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猪的秘密
文/胡晓斌(研究生)
9月份第一次看到这班孩子,是在一节晚自习课上。
寄宿学校坐落在山坡上,日光灯管边飞满了各种小虫,被灯管烫伤翅膀还会执着地扑腾。孩子们好似早已习惯,只有我在担心虫子会不会突然在我说话时向我冲过来。窗外蛐蛐的鸣叫声此起彼伏,而教室里头的这群孩子,一点不比外头安静,或许是新开学的兴奋,也或许是没把我这个新来的支教老师放在眼里。
在来之前,我像很多支教老师一样,想当然地以为山里孩子都应该是淳朴的,渴望知识,会在我的关爱和教育下成长。我期待着去改变他们,也渴望看到自己的改变。然而事实并非这么理想化,不爱学习的孩子大有人在。
初一的学生正处于躁动叛逆的青春期,又保有小孩子调皮捣蛋的天性,远比我想象的更难对付。他们整天勾肩搭背,拉帮结派,说着“你若动我兄弟一双翅膀,我便废你一座天堂”这般令我汗颜的团伙口号,也会在课堂上偷偷把粉笔头塞进板擦,等我擦出一条长长白线时哄然大笑。
这样的小麻烦不胜枚举,倒也为我的支教生活增添了斗智斗勇的乐趣。我知道他们可能不是好学生,但一定会是好孩子。为了赢得他们的好感,我决定采取一些与众不同的教学方式。
傍晚时分,我带着他们跑到后山念单词,深秋的树叶落在我们头上,总有几个孩子注意力会被吸引过去。有一次周末,本该用来上课的时间被我悄悄拿来给孩子们看电影,我带着他们溜进会议室,用全校唯一一台投影仪放《海底总动员》,他们在黑黑的房间里笑成一团。
晚自习的时间也被我拿来教他们唱英文歌。我以为我可以教很多首,但他们学得很慢,每一句话都得用中文标注发音才能跟着唱。
我教他们的第一首歌,也是唯一一首歌,是甲壳虫的《Hey Jude》。他们戏称其为黑猪,每每唱到“黑猪,Don’t be 阿肥”时,他们就笑得前仰后合。就这么一首歌,我教了整整一个月。
这所寄宿学校的学生大多家在山里,周末也不回家,出校得老师批准。学校每个月有一次小长假,那时候学校才会空空地安静下来。我每天和他们吃住在一起,除了对他们的性格有所了解之外,还知道了不少他们家庭的故事。
班里有个文静的小姑娘叫小丽,稚气未脱的脸上有种隐忍倔强的神情。她的成绩一直不错,上课也很认真。第二个学期开始时,她个头忽然蹿高了,明显进入了青春期。除此之外,我发现她的神态有了一丝异样。我妄自猜测,她一定是早恋了。
我对班里的早恋现象打压不多,因为我也是年轻人,觉得只要她能把握住自己就好。但是渐渐地,她的成绩下降了,周末经常要求出校,上课也昏昏欲睡。我找她谈过几次,她都矢口否认谈恋爱,一口咬定我冤枉了她,我只好作罢,叮嘱她多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有一回课堂上,她低着头不知在写些什么,我断定那不是做笔记,心中一恼,直直地走向她。她下意识地撕下那页纸揉成一团,但还是被我手快给夺走了,纸上密密麻麻地写着“小三去死”和其他一些污言秽语。
我惊住了,我还没有见过如此偏激的情感,而这竟出自一个文静又坚忍的女孩子。
我狠狠地责骂她、警告她,也苦口婆心地劝解她。她紧闭着嘴,眼里满是泪花,皱巴巴的纸被她局促地抚平,上面的字眼已如烂泥般不可辨认。但她没有做出丁点改变,成绩直线下滑,还交了一群最让老师头疼的朋友。
直到有一天,节日小长假,家长来学校接孩子,我见到了小丽的父亲。他高高瘦瘦的,皮肤晒得黝黑。小丽站在父亲身边,面无表情。他递来一根烟,我看了一眼,那包烟应该是50块的贵烟,而他自己抽的是几块钱的杂牌。
“老师对不住了,最近家里有些事,没来操心孩子的事,劳烦你多管教管教。”
“家里出什么事了?”
