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丛林之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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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虔信者普伦的奇迹

夜晚,我们感觉到大地要移动

我们偷偷地伸手去拽他,

因为我们爱他,那一种爱

体会得到却弄不明白。

山坡轰隆隆地咆哮着崩塌了,

整个世界往下掉,劈头盖脸;

我们救了他,我们这些渺小的族类;

可是看哪,他没有回返!

悲哀哦,我们救他是出于

野生生灵所拥有的一点爱。

悲哀哦!我们的兄弟不再醒来,

他的同类赶我们离开!

——叶猴的挽歌

从前有个人,是印度西北部一个半独立的土邦的首相。他是个婆罗门,种姓[5]很高,所以对他来说,种姓已不具有任何特殊意义。他的父亲曾在旧式印度宫廷里,在一帮披红戴绿的乌合之众中间,做过大官。但普伦·达斯长大后,感觉到事物的旧秩序正在改变,任何人希望青云直上,提高社会地位,就必须跟英国人搞好关系。凡是英国人认为好的东西,都要模仿;与此同时,作为一名土邦官员,又不能断了主子的恩宠。这是个艰难的游戏,但这位沉静而且沉默寡言的年轻婆罗门,受助于孟买大学良好的英国式教育,沉着冷静地玩着这个游戏,步步高升,最后成了王国的首相。也就是说,他掌握了比主子土邦大君更大的实权。

不信任英国人,也不相信英国人的铁路和电报的老君王死后,普伦·达斯的地位便和年轻的继位者一样高了。新大君是在一个英国老师的教导下长大的,普伦·达斯时时留意把荣誉让给他,和他一起创办女童学校,修筑公路,开设公共诊所,举办家具展,并且一年一度发表“邦国之道德和物质进展”蓝皮书。对此,英国外交部和印度政府感到很高兴。土邦国全盘接受英国式发展,这是非常罕见的,因为它们不愿意相信,对英国人有好处的事情一定对亚洲人有双倍的好处,而普伦·达斯的行动表明了他相信这一点。这位首相成了大家尊敬的朋友,他们中有总督、省长、副省长、医疗传教士和普通传教士,包括那些来土邦禁猎区打猎的难以驾驭的英国军官,还有寒冷季节里一大批一大批到印度各地旅游的游客;他向所有这些人解释各种事务该如何处理。闲暇时间里,他捐赠奖学金给严格按英国方式进行教育的学校,用于医药专业和制造专业的学习。他还写信给印度最大的日报《先驱报》,解释他的主子的目标和目的。

最后,他在一次出访时去了英国。回来后他不得不拿出巨款孝敬祭司们,因为,即使是普伦·达斯这样高种姓的婆罗门,横渡不吉利的海洋后也可能失去种姓。而在伦敦的时候,他与每一个值得认识的人会面、交谈,那都是些闻名世界的人物;他话说得不多,却多多地观察。他被一些知名大学授予荣誉学位,他发表演讲,向穿着晚礼服的英国贵妇人讲述印度的社会改革。最后,整个伦敦都在嚷嚷:“自从人类初次铺上桌布以来,这是我们在餐桌上遇到过的最有魅力的人。”

他回到印度后,一片眩目的荣耀加在他身上。总督本人专程前来土邦访问,授予土邦大君印度之星大十字勋章——珐琅质的勋章,镶着钻石,佩着绶带。在同一仪式上,在礼炮声中,普伦·达斯被授予印度帝国爵级司令勋章[6]。于是,他的姓名晋升为普伦·达斯爵士,印度帝国二级爵士。

当天晚上,在总督的大帐篷里举行了餐会。他胸前佩戴着代表勋级的勋章和项饰,站起身来发表演讲,以答谢来宾们祝他家主子健康的祝酒辞。他的一番话精彩之极,那帮英国人几乎没有一个口才比他更出色。

