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大城小爱:故事篇(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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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为你抵挡世界的风雪

为你抵挡世界的风雪

我愿意做你的洛丽塔

文/欧阳十三(编剧)

初二那年,我们班换了班主任。

他是南方人里面罕见的高个,一双逼人的眼睛,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小地方的气息。别的男老师衣着朴素,只有他每天穿着干净的衬衣。有些老师身上还沾着农田劳作时的泥泞跟汗渍味,他走过去的时候却有一股清香,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剃须泡的清香。

新班主任从不抽烟,手指修长干净,每次下课后,都会用一个小瓶子喷喷手,再擦干净。有一次,我把收好的作业本送到他的办公室,好奇地把那瓶喷剂拿起来端详,上面的英文我看不出名堂,就凑鼻子底下闻。

这时,他刚好进来,看到我拿着瓶子倒腾,就笑着解释,这是洁手液,消毒杀菌的。洁手液这种东西在农村很少见。我想,不用水冲,哪里洗得干净啊,嘴上却笑嘻嘻地调侃,老师你这分明是香水呢,我闻着香喷喷的。

他大度地笑一笑,不跟我辩解。

我作为班长的职务荒废已久,每天做的也就是收发一下作业本,帮忙点个名。自从他调任过来后,我无端勤快了许多,明明可以一次汇报完的事,我一趟一趟往他办公室钻,请教他问题。

可语文能有多少问题可以请教呢?我没法拿着其他科目的练习本去骚扰他,就盯上了老师成堆的课外书。

刻板的教育体制造成的长期书荒,让我沉迷在课外书里不能自拔。我在老师那里第一次知道了狄更斯、萧伯纳、卡夫卡、屠格涅夫、维吉尔这些名字,知道了教科书以外其他的知识和情感,以及表达方式。

我还书的时候,会夹一张纸条,约莫写着自己的一些看法,还有对书中人物的评价等。纸条是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当时同学之间很流行用带着清香味的印图信纸,但我不想让老师看出我的这份庄重,甚至故意让那些作业纸的边缘,露出被我粗暴对待后的参差不齐。

我把书拿过去,给他一个“书里面有纸条”的表情,他自然是懂的。当那本作业本被撕得越来越薄,他看我的目光也越来越特别了。我肯定那是一种不同的目光,其中暗含着一种默契,当我借他的书,他看我的纸条的时候。

后来小卖部的大姐告诉我,老师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后来他妻子和五岁的儿子因车祸去世。消沉了半年的老师便辞掉工作,离开那座城市,带着他的一箱书,来到这个偏僻的小镇。

大姐是我同学的长姐,这个学校每个人不为人知的故事,都被她用漫长冗杂的看店时间收集起来。说完话,我们都陷入了一阵静默。她忽然笑出声来,说:“你不会要哭了吧?”

我把脸转过去,急忙辩解说,才没有哭呢。她转过身盯着我的脸仔细看了看,说,完了,你爱上这个悲惨的男人了。

“胡说!”

“真的,你已经喜欢上你老师了。不然你有事没事老打听他干吗?”

“你言情小说看多了吧,他可是我老师,比我大二十多岁呢!”

那天和大姐的谈话好像忽然让我的心透亮起来,原来这种朦胧的情愫叫喜欢。我想起那些早晨,我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把摘来的栀子花插在他办公室里的;送作业本过去时,我会趁办公室没人拿起他常用的钢笔嗅一嗅,捕捉那股残余的清香;他给我的作文写的评语,我会全部裁下来,贴在一个笔记本里,并注明日期。

我做的一切,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我喜欢他。

于是,我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夹在书里,并郑重地把书放在他办公桌中央。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等待他走进教室。从我写下这封信开始,有些东西就被打破了,我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我了。但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笑,不动声色,甚至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不肯给我。

我写了第二封,第三封,一直到后面,我追着他,郑重地把信交到他手里。然而他的办公室门是打开的,将里面的一切坦然暴露在每一个来来往往的学生和老师眼中,好像在对所有人说,他的世界里没有半点私情。那些我曾经以为的契合也是完全不存在的。

假如他肯翻开我搁在他面前的日记本,朝里面看一眼,就能读到一个女孩固执坚定的心事,他会被深深地触动。那点他给予我的最初的重视和用心,在以后无数冷落和漠视里都消耗不尽。

但是他轻轻地把日记本推回去了,还长长地叹了口气,用真正的长辈看小孩的神情,看着我说:“你的文字能力挺好的,好好学习。”我眼泪一下喷涌出来,无数个日日夜夜的辗转反侧,被他的一句话化作羽毛一样的轻。

想到我那些起起伏伏的心情和情愫,被他用语文老师的眼光去仔细咂摸,我快要哭出声了。

他把手伸过来,我怕疼似的一躲,我想他也许还要说出更绝情更伤人的话,而我已经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去迎接这场打击了。他把纸巾递过来,停在我脸颊边,又放下来塞到我手里。

“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我,是你的老师,我比你大多少你知道吗?”他忽然站起来,身子向前倾,那双眼睛离我近了很多。

“你太小了,等一切过去,你就会像做了一场梦一样醒过来,你会发现这样的心事在你人生里面是多么微不足道!好好准备升学考试吧!”

他挥挥手,疲倦地坐下来,我抬起头倔强地看着他,我努力想让脸上的神情成熟一点,好跨过这年龄的界限与他匹配,但是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这样小,这样稚嫩,不足以跟他联系在一起。

上高中后,他不再是我的班主任。我并不死心,靠着书信和日记,继续维系这场单方面的爱恋。

他很少给我回信,回的时候也是短短的一页纸。他的字迹太漂亮,漂亮的东西都是珍重而稀少的。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寄一些课外书给我,末尾无一例外地嘱咐我好好学习。

那两年的时间,我几乎每天早上都是守着传达室吃早餐的,生怕被人拿错了信。一旦有我的信,我整个人几乎是飞着的,等一颗扑通扑通的心平静下来,我寻个没人的角落,一字一句地读。那份快乐太珍贵,我要独个儿享用,看的时候我几乎是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地看,然后再看一遍,又一遍,直到闭上眼烂熟于心。

我给他的每一封信里都表达了自己炙热的爱意,我画上自己的吻,以及一往情深。可他从未有过任何正面的回应。偶尔他的字眼里透露出一种爱而不能的矛盾心理,我激动得一阵颤抖,更坚定了自己的爱意:这颗被他伤得千疮百孔的心,只有我这样真诚炙热的爱才能修复,只有我才能收拾得了这个残局。

在我上高中的时候,他的工作渐渐有了起色,被调任到市重点中学,他非凡的才艺终于被认识到了。暑假的时候,我去深圳打工,他写信告诉我说,会过去参加一个教研会,我快乐地跑到厕所,狠狠跺了几下脚,才把这阵兴奋压抑下来。

下了班,我跑到房间,把姐姐的衣服一股脑儿掏出来,一件一件往身上比画,我抓着辫子又放下,又试着盘起来,实在想不出应该怎样才能使我看起来更漂亮。

一大早,我郑重地把头发绑起来,套着裙子,踩着高跟鞋,跑到火车站等他。实际上他信上所写的那班车要到下午六点多才到。走出来时,他会看到绑着马尾、亭亭玉立的我,看到我挺拔的胸线,看到我眼里波涛汹涌的爱意。他会知道,他在我人生里并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插曲。

我想象他见着我,是要好好抱一下的,为那一抱,我不敢也不想吃东西,怕腰腹胀起来,失去美感。喝水的时候,我也是噘着嘴小口小口地饮,怕沾掉了口红。

一直到人群走尽,只剩寥寥几个工作人员在打扫卫生,我仍然没看到他的身影。我从早上七点,一直等到晚上十二点,他都没有来。等最后一班车到站,仍没有看到他的身影。

我站起来活动了下身子,却因为脚麻跌倒了,我的脚丫子从那双不合脚的高跟鞋里跑出去,扭到一边,脚脖子立马肿起来。

我想他若是看到我此刻这个样子,该多么丢人,眼泪一点点落下来,弄湿了地面。这份感情就像我穿着大一码的高跟鞋,总让我跌得狼狈不堪。

那一晚,我一瘸一拐地哭着回到宿舍,后来他告诉我,会议改期了。

高考后,我决定去他工作的城市看他。

我等在校门口,等他出来。半个小时后,他才下课。我站起来朝他笑,说,保安室的人不让我进去,非得要等你出来接我。我说这话的时候平静得出乎意料。

他笑了,笑得很温情,不住地打量我说,你长高了呢。时隔三年,他脸上的悲苦和沉重已经淡去不少,整个人看起来更温润平和。我一边瞟他,一边忍不住羞涩地笑。

我们在校园里散步,他个子比我高,步子也大很多,所以看起来我几乎是小跑着跟上他。我努力找话跟他聊天,找一些我自认为成熟的话题。

路过的老师朝他打招呼,揶揄他,有美女朋友来访啊。他尴尬地笑笑,说:“这是我学生呢。”