她父亲神色略有尴尬,但还是如实地告诉我:“和孩子她妈离婚,我又找了个伴。”听完我久久沉默不语,我知道小丽的母亲长年在外做保姆,父亲则在山里种田,长久的分居和这个新出现的伴,想必就是离婚的原因。我这才反应过来那些愤恨的“小三去死”意味着什么。
在这所封闭的学校里,家庭的矛盾像团飘散不去的积雨云,长时间的分离阻隔了阳光,所有的孤独和恐惧都留给孩子们自己来承受。
坐在第一排那个小个子的男孩叫小登,上课时他总是端端正正地坐在座位上,下课虽然活泼,但不胡闹,碰到别人总会大大方方地道歉。他长得像小时候的我,因此我总是格外关照他,每次遇见我,他都会笑着说老师好。
小登在我看来就是个简单快乐的小男孩,但我发现他从来不回家,即使是小长假大家都走光了他也留在学校。没人了他就自己在山坡上看看书,或是在坑洼不平的球场上扔扔篮球,孤零零的。直到第一个学期结束时,我发现他还是没有回过家。我看了他的档案觉得很奇怪,他并不是孤儿啊。
直到过年后开学的第一天,小登的父亲送他来学校,我才第一次见到他的家长。办完入学手续,我的工作也忙完了,发现这位父亲在等我,执意要请我吃饭。我不好推托,便和他们一起去县城饭馆吃饭。
饭桌上,一向眉眼笑盈的小登却一声不吭,我以为是因为跟老师吃饭会紧张,一直给他夹菜,让他多吃点,他也很听话埋头吃。他父亲给我递烟,我不抽烟,但还是收下了。
“老师啊,吃完饭我就要走了,孩子还麻烦你带回学校。”他还说了一大堆让我多关照多监督多教育的客套话。
“您在哪儿工作?”我问。
他说在一个北方大城市。
“那多久回来一次?”我又问。
“一年就回来这么一个星期,短短地过个年,看一眼孩子,在老师这儿给孩子存点生活费。”他说着往我手里塞了一把钞票。
“您在外工作,那孩子母亲总在家吧,或者爷爷奶奶之类的老人?为什么小登放假了都不回家呢?”刚问出口,我就后悔了。
小登父亲像被我审问的学生一般如实讲述了家里的情况。他在外打工,和别的女人好了,小登母亲知道后扔下家走了,不知下落,三年了。简单的几句话,让我噎得说不出话。
吃完饭,他去赶最后一班开出县城的大巴车。小登站在我身边,看着他父亲的背影在渐暗的夜色里模糊。一年,就回来七天,留下一笔钱,然后再等下一个一年。
小登的个头才及我腰,我摸了摸他的发旋,却发现他在微微发抖。我俯身去看他,他的眼睛里全是泪水,正一声不响地往下掉。我拉起他的手,走回学校。
初一的孩子已经开始封闭自己的内心,小登虽然沉默,但乖巧懂事,不至于让人太操心。而小晨却让我无比头疼,至今都不敢多回忆。
小晨从来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老师们对他的要求就是守规矩就好。快到清明节时,他偷了初三学生的手机,翻墙出去,卖了二十块钱,事发后被初三学生抓住,闹到了校长办公室。
我电话通知了家长来学校处理,说话时我已经尽量语气和缓,但似乎所有家长都惧怕接到来自学校的电话。听到我说请来一趟学校之后,电话那头便立刻附和:“好好好,马上就来,老师你别生气。”即使是从电话里听到,我也有些不忍,一个比我年长的男人在向我表示歉意。
我等了三个小时,小晨父亲终于满头大汗地跑进来。
“怎么这么久?”我问。
“这个点没有大巴车了,我是跑着过来的。”他说。我瞥了一眼他的鞋,薄薄的底,三个小时的山路,踩到那些石子铁定钻心地疼。我心里一阵苦涩,早知道来一趟这么不容易,我就不叫他了。
最后的结果,是让小晨赔200块钱。小晨父亲一边低眉顺眼地向我赔罪道歉,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塑料袋,五元、十元地往外凑钱,很不放心地数了好几遍,才颤抖地将钱递给校长。他转向小晨,气愤地斥责了他。
小晨只站在旁边一动不动,神思恍惚的样子,好像什么也没听见。对他父亲来说,这一天不仅没有收入,反将血汗钱往外掏,还要在山路上来回奔波六个小时。等他回到家时想必天早就黑了,而小晨却连他说的几句话都听不进去。
哪知第二天,小晨又偷了一部手机。当他父亲再次赶来的时候,已经快哭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这是他父亲对他唯一的质问,小晨没有给出回答。沉默似乎是这个少年唯一的武器,紧密地防守着自己,让大人无所适从。父亲用略带颤抖的声音问他:“你还读书吗?”