一个月后,城里恢复了那种太阳灸烤下的宁静。就在这个时候,他做出了一件英国人梦里也不会做的事:世上的诸多事务如常进行着,他却消失了。他的镶珠宝的骑士勋章回到了印度政府手里,土邦任命了一位新首相来处理事务,下属班子任命大调整的激烈角逐开始了。发生了什么事,祭司们是知道的,百姓们则纷纷猜测。不过,印度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地方:一个人在这儿可以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没有人问原因。地万[7]普伦·达斯爵士,印度帝国二级爵士,辞去官职,告别宫廷,放弃权力,拿起乞食钵,穿上了苦行僧[8]或者说圣人的赭色袍子,这样一个事实并没有被视为离奇出格。如印度教古代律法所建议的那样,他一生中二十年是青年,二十年是武士——虽然他一天也没有拿过武器,二十年是家族首领。财富和权力他用在了自己认为值得的地方;荣誉不期而至时他得到了它们;他看过了远远近近的人和城市,人和城市在他面前起立,给他荣耀。现在,他要抛开那一切,就像一个人抛掉一件不再需要的斗篷一样。

他胳膊下面夹着一张羚羊皮和一根铜柄拐杖,手里拿着一只光滑的棕色复椰子[9]乞食钵,独自一人,赤着脚,眼睛看着地面,走出了城门。他的身后,人们正在棱堡(译住:古代城堡的一种,形状不是通常的凸多边形,而是凹多边形)上鸣放礼炮,向幸运的继任者致敬。普伦·达斯点点头。那一种生涯彻底结束了。恶意也好,善意也罢,他不再承受那一切,就好比一个人在夜间做完了一个无色的梦。现在他是一个苦行僧,一个没有家、到处漂泊的托钵僧,靠邻人施舍每日的吃食。在印度,只要还有一小口食物可以分着吃,不论祭司还是乞丐,都不会挨饿的。他一生从来不曾尝过肉,连鱼也非常难得吃一口。过去的许多年里,他是百万钱财的绝对主人,但一张五英镑的钞票,就足够其中任何一个年头他个人的全部食物开销。甚至早在他周旋于伦敦结交名流的时候,他就已经怀抱着他的平和与宁静之梦——长长的、白蒙蒙的、飏起尘土的印度道路上,布满了光脚板的脚印;无尽的、缓缓移动的人流;暮色中的无花果树下,刺鼻的柴火烟袅袅升起,那是徒步旅行者在围坐着吃晚饭。

梦想成真的时候到了,这位首相采取了适当的步骤,三天后,普伦·达斯便淹没在无数来来往往、漂泊不定、聚散离合的印度人里面了。即使在浩瀚的大西洋的海槽里找一粒气泡,也可能比在人群中找到普伦·达斯更加容易。

夜晚,黑暗在哪儿追上他,他的羚羊皮就铺在哪儿——有时在路边的苦行僧寺院里,有时靠着卡拉·皮尔[10]圣地的泥柱。在卡拉·皮尔圣地,懂得各种姓各派别价值的修行者,都会得到另一个神秘的圣修者派别——瑜珈修行者的收留,普伦·达斯也会被收留。有时在一个印度小村庄的村边,孩子们会悄悄地靠近他,送上父母叫送的食物;有时在光秃秃的草场的斜坡上,他用枯树枝点燃的火焰会惊醒瞌睡的骆驼。对于普伦·达斯——现在他自称虔信者普伦——在哪儿都一样。大地、人、食物,都一样。不知不觉中,他的双脚带着他向北,向东;从南方北上到了罗塔克[11],从罗塔克到了科努尔[12],从科努尔到了已成废墟的撒玛纳,沿着只有山中降雨后才会有水的古格河的干涸的河床,向上游而去。终于有一天,他望见了远处巍峨的喜马拉雅山的轮廓。

这时虔信者普伦露出了笑容,因为他记起来,他的母亲出生于拉杰普特邦的一个婆罗门家庭,在古卢[13]式的环境中长大——她是个山里的女人,总是思念着家乡的雪。最终,这一点点山区的血脉,将一个人带回到了他所属的地方。