等他同事走远了,我想伸过手去拉他,他忽然抬起手摸了摸额角,说这边是教师宿舍不能带我过去了。

我厚着脸皮直接过去拉住他的手,不再有任何掩饰。他歉然地笑着,轻轻抽出手来,说,我是你的老师呢。我眼一红,辩解道,你现在已经不是我的老师了。

“好了好了,我带你去吃东西吧,附近有一家好吃的店。”他拍拍我的头。

我懊恼无比,长久以来我都盼望着有一天可以像个大人一样站在他面前,摆脱他长辈似的爱怜目光,可那一瞬,我就像个闹别扭的小孩子。

这几年的时间里,我没有跳着跑着走过路,不穿有卡通图像的衣服,不屑于跟同学打打闹闹,也没有走在大马路上吃冰激凌……所有同龄人热衷的嬉笑打闹,斗嘴,撒娇放肆,甚至放声大笑,我都没有。这些天性里面就活跃朝气的因子,都被我按捺住了。

我只盼着,我所压抑牺牲的一切,能让他正眼看着我,就像一个正常的男人对另一个成熟的女人一般,平等、尊重而渴慕地注视着她。我希望他有一天发现,这个在他办公室哭出鼻涕泡的小女孩,早已成熟为一个女人,他不必再用“你还小”为借口拒绝她,继续着漫长的等待了。

然而我准备的一切,都不堪一击。

吃东西的时候,我因为开心而高了几度的声音,被他频频以歉意的目光制止,我为自己的聒噪羞愧不已,他用中年男人特有的稳重和平静的气场,将我欢呼雀跃的心渐渐沉到潭底,直到心静如水。

晚上他送我回到酒店,我感觉自己再沉寂下去,便永远发不出声音了。他站在门口,并不进去,就像以前那扇敞开的办公室门一样,酒店的房门半开着,门外站着他,门内是我。

我拉住他的手,用眼睛哀哀地求他。我并没想到自己的动作意味着什么,我只是想要他的陪伴,更多一点。

他对我说,你只是觉得孤单,你一个人长大,父母不在身边,没有很多的爱给你,你错把自己的孤单感当作爱了。“我以前也很孤单,那时候我每天对着空空的房间发呆,有时候受不了,就会对着照片说话,但是现在我已经习惯了。”

我扑过去,钻进他的怀里。他浑身一僵,过了很久,才轻轻地拿手拍我。

我闭上眼睛,感觉他像摇孩子一样晃着我。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好好睡吧,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配不上你的年轻。你会长大的,会遇上自己喜欢的男孩,跟你一样年轻活力。

我醒来时,他早就离开了,我以为床头或桌上会留着一张纸条,但什么都没有。我摸摸脸颊,干了的泪痕把脸绷得紧紧的,而他连一个吻都不曾落在上面。

我和葡萄都是你的

文/张春天(大学生)

在一起八年了,我还清楚地记得是怎么遇见秦鸳的。

那时候我高一,正值暑假,打球回来看到她在我家门口吵架。嗯,和我家王欢吵架,王欢是我家的长毛老狗,地包天的小京巴,龇牙咧嘴凶得很。

王欢“汪汪汪”,她报以更凶狠的“汪汪汪”,吵得热火朝天。我走到门口,王欢住了嘴,尾巴摇成螺旋桨。她回头看我,也收起了一脸凶相,腼腆地冲我笑了笑。

我开了大门,边往里走边想,挺好一姑娘,就是脑子不太好使。我进门坐下吃饭,外面又传来狗吠。

我妈问:“那丫头还没走?”

我说:“是呢,我进来的时候门口是站了个小姑娘,咋了?”

我妈回:“咱家那个南房不是收拾出来想出租吗?往门口贴了个出租信息,她一个丫头来问,说她要来住,这院里不还有你爸和你俩男的嘛,她一个小丫头住进来不太合适。她就你们学校的,你们每天晚自习下那么晚,走一截巷子才能回来,她一个丫头又不像你。所以我就没答应!”

我爸说:“那有啥,叫天宝一路送回来不就行了。我俩咋了,我俩的为人你不知道啊,别说住一个丫头,这院里住百十来个丫头我都不多瞟一眼。”

我妈翻个白眼:“咦,你少臭贫了,你这院里站都站不下百十来个丫头,还住,想得真美。”

可最后,这个叫秦鸳的姑娘还是住了进来。

秦鸳的姑姑和我父母是老同学,大人们围坐一桌喝酒吃菜打了个招呼,她就搬了进来,什么不方便不合适的就没人提了。她说,想住在学校附近,上下学节约时间,方便学习。

但事实根本不是这样。秦鸳是美术生,不上晚自习,在家也不怎么写字,闲得无聊,把王欢都给洗了。

她那小屋里几乎没有娱乐设施。她用铅笔把指甲盖画得乌漆麻黑,蹭我一手铅笔黑,把我气得要命。

还有,我们那边一排小院都有房出租,可她偏偏挑到了我家,你说气人不气人。

我一开始以为是她姑姑的缘故,后来才知道她在我家找房子受挫,回去和她姑姑讲了,才知道有这层关系。

她最初特别执着于我家,是因为我家院里有个葡萄架,她路过看到葡萄架上的葡萄那么大一嘟噜,绿得晶莹清亮,一看就知道甜得爆汁。她挪不动步子了。

住谁家都是住,住这家还有葡萄吃,她就这样瞅准了我家。后来,我很生气,我可是堂堂一米八八的帅气小伙,浓眉大眼,阳光开朗,居然比不过我家的葡萄架。

后来多少个日夜,她就蹲在我家葡萄架下眼巴巴地盼着葡萄熟,每到这时,我就幻想,如果早点认识她,她还是个小女孩,我就骗她,只有当我媳妇才能吃我家的葡萄,我想看小巧的她说:“那好呗,当就当。”

我俩不是她一搬进来就好上的,更接近于日久生情。最开始是一起走路,我话少,她话多,每天上学、回家都叽叽喳喳个没完。因此,我知道了她很多糗事。

例如:教师节她送班主任一条领带,班主任胖得连脖子都找不到,送啥领带啊;今天速写,同桌减肥饿得不行,她却把苹果从背面啃了一半,甚至有时还把摇头晃脑说成摇头晃奶;等等。

我俩就这么每天热热闹闹地上学放学,我俩的班里都流传着我们谈恋爱每天黏在一起的消息。

有一天,她又和我走在巷子里,嘀嘀咕咕地念叨个没完,我停下来看她,她也看我。

那时是秋天,太阳落得比夏天早,巷子被暖暖的发红的暮色笼罩着,她头发有点乱蓬蓬,眼睛又黑又亮,鼻尖圆嘟嘟地翘着,穿着一件白衬衫套灰色线衣,因为路上一直在给我讲学校里的琐事,所以脸蛋通红。

我不知道她眼里的我是什么样,但我眼里的她,是个疯疯癫癫的姑娘,可真好看呀。我俩相视了一会儿就发出一阵大笑,笑到扶墙。笑得莫名其妙,一点都不浪漫,就是想笑。

我平复了一下心情,对她说了我已经练习了很多遍的话:“大家都说咱俩谈恋爱,咱俩不能辜负众望。”她哈哈哈地笑得很开心,眉眼弯弯,脸蛋通红,抬起手拉着我的领子,啥都不说,拽下去就亲,亲完就跑了。

我在巷子愣了一下,心都跳到嗓子眼了,脸颊也滚烫发热。我摸了摸脸,发现自己的嘴咧得那么大,我想收又收不住地开心,根本控制不了,就这么傻笑着站在那儿。

过了一会儿才想到跑出去追她,她已经跑得看不见了,影儿都没了。我俩的初吻,就这么交待了。

十七岁的秋天,在一片笑声里,在我从小嬉耍打闹跑过无数遍、通往我家路上的一条巷子里,我的姑娘,她亲了我。

哎呀,真好啊!能遇到她。

后来呢,我们俩高三了。她那么散漫的一个人,在美术集训时关了灯还在卫生间画画,画到两三点。

过年的时候回来见我,整个人被包在大棉袄里,露个尖尖的小下巴颏儿。

我问她怎么瘦了,她说:“哎呀快别提了,都怪我们那个画室伙食太好,人家出去集训都瘦了,就我整天嚼着吃东西看着脸瘦了,可实际上腰上胖一圈,哎呀,你是看不到呀。听阿姨说院里新住进去个学弟,长得好看不好看啊?你每天和人家上下学啥感觉啊,学校里有没有谣传你刚走一个就又勾搭上一个魅力无敌男女通——”

我用棉手套盖住她的嘴,她又亲到了我的棉手套上。她闭了嘴,咧着一口小白牙笑,笑得暖洋洋。我突然想起来,我初见她就觉得她脑子不好使。可不是嘛,一天到晚傻乐和。

哦,对对对,经过她的不懈努力,她成功地没考上我俩一起报的大学。(坏笑!)