小晨非常坚定地说:“不读了。”他父亲眼中闪过失落的神色,还是不甘心地又问了一遍:“真的不读了吗?”这次小晨看了眼父亲,有些犹豫,最后还是点了点头说:“不读了,我回去干活吧。”
我给他办理了离校手续,并帮着他父亲一起去寝室收拾他的铺盖。在送他走到校门的时候,我忍不住问了一句:“小晨,成绩不好没关系,可是你一再偷手机卖钱,是为了什么?”
“清明要到了,我想给我妈买束花。”他撇了撇嘴,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而这样的故事越多,我越发现,我来支教,能改变的非常有限。他们和我相处的这一年时光,不过是漫长生命长河里的一滴水,将在他们进入广袤的社会后瞬间蒸发不见。
转眼到了第二年的6月份,我就要完成支教任务离开他们了。和来时一样,又是一个凉爽的夏夜,幽幽虫鸣从外面传来。我们正上着晚自习,忽然停电了。我从办公室拿来几根蜡烛,在教室的角落里点亮。停电了上不了课,我便放歌给他们听,把手机开最大音量,切换到随机播放模式。
不知是不是巧合,歌曲跳到了那首《Hey Jude》,音乐一响起,所有孩子都轻轻地跟着拍子唱了起来。要知道,这首歌是我刚开学的时候教的,现在已经过去快大半年了。平时记一个单词都困难的他们,竟然还记得。
也许很多很多年以后,只有少数几个念了高中或是念了大学的孩子,才会在某一天突然发现黑猪的秘密——“Hey Jude,Don’t be afraid.”
有个支教老师告诉过他们,在这个满是艰辛与磨难的世界里,请不要害怕。
北大之南
文/宋颖(科研工作者)
大三末,我通过投递申请、笔试、面试,确定保送北大的研究生,当即留在北京,进入未来读研的实验室,开始科研生涯,即我们经常自嘲的“搬砖”。作为一名还未正式进入北大的外来户小本,既没有任何助研和奖学金,又没有学校的宿舍可以住。导师给小本们每个月发500块的住房补贴,不多不少,刚刚够南门小区的一个床位。
北大南门以南,一条小路之隔,就是我们无数准北大人和北大“边缘人”过渡时住过的南门小区。南门小区是俗称,正式的大号叫作海淀路社区。一条双车道单行线,隔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每天晚上做完实验,我都会横穿马路,一脚迈入袅袅烟火气息的南门小区。
我住的群租房是师姐帮我找的。20世纪80年代的老房子,夏天漏雨,冬天漏风。五十多平方米的一室一厅,硬是挤了16个人:卧室三个上下铺,客厅四个上下铺,厨房居然还有一个上下铺。墙上全是污渍,脚下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我搬进去的时候,床底下已经被其他室友塞得满满当当,没有任何位置能容纳我的箱子,只能让箱子站在阳台上大家晾晒的衣服下面,用脸盆一遮,每天都要在阳台上弯着腰淋着湿答答的水滴翻我的换洗衣物。人太多,只有一个卫生间,每天早晚洗漱上厕所都要排队。我实在不想站在卫生间外面闻着臭气哀号,就每天早早地带了洗漱用品去学校洗漱,晚上也借了师姐的洗澡卡在学校洗好再回来。
我入住之后,引起了一阵大约十分钟的轰动。大家都很羡慕我已经保送了研究生,尤其是那些考研的同学。她们怀揣北大梦,有的是第一年奋斗,有的则是第五年、第六年。需要恶补一些专业知识的时候,我会跟着她们一起去自习。她们伪造了一些证件,混入北大,占据一个不怎么上课的自习教室,把自己的参考书、试卷,甚至水壶、迷你风扇、坐垫儿等一些生活用品堆在一个座位上,长久地在此学习。有时,会在教学楼大课表那里抄下目标院系的课表,尝试着去听,课后找老师套词,看能不能获取一些考研有用的专业知识,或者混个脸熟,方便今后面试。听说有的男生,为了讨好老师,去义务给老师当司机、打杂,帮老师接送客人、采购物品。
