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道大无外:校园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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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培养学生的荣誉感更重要

现在各大学为提高博士论文的水准,制定了不少从难从严的规则。然而有时好心不得好报,其中一些规则本身,可能还成了导致论文品质下降的原因。为什么会这样?窃以为这是一个多方面合力造成的结果。

今日起草规则的校园管理者多是学者出身,当然知道其中的艰辛。但上级领导对他们有要求,周围有压力,社会上还不时有热心的监督者——大家都有一个共同思路,即希望通过制定规则来解决问题,往往还希望一次性地完全解决。尤其校园内外反击所谓“学术腐败”的声浪,更迫使一些管理者不敢不日益从严从难,至少可以在规则上示人以“学术正确”(套用“政治正确”之说)。

发凡起例非小事,也非易事,不能仅应付眼前。也只有让规则产生于相对宁静平常的氛围之中,制定者才可能虑及长远。过去我们总觉得学者一旦“做官”,就容易“忘本”,这样的人或也不少见。但多数出任管理职务的学者,还是想把工作做好的。问题在于,“好”的标准是什么?由谁来做出判断?我的感觉,校园里一些“做官”者,有时甚至很希望仍是布衣的学者出来说话,以减轻其压力。

学者自身,也常遇到“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局面。我自己就参与过制定要求发表论文的从严规则,当时已觉得要求有些离谱,但因为这牵涉各自学科的荣誉问题,所以我只能在表示支持“强化管理”的基础上,一方面说出我对具体要求不甚赞同,同时表示:如果其他学科都能做到,我们史学也一定可以做到。不知其他参与者是否也因类似考虑而不能说软话,实际的结果是一套很严厉的规则得以通过,两三年后才因实在难以达到而修改放宽。

现在校园里的状况非常多元化。一个日益明显的事实是,越来越多的人把读博士看作解决社会出路的途径,而不仅是一般的求学。当是否接收一个学生、是否通过一篇论文都牵涉一个活生生的人今后的前途时,“说不”确实需要勇气。不少时候,责任的确不在学生一边。我不止一次看见有些论文确实写得一般,甚至较差,可作者自我感觉很好,而且那是很真诚的感觉(因为他们从老师那里得到的就是那样的教导)。在这种情形下,要说出真实的看法,也还是需要勇气的吧。

学生若不一定为治学而来,可能真需要受到更多规则的引导和约束。校园中一些事情,也的确可以通过制定更严格的规则来解决。所以我从精神上并不反对制定类似的规则。不过,程序再重要也不能压倒目的,而目的是要能真正提高博士生独立从事研究的能力。从正面言,这类能力似不应产生于“管卡压”的规则;从负面言,如果博士论文的水准真因“管卡压”的规则而提高,我们也很难对这些人以后的学术发展寄予多少希望。

学术研究是需要兴趣、志向和全身心投入的事业,被迫按规定做事的人基本不适合这一领域。外国有所谓“八点到五点”的说法,指仅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把精力投入专业者。这样做可以说合理合法,但只有已经获得“长聘”(tenure)而无意进取者,才可以如此。年轻人若被他人视为“八点到五点”类型,就很难拿到大学的教职。即使公司的上班族,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做事也相当常见,尤其是从事研究开发者。很多人常说会休息才会工作,信然。但随着职场竞争的激烈化,实际情形恐怕没那么爽——思进取者只能少休息而多工作,很少有人可以只在规定的上班时间里工作。

我决不想为老板让员工加班而不付酬劳辩护(律师在这里可能首先想到的是“主张”权利),但治学确与普通的上班不同,凡是先想到同工同酬的,或不必走学术之路。时间和精力的超额投入,还只是最低层次的要求;爱好也是一个“必须的”因素:一个人做着不感兴趣的题目,谁都做不好。进而言之,一个人不想做到力所能及的最好,也不必选择学术为志业。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如果没有足够的尊严和荣誉感,即使大天才也未必能把学问做好。

古人提倡临文必敬,这包括以敬待学和维持自尊。大学里任何关于博士生和博士论文的规则,如果实际结果是学生被迫应付而苦不堪言,恐怕未必能起到规则制定者所预想的作用。相反,这些规则最好能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尊严和荣誉感,那是比研究技能更重要的品质,可以受用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