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贾大泉自选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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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中国四川历史上的茶叶经济(9)

官交子的严重贬值发生于徽宗时期。徽宗时期是北宋最黑暗腐朽的时代。以徽宗、蔡京、童贯为首的统治集团,竞为奢靡,聚敛财富,竭泽而渔,几年之间就弄得国库空虚,财政吃紧。加之用兵西夏,收复湟、廓,军费增加,于是就用发行交子以实边费,解决财政开支。从徽宗即位的1101年开始,就视财政的需要而随意增加交子的发行数额。建中靖国元年(1101),发行第40界交子388万贯,两界行使,实际投放数达到776万贯。崇宁二年(1103)发行第4l界交子1632万贯,两界行使,实际投放数达到3264万贯。崇宁四年(1105)发行42界交子2139万贯,两界行使,实际投放数达到4278万贯。大观元年(1107)发行第43界交子2694万贯,两界行使,实际投放数达到5388万贯,比天圣时期发行量超过20倍。由于两界行使,交子的实际投放量比天圣时期多40余倍。这种无限额的发行交子,使纸币急剧膨胀,不但严重地破坏了货币的供求关系,而且也严重地造成了纸币与铸币的正常比例失调,不可避免地使交子彻底贬值。

从货币供求关系考察,如前所述北宋蜀中商品交换发展的水平,只需3亿贯次左右货币行使流通、支付的职能,就能满足市场需求。仁宗嘉祐以后,社会上历年积存的铁钱数额,已使货币供给饱和,并超过了市场的需要量,使铁钱开始贬值。在这种形势下,再投放5000多万贯的纸币,自然会引起严重的通货膨胀。纸币的流通速度远比铁钱流通速度为快,更使恶性的通货膨胀火上浇油。而纸币不具备贮藏保值的职能,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人们自然愿意接受和使用具有保值职能的铁钱,而拒绝使用交子,使交子首先贬值。人们手中有了交子,就力图争取尽快出手,支付出去,那怕贬值抛售,亦在所不惜,最后使交子变成一张废纸,无法行使。从交子与铁钱的比例关系考察,交于作为铁钱的兑换纸币,铸造和储备足够的铁钱以备交换之需,是稳定交子币值的重要保证。天圣时期四川每年铸大铁钱21万贯,折小铁钱210万贯,两年的铁钱铸造额折小铁钱为420万贯,两年发行一界交子125万贯,占同期铁钱发行量的29%。铁钱的发行量大于交子的发行量。因此,官府能每界准备铁钱本金36万贯,占交子发行额的28%,应付随时兑现之需,保证交子的币值。徽宗时期四川铁钱铸造量史无记载,估计不会超过神宗末期每年铸造大钱13.9万贯,两年共铸27万大钱,折小铁钱270万贯之数。而交子两年一界发行量按徽宗大观元年的2694万贯计算,已占同期铁钱铸造量的997%,由于两界行使,实际投放量超过同期铁钱铸造量的1995%,高达19倍以上。按天圣时期发行交子准备28%的本金,大观元年发行2694万贯交子,则应准备本金754万贯,几乎是徽宗时期三年铸造铁钱的总数。如果要把同期流通的5千多万贯交子用官府所铸铁钱收兑回去,则需要20年的铁钱铸造总数才能完成。交子发行额大大超过同期铁钱额的比例严重颠倒的结果,使官府既无力准备交子的发行本金,更无力用所铸铁钱来收兑交子,交子的币值完全失去了保障,必然彻底贬值。正如《宋史·食货志》说:“大观中不蓄本钱而增造无艺,至引一纸当钱十数”。一贯交子本应值1000文铁钱,贬值到只值几文至十文铁钱,连缴纳兑换交子时的3%的手续费都不够,交子自然再也无法继续流通。从交子的法偿能力来考察,宋朝在发行交子后,曾经允许民间用交子缴纳赋税,以回笼纸币,稳定交于币值。在每界发行125万贯时,交子的发行额只占每年赋税收入的极少部分,是官府财力所能承受的。徽宗时期,蜀中每年的赋税收入大约是农业税160万贯、酒课24万贯、茶课100万贯、商税166万贯、盐课收入80万贯,共计530万贯。这些赋税收入即使以铜钱计算,铜钱一值小铁钱十,折算为小铁钱亦只有5300万贯。流通中的5388万贯交子,相当于蜀中一年中全部财政收入,这也是官府根本无力承担的。

面对交子的彻底贬值,无法继续行使,北宋政府亦曾力图采取措施,加以挽救。其中知威州张持提出的挽救办法较为具体。《通考·钱币考》记:

知威州张特奏:钱引元价一贯,今每道只直一百文。盖必收受无难,自然民心无疑,便可递相转易流通,增长价例。乞先自上下请给,不支见钱,并支钱引,或量支钱引(‘引’字疑衍)一二分,任取便行使,公私不得抑勒,仍严禁害法之人。

张持认为交子“必官司收受无难”,是完全正确的。他建议上下请给并支钱引,并严禁害法之人,不失为挽救交于信用的一项办法。立即被朝廷提升为成都府路转运判官,提举川引,主持交子务事宜。但纸币运行的客观规律,是经济因素起决定性的作用,靠行政和法律手段来强制交子流通,是根本办不到的。“后引价益贱,不可用。持复别用印押以给官吏,他无印押者皆弃无用”,宣布作废。“言者论其非法,持坐远谪”,落个丢官发配远方的下场。