失去了好奇心后,她们不再在我身上花费“无用的”时间。仍旧抱团自习,披星戴月。卧室里几个在中关村学新东方的女孩常常有约,我的玩伴渐渐剩下了同住客厅的美芬、丹和胖妞。大家是同龄人,放下初始她们对我的另眼相看,很快就变成了打打闹闹互相吐槽的一个小团体。
美芬有175厘米,身材惹火,长相中等偏上。从公司辞职后,每天坐在床上气定神闲地绣十字绣“家和万事兴”。边绣边跟随着电脑哼唱一些情歌:“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只是因为想你才寂寞……”每周有一两次,会突然跳起来哼着曲儿化妆、换衣服,出去和男朋友约会,晚上再被送回来。美芬说,自己很快就会搬出南门小区,和男友结婚,成立自己的家庭,到时候手里的十字绣要裱起来,挂在客厅的沙发上方。
胖妞确实是个胖胖矮矮的黑姑娘,在做一份“找到一个外国人去注册一个外语教学网站就能赚一百块”的兼职。常常操着陕西口音的英语,用不超过十句的词汇量去北大、清华、北语、五道口等外国人出没的地方有一句没一句地搭讪。最好的时候,一天能赚到二百,特别开心地请我们仨吃东西。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餐,就是一人一个烤鸡翅,或者一人一份凉皮。我们一说“去吃烧烤”,就是在南门小区内的“翅客”,每人点上一个鸡翅、一串土豆和一两串烤馍片。这和我跟其他人吃烧烤简直差太多,只能以“减肥”聊以自慰。
很多时候,胖妞出门逛一天,一单任务都完不成。更多的时候,她以没心情为由懒得出去,就这样有上顿没下顿。美芬辞职后,胖妞就更加日复一日地赖在屋里。胖妞没有任何存款,经常没钱吃饭,就和美芬一起用电热杯清水煮面条加些酱油或者加几片小油菜吃。食材不贵,但全靠美芬包养。胖妞饭量大,一边说着“不吃了不吃了”,一边仍然站在美芬的电脑旁边边看韩剧边吃着不断加进去煮着的面,一直从中午吃到深夜。问及胖妞为什么留在北京,胖妞指着床上小桌上的洗发水说:“我家那边,连这种洗发水都没有!你说还有什么?没劲没劲。还是北京好,啥都有。”
相对而言,丹在屋里总显得没有什么存在感。丹是来自内蒙古的蒙古族人,但看起来简直就是来自江南水乡的林黛玉型女子,柔柔弱弱,细声细语,每句话说出来之前都经过了深思熟虑。平时总戴着大耳机缩在上铺的角落里,不参与我们的讨论,只有大声叫她,才会摘下耳机,侧过脸回应声:啊?丹在准备北大的自考,希望能够通过考试拿到北大的自考本科文凭。
丹为了应付房租和学费、生活费,同时在北大附近一家中学生课外辅导机构做“班主任”,其实就是负责些签到、家长电话回访(目的是续班)、内务后勤的杂务。和家长打电话时极尽温柔,想必让家长得到了在公立学校的老师那里完全无法享受到的教育服务体验。
在漫长的夏夜,我从实验室回屋后,常常会被美芬、胖妞拉出去嗨。丹开始有些扭捏,后来竟也常常催促美芬她俩组局去玩,恐怕是白天在家长那里受的气比较多,需要一些释放压力的途径。有时只有我们四人,跑到五道口或者三里屯酒吧。四人囊中羞涩,当然是去一些能够免费蹭喝蹭跳舞的酒吧。免费消息来源往往是胖妞刷街时收到的“女生免费”“超短裙免单”“周四Lady Night”之类的传单,再由美芬电话确认。美芬每次去酒吧都会穿上她的“战服”,是一条拉链从大腿一直拉到背部的皮裙,尽显婀娜曲线。我和丹会穿上自以为好看实际上格格不入的连衣裙。胖妞的身材已宣告与裙装无缘,匆匆脱掉睡衣随便套上T恤短裤就可以出发。
有时会有男人来接我们。同住在南门小区的男孩们,胖妞是嗤之以鼻的,话说从男生宿舍(群租房)门前走过都会被熏得缓半天。偶尔屋里会有楼道里其他男生塞进来的小纸条,写着QQ号想认识认识,有时会被胖妞写下“做梦吧”然后贴在门外。来接我们的男人是胖妞用过度美化的照片在网上勾搭到的。男人一提出出来见面玩一玩,胖妞会立刻说“我还有仨闺密,她们都特别漂亮”。不怀好意的男人自然乐意。胖妞还会要求男人开车来接我们,有时还会在电话里直接说“你不会连车都没有吧?”男人一旦被胖妞问到晚上会开什么车来接我们,就会立刻被胖妞冠名为“本田男”“马6男”或者“捷达男”等。到了晚上,男人或开车或租车或借车来接我们,自然不再把一直网络和电话联系的胖妞放在眼里,眼神在另外三人身上游走。我和丹自己玩自己的,只留美芬或多或少应付两句。在胖妞和美芬的开导下,我们越来越心安理得地蹭饭、蹭KTV、蹭酒吧。在酒吧舞池里,我们四个人围成一个小圈子跟着节奏摇摆蹦跳。男人想挤进来,我们四个就手拉着手阻挡。有男人的手摸过来,会被高大的美芬一手打开。