她成绩在美术生里算不错的,我建议她可以报几个其他学校,异地恋的话就异地恋呗,大不了我平时多跑跑。

她扭扭捏捏地不肯,最后悄悄和我说,他们都说大学那几年最好玩了,最有意思,是最好的日子了。我想和你在一起嘛。

于是,我们本可以在相识的第七年结婚,却因为她的这个要一起度过好时光的念头,我晚了一年才筹备婚事。现在,我终于能把这个傻姑娘娶回家了。

当年她死乞白赖地在我家门口要租房子住,现下她拿着我家门钥匙,名字在我的户口簿上,当年她在门外馋着我家的葡萄,现下葡萄架上酸溜溜的甜蜜蜜的都是她的。

当年她和我家狗吵得不亦乐乎,现下我家养的已经是另外一条狗了,见了她高兴地满院子疯跑,跑完就躺下把自己的肚皮露出来盼着她挠挠。

我和她呢,归根结底就是千万个普通人之中的两个。你说最怕一生碌碌无为,可我觉得,有她的陪伴平平淡淡、生儿育女已经是最大的福气了。

我既不是英雄枭杰也不是商界大贾,我没有战争往事也没有风流韵事。也许老了的时候,唯一能给孩子们讲的,就是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

我很高兴遇到她。

错过周杰伦演唱会的两个人

文/唐晓芙(报社编辑)

我最不喜欢参加同学聚会的一点就是,他们总爱玩真心话大冒险。

小学同学毕业10周年和15周年的两次聚会,我都参加过。每次酒过三巡,他们总是会起哄要每个人回答,读书的时候暗恋过班里的谁。

这个总能带动气氛的问题,我们班从没回答过的人就两个,我和朱超。

每次问到我的时候,我都做出痛心疾首状,哀叹自己被残忍的高压教育剥夺的青春:“没有,我真的从来没暗恋过谁,我所有时间都花在学习上了,哪有空搞暗恋呀!”

我这样说,他们不得不信。我二姨是小学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打从我一进校,就不分课余地箍着我学习,我童年所有时间不是在学习,就是在去学习的路上。我不仅上课要专心听讲,下了课还要被二姨拉到办公室给我开小灶讲题。

有次学校停电,下课铃声没响,二姨不自知地拖了堂。在大家一片哀号抱怨中,我内心竟升起了一股喜悦,比起我一个人去学习,我情愿不下课大家一起学习。就连周末,二姨也没放过我,把我拉到二姨父的奥数班去学奥数,说听不懂没关系,在良好的学习氛围里陶冶一下也是好的。

这种氛围里长大的我,无论大小考试,基本都是全班第一,在聚会上这样回避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没有谁会提出异议。

然而朱超不同,他是有暗恋对象的,只是他不肯说。两次问到他,他都选择大冒险,毫不犹豫地认罚连喝三瓶啤酒。头一回喝得太急,他吐了一地,后程持续昏睡到聚会结束。即使醉得不省人事,他也不肯吐露埋在心里的名字,要不是他当时有女朋友,大家都要怀疑他心里藏着一座“背背山”了。

第二回,朱超有备而来,酒量见长的他再次选择连喝三瓶后,还生龙活虎地唱了一宿周杰伦的歌,在唱到《最长的电影》时,他还刻意跳到了茶几上大声地吼了出来,活生生把一首慢情歌唱出了摇滚范,在大家的嬉笑打诨中,我听出了别样的滋味。

“如果再重来

会不会稍嫌狼狈

爱是不是不开口才珍贵”

我和朱超是在六年级成为同桌的,当时国家高举“先富带动后富”的旗帜,二姨也响应号召,在我们班搞了个“好成绩带动差成绩”的帮扶活动,第一的我被迫和倒数第一的朱超结成“对子”。

打从朱超提着书包走到我跟前开始,我就没和他说过一句话。他刚一落座,我就迅速地用水彩笔在桌上画了一条“三八线”来表达敌对立场,只要他一不小心越界,我的圆规就像刺刀毫不留情地扎在他手臂上。

我对朱超的厌恶由来已久。早在我当学习委员抽同学背课文开始,朱超就是给我带来最多麻烦的人。二姨规定,抽背的时候,一篇课文最多可以背错五处,其他同学有时背错了七八处我忍忍也就过了,而朱超则是背了个标题和作者名,剩下的课文就得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提醒他了。

我疑心他放学回家从来不碰书本,总要拖到不背不能回家的时候,他才翻开书来装模作样地读几次。即使我对他的要求已经降低到“能基本复述出课文内容即可”,他都还能把《小马过河》里的牛伯伯记成驴伯伯。

我不止一次怀疑过他的智商。可除了书本上的知识,课堂外的东西他如数家珍。朱超的桌柜是他的“百宝箱”,里面堆满了许多奇怪的“垃圾”。有他赢来的弹珠,还有他收集的水浒英雄卡。水浒里面的108个英雄,他个个都记得住排位、外号和生平事迹,就连不是英雄的武大郎和潘金莲,家住哪儿他都门儿清。

我寻思他是故意不把精力用在学习上,对他的厌恶又上升了一层。

有一次他又没按时背完课文,害得我放学老半天还在教室里待着。我边做作业边用余光瞟着趴在课桌上左摇右晃的他,气不打一处来,正想走过去给他在背上来几记铁拳,他却先把手中的课本放倒,笑容满面地向我展示他课桌上的成果了。

那是一窝蚂蚁,被他养在一个透明的塑料盒里。盒子顶部没有盖子,他用布套了一层,蚂蚁不至于被闷死。我透过盒子清楚地看见里面有一只肚皮白白的大蚂蚁,还有许多黑色的小蚂蚁,不停地走来走去,看得我背脊发痒,总担心上课的时候有逃出来的蚂蚁爬到我身上。

正当我被这窝蚂蚁恶心得难受的时候,朱超饶有兴致地给我介绍起来了:“你看,最大的那只是蚁后,这蚂蚁民族的壮大都得靠它,这还有雄蚁和工蚁……”

我一想到他不用心背课文还玩别的东西,耽误我回家,火气急速攀升。朱超看着我不断扭曲变形的脸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嬉皮笑脸地拿出扇子给我扇凉:“莫生气莫生气,为了小事发脾气,回头想想又何必,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

他话一出口,我就毫不犹豫地从他桌上抓起盒子,把布套撕开,走到了窗台边,用扔铅球的劲把那窝蚂蚁连盒扔了出去。

“扔蚂蚁事件”之后,朱超老实了许多,背课文前还会主动看书了,放学走得早还会用透明胶把自己柜子粘住。我让他怕我了,我感到很高兴。

我从没想过朱超会邀请我到他家去吃炸猪排。我本想保持住他对我的畏惧,以便更好地管理他的学习。无奈一想到金灿灿、脆生生的油炸大排,就咽着口水极不情愿地同意了。

朱超住在菜市场小巷拐角处一栋破旧的三层小楼。他父亲过世早,全靠他妈妈一个人拉扯他。朱妈妈把一楼改成了门面,搭着门板,卖起了猪肉,随便客人要买哪个部位的肉,朱妈妈立马抡起大刀,连骨带肉地往肉上砍,一砍一个准,姿势潇洒得像一个侠客。

朱超自豪地望着他妈,口吻里满是崇拜之情:“瞧见没,我妈说了,谁要是在学校里敢欺负我,她就来学校砍得谁渣都不剩。”

我这才琢磨出朱超请我吃“鸿门宴”的意图,敢情是给我来个下马威。不过我可不会示弱:“我妈也说了,谁要是敢在我面前吹牛逼不打草稿,就叫我把谁门牙打掉,让他一吹牛逼就漏风。”

那个下午,我去了朱超二楼的卧室玩。我惊讶地发现他书柜里堆满了密密麻麻的漫画和各种各样的小说。他告诉我,他家隔壁就是个收二手书和音像品的摊贩,他没事的时候就偷他妈妈的钱拿去买书,没偷到钱的话就直接去偷书。

我忍不住对他大加指责,他却不以为然地反驳我:“你懂什么,鲁迅都说过‘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我只知道鲁迅在课桌上刻了个“早”字来激励自己不要迟到,没想到他还说过这样有损道德的话。

我有些狐疑地望着他,他赶紧抱下一大堆课外书,摆在我面前:“我发现你学习学傻了,除了课本上的一二三四,什么都不知道,你看过《七龙珠》《乱马》吗?你读过金庸古龙吗?你连这些基本的课外读物听都没听说过,你怎么可能知道鲁迅还吃过人血馒头,还说过‘休息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那天下午,朱超向我卖弄着他漏洞百出的学问,而我在他家小阁楼里看了一下午课外书,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我发现原来我的身边有这么多好玩的东西,原来浪费光阴是一件这么愉快的事情,原来考第一也不是想象中那么了不起。

在我们吃完朱妈妈送上来的炸猪排后,我的快乐指数达到了一个从未有过的顶点。我摸着滚圆的肚子,幸福地躺倒在朱超的课外书上,内心如苦修多年的老和尚豁然顿悟,就这样睡死过去,人生已了无遗憾。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第一次听到周杰伦的歌。

和“原来不学习还可以这样玩”的感觉相同的是,原来歌也可以这样唱。那首歌叫《双截棍》,不知道是周杰伦吐字太快,还是因为盗版磁带音效不好,我从头到尾只听懂了副歌部分。而反复学习这首歌的朱超仿佛被点燃了,拿出自己的歌词小本,跟着录音大声念词,掉拍掉得仿佛在跟歌曲做自由搏击。

在朱超呈癫狂状的跟唱间隙,我转头望向倒在我旁边的他,觉得他好像没那么讨厌了。

去朱超家后,我们互相给对方起了外号,我叫他“猪肉超”,他叫我“唐政委”。本来他是想给我取名叫“唐三八”的,因为他觉得我总是一副伟光正的样子。在我多次用圆规向他展示了我的三八先锋气质后,他心悦诚服地觉得我这种善于团结同志,积极给同志做政治工作的作风,大有当“政委”的潜质。