“到了那边,”虔信者普伦说,胸口抵着塞瓦列克群山[14]低处的山坡,坡上立着的一棵棵仙人掌,就像一个个七枝的枝形烛台,“到了那边,我会坐下来悟道。”他走在通往西姆拉[15]的路上时,喜马拉雅山凉爽的风在他耳边啸鸣。

上一回他走这条路时,威仪隆重,由蹄声哒哒的马队护送着,去拜访总督中最温文尔雅殷勤好客的一位。他们俩在一起谈了一个小时,聊他们在伦敦的共同的朋友,聊印度普通民众对一些事情的真实想法。这一次虔信者普伦不去造访故交,而是靠在林荫路的栏杆上,一直望着下方绵延四十英里的平原,将一幅壮观的景象尽收眼底。最后,一个本地的穆斯林警察对他说,他妨碍了交通。虔信者普伦很虔敬地向法律[16]行了穆斯林额手礼,因为他懂得法律的价值,并且正在寻找他自己的法律[17]。于是他继续往前走。那天夜里,他睡在乔塔·西姆拉[18]的一间无人的茅舍里。那地方看上去就像是大地的尽头,其实只是他旅途的起点。他循着“喜马拉雅山—西藏”之路前行。那条十英尺宽的小道,是用爆破法从坚硬的岩石上开凿出来的,有些地方在百丈深渊上架了木头。小道时而降下去,潜入温暖潮湿而幽闭的溪谷;时而升上来,在燃烧的玻璃一般的太阳直射下,爬过荒凉的、长满野草的山胛;有时还拐一个弯,穿过到处滴着水的幽暗森林,林中的树干从头到脚都被桫椤[19]缠裹着,野鸡呼唤配偶的叫声,时而可闻。他遇见了带着狗赶着羊的西藏牧人,每一只绵羊的背上都搭着一小口袋月石;他碰到过到处游荡的伐木人,和披着袈裟、裹着毯子,来印度朝圣的西藏喇嘛。一路上他还见到过偏僻的山区小国的信使,骑着有环状花纹的花斑矮脚马递送急件;他还碰到过一位拉甲[20]的马队,赶赴某地拜访某人。有时,在一个晴朗而漫长的白天,他什么人也遇不到,只见到一只黑熊,在下面的溪谷中一边咕噜着一边拱土觅食。当初他出发的时候,他所抛下的尘世的喧嚣,这时依然在他耳边鸣响;就像火车开过后很久,隧道中还回响着它的轰鸣声一样。可是,当他将穆提安尼山隘丢在身后时,一切的喧嚣都结束了,虔信者普伦只剩下独自一人,行走着,讶异着,思索着。他的眼睛看着地,他的思想在云端。

一天黄昏,他翻过了一个迄今为止他遇到过的最高的山隘——他攀爬了两天才上到隘口。抬起头来,映入眼帘的是一排积雪的山峰,它们围住了整个地平线——这一片群山高达一万五千至两万英尺,看上去离得很近,几乎扔出去一块石头就能砸到,实际上却在五六十英里开外。山隘顶上覆盖着黑森森的密林——雪松、胡桃树、野樱桃树、野橄榄树和野梨树,但最多的是雪松,这是喜马拉雅山雪松。在雪松的阴影下,立着一个废弃的神祠,它供奉的是迦利女神——她是难近母杜尔迦,女神湿陀罗,有时被人当作对抗天花的神来崇拜[21]。

普伦·达斯把石头地面扫干净,冲着龇牙咧嘴的神像笑了笑,在神祠背后用泥巴给自己糊了个小炉灶,又把新鲜松针垫在下面,铺上他的羚羊皮当作床,然后把他的拜拉吉——他的铜柄拐杖——夹在腋下,坐下来休息。