宋朝滥发交子,收拾无术,回天无力,大观三年(1109),决定“钱引四十一界至四十三界与勿收易”,宣布已发行的交子全部作废。“自后止如天圣额书放”,改交子为钱引,发行新的纸币,流通近九十年的交子,至此寿终正寝。人民遭受巨大损失,朝廷威望也丧失殆尽。

官交子在我国纸币史上的地位

我国早期纸币、经历了宋代的私交子、官交子、钱引、会子、关子和金朝的交钞、元朝和明朝的宝钞等发展阶段。虽然官交于只在北宋存在了八十多年,就因官府滥发,失去信用,退出了历史舞台、为新的纸币所代替。但我们把官交子纳入我国早期纸币发展进程中加以考察,就会发现官文子是我国早期纸币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历史阶段,在我国纸币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一、官交子承前启后,巩固了纸币的货币地位

十世纪末叶在我国四川所产生的世界上最早的纸币——私交子,同十七世纪西方所产生的纸币,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所不同。西方的纸币是在贵金属金银货币广泛流行,社会分工、商品经济发展货币职能特别突出的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宋代四川交子则是在产生纸币的社会经济水平还不十分具备的条件下产生的。我国虚价金属铸币和早期货币名目论的长期流行,以及唐宋时期信用票据的产生,虽为纸币的产生提供了历史的借鉴,宋代全国特别是四川商品经济的发展,印刷和造纸技术的提高,虽为纸币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经济条件,但如果没有“蜀用铁钱,其大者以二十五斤为一千,其中者以十二斤为一千。行旅赍持不便、”,“街市买卖,至三五贯即难以携持”,和“自李顺作乱,遂罢铸(铁钱),民间钱益少,私以交子为市”的特殊经济环境,交于的产生也是不可能的。北宋私交子是蜀中商品经济发展和贵金属铸币缺乏,使用贱金属铁钱交易的产物,二者缺一不可.私交子产生的特殊经济条件和经济环境,决定丁私交子这种纸币具有早熟性。正如宋人吕祖谦所说:“交子之法,出于民之所自为,托之于官,所以可行。”它不依靠国家政权的扶持,仅靠经济因素是很难得到正常的流通和推广的。

由商民发明和发行的私交于,难于正常成长的原因,首先在于私交了不符合金属货币的传统性。我国长期使用具有实质价值的金属铸币作为交换媒介,一旦用没有实质价值的纸币作交换媒介,一时之间,人们在感情上,观念上、信用上都难于接受。在官府发行交子以后的整个宋代,反对纸币充当货币的观念都一直存在。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李觏就反对纸币充当货币。他说圣人造币,“其始以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白金为下币。但珠玉金银,其价重大,不适小用,惟泉布之作,百王不易之道”。用铜钱、铁钱、布帛充当货币最为理想,不能用其他东西充当货币。苏轼等人更是公开反对发行纸币。苏轼认为,“裂纸为币”,无异是“符信一加,化土芥以为金玉”的骗人把戏。直到南宋,许衡还说,“夫以数钱纸墨之资,得易天下百姓之货,印造既易,生生不穷,源源不竭,世人所谓神仙指瓦砾为黄金之术,亦何过此”。把发行纸币当成点石成金,以“易天下百姓之货”的魔术。传统的习惯势力和观念使官府发行纸币都会遇到强大的阻力,私商发行纸币要取得货币地位更是极不容易。其次是由商民发行的私交子,不具有我国帝王造币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因为我国自古就有帝王“铸钱立币”之说。造币是“人主之操柄也,令民为之,是与人主共操柄”。历代只有国家才能铸造和发行货币,私人铸造和发行货币都是非法的。所以交子在演变成货币之后,还只能是“私以交于为市”的黑市交易的非法纸币。第三是由私商发行的交子,由于资金不够雄厚和商人唯利是图,见利忘义,难于建立纸币的信用价值。据文献记载,交子铺户发行交子,并没有储备雄厚的发行本金,而是“收入人户见钱,便给交子”,“如将交子要取见钱,每贯割落三十文为利”。每个交子铺户并不都是亿万富翁,他们当中的一些铺户挪用存户现金,从事其他商业贸易,就会造成存户无法兑取现金,引起债务纠纷,使交子失去信用。为此,真宗时期益州当局对交子铺户进行整顿,授权“益州豪民十余万(衍)户,连保作交子”,以保证持有交子的人能兑取现款。交子这种纸币才取得益州当局的首肯,成为可以在益州境内流通的地方纸币。但仍不具有国家货币的法定性和权威性,不能在益州以外的地方同其他货币一样自由流通。但商人唯利是图,十余户富豪连保作交子之后,不但仍然挪用存款,而且变本加厉,“侵欺贫民”,不待人户存款,“每岁丝蚕米麦将熟,又印交子一两番,捷如铸钱。收买蓄积,广置邸店屋宇,田园宝货。亦有诈伪者,兴行饲讼不少。或人户众来要钱,聚头取索印,关闭门户不出。以至聚众争斗。官为差官拦约,每一贯;多只得七八百”。私交子在其流通的二十多年间,交子这种纸币的信用价值始终未能完全建立。所以,天禧四年(1020),益州知州寇瑊才能任其手中的政治权力,禁止发行和使用交子,使得“街市并无交于行用”。这自然与寇瑊的货币知识浅薄有关,但也是历史的现实的传统观念反对纸币行使,和私商发行交子自身缺陷的必然结果。它说明产生于我国封建社会繁荣时期具有早熟性质的纸币,仅靠其自身的经济因素是很难长期流通和推广的。必须依靠政治因素的扶持和保护,才能流通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