在接下来的学习过程中,我没能挡住朱超不断向我输送的“糖衣炮弹”,我在他的撺掇下,看了大量的课外书,有时候看到最新章节朱超没有的话,我还会提醒他又该用鲁迅的法子去“窃书”了。

他给我借金庸的小说,我不敢带回家光明正大地看,只好趁父母睡下了打着电筒在被窝里逐字逐句地小声读。我时而被郭靖黄蓉的恋爱趣事逗得大笑,时而为乔峰悲壮的身世感伤落泪。不出两个月,我的眼睛就近视了。

他还翻录周杰伦的歌给我听,外面还是英语磁带的标签,可是里面的内容被朱超洗掉了,重新录成了周杰伦的歌。我也学着他听一句摁一个暂停键的方式记歌词,课堂笔记本最后被我写成了厚厚的歌词本。

那年圣诞节,朱超送了我一张贺卡以示和我的关系“破冰”,我翻着白眼收下了并反复表示,这不算受贿,我还是要从严抽背他的课文。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那年冬天朱超也收到了一张贺卡。

从没收过贺卡的朱超如获至宝,捧着那张圣诞老人封面的卡片反复欣赏,得意地向我炫耀:“你说是谁送给我的呀,没想到还有人暗暗关注我呢。”

我拈起他的卡片打开一看,上面用钢笔歪歪扭扭地写着四个字—“圣诞快乐”。

“一定是个差成绩送的,你看字写得多丑。”

“差成绩怎么了,差成绩就不活人了?”朱超很不服气,“政委你的阶级观念太重了,老是一副瞧不起我们差学生的样子,你二姨都说了,将来的事说不准,当老板的反而都是差生,你们这些好学生都是给我们这些老板来打工的!”

“先别管我将来给不给你打工,”我把朱超的课本给他摊开,指着当天要求背诵的课文,“你先把这篇课文背熟了,课文背不下来的人今天放学不能回家。”

在六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排名里,我破天荒地掉出了全班前三,甚至跌到了中游水平。老师一读我的分数,全班哗然,我在大家的议论声中红着脸走上台领下考卷,羞愤地趴在课桌上痛哭起来。

朱超的成绩倒是一如既往地稳定,继续保持倒数第一。朱超的成绩没上升,我的成绩反而下降了一大截,二姨一开学就把我们的座位给调开了。我的新座位在第二排,新同桌是我班的班长,我埋下头收书包的时候感觉朱超一直在看着我,他仿佛有话要给我说,但我始终没有抬起头。

虽然和朱超调开了座位,但我发现我再也无法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了,谁让我托朱超的福体验到了多姿多彩的课外生活呢。

我每天闷闷不乐,学习也心不在焉,二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无论找我谈心,还是为我补课,我的考试成绩一直反复,很不稳定。

小升初考试,我考到了市重点初中,而朱超则因为成绩不理想,按学区由教育局统一分配,被分配到了一所风评不太好的中学。

我上初中后还远远地见过他一次,后来听说他初中念完就没有再上学了。

我后来再也没有以学霸的身份在班上发光发热过,在青春叛逆期,还萌生过要把错过的童年补回来的疯狂念头,在和家人多次激烈争执后,父母幡然醒悟,让我劳逸结合。高考那年,我考上了重点大学,但并不是特别顶尖的学府。

再次见到朱超,已是我大学毕业后了,有次回老家和妈妈逛超市时,突然有人在背后喊我的名字。

我回头一看,一眼认出了朱超,他一点都没变,只是比小时候高大许多,身旁站着一个白净娇小的女孩,他笑着给我们介绍说是他女朋友,快结婚了。我和妈妈赶紧恭喜了他,说了许多客套话。

小学同学毕业15周年的那次聚会,不知道为什么,朱超的兴致格外好,霸着话筒就没有丢手的打算,反复唱的都是周杰伦的歌。

朱超唱完《最长的电影》后,我一看表,都快到12点了,赶紧向同学们打招呼请辞,同学们逼着我连喝了三杯“告别酒”才放行。

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风一吹,酒劲有一些上头,我正犹豫要不要打车,朱超突然从后面叫住了我。

他不由分说地要送我回家,我只好低头跟着他走。很长时间没见,我们再也不像儿时那样嬉笑亲密。

我怕气氛尴尬,主动问起他的近况。朱超告诉我,他真的当上了小老板,成立了一家房产代理公司,管着十几号人,在房价飙升的这些年,小小地赚了一笔,而更多的财富来自他家在市中心被拆迁的那三层楼。

他还告诉我,上次我在超市看见的女朋友现在已经是他老婆了。那女孩是个学霸,名牌大学本硕连读,现在都考上美国的博士了。我嘲笑他身为学渣却有一颗改善下一代基因的苦心,他毫不客气地表示自己要向苍天宣告绝不认输。

“我应该会和我老婆一起出国,之后回来的机会就少了,”朱超突然这样说,“可是我的心有一些遗憾。”

他微微地蹙起眉头:“说来也奇怪,有些话我其实一直想跟你说,但总是没机会。小学换座位后你就不肯理我了,初中的时候我还来过你们校门口等你,也没等到,再后来不知怎么的又联系不上你了,我步入社会早,忙着忙着也忘了,幸亏后来遇到了班长,才要到你大学的电话。哈哈,不过现在说这些已经不合适了。”

他递给我一个小盒子,态度坚决地要我收下它:“你一定要收下,不是贵重物品。只是一些小玩意儿,我希望你留着。”

他送我到我家楼下,我拿着小盒子目送他离去的背影,还没有走上楼就忍不住拆开了它。

里面有一些玻璃弹珠,还有他连号的英雄卡片,这些都是朱超儿时的宝贝。盒子里还有几卷磁带和一把生锈的圆规。压在盒子底部的,是朱超以前收到的那张圣诞节贺卡,时隔多年再次看到,我的心突然跳乱了节拍。

那张贺卡是我送给朱超的。

我不知道自己这两次同学聚会的表现有没有露馅,其实我小时候一直暗恋的人就是朱超。

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朱超产生了异样的情愫。

当年我从他翻录给我的磁带里仔细地辨认着周杰伦模糊不清的声音,曲调里随意地哼唱着:“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离不开暴风圈来不及逃。”

我一边听着歌,一边吃着碗里的黄金豆,眼前出现的是朱超的脸。

直到那时我才发现,朱超长得还蛮讨人喜欢,浓眉大眼,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

有一次他带了一台随身听来班上,他教我把耳塞从衣服里穿进去,从领口处扯出来,再用头发盖住耳朵就可以边听课边听歌,那天课上,我们一人一个耳朵戴着一个耳塞,紧张而又刺激地听完了磁带的A面B面。

“嘿,你知不知道周杰伦开演唱会了?”朱超小声地凑近我说,“听说还有歌迷在他演唱会上求婚呢。”

“真的吗,这对女孩子来说是一个多大的惊喜呀!”我一脸神往,“这个男的可真浪漫呀!”

朱超毫不谦虚地自夸起来:“咳,你不知道,我就是一个浪漫的男人。”

他手舞足蹈地说着,手肘无意跨过了“三八线”,我正要挥着圆规去“制裁”他的时候,他突然朝我笑了起来。那天下午刚好下了雨,空气里满是潮湿的味道。我的圆规迟迟没有落下,我转手拿起一把直尺轻敲了两下他的手臂以示警诫。

圣诞节的时候,班上的同学开始互赠卡片以示友好,我给相熟的女同学挑好了卡片之后,鬼使神差地又多买了一张想要送给朱超。

为了防止朝夕相处的朱超看出我的笔迹,我特意用左手写的字,还因为用笔不畅,沾了一手的墨水。

上初中后,有一天放学,快出校门口的时候我突然看见朱超站在我们学校对面。如同突然被鼓槌重重地敲击,我的心脏猛烈地跳动起来,快得仿佛要蹦出嗓子眼。我站在原地匆忙地整理自己混乱的思绪,我想假装不经意地路过他,自然地和他打招呼,再随便地说点闲话,或许我们还可以又去他的小阁楼里聊聊天。

可我还没走过去,便看见一个和我同校的女孩上前与他打招呼,还亲密地拍了拍他的肩。

我突然失去勇气,回家后,删除了关于朱超的所有联系方式,还拉黑了他的QQ。

上大学的时候,我接到过一次朱超的电话,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找到我号码的,他在电话里说自己要来重庆一趟,问我有没有空一起聚聚。

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他,那时我已经谈了一个大学的男朋友了,我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身份面对我儿时暗恋过的男孩。

我拿着送给朱超的贺卡,内心一番感慨,当初一些奇怪而任性的选择在时光里已是风云千樯。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贺卡,里面掉出两页纸来,在微弱的路灯照射下,我看到两张周杰伦在重庆开演唱会的门票。

时间是他打我电话的那一年。

南下3000里的人生关口

文/豆豆(新媒体编辑)

2014年大学毕业后,我就没有想过会飞出这个中原的二线城市。因为有一份差不多的工作,差不多的工资,差不多的房子,像《模拟人生》的一个失败存档一样,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更可怕的是,我也默默接受了这样平淡的人生设定。