就从他的栖身之处开始,山坡向下倾斜。下面有一千五百英尺的坡面干干净净,一览无余。底下是一个小村庄,那些村舍都是石头墙,屋顶是用打过的泥坯做的,全都紧挨着陡峭的坡面。村子周边是一小块一小块的梯田,向外面延伸开去,就像小布片拼缝起来的围裙,遮在大山的膝头。不比甲虫大的母牛,在一片片用光滑的石头圈起来的打谷场之间吃草。而当目光越过山谷眺望时,眼睛就要受蒙骗,认不准物体的尺寸了:第一眼望过去,对面大山的侧面长着的好像是低矮的灌木丛,其实呢,那是一大片松林,一棵棵松树高达上百英尺。虔信者普伦看见一只鹰从巨大的山谷上空掠过,但那只大鸟还没飞到半中间,就已经缩成了一个小圆点。几条狭长的云带排成一行,在山谷中沉浮着,时而被山胛绊住,时而升起来,升到和隘顶齐平的地方,便从视野中消失了。“我将在这儿找到宁静,”虔信者普伦说。

要知道,一个山民上山下山走几百英尺山路是不当一回事的。村民们一看见废弃的神祠里冒出烟来,村里的祭司就立刻爬上开了梯田的山坡,去欢迎异乡人。

当他和虔信者普伦目光相遇,看到那一双往常统治千万人的眼睛时,他一躬到地,一言不发地接过了乞食钵。他回到村里,对大家说:“我们终于迎来了一位圣人。我从来不曾见过这样一个人。他是平原上的人,但皮肤很白,是婆罗门中的婆罗门。”于是,村子里所有的主妇都问他:“你觉得他会留在我们这儿么?”每一位主妇都使出浑身解数,为这位虔信者烹制最美味的饭食。山民们的饮食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山里有荞麦和玉米,大米和红胡椒,山谷里的溪流中有小鱼,筑在石壁上的、管风琴风管一样的蜂窝里有蜂蜜,还有杏干、姜黄、野生姜和面饼。有了这些东西,一个虔诚的主妇是能够做出好东西来的。她们做出来的饭食,祭司带了满满一钵去送给虔信者。他会留下来么?祭司问。他是否需要一个弟子为他乞食?他有没有毯子御寒?饭食好吃么?

虔信者普伦吃了饭食,谢了布施者。他心里想着要留下。这就好,祭司说,就把乞食钵放在神祠外面吧,搁在那两道盘绕在一起的树根中间的凹槽上,每天都会有人来送饭食的,因为有这样一个人留在这儿——说到这里他怯怯地看着虔信者的脸——村民们感到荣耀。

这一个日子,成了虔信者普伦流浪生活终结的见证。他已经来到上天指定给他的地方——静寂与空旷之地。从现在起,时间停止了,他,坐在神祠的口子上,已经说不清自己是生还是死,说不清自己是一个尚能控制自己四肢的人,还是群山、行云和不断轮替的雨和阳光的一部分。他喃喃自语着,把一个名字重复上万次,到最后,每重复一次,他似乎就游离出自己的身体一分,然后快速地飘升起来,升向某个非凡极致的发现的门口;但是,那道门正要打开,他的躯体又把他拉了回来,他悲痛地感觉到,自己被闭锁在虔信者普伦的骨与肉之躯中。

每天早晨,装满饭食的乞食钵被人静悄悄地放在神祠外的天然树根托架上。送饭的有时是祭司,有时是一个借宿在村子里、急着要得到这份荣誉的拉达克[22]商人,他沿着那条小道走上来时很吃力。但更多的时候,送饭的是头天晚上做这顿饭的妇人;她会几乎不出声地喃喃念叨着:“虔信者呀,请为我在众神面前说些好话吧。就说是某某样子的一个妇人,某某人的妻子!”时不时地,还会有个勇敢的孩子获准得到这份荣耀;虔信者普伦会听到他放下乞食钵,撒开小腿就溜,能跑多快就跑多快。但是虔信者从来不曾到下面的村子里去过,它铺展在他脚下就像一幅地图。他能看见黄昏时分的聚会,地点是打谷场一带,因为那是唯一的一片不倾斜的平地;他能看见稻田里那一片奇妙的未名之绿,靛青色的玉米,一小片一小片酸模草似的荞麦;他能看见当令的苋菜开着红花,它们那细小的种子既不是粮食也不是豆子,做成食物,可以在斋戒期给印度人食用而不违反戒律。