胖妞从来没谈过恋爱,却有喜欢的人。以前的老同学,其貌不扬,但看不上同乡的胖妞。胖妞常常嗲嗲地给这位同乡打电话,却很快就讪讪地被挂掉。有时下着大雨,胖妞得知同乡还没吃饭,会买一些自己都不舍得吃的炒饭、盖饭,打包后冒着大雨送去同乡那里。同乡也不邀她去屋里坐,很不情愿地拿了饭就打发她走了。为了省钱,胖妞会在北京夏天的暴雨中蹚水步行三四公里走回来。同乡越不搭理她,她就越痴情、越主动。
实在没钱了,胖妞动起了电线杆上小广告“高薪聘夜总会服务员”的心思,说她就是当个普通服务员,端茶倒水,扫扫地收收垃圾。自己究竟不敢去,拉着我陪她去应聘,我这个好奇症患者自然答应,趁着周末欣然陪同。在公交车上,她就已经计划好了赚到大钱后去吸脂、去开眼角,还要请我们吃海鲜,说个不停。夜总会都在高级饭店里,三进三出,过程几乎一模一样,都是一名穿着西装的男子,看看她,看看我,指着我对胖妞说:“她行,你不行。”我们在公交车上轧过了大半个北京,最后回到海淀,来到胖妞应聘的最后一站,这家夜总会在人大旁边的一个老牌宾馆的后院地下。彼时已到了夜里,夜总会的灯亮了起来。“面试”时,我们终于看到了准备上班的“服务员”们,身着统一颜色的超短裙,酥胸半露,浓妆艳抹地站成一排。这次不等被面试领班羞辱,胖妞拽着我假装打电话:“好的好的,我们这就出来了。”然后夺路而逃。
事后,这天的应聘之路被美芬得知,胖妞被美芬指着鼻子大骂一顿。我心里也不好受,因为我在这件事情上非但没有阻拦,还以看热闹的心态跟着一起胡闹。只记得美芬恶狠狠地说了一句:“你自己白痴就算了,人家宋颖是好孩子!你别把人家带坏了!!!”弄得我羞愧难当,但房间就这么小,无处可逃。
有次,丹的妈妈、丹的姐姐带着女儿,三个人来北京找她,打算住一周给小女儿看兔唇。宾馆自然是住不起的,因为是短租,即使是南门小区的床位,也价格不菲,还要看二房东的脸色。最终,丹和我挤一张上铺,胖妞和美芬挤一张上铺,把两个下铺留给了丹的妈妈、姐姐和她的小女儿。虽然带来了更多不便,但室友们看在兔唇小女孩的分上,也还是纷纷出主意,说可以去寻求嫣然天使基金会的帮助。经过电话打听,我们得知嫣然天使基金会只资助首次治疗的患儿,而那个小女儿已经接受过一次失败的手术了。丹带着家人们去医院挂号,去了医院才发现,一周内的号都被挂满了,票贩子手中的号贵得令人生畏。而返程的火车票早已买好,一行人只得在逛了天安门广场和几个票价10元内的公园后,返回了内蒙古老家。
生活的压力让大家喘不过气。我们又一次地搜寻了女士免费的酒吧场次。这天晚上,大家没有在舞池蹦跶,而是一杯又一杯地喝着免费的鸡尾酒。音乐声音大到我们无法用言语交流,所有想说的话都借着这些劣质调制酒,在歌舞升平的背景之中伴随着舞厅的光影进入我们的肠胃。刺激,又有着瞬间的熨帖。
四个人晕晕乎乎,互相搀扶着从五道口走回南门小区。胖妞一直在背上挠来挠去,到了家,衣服一脱,整个前胸后背醒目的红斑吓得我们命令胖妞立刻去看医生。胖妞说没钱看医生,我们说我们仨来付。胖妞苦笑,不再理睬我们,借着酒劲儿到阳台上给同乡打电话。
“我现在酒精过敏,很难受,我可能要死了……我没胡说,不信我把手机给她们,让她们跟你说……我就是很难过,你没有一点点喜欢我吗?我还没谈过恋爱啊!我还是处女啊!处女啊!……你就这么不想要我吗?处女你也不想要吗?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不会让你负责任的!我就是不想死了还他妈是一个处女!……我求你了,我现在去找你好不好……我想死之前见到你,想死之前给你……”胖妞已经哭得喘不上气,完全不顾我们的劝阻,在凌晨两点跑出去找同乡了。我们就快把嗓子喊破,完全无济于事,酒精上头,再没有力气出去拦住她,最后大家昏昏沉沉地睡去。
