没了,总觉得不真。去找了一趟,就死心了。”

“你是哪一年去的?”

“五六年吧。五六五七,记不清了。”

“那一趟,你走到了哪儿?”

“谁知道走到了哪儿。我一个大字不识的妇女,到外头知道个啥。”

4

因为是光荣烈属,建国后,她当上了村里的第一任妇女主任,妇女主任应该是党员。组织上想发展她入党,她犹豫了,听说入党之后还要交党费,还要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和会议,她更犹豫了。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寡妇,从哪方面考虑都不合适。“我能管好我家这几个人就中了,哪儿还有力气操那闲心。”她说。

她谢绝了。但是后来时兴人民公社大食堂,她以烈属身份要求去当炊事员。

“还不是为了能让你爸爸多吃二两。”她说。

随着我们这几个孩子的降生,家里的生活越来越紧巴。在生产队里的时候,因为孩子们都上学,爸爸妈妈又上班,家里只有她一个劳力挣工分,年终分配到的粮食就很少,颗颗贵似金。肯定不够吃,得用爸爸的工资在城里再买。这种状况使得她对粮食的使用格外细腻。她说有的人家不会过,麦子刚下来时就猛吃白面,吃到过了年,没有多少白面了,才开始吃白面和玉米面杂卷的花馍。后来花馍里的白面也吃不上了,就只好吃纯黄的窝窝头,逢到宾来客往,还得败败兴兴地去别人家借白面。到了收麦时节,这些人家拿到地里打尖儿的东西也就只有窝头。收麦子是下力气活儿,让自己家的劳力吃窝头,这怎么说得过去呢?简直就是丢人。

她从来没有丢过这种人。从一开始她就隔三岔五让我们吃花馍,早晚饭是玉米面粥,白面只有过年和收麦时才让吃得尽兴些。过年蒸的白面馍又分两种,一种是纯白面馍,叫“真白鸽”。主要用于待客。另一种是白面和白玉米面掺在一起做的,看起来很像纯白面馍,叫“假白鸽”。主要用于自家吃。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客人当然得吃好的。”她说,“自己家么,填坑不用好土。——也算好土了。”

杂面条也是我们素日经常吃的。也分两种:绿豆杂面和白豆杂面。绿豆杂面是绿豆、玉米、高粱和小麦合在一起磨的。白豆杂面是白豆、小麦和玉米合在一起磨的。杂面粗糙,做不好的话豆腥味儿很大。她却做得很好吃。一是因为搭配比例合理,二是在于最后一道工序:面熟起锅之后,她在勺里倒一些香油,再将葱丝、姜丝和蒜瓣放在油里热炒,炒得焦黄之后将整个勺子往饭锅里一焖,只听哧啦一声,一股浓香从锅底涌出,随即满屋都是油亮亮香喷喷。

那时候没法子吃新鲜蔬菜,一到春天就青黄不接,她就往稀饭里放榆叶,黑槐叶,蛐蛐菜,马齿菜,荠菜和灰灰菜,还趁着四季腌各种各样的酱菜:春天腌香椿,夏天腌蒜苗,秋天腌韭菜,辣椒,芥菜,冬天腌萝卜和黄菜。仅就白菜,她就又分出三个等级,首先是好白菜,圆滚滚,瓷丁丁。其次是样子好看却不瓷实的,叫青干白菜。最差的是只长了些帮子的虚棵白菜。她让我们先吃的是青干白菜,然后是好白菜。至于虚棵白菜,她就放在锅里煮,高温去掉水分之后,再挂在绳子上晾干,这时的白菜叫做“烧白菜”。来年春天,将烧白菜再回锅一煮,就能当正经菜吃。有几年春天,她做的这些烧白菜还被人收购过,一斤卖到了三毛钱。

“它们喂人,人死了埋到地下再喂它们。”每当吃菜的时候,她就会这么说。

一切东西对她来说似乎都是有用的:玉米衣用来垫猪圈,玉米芯用来当柴烧。洗碗用的泔水,她从来不会随随便便地泼掉,不是拌鸡食就是拌猪食。我家要是没鸡没猪,她就提到邻居家,也不管人家嫌弃不嫌弃。“总是点儿东西,扔掉了可惜。”她说。内衣内裤和袜子破了,她也总是补了又补。而且补的时候,是用无法再补的那些旧衣的碎片。“用旧补旧,般配得很。”她说。我知道这不是因为般配,而是她觉得用新布补旧衣就糟蹋了新布。在她眼里,破布也分两种,一种是纯色布,那就当孩子的尿布,或者给旧衣服当补丁。另一种是花布,就缝成小小的三角,三角对三角,拼成一个正方形,几十片正方形就做成了一个花书包。

路上看到一块砖,一根铁丝,一截塑料绳,她都要拾起来。“眼前没用,可保不准什么时候就用上了。宁可让东西等人,不能让人等东西。”她说。

“你奶奶是个仔细人哪。”街坊总是对我们这么感叹。

这里所说的仔细,在我们方言中的含义就是指“会过日子”,也略微带些形容某人过于吝啬的苛责。

她还长年织布。她说,年轻时候,只要没有什么杂事,每天她都能卸下一匹布。一匹布,二尺七寸宽,三丈六尺长。春天昼长的时候,她还能多织丈把。后来她学会了织花布,将五颜六色的彩线一根根安在织布机上,经线多少,纬线多少,用哪种颜色,是要经过周密计算的。但不管怎么复杂,都没有难倒她。五十年前,一匹白布的价是七块两毛钱,一匹花布的价是十块六毛钱。她就用这些长布供起了爸爸的学费。

纺织的整个过程很繁琐:纺,拐,浆,落,经,镶,织。织只是最后一道。她一有空就坐下来摩挲那些棉花,从纺开始,一道一道地进行着,慢条斯理。而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每每早上醒来,和鸟鸣一起涌入耳朵的,确实也就是唧唧复唧唧的机杼声。来到堂屋,就会看见她坐在织布机前。梭子在她的双手间飞鱼似的传动,简洁明快,娴熟轻盈。

生产队的体制里,一切生产资料都是集体的,各家各户都没有棉花。她能用的棉花都是买来的,这让她很心疼。一到秋天,棉花盛开的时节,我和姐姐放学之后,她就派我们去摘棉花。去之前,她总要给我们换上特制的裤子,口袋格外肥大,告诉我们:“能装多少是多少。”我说:“是偷吧?”她就“啪”地打一下我的脑袋。

后来,她织的布再也卖不动了,再后来,那些布把我们家的箱箱柜柜都装满了,她的眼睛也不行了,她才让那架织布机停下来。

她去世那一年,那架织布机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