年末岁初,村舍的所有屋顶就成了一小片一小片纯金的广场,因为村民们是把玉米棒子摊在屋顶上晒干的。蜂群贮蜜和庄稼收获,稻子播种和碾米去糠,都从他眼前过,都在下面一块块多边形的田地里,绣着它们的图案。他思索着那一切,想知道经过许多辛劳之后,所有这些人最终将被引向什么样的归宿。

即使在人口众多的印度,一个人也不可能整天一动不动地坐着,任由野生动物把他撞倒,从他身上跑过去,仿佛他就是一块石头一样。而在那一块荒凉的地方,那些原本就很熟悉迦利女神神祠的野物,很快就回来察看入侵者了。自然,最先回来的是叶猴,那种体型大、长着灰髭须的喜马拉雅山猴子,因为他们充满了好奇心。他们弄翻了乞食钵,拨弄着它在地上滚来滚去,在铜柄拐杖上试了试牙齿,又对着羚羊皮做了几个鬼脸,然后断定:那个一动不动地坐着的人类是无害的。黄昏时分,他们会从松树上跳下来,伸手讨要东西吃,然后荡着优美的弧线离开。他们也喜欢火的温暖,会团团地围住泥灶,直到要添柴了,虔信者普伦不得不把他们推到一边。早晨醒来时,他多半会发现一只毛茸茸的猿猴在和他分享毯子。从早到晚,猴群里总有一两只猴子陪他坐着,瞪大眼睛眺望着远处的雪,嘴巴里哼哼唧唧,脸上流露出无法言喻的智慧和忧伤。

猴子之后来的是沼鹿,那是一只大鹿,很像我们的红鹿,但更强壮。他希望在冰冷的迦利女神石像上,蹭去他鹿茸上的绒毛状嫩皮。看见神祠前有人,他跺了跺脚,但是虔信者普伦纹丝不动。一点一点地,那高贵的公鹿挤上来,用鼻子触了触人的肩。虔信者普伦抬起一只冰凉的手,摩挲着他两只发烫的鹿角。这触摸使烦躁的兽渐渐平静下来,他低下头,虔信者普伦轻轻地揉擦着,使那一层嫩皮剥落下来。后来,沼鹿将他的母鹿和小鹿带了过来,那些温和的生灵就跑到圣人的毯子上,咕咕哝哝地不知说着些什么话语。白天不来的话,他就会晚上独自过来,享用分给他吃的新鲜胡桃,这时他的眼睛在闪烁的火苗映照下,会闪出绿光。最后,那最害羞的,几乎是小鹿中个头最小的鹿——麝鹿,也来了;她把兔耳一般的长耳朵一直竖着。就连很安静的、有深色斑纹的灰色穆锡克那巴[23],也一定要弄明白神祠那边的火光是怎么回事;她低下头,把麋鹿一样的鼻子凑到虔信者普伦的腰膝之间,然后在火光映照下跑来跑去,她的影子也跟着她在动。虔信者普伦称他们“我的兄弟”,中午他低低地唤几声“布亥!布亥!”[24],他们只要在听力所及的范围里,就会从林子里跑出来,走到他身边。那头喜马拉雅山黑熊索纳,易怒而且多疑,他的颏下有一个V形标记。他不止一次地从神祠前走过,虔信者普伦并没有流露出恐惧,索纳也就没有表示愤怒,而是专注地观察着他,然后走近些,乞求一份关爱,讨要一点面饼或野浆果。寂静的拂晓时分,有时虔信者会爬上隘口之巅,看红色的曙光走过一个个积雪的山峰;这时他往往会发现,索纳拖着脚,咕噜着从他脚下走过,好奇地将一只前爪塞到倒伏的树干下面,不耐烦地大叫一声把它搬开。有时,他早起的脚步声会吵醒蜷着身体睡觉的索纳;那巨兽会直立起来,一副想要打斗的架势,直到听见虔信者的话语声,知道是自己最好的朋友过来了,才作罢。