渴醒爬起来找水喝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凌晨。胖妞就坐在床上,把我吓了一跳。我试探性地问道:“你昨晚还好吧……”胖妞抱住双膝,把头埋下去,沉默不语。后来我们才知道,胖妞那天晚上在同乡门外等了两个多小时,都没有换来一扇敞开的门,只有“神经病”和难听的咒骂。胖妞也终于彻底死了心。没过多久,就带着在北京的所有家当,说是回家相亲去了。那以后,胖妞再没回过北京。
美芬的十字绣迟迟没有绣好,在我妈手中一周就能完工的活儿足足在她手里磨蹭了大半年。理想的新家终究没住进去。因为男朋友不愿意和他老婆离婚。为了男朋友辞掉的工作,此刻也回不去了。不绣十字绣、没了约会,美芬显得无所适从,哼的曲子也变成了“全是我的错,再怎么想也没有用”。美芬把十字绣胡乱塞到枕套中,深夜中,又在枕头上恸哭过几次。只有上铺的我能够感受到她在下铺无声地哭泣、颤抖,也只能装作不知道,醒来又睡去。
丹接到家里的电话,说妈妈病了,需要住院。临回内蒙古时,丹把她的床上小桌、盆子、沐浴露等带不走的家当,都卖给了舍友们。没到退租的日子,还拜托我们找了日租的租客,分担她接下来的租金。
后来,我正式进入北大读研,拉着行李箱搬离了南门小区。之后几次,我带着新鲜出炉的师弟师妹在南门小区找床位,再也没见到过她们。她们,终究成了曾经距离北大不到100米的过客,只留给彼此那些光怪陆离的夜晚,还有漂泊异乡时仅存的温暖。
追梦青年
文/ 苏河(书店主理人)
Sayings:瓦特是我的小学同学,集小偷、流氓、劳改犯等标签于一身。在村里声名狼藉的他,一心想要成为摄影师。我们看他的努力像在看一个笑话,直到他在这条路上人仰马翻。
瓦特的葬礼跟其他人的有些不同,没有哀乐,没有号啕。灵堂里,只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孩跪着烧纸钱。
凭吊和帮忙的人寥寥无几。村民们大多在距离灵堂十多米外的路口张望,三三两两,议论纷纷。因为假期游玩路过他家,我顺路参加了葬礼。
对瓦特的印象已经模糊,在我人生上演的众多好久不见中,他可能连“龙套”都算不上。
瓦特原先叫华特,方言里“华”和“瓦”同音,又因为他小时候性情顽劣却十分聪明,总让人想起那个发明了蒸汽机的英国人,所以得了这个绰号。他从小由奶奶养大,父母是我们那儿最早的一批外出务工人员,都在温州打工。
我们是小学同学。上小学最喜欢看的事情就是,数学课上,瓦特折的纸飞机在教室里飞得到处都是。老师拎着他的耳朵问痛不痛,他憋红了脸说不痛。我们听了就笑,时间久了,他不但不改,还很得意。
瓦特的妈妈给瓦特带回来一部傻瓜相机。那时候,我常常把棕树叶子撕成一缕一缕当拂尘,扮成道姑的模样到处装神仙。瓦特拍下我的样子,还配了一小段“看图写话”,后来,那张照片和文字一起发表在了校报上。
他告诉我,自己长大后要当一名摄影师,要去非洲拍狮子,还要拿什么国际大奖。
瓦特的父母在他十二岁那年离婚,事先没有任何征兆。为了争夺抚养权,他爸妈跑到学校里抢儿子。临近期末考试,每天都下着暴雨,全校学生站在教学楼的走廊上,看他们一家三口淋着暴雨在操场上展开拉锯战。
最终,他被判给了他爸爸。半年后,像商量好了似的,他的父母各自组建了家庭,狗血的是,再婚后,两家只隔一幢楼。
瓦特成了空气一般的存在。很多次放学,他妈妈出现在学校,接的却是再婚后别人家的孩子,他爸爸带着新妻子继续去温州打工,他像小时候一样,跟着奶奶过日子。