像狗血的电视剧一样,每每到索然无味的尿点时,必然会有一个人出现改变主角的人生轨迹。这个人就是我的女朋友。

大学时我们在一起,毕业后我回老家,她选择了去香港读研。按照我写好的剧本,一年之后她能顺利毕业,就来到我的城市,跟我一起过平淡却舒适的生活。事与愿违,在熬了整整一年后,以为可以结束令人发指的异地恋时,她竟然成功申请到了Ph.D(博士),这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

我已经饱尝异地恋的折磨。刚开始时,每天晚上的视频通话就像一场期末考试,要提前准备聊天内容,以免尴尬到无话可说。为了缓解矛盾,我不顾家人反对,从朋友那里抱回了一只小金毛—土豆。可以说这个小家伙是挽救我爱情的“英雄”。它来了之后,我们会围绕着它的话题反复聊。我每次都会在视频通话结束时告诉土豆:嘿,小黄狗,再过不到100天,就会多一个人照顾你了;嘿,土豆,再过90天,你的狗生将会有所改变……如今,我可能要告诉它:嘿,土豆,我们这样的生活还要再维持1460天。

生活就像一趟高速行驶的列车,如果不去改变轨道,那就是按照预定的线路开下去,如果你肯稍稍变一下轨道,就算结果相同,路程也将更加精彩。

在那一个瞬间,我下定决心,辞职南下。我从没想过我会为了爱情而做出牺牲,可爱情不就是互相牺牲却又互相成就的一个过程吗?土豆歪着脑袋听完我南下计划的利弊分析后,把粗糙的手掌搭在我的胳膊上,像是在告诉我:要走可以,你得带上我。

于是,一场改变三个生命的“庞大计划”开始运作起来。

从我家到深圳,1570公里。南下最让我困扰的是交通工具的选择,因为要带上已经60斤重的土豆。

最先考虑的是空运,速度快、价格高,唯一担心的就是安全问题。在网上频频爆出空运宠物致死致伤事件后,我果断放弃冒险。

列车托运也被列入过考虑范围,但是需要自备笼子,而且无法去运输仓照看。不管飞机还是火车托运,我一方面携带大量行李,不便照顾狗狗;另一方面无法一站直达,往返机场和火车站的路途依然让人发愁。

接着考虑了汽车托运,这种私人服务需要长达24小时的半封闭运输,时间太久,环境问题同样让我担忧,这对宠物的精神和心理都是一种考验。我再次放弃。

思前想后,每一个选择都有相对的隐患。无可奈何的时候,女朋友提议坐滴滴顺风车。我可以带着土豆一起出行,随时查看它的身体情况,而且能直达深圳的住处。喜欢宠物的车主应该也不少,和车主商量好的话,每隔一段时间还可以下车散步,真的是携宠出行的最佳选择。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在平台上挂上了预约的请求,看着时间轴一圈一圈地转动,还有一丝紧张和担忧,会有人愿意接单吗?

两天后,一位车主接了单。电话接通的那一刻,我还是有些忐忑的。

因为我在预约时勾选了携带宠物,车主主动问我:“你要带的是猫还是狗?”

“一只金毛,不知道是否介意?”

“多大啦,在车里会不会大小便呀?”

“不会不会,很听话。”

“好的,没问题!”

短短几句话就解决了我考虑很久的问题,电话挂断的时候我还没有回过神来:改变我人生和土豆狗生的旅程,这么几十秒的工夫就定好了。

在这之后,我和车主又多次电话沟通。我才知道,车主本人也喜欢狗,所以毫不犹豫就接单了。他对照顾宠物颇有心得,还细心地提出建议,需要带什么东西、做什么样的准备等。这下我彻底放心了。

2015年2月26日,天还没有亮,我给土豆戴上脖圈在小区里遛了一圈。整个上午,我都强颜欢笑以掩饰内心的紧张和不安。

下午两点左右,顺风车车主如约而至,一同前来的还有他的妻子和孩子。在与家人做了短暂的告别之后,我带着土豆在小区走了最后一圈。土豆似乎也明白这次离开的意义,用鼻子嗅遍了每一片草地。我上车之后,土豆迫不及待地跳上车,跟我并排坐在了最后一排,隔着玻璃看着窗外和我们挥手告别的妈妈和姐姐,它看了一会儿又看向我,似乎在安慰我说:嘿,放心,一切有我。

土豆还是改不了一身的“匪气”,在车上上蹿下跳,兴奋地东张西望,而我比较惆怅。我不停地思考这次辞职南下的意义,前途未卜的将来到底是怎样的色彩。车子一点点前行,身后熟悉的建筑越来越小,越来越远,天空中还不断地飘着雨水,为这次的离别增添了不少伤感。

跟随着车流,家的样子终于不再那么清晰,车主先打破了车里的平静。

“豆豆啊,你这是第一次出远门吧?”

“啊?没有,我大学是在广西上的,也非常远。”我快速地回答车主的问题,不想被他小瞧了。

“看你的样子很舍不得走啊,这是要去深圳工作?”车主想慢慢地开导我。

“嗯,我是为了感情吧,我女朋友要在香港读博士,估计得待个四五年,两个人还是在一起好一点,我也方便照顾她一些。”我详细告诉了他我的目的,这次却没有换回车主快速的回复。他反而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吐出两个字。

“不错!”

我一手牵着土豆的爪子,一手按着手机,向女朋友汇报行程,然后等待着车主的下文。我平时打顺风车的次数也不少,在封闭却舒适的环境下,陌生人之间不担心破坏平日小心维护的形象,也就不需要彼此防备,车主和乘客都很愿意敞开心扉。

“咱俩挺像的,我到深圳那会儿跟你差不多大吧,这也过去十几年了。我当时没有你现在这个条件,我要是在家的话,应该就是当个农民,种种地,坐吃等死了。”车主透过后视镜和我对视了一眼,笑了笑,讲起了自己深漂的故事。

“我本来想的是,最多在深圳待个五六年,赚点儿小钱就回来盖个房子,没想到一待就是十几年了。你是为了女朋友去深圳,我是为了女朋友留在了深圳,咱俩是不是有点儿像?”车主哈哈笑了起来。

我却立刻不解风情地反问了他一句:“你不回来不想家吗?不想你爸你妈吗?”

车主也顿了顿,想了一会儿说:“想啊,咋不想。我当时也纠结,这回家吧,本质上除了钱我啥都没拿回来,我老婆是惠州的,也不愿意离开家,那总得有个人妥协吧。我想了想,还是我留在这儿吧,父母会理解的,大不了到时候接他们过来嘛。现在我在惠州,两个孩子了,也就不想回老家的事了,老婆孩子在哪儿,哪儿都一样。”

时隔多年,他仍然为自己的选择而得意。车主的老婆抱着孩子,虽然一路上不怎么说话,但从眼神里可以看出对自己男人那份浓浓的爱意。

一番对话下来,与车主渐渐熟络了。他心疼土豆,几乎每隔两个收费站就会停下来,让我带狗狗下车散步。一路上都在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车主每次都会把毛巾递给我,让我帮土豆擦擦毛,没有觉得丝毫的麻烦。而当时土豆正值换毛季,车里面四处飘着土豆的毛,车主的小孩却玩得不亦乐乎,车内也是一片欢腾。

“你为啥要开顺风车啊,自己走不是很方便吗?”熟络之后,我不禁问他。

“咳,我都开两年了。自己走多无聊,关键是我自己开就方便我一个人,再搭一个乘客就方便两个人,分摊一点油费,路上还能聊天交朋友,一举多得。”讲到这里他兴奋了起来。

“就今年过年回家的时候,有个小孩儿估计跟你差不多大吧,坐我顺风车回咱老家。原本终点是信阳汽车站,还在服务区他就拿行李,说要想办法搭车去漯河。我听他说话吞吞吐吐,肯定是有啥难处。结果你猜猜?小孩儿被拖欠工资了,回家的钱不够,加上顺风车的优惠券才只够到信阳,你说可怜不可怜?”

“那后来他咋回去的?”