几乎所有远离大城市独居的隐士和圣人,都有能在野生动物身上造奇迹的声名,但所有的奇迹都系于保持安静,决不仓促行动,并且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直视来访的动物客人。村民们看见沼鹿的轮廓像个影子似的,从神祠后面黑森森的林子里昂首阔步地走过;看见喜马拉雅山棕尾虹雉在迦利女神石像前,焕发和闪耀出她最鲜艳的色彩;看见叶猴蹲坐在神祠里,在玩胡桃壳子。有些孩子还听见索纳在塌下来的石头后面对着自个儿唱歌,唱熊的那种歌。虔信者普伦的造奇迹者的声名,就这样树立了。

其实,奇迹这个东西与他的心神离得最远。他相信所有事物是一个一体的大奇迹,一个人如果懂得了这一点,就会懂得一些使他继续前行的东西。他确确实实地懂得,尘世间没有什么事物伟大,也没有什么事物渺小:他日日夜夜地努力思索着,要想出一条途径,通过它进入事物的中心,回归他的灵魂的来处。

他就这样冥思着,一直没理过的头发披散在肩头。羚羊皮旁边的石板被他的铜柄拐杖的头捣出了一个小凹洞;那个树干之间的树根托架,因为日复一日地搁放乞食钵而陷下去,磨出了一个凹坑,它变得几乎跟那棕色的椰壳乞食钵一样光滑了。每一只兽都知道自己在灶火旁的准确位置。田地随季节而变换着颜色,打谷场堆满了又清空,空了又满,满了又空。入冬以后,叶猴们在缀着一层薄薄的雪的树枝间蹦跳,一直跳到春天到来时,猴子妈妈们带着眼神忧郁的小宝宝们从温暖的山谷里重上山隘。村子里几乎没什么变化。祭司老了,当年常常送饭食的小孩子里面,如今许多已经在差自己的孩子干这件事。你要是问村里人,他们的圣人在隘顶上的迦利女神神祠里住了多久,他们会答道:“他一直住在那儿。”

后来下了一场山区多年未见的夏季豪雨。一连三个月,山谷笼罩在云层和潮湿的雾气之中,暴雨持续不断、不依不饶地下着,刚停一会儿便打雷,一阵雷雨接着一阵雷雨。大部分时间里,迦利女神神祠处于云层之上;有整整一个月,虔信者不曾瞥见过一眼下面的村庄,它被厚厚的白色云层挤压在下面了。云层晃荡着漂移着翻滚着,向上方膨胀着,但永远突不破它的防波堤——淌泻着雨水的山谷两侧。

那段时间里,他什么也听不到,只有百万条涓涓细流的流淌声从头顶上的树身而来,从脚下的地面而来。雨水浸透了松针,从垂软下来的羊齿草的叶舌上往下滴,沿着斜坡上新冲开的泥沟缝往下泻。然后太阳出来了,挑动雪松和杜鹃散发出清香,又从远方招来了那种山民称之为“雪的气味”清新气息。灼热的阳光照耀了一个礼拜,然后雨又聚集在一起,作它们最后的大倾泻。雨水瓢泼而下,剥去一层地表,变成泥浆从地上溅起来。那天晚上,虔信者普伦把柴堆得高高的,让火烧得旺旺的,因为他确信他的兄弟们需要取暖。但一只兽也不曾到神祠跟前来。他徒然地呼唤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一边琢磨着林子里发生了什么事,一边耷拉下脑袋,睡着了。