没有零花钱,瓦特学会了偷,起初只是去同学家玩顺走了桌子上的零钱,后来,学会了偷钱包、手机、自行车、电瓶车,他还学会了在校门口向低年级小朋友收保护费。大人们知道他身世可怜,刚开始发现了,也只是教育,并不责备,但时间久了,他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上初中前的暑假,我见过他最后一次。他来我家找我玩,我爸把零钱、手表等值钱的东西全都锁进了柜子,然后坐在客厅里,眼神牢牢看着他。那个下午,我们没说什么话,我看书,他看着我看书。走的时候,他说:“你放心,我不会偷你们家的东西的。”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只知道他不再上学。再后来,他奶奶过世,他便消失了。
大学毕业那年,有一回,我去舅妈的店里蹭饭。表哥带了一个剃了板寸头的小伙进来,小伙手臂上有文身,还有很多伤疤,低着脑袋坐在角落里不说话。
从他们的谈话里我知道这个小伙是瓦特,那一天是他刑满释放的第二天。自那以后,他身上的标签,除了“小偷”“流氓混混”外,又多了一个“劳改犯”。
原来,瓦特有次收保护费把人打成了重伤,进了局子。表哥念及瓦特曾帮他家解过围,去看过他几次。后来刑满释放,无处可去,瓦特又来找表哥。
吃饭的时候,舅妈让大家说说新一年的愿望和目标。轮到瓦特,他举着酒杯声泪俱下地发誓要学好。这种人,演得越像,越不可能是真的。我对他的誓言嗤之以鼻,也相信当时在场的绝大多数人跟我想的一样。
在舅妈店里上班后,据说瓦特非常卖力。起初安排他送货跑运输,别人见了他的文身和伤疤都害怕,又听说他是刑满释放人员,坚决不肯收他送的货。后来,他成了店里的装卸工,从早上六点忙到晚上八点,有时夜里也要起来卸货。
“三个月,没有请过一天假。”舅妈把这当成大新闻说给我们听,我们一笑。相比于“浪子回头”,人们更愿意相信“本性难移”,对于少年时期就误入歧途的人,“重新做人”这话没有任何含金量。变坏只是时间问题,我们隐隐地都在等着他变坏,以便验证自己的明智。
我去舅妈店里的时候,总是能碰见瓦特,但没有说过话。大人们早已不记得瓦特是我的小学同学,瓦特自己似乎也认不出我了,我也正好假装不认识他。谁会承认一个流氓混混劳改犯是自己的同学呢?
一次吃饭的时候,瓦特突然说自己有个做摄影师的梦想。听他说“梦想”这个词,一桌人使劲憋住了才没笑出来。他说想要攒钱买相机,问表哥相机要多少钱。表哥直接说,你别想了,摄影师的一套装备最低也要好几万,入门级别的单反便宜点,大概五六千。他说,那先存钱买个入门级别的。
大家把瓦特当摄影师的事当笑话传,很快,整条街的人都知道了,见了他就故意问什么时候买相机,什么时候开照相馆之类。
这些看热闹的人里,当然也有我。我已经忘了那个拿着傻瓜相机拍我道姑装扮的瓦特,面对眼前这个名声不佳的前劳改犯,内心嘀咕着:你会学好,鬼才信。
瓦特这次似乎真的下了决心,听说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请客吃饭,熬了大半年,买了台尼康D7100。出工装货的时候,他把相机藏在高高的货架上面,底下铺一层报纸,卸完货休息,又把相机抱在怀里,像对待一件珍宝。他还让我表哥从网上给他买了几套摄影教材。
即便这样,也没有人相信他真的会成为摄影师。摄影是门学问,看上去好像人人都会一点,可真想拍出水平并不容易。况且,瓦特是小学文凭,一本说明书读起来都费劲,更别说那些摄影教材了。果然,一个多月后,他连单反的很多功能都没掌握。
瓦特还是等来了表现自己的机会,并且赚了五千块钱。
在表哥的婚礼上,他做了婚礼跟拍。说是跟拍,其实是请了专业跟拍后,他做第二跟拍。“第二跟拍”,我们听了扑哧就笑了,有了专业跟拍,谁还会要业余的?不过是不想扫他的兴,才给的面子。
但他做足了功夫,在网上研究了所有婚礼跟拍的技巧,还全程参与了婚礼细节的讨论。在现场,也有一副专业摄影师的样子,差点让人忘了他身上“小偷”“劳改犯”“流氓混混”的标签。