“咋回去?我送回漯河去的呗,咱不能见死不救是不是?我老婆跟他说,一块儿走吧,后半程给你免单了,咱们顺路回去,我们家车大,多一个人也不挤。我老婆把我想说的话都说完了。那孩子当时都要哭了,可怜人。”车主此刻的笑容里透露着真诚和欣慰。

“都是老乡,能帮就帮呗,主要又顺路,谁还没有个困难时候?”车主老婆也认真回忆着当时的情景。

一路上,我们都在分享着彼此的故事,听着彼此的想法,吹着牛,打着哈哈,像很久不见的老朋友一样。

24小时的超长旅行,土豆和我都累得够呛,总算抵达了深圳的落脚点。车主帮我把行李扛了下来,临走前拍拍我的肩膀说,在深圳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就给他打电话,他能帮衬的一定帮。

分别之后,我加了车主的微信,添加了一些感谢费给他,留言里说了一句话:祝您以后工作顺利,家庭幸福。过了一会儿他回了我一条信息:既然为了爱情来到这里,那就为了未来坚持自己初衷啊,小兄弟加油。

因为一趟顺风车之旅,我又多了一位朋友。后来通过聊天我知道了,他是做销售的,每天还在为了自己的工作奔走东西。每到过节的时候,我和车主都会在微信里互道祝福。这位老乡的存在,给了我很多温暖,也让我多了几分奋斗的动力。

很快,我在深圳找到了合意的工作,在这座陌生的城市站稳了脚跟。平时和女友往返深港两地,拉近了距离,感情随之升温。

2016年11月27日,土豆头顶着戒指,跟我一起求了婚。四天后,我和女友在香港领取了结婚证书。

领证的那天,意外收到了车主的微信:小兄弟,恭喜恭喜,终于走到了这一步,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我心头一热,一年前乘坐滴滴顺风车的情景又浮现在眼前,赶紧致谢:谢谢您将我和土豆带来深圳,以及一路上对我的照顾和鼓励,同样祝福您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南下深圳的3000里是我人生的关口,他的这段陪伴是一种见证。在过去两年中,乘坐滴滴顺风车也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在地铁公交中人人低头玩手机的时代,顺风车成为新的社交渠道,让我得以和陌生的车主互换心事,也结识了不少朋友。转眼间春节又要到了,今年要是方便的话,我还想顺他的车回老家。只是这次还乡,变成完整的“一家三口”了。

70后的闪婚

文/张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世纪90年代初,大学毕业的我被分配进一所中学当英语教师。进校没多久,学校派我去武汉参加新教材教学方法培训。

三天的培训结束后,我去火车站买返程车票,在售票窗口前看见了一个熟悉的地名:湛江—我一个笔友工作的地方。当时,程控电话尚未普及,人们不知手机为何物,更没有QQ、微信之类的社交软件,交笔友是年轻人赶时髦的一种方式。

我的这个笔友身在军营。我们已通信一年多,但没有见过面。那段时间,他不停在信中邀请我去他所在的城市,去他的部队看看。

在火车站看见那个城市的名字后,我突然觉得真的可以去那里看看。

售票窗口上面写着:武汉—湛江,直达,普快。“到那里要多久啊?”我问售票员。

“25个小时。”售票员面无表情地回答。

“有没有特快啊?”

“嫌慢你就坐飞机噻。”

买好票走出售票厅,寒冬的冷风一吹,我顿时清醒了许多。我感觉自己很冒失,很唐突。如何跟单位请假?如何告知父母?那位军中男儿会如何看待我的突然造访?而且由于没有电话,我都不知道如何通知他。

我犹豫着要不要去退票,一辆“麻木”(三轮车)停到我身边,拉“麻木”的是一位老大爷,他问我:“姑娘伢要去哪里呀?”

老大爷原意是问我要去哪里办事,可我回答的却是这趟旅程的目的地。

“那是个好地方啊,春暖花开的。”大爷说。然后问我是不是去看男朋友,我居然默认了。大爷又夸张地问我男朋友是干什么的,我说是个海军。他说海军好啊。

本来我对这次旅行还有些踟蹰,大爷的话倒是帮我下定了决心。我来到邮局给笔友发出一封电报,告诉他我将在哪一天乘坐哪一班火车到达。

南下的火车上,天气越来越热,我一路脱减衣服。随着人流走出火车站,来到那个在信封上无比熟悉的城市时,我已是一副春天的打扮。真的是春暖花开的地方。

在火车站前的广场上,我看到一个穿白衬衫的年轻人手里高举着一张纸,应该是来接人的。不过他似乎并不专心,并没有盯着走出来的旅客看。

我走过去,歪着头看他举的纸上写的是什么,一看还真是我的名字。

我说:“你好!”他回过头,愣了一下才说:“你好!”同时伸出手热情地跟我握手。确认彼此的身份后,他对我说:“你从现在起听我的安排好吗?”

我点点头,心里嘀咕:我不听你的安排听谁的呢?我人生地不熟的。

他提着我的行李,带着我朝一辆军用吉普车走去。

后来听他说,那天能接到我也算是幸运。我的电报是周五下午到达的,当时他去另一个单位借用电脑,可那台电脑出了故障,他返回办公室后刚好看到了电报。否则,接下来两天是周末,我的电报可能还静静地躺在他的办公桌上。

我在军营待了六七天。他们的营区就在市区,一开始他基本没带我出去逛过。那会儿是年底,他非常忙。就算我来了,他也一天假都没请,照常上下班,一点都没有耽误工作。我对此倒没多大意见,反而觉得这个人事业心强。现在的姑娘们估计受不了。

在那里的六七天,不停有他的战友、领导前来探望我。他们的政委和政治处协理员还很正式地跟我见了一面。

后来他告诉我,政委跟我见面之后对他说:“非常不错!长得好!有文化!就这个,定下来!”

我离开前的一个周末,他一大早去招待所接我,说:“我们今天出去走走吧,去看看军舰。”我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两人兴致勃勃地来到海边那棵大榕树下,坐轮渡到了海对岸。

海对岸是一个古旧的小镇,驻扎着好几个师团级单位。外面的小镇破破旧旧,营区内却是另一番景象。据说,当地的老百姓常抱怨说好地方都让部队给占了,但我觉得其实是部队的建设才让那里成了好地方。那个年代,姑娘们普遍对军营、对军人有一种崇拜和向往之情。

因为是周末,营区来来往往的军人比平时要多。我的视力不是很好,又没有戴眼镜的习惯,因此觉得每一个穿军装的都长得差不多。再加上天生爱笑,看见每个迎面而来的军人我都微笑示意。他看着我,忍不住戏谑:“这人你又认识?”我认真地说:“我以为他是昨天见过的朱干事呢!”

没走多久,我感觉已经把这几天在他单位见过的干事、助理、参谋等又“复习”了一遍。

远处突然有一名年轻军官挥手冲他打招呼,还真碰上了熟人。那人一边朝这边走,一边感兴趣地看看我。

“真行啊,保密工作做得不错啊。”

他赶紧介绍:“你好!这是我女朋友。”他还没来得及跟我介绍对方,我因为没注意到旁边的一个排水沟,一脚踏空。要不是他眼疾手快,我整个人都得掉进去。他的战友“哈哈哈”笑着走了,他忙着查看我的脚是否扭伤。

后来他说,当时他感到非常尴尬:不会一个“女朋友”,把人家吓得差点掉进沟里吧?

看完军舰,在小镇吃过简单的中午饭,我们一起乘轮渡回去。轮渡缓缓靠岸,我身边有几个小伙子没有随着人流下船,而是直接跳到岸上。我看了一下,觉得轮渡离岸不远,不假思索也跟着跳了过去。

我忘了自己是近视眼。岸边比我目测的要低很多,一跳过去我就摔了一跤,跌坐在岸上。轮渡上的人一片惊呼。

本来推着单车走在我前面的他大惊失色,下了轮渡后急匆匆来到我身边,扶我起来。我感觉脚下不对劲,低头一看发现一只高跟鞋的鞋跟摔断了,手肘也摔破了,正在流血。

他扶着我在岸边的石凳子上坐好,仔细询问缘由。知道情况后,他哭笑不得。如果我掉下去碰到轮渡的螺旋桨,后果不堪设想。

回到他的单位,我们一边聊天一边动手做晚餐。我的情绪没受摔跤一事的影响,吃完晚饭后又自告奋勇地端着一锅碗碟,去二楼的公共水房洗。

我在家也算娇生惯养。家族里有六个哥哥,就我这么一个姑娘,所以比较受宠。母亲是个医生,有洁癖,老是担心我弄不干净,连袜子都抢着帮我洗,其他的家务活更不用说了。或许正是这个原因,待在军营的那几天,遇到做家务活的机会,我是发自内心地积极主动。我喜欢当家做主的感觉。

但是我性格比较急,做事毛躁,所以常常出状况。那天,我端着一锅洗好的碗,兴冲冲地往楼上走的时候,不小心又摔了一跤,一锅碗碟全部摔碎。我端着一锅碎碗碟回去,站在他的宿舍门口,一脸沮丧。他看见我时愣了一下,突然“哈哈”大笑。

后来他告诉我,相处的那几天,他觉得我很可爱,人也长得不错,超过了自己找女朋友时“秀外慧中”的标准。难得的是,这姑娘还热爱劳动,这么好的姑娘如何就从天而降到了自己面前?我连摔三跤后,他突然如释重负:原来这姑娘脑子有点儿毛病,至少是小脑发育不好,控制平衡的能力有问题。

如此一想,他心中倒没了压力。

离开之前,他比较正式地跟我谈了一次,大概的意思是希望能由笔友上升为男女朋友,确定恋爱关系。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回到家之后我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他的两三封来信,学校收发室的几个阿姨好像发现了什么秘密似的,看见我就调侃两句。

以前看他的信,我只能展开无限的想象。现在收到他的信,眼前总会浮现出军营里那一树树盛开的紫荆花,一排排挺拔的槟榔树,还有他的战友以及政委等人友好热情的笑脸。

没多久,我的父母也收到了他的一封来信。

尊敬的伯父伯母:

二老好!请允许我自我介绍:我是小敏的男朋友,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某部政治处正连职干事。

我军校毕业,家在农村,我家兄妹五人,兄弟妹妹均已工作,经济上都能自立,大哥已结婚生子。我的父母都是忠厚老实的农村人,身体健康,目前居住在乡下老家。

伯父伯母,我与小敏通过一年多的书信往来,彼此有所了解。前段时间,小敏来我部队住了几天,估计伯父伯母已知晓,小敏在部队见到了我的首长和战友们,对我的人品和工作环境有了一定的了解。