就在这个漆黑的夜晚,午夜时分,雨声像一千面鼓在咚咚地敲,有谁拽了拽毯子,把他弄醒了,他伸过手去,摸到了叶猴的一只小手。“待在这儿比待在树林里好,”他睡意朦胧地说,把折叠成两层的毯子摊开来,“盖上,暖和暖和。”猴子捉住他的手,使劲儿地拽。“那你是想要吃的?”虔信者普伦说,“等一下,我给你弄一点。”他起身跪着给灶火添柴,叶猴跑到神祠门口,啸叫了几声,又跑回来,拉扯他的膝弯。

“怎么了?你遇上了什么样的麻烦,兄弟?”虔信者普伦说。叶猴的眼睛里全是话语,说不出来。“难不成一个和你同族的家伙掉进了陷阱?可这儿没人设陷阱呀。这种天气我可不愿出去。兄弟你看,连沼鹿也来避雨了!”

沼鹿大步走进神祠里来,鹿角磕磕碰碰,撞到了呲牙咧嘴的迦利女神石像。他把犄角垂下来冲着虔信者普伦,不安地跺着脚,从半闭的鼻孔里发着嘘嘘的声音。

“嗨!嗨!嗨!”虔信者一边说,一边噼噼啪啪打着榧子,“这就是让你们宿夜的报酬?”可是鹿只管顶着他向门口走。这时虔信者普伦听到了一种声音,好像什么东西张开嘴叹了口气;他看见地上两块石板分开了,石板下粘湿的泥土叭叽叭叽地咂着嘴唇。

“我明白了,”虔信者普伦说,“难怪我的兄弟们今夜没有在灶火旁蹲着。这山要崩塌了。可是——我干嘛要走呢?”他的目光落在空空的乞食钵上,顿时变了脸色,“自从……自从我来这儿以后,他们每天给我好饭食,我要是不赶紧的话,明天山谷里就一张吃饭的嘴也没有了。不行,我一定得下去给他们发警报。让一让,兄弟!让我点个火。”

沼鹿很不情愿地退让到一边,虔信者普伦将一支松木火把深深地插进灶火中,快速转动着,把它点旺。“啊!你们跑来警示我,”他直起身子,说道,“这很好,但我们要做得更好,做得更好。现在出去吧,兄弟,把你的脖子借给我,因为我只有两条腿。”

他右手抓住沼鹿毛发直立的鬐甲[25],左手举着火把,启步走出神祠,走进狂暴的黑夜里。一丝风也没有,可是大鹿因为急着下坡,一屁股坐在地上往下滑时,大雨差一点浇灭摇曳的火焰。他们一出林子,虔信者更多的兄弟就加入了进来。他虽然看不见,却听见叶猴们簇拥在左右,索纳呼哧呼哧地跟在后面。他的长长的白发被雨水缠结成一绺绺湿漉漉的绳子,他的光脚板踩下去水花四溅,他的黄色长衫粘贴在他孱弱衰老的身躯上。但是他靠在沼鹿身上,一步一步坚定地往下走。他不再是一个圣人,而是普伦·达斯爵士,印度帝国二级爵士,一个不算小的土邦的首相,一个惯于发号施令的人,此刻正出门去拯救他人的生命。虔信者和他的兄弟们簇拥在一起,沿着积满水的陡峭山道蜂涌而下,不停地往下走往下走,最后沼鹿的脚绊到了一片打谷场的石头围栏,他嗅到人的气味,打了个响鼻。此刻他们到了村子里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街的口子上,虔信者用拐杖敲打起铁匠家带栅栏条的窗户,他的火把有了屋檐遮雨,变旺了起来。“快起床,出来!”虔信者普伦喊叫着;他认不出自己的声音,因为他已经有好多年不曾大声对着人说话,“山塌了!山在崩塌!里面的人,快起来啊,出来!”