伯父伯母,我此番冒昧地来信,主要是请求伯父伯母允许我娶小敏为妻。小敏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姑娘,我非常非常喜欢她。我自认为自己除了在容貌上不能与小敏完全匹配以外,在人品能力方面我们是相当的。我一定会让小敏幸福的,这是我真诚的意愿,也是我从今往后终生奋斗的目标。

收到这封信后,父母才知道我有这样一个男朋友。因为这封信,他们对他的印象非常好,还感慨小伙子写得一手好字。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这小伙子似乎受过一些私塾教育,懂得一些老规矩—20世纪90年代初期,年轻人的思想已经很开放了,先斩后奏的事情很多。

母亲只有一件事放心不下。“不知那小伙子长得咋样?他为么样要说自己在相貌上配不上我们敏敏呢?”她委婉地问了我他的长相。

从部队回来时,我带回了一张他的照片。拿出来给母亲看后,她说还不错嘛,小伙子长得挺精神。

这之后没多久,有一天我又收到了他的几封信,读完其中一封后我大吃一惊:他的单位给我和我父母的单位各寄去了一封婚调函。

婚调函是部队给非军人一方的单位或居委会寄的一份“结婚函调表”,主要是调查了解非军人一方的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

我觉得,当时我们还处于初相识阶段,只相处过六七天,确定恋爱关系还不到一个月——我甚至不确定那算不算真正的恋爱关系,两个人连手都不曾牵过。虽然此前通信一年多,但那是纯粹的笔友关系。我觉得离谈婚论嫁还相差十万八千里呢!这婚调函一寄到学校,不等于昭告天下我要结婚了吗?太荒唐了!

我赶紧朝收发室跑,觉得必须截住那份婚调函。到了收发室,阿姨们跟我开玩笑。我很不好意思,但还是硬着头皮问有没有一封部队寄过来的公函。她们告诉我说好像是有这么一封公函,已经送到校长办公室去了,是送给刘校长的。

我又急匆匆朝校长室跑。刘校长是我读高中时的语文老师,跟我父母年龄相仿,对我一直很好。

刘校长戴着老花镜坐在办公桌后。我站在桌前问:“校长,您今天收到一封部队的公函了吗?”

“对呀!”

“您把婚调函给我吧!”我伸出手。

刘校长把身子往后一倾,左手捂住右上兜,似乎怕我过去抢。“怎么能给你呢?那是部队的!部队的事能开玩笑啊?你个苕姑娘!”

刘校长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我有些急了:“我跟他才刚刚认识,连恋爱都还没怎么谈,没想过要跟他结婚啊!”

刘校长坐正身子:“恋爱还要么样谈啊?人家在部队上,你怕么事啊?苕姑娘!你前段时间不是去过人家部队上吗?人家是不是军官?骗你没有?你个憨姑娘!”

我一时无话可说。刘校长从右上兜取出那封婚调函,冲我晃了晃后又赶紧拿到一边:“你看看,现在部队上还是有人才的,你看这字写得多好!”

我没有想到这封部队来函是他自己动手写的。后来他告诉我,他是政治处的组织干事,这事本来就归他管,他写完后盖了公章。

一个多月后,政委催促他回家休假,令他一举拿下女朋友,不结婚不要归队,两人就差签订军令状了。

他来到我的家乡,我们去领取了结婚证。

就这样,我这个70后居然做了闪婚一族。那个时候政府鼓励各单位公职人员下海创收,我申请了停薪留职,随着新婚丈夫去了军营。

见面一周,两个月后领取结婚证,地地道道的闪婚,以至于结婚后一段时间,两个人一起吃饭的时候,我还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因为不是很熟。

明年,我们将迎来银婚纪念日。

从饭碗里扒出来的爱情

文/唐晓芙(报社编辑)

快递员端着热气腾腾的干锅站在女生宿舍楼门前,冲我喊道:“走,上操场那边吃去!”

我和周其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是我们学校的二食堂。

虽然事后我并不记得当时的情景,可是周其总是回忆给我听。

据他介绍,当时我点了两份土豆泥、一份茄子烧肉、一盘凉拌鸡、一个番茄蛋汤、二两白米饭加一两小面,端盘携碗手脚并用地从一大堆人里挤出来。他本以为我是给全寝室同学带饭菜,结果我坐在食堂最偏远的角落一个人吃起来。就像《神奇宝贝》里小智决定用哪只小精灵一样,周其脑中忽然跳出一句“就是你了”,然后对我展开了追求。

周其是土生土长的辽宁人,特别能吃。婴儿时的我因为顿顿清空我妈的奶水而被认为天赋异禀,但和周其相比,我还是自惭形秽。他跟鱼缸里养的金鱼一样,喂养人不停手他绝对不停嘴。他爷爷每次给他喂饭最后一句总是“地主家没有余粮啦”,养成习惯之后,他做事时听到这句话总是条件反射般说停就停。

因为能吃,周其的童年记忆大部分都和“饿”“吃啥呢”相关。他乐于助人,别的小朋友上幼儿园时不好好吃饭,他会开心地帮小朋友们清空一个又一个碗,再和他们手拉手去午睡。老师格外喜欢这个得力的小助手。

考上大学后的周其有一次路过童年时的幼儿园,被已经两鬓斑白的老师看见,她高兴地邀请周其再进去帮她分忧,还说现在幼儿园的伙食越来越好,周其起码能帮她干掉整个大班的。老师说话的架势就像要周其帮她吃掉大班的30个小朋友一样。周其暂时还不想吃人,赶紧逃了。

“那如果哪天你愿意吃人了,你能一下吃掉30个小朋友的剩饭吗?”我很认真地问。

“不能,最多3个。”周其很认真地回答我,然后又补充了一句“最多”,对自己的实力又确认了一次。

在我们学校操场,我和周其吃了第一顿饭。

自从在食堂对我惊鸿一瞥后,他几经辗转托人打听到了我的电话,然后以收快递的名义把我叫出寝室。出大门后我看见一个一米八几的络腮胡大个端着干锅傻乎乎地站在来往人群异样的眼光中。“走,上操场那边吃去!”他冲我喊道。

我一脸茫然地看着这个傻大个,一言不发地转身回了寝室。

然后我带着我妈秘制的辣酱欢快地跑下楼,和陌生的周其坐在操场看台上吃起来。那盆干锅叫陈氏脆皮鸡,店子离我们学校3公里,特别有名。鸡肉先用卤水浸熟,再高温油炸,出锅后外皮红亮,焦脆可口,内肉雪白,鲜香绵软,一口下去满满都是幸福感。

我用筷子挑着一块撒着孜然和葱花的脆皮鸡往辣酱里随意一蘸,直把周其看得狂咽口水,他的目光像追寻巴拉拉小魔仙的魔法棒一样追寻着我的筷子。没等吃完饭他就开口说道:“要不咱俩在一起吧,我觉得我们会有很多共同语言的。”

我没顾得上搭理他,我说有什么话咱饭后再说,正事当头,先别搞这些有的没的。

我对于吃如此执着,这让周其认定了我是他不可多得的人生伴侣。

饭毕,我们一起步行去3公里外还锅,路上我们才来得及说认识后的第四句话。

没想到这一说下去,就收不住了。

为了更方便地聊天和吃饭,我决定和周其在一起。

我梦想中的男朋友其实和周其很不一样。我第一个喜欢的男生是初中时的班长,他手指修长,面目清秀,笑容带着木兰花开的清香,在别的同学嘲笑我吃得多的时候他总是善意地制止那些在青春期最伤人的行为。

从此之后,我喜欢的男生几乎都是比着班长的模子刻画的:清瘦、白皙、温柔、笑容干净、彬彬有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周其巧妙地避开了我所有喜欢的点。我们在一起后,我明白了喜欢和真爱的距离。

我从心眼里爱周其。我能回味起我们吃过的每一顿饭,印象最深的是游乐园那次。那是大二暑假,我们早上八点出发,在酷暑之下排3个小时的队玩了一个1分40秒的项目,然后兜转一个小时走到一家叫“魔法大厨”的餐厅。

望着菜单上68元一碗的牛肉面和78元一碗的鸡汤抄手,我们面面相觑。还是学生的我们手头并不宽裕,况且以我们的食量,每次点这种速食都是以一人3碗的连击来的。这样的价格限制了我们果腹的幻想,人穷志短,我们默默点了一盘鸡丝凉面和两碗干饭,还互相安慰说吃了那么久的大荤偶尔也该清清肠了。

饭菜上桌之后我们就傻眼了,和菜单上盆满钵满的画风不一样,眼前的鸡丝凉面基本可以按根来数,而且除了葱花我们根本没有看到鸡丝。

“兴许是埋在下面了。”周其一边安慰我,一边拿着筷子把凉面翻了个底朝天。盘子底下除了几颗零星的花生,什么也没有。

“大概是魔法大厨的魔法不够用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周其冲我笑笑。可我的心情一下子低到了谷底。

吃饭对我的重要性,别人都不能理解。

我一直觉得“民以食为天”这句话的深刻含意只有我懂得,对我来说,吃饭的事,真的就是天大的事。

从读小学开始,每天中午我都带着格外期待的心情回家吃饭。如果哪天我妈做的饭菜太过随意或者老不换花样,只要一揭开锅盖,我的眼泪立马就会流出来。

我第一次因为我妈连续三天中午都炒青椒土豆丝哭的时候,她完全没懂我的泪点,还以为我在学校里受了委屈。我觉得自己每天辛辛苦苦地学习、做作业,唯一的乐趣就是中午吃饭,我在学校累了一上午,回家你就给我吃这个?

哭的次数多了我妈就明白了,从此之后我家吃饭都特别讲究,一家三口的最低配置也得三荤两素一汤,加一个客人就得加俩菜,这规矩雷打不动。平时跟周其吃饭,我向来是随心所欲,不承想在魔法大厨这鬼地方,我多年坚持的原则被魔法打回了原形。我一时难以接受,仿佛又感受到了童年连续三天都吃同一道菜的委屈。

我愁云满面的样子让周其很过意不去。他把盘里所有的面都赶进我的碗里,还叫厨师加煮了一份红油饺子。我看着他就着几颗花生下白米饭特别过意不去。

看我吃不下,周其拿起筷子卷着凉面就往我嘴里塞。“你可别过意不去,我今天吃的这叫‘忆苦思甜饭’。我们这辈人没饿过一天肚子,不知道新生活的来之不易。你别说,我今天吃了这‘忆苦思甜饭’啊,思想觉悟又高了几分,我要是早吃上这顿饭,这学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也就不会挂了,我感觉自己现在不用复习也能立马去补考了!”

周其趁着我每次咧嘴大笑的时候就把饭菜往我嘴里塞,我心满意足地做一个只会张嘴的智障。等我吃完,他才端起凉了的白米饭开始吃,边吃边说要是带了我妈的秘制辣酱就好了。我问他要不要问服务员要点酱油来拌饭,他摇摇手说算了,“按这大厨的黑魔法能量,加个酱油也得要不少钱,我现在的思想觉悟够了,不用再提高了,马哲补考及格就行,不用考第一。”

吃完饭,我们去坐了跳楼机、大摆锤、云霄飞车……每一个以前不敢玩的惊险刺激项目我们都排队玩了一次。

“一定得玩回本来,”我咬牙切齿地说,“一会儿咱再去‘鬼屋’探险,这回我得全程睁大眼睛到处看!一秒钟都不带眨眼的!”

一直玩到园区关门,我们才筋疲力尽、饥肠辘辘地离开。附近的食店大多关门了,我们兜兜转转来到一家电影院。熟悉电影院价格行情的周其这回终于有了财大气粗的胆子,一下来了个连点五桶爆米花的暴击。我们包里背着爆米花,手里搂着爆米花,嘴里还塞着爆米花,乐呵呵地走出电影院。

我们走在空无一人的路上,蝉叫蛙鸣在夜里格外清晰。那时我和周其在一起已经有半年了,虽然他经常说喜欢我,可我一次都没有对他说过同样的话。我总觉得和他在一起是自己随意做出的选择。

可那一刻,我觉得不是。在夏季的夜风中,我用塞满爆米花的嘴囫囵地说:周其,我爱你。

尽管模糊不清,周其还是听到了。他突然顿住脚步,在我猝不及防的瞬间低头吻了我。

我手里的爆米花掉下来撒满地面,那是我唯一一次没有因为浪费粮食而心疼。我的心房被别的东西塞满了。

周其是北方人,我是南方人。按理说,我们的口味应该南辕北辙,但我们对于美食都很包容。记得有一次说带他去重庆吃一家要提前5天预约的火锅时,他足足期待了一周。

重庆是个山城,走路上下坡是常事。当我们从江边爬了八楼才发现刚到另一栋建筑的二楼时,我对这个极度混乱的城市充满了敬畏。重庆的地图导航对我们来说犹如天书,所以当迟到两个小时赶到火锅店时,我们一点都不沮丧,甚至还击掌相庆。

那家火锅店在一栋老旧楼房的负一层,因为低矮不透气,空气里的火锅味浓重醇厚。店里墙壁斑驳,灯管刺眼,塑料椅子散乱堆积。服务员急速穿梭于热气和食客中,不耐烦地应付着顾客此起彼伏的要求。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店,环境和服务这么差,生意却这么好。当火锅汤鼓出第一个泡时,我就迫不及待地丢了一份鲜毛肚进去。我边烫边给周其讲解“七上八下”—夹着毛肚放进锅里提起七次,放下八次,这样吃起来嫩脆爽口,既有嚼劲又不会太老。当我第八次夹起毛肚,往菜油碟里一蘸放入口中时,我突然觉得之前吃的火锅都白吃了。

那一晚,我们撑得每迈开一步,肚子内都仿佛经历了一个小周天的逆转。周其甚至感慨人类从攀爬的猿猴进化到现在,是一件多么伟大的壮举。然而今晚,他却心甘情愿退化成无法直立行走的生物。

由于撑得只能匍匐前进,我俩跟吸了大烟的败家子似的,在出租车上全程表演“葛优瘫”。

当时我想,这个世上,唯有周其与美食不可辜负。

大学毕业前的最后一天,我和周其去校门口吃云南过桥米线。他在辽宁已经找到不错的工作,第二天就要踏上归乡的列车,而我则选择留在了大学所在的城市,继续扎根在父母身边,做一朵遥望东北的彼岸花。

米线店老板是正宗的云南人,我们这四年没少照顾他生意,每次我们都将米线汤喝个精光。汤底用骨头、母鸡肉混合云腿长时间熬制而成,揭锅的时候,周围路过的学生会排起长队。

每次吃米线我都要加好几勺油辣子,周其则喜欢原汁原味。因为去的次数太多,不用打招呼,老板就会按照我们的喜好放上作料。

心照不宣的我们相对而坐,吃着自相识以来最沉默的一餐。以前我们会交换对方爱吃的,我把里脊肉和玉兰片挑给他“抛砖引玉”,他把乌鱼片、火腿肉、豆腐皮、豌豆尖等挑到我碗里堆成小山。

可是今天我们谁也没有这样做,都安静地吃着自己碗里的东西,慢条斯理地嚼着每一个葱花,似乎拖久一点就能把时间拖成永恒。

那一碗米线的时间里,我想了很多。我想起周其每次在教室门口等我吃饭,他高高的个子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特别显眼。省去寻找他的时间,我们总能比其他同学更快地奔到食堂,错过抢餐的最高峰。我想起去西安的时候,他给我掰了满满一碗爱心形状的羊肉泡馍,等我兴高采烈地吃完之后他才告诉我之前上厕所忘了洗手。我还想起去游泳的时候,还没游10米我就饿了,要他上岸买凉面。我连点五碗,他双手没拿住,一不小心掉了两碗在游泳池里。我们不仅遭到了其他泳客的怒骂,晚上还被管理员留下来打扫泳池……

我看周其一直把脸埋在碗里,忍不住提醒他:“喂,差不多行了啊,该告别就告别啊,地主家没有余粮啦。”

然而这一次,他没有停下筷子,甚至根本没有抬头看我。

我以为周其离开后我会因为悲伤而短暂厌食,可后来发现自己并没有丝毫食欲不振的迹象。我依然过着每日五六餐的生活,早中晚三餐是每天的精钻项目,下午四点和晚上十一点是必加餐环节,凌晨两点是选加餐环节。只是我吃饭再也不像从前那样风卷残云了,而是非常慢,食物仿佛成了我探寻过去的一把钥匙,我久久地握着它,却再也不敢打开回忆那扇门。

我有时会独自回学校,云南米线的老板停业了,据说他受不了太多的离别。每次大四学生毕业的时候来向他告别,他总能比毕业生哭得还伤心。他把门面转租给了一家沙县小吃,我会在那里买一笼包子带到学校操场上。操场上踢球的迎风少年换了一批年轻的面孔,在青春中肆意奔跑。看台上坐着的看客还和以前一样多,可是再也没有人在这里吃干锅了。

毕业前吃的那次砂锅米线,是我以周其女朋友身份吃的最后一顿饭。

我和周其再在一起吃饭是在毕业两年后。那天我坐夜间航班出差去北京,空姐发餐之前,我先去了一趟卫生间,准备以最轻便的状态迎接即将到来的深夜晚餐。

回座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熟悉而庞大的躯体冲着我傻乐:“怎么的,来北方也不跟我说一声,想一人去北京吃独食被我撞见了吧,瞧你这小家子气儿!”

“是啊,我来北京吸霾了,一会儿下了飞机你可别走,准请你吸个够,你要是跑了,可真是不把我们四年的大学情看在眼里。我相信你不是那样势利的人,别胃变大了肺活量变大了转眼就不认同学了!”

周其饶有兴致地望着我,似乎想说什么,然而嘴唇翕动了几下,又选择了沉默。

我也没有开口,默默坐下,茫然地将头转向另一边。

过了许久,周其说:“下飞机后一起吃个饭吧,自从没和你吃饭之后,我觉得吃东西都没那么香了。”

“好啊。”我点点头,声音轻飘得如同窗外的云朵。

这次之后,我们两个又一起吃了很多次饭,到现在天天都在一起吃。

因为那天一下飞机,周其就向我求婚了。

而我,立马就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