“是我们的虔信者,”铁匠的妻子说,“他站在他的野兽中间。快把小的们叫到一起,出去报警。”

警报一家一家传递着。那些兽挤在狭窄的小街上,在虔信者周围涌动着,互相靠拢着。索纳不耐烦地喷着气。

村民们慌忙地跑到街上——总共不超过七十口人——在火把的照耀下,看见他们的虔信者正拽住受了惊吓的沼鹿,猴子们可怜兮兮地拉着他的衣角,索纳一屁股坐在地上,咆哮着。

“穿过山谷,到另一边的山上去!”虔信者普伦喊叫着,“一个也别落下!我们跟在你们后面!”

村民们奔跑起来,只有山里人才能那么跑,因为他们知道,发生山崩的时候,必须爬到山谷对面最高的地方去。他们逃啊逃,哗啦啦地溅着水涉过谷底的小溪,呼哧呼哧地喘着气爬上山谷对面的梯田,虔信者和他的同胞们跟在后面。他们在对面的山上不断地不断地往上爬,互相喊叫着名字——给全村的人点了一次名。大个子沼鹿紧紧地跟在他们后面,虔信者普伦气力越来越弱,身子倚靠着沼鹿越来越沉,使沼鹿走得很累。最后,沼鹿在一片很深的松林的树荫下停了下来,这里已经离坡底五百英尺。先前本能曾经向他预警山体滑坡,这时本能告诉他,在这儿是安全的。

虔信者普伦在沼鹿身子一侧晕倒了,寒冷的雨水和剧烈的攀爬正在耗尽他的生命。但他还是对着前面分散开来的火把,大叫了一声“停下来点一下人数”;然后,他看着围拢来的火光,声音很轻地对沼鹿说:“待在我身边,兄弟。陪着我……等我……去了再……”

空中响起一声叹息。叹息变成咕哝,咕哝又变成吼叫,吼叫声超出了所有动物的听觉极限。村子所依傍的那面山坡在黑暗中被击中,被击中而摇晃起来。然后,一个音调,如管风琴的深沉C大调一样平稳、深沉、真切的音调,淹没了一切大约五分钟之久;与此同时,这边山坡上的松树的树根在不停地颤抖着回应它。它渐渐地变弱,停止了;方圆好几英里内雨点般砸在坚硬地面和草地上的声音,变成了柔软的泥地上闷鼓般的水声。这几分钟里发生了什么事,这些声音已经告诉了我们。

没有一个村民,包括祭司,有足够的勇气,对救了他们的命的虔信者开口说话。大家蜷缩在松树下,等待天明。天终于亮了,他们向山谷对面望去,看见曾经是林子、是梯田、是小径穿插其间的草场的地方,变成了一片毛糙的、红色的、扇形的狼籍之地,几棵树头朝下倒插在斜坡之上。那片扇形区域地势高过他们避难的山头,堰塞住了那条小溪,溪水开始漫开来,形成一个砖红色的湖。村庄、通往神祠的路、神祠本身、神祠后面的树林,都已经没了踪影。一英里宽、足足两千英尺深的侧面山体已经剥离,被从头到脚削平了。

村民们一个个静悄悄地走出林子,来到他们的虔信者面前祈祷。他们看见沼鹿站在旁边守护着他,沼鹿看见他们走近便逃了。他们听见叶猴们在树枝中间哀号,索纳在山头上呜咽。他们的虔信者死了,背靠在树上,盘腿坐着,拐杖夹在腋窝下,脸朝着东北方向。

祭司说:“我们看到了奇迹之后的又一个奇迹,因为所有的苦行僧都必须以这种姿势下葬的!因此,我们要在他现在所待的地方,为我们的圣人建庙。”

不到一年时间,庙就建成了,那是一座石头和泥土建造的小小神祠;时至今日,他们一直用香烛、鲜花和祭品供奉着他。但他们不知道,他们所崇拜的圣人是前任普伦·达斯爵士,印度帝国的二级爵士;他拥有教会法规博士、哲学博士等头衔,曾经担任过进步开明的莫希尼瓦拉土邦国的首相;他还是许多学术团体和科学学会的荣誉会员或通信会员:无论在这个世界还是在另一个世界[26],诸如此类的团体和学会如果太多,是没有什么益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