当时两个包厢都在办婚礼,仪式结束,伴娘去洗手间的时候被隔壁包厢出来的宾客围住。对方喝了很多酒,围住伴娘不让走,瓦特前去解围,起初好言相劝,后来成了相互谩骂,再后来厮打起来,演变成了两个包厢的对殴。酒瓶碎了一地,一直到警察来了才停手。
隔天,整条街都在说瓦特做婚礼跟拍把人打伤的事,带着一副“我之前怎么说来着”的先知口气。
之后,瓦特又信心满满地将拍的照片投稿给了报社,除了舅妈,没有人把这当回事。舅妈把旧电脑借给他学PS,还答应装完货他可以不用待在店里。瓦特背着相机去了大街小巷,拍回来一堆人像,有从网吧出来的少年,有领着孙女买菜的爷爷,有卖馄饨的老人等,但在我看来,这些照片构图凌乱,毫无美感。
在一张拍校门口学生放学的照片上,孩子们背着书包三三两两跑出来,笑靥如花。瓦特把照片寄给了报社,取了个特别平庸的名字:希望。
到了清明,天天下雨,我的心情被闷热和潮湿裹挟着,瓦特却显得格外开心。他说收到了报社的回复,回复中说他拍的那组照片已被选用,会在近期发表。他坐在货架上,跟店里的人吹,说等照片发表后,他计划开个工作室,接点写真的活。大家听了,还是笑话他瞎做梦。他抽了口烟,眯着眼睛说,真的。
很多突如其来的事情,被久经世故的人们称为命。人们尝试倒回去想,从千头万绪里找一个端倪。周末,店里不休息,瓦特请了半天假。那天是他弟弟生日,继母打电话来问他是不是有空回去吃饭,他看上去心情不错,满口答应。管账的说请半天假要扣一天工资,他笑笑,递了根烟,吹着口哨就出门了。
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和往常一样走公路,而是骑着摩托车绕了一大圈走江对面的小路。连续下了一个多星期的雨,路面土质松软,瓦特在家对岸的小土路上遇到塌方,他和他的相机、摩托车一起摔下江去。
我和舅妈一起去了瓦特出事的那条土路。已经过了三天,塌方的路段并没有进行维修,只是用安全警示牌草率地围了起来。“如果那天不让他请假就好了。”店里的人说道。
直到他死去,他拍的那组照片也没有在报纸上发表。
南穴村的灌篮高手
文/沈嵩男(大学生)
Sayings:《灌篮高手》中,三井寿对安西教练说的那句“教练,我想打篮球”点燃了无数少年的激情。他们抱起篮球,冲向球场,觉得自己下一刻就能飞身扣篮。热血和天真,成了他们仗剑走天涯的护身符。
阿德是我的好朋友,酷爱打篮球。从初一开始,我每年坚持给他买一双篮球鞋,想以此作为补偿。
那年我跟同学闹矛盾,气愤不过,找阿德替我出头。他带了七八个人过来,下手过重,踹断对方两根肋骨,前前后后赔了八千多。因为这事,即将中考的阿德吃了处分。他本可以被市里最好的高中特招,最后只去了一所中专打球。
我跟他说,这事怪我,我出钱赔给你们家吧。他说不用,没事。我低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其实这几千块钱我根本拿不出来。瞥见阿德脚上破烂的球鞋,我说那我以后给你买球鞋吧,这你用得上。
为了存钱,有时我会省下午饭钱,只买个面包或者从家里带些干粮了事。我从不给他买便宜货,只买耐克、阿迪,或者AJ这样的大品牌。
阿德长我两岁。认识他时,我读一年级,他读三年级。那天我和伙伴玩篮球,他循着球声找过来。后来我们经常在一起打球,当时村里还没修球场,我们用铁桶作篮筐。阿德穿着奶奶的拖鞋,投得比我们都准。他说自己在家投的是一个挑粪用的皮桶,比铁桶小多了。
后来,我们村修建了全镇第一个篮球场。在崭新的球场上,阿德站在三分线外,进行了第一次真正的投篮。很遗憾,篮网都没蹭到。不过第二次他加点力就碰到了篮筐,而我直到五年级才有投三分的气力。
2006年8月底,我们组织了第一场球赛。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天中国男篮队员王仕鹏三分绝杀了斯洛文尼亚。阿德非常兴奋,看完比赛就邀了一帮人去球场投篮。
“我们为什么不像电视里那样打比赛呢?”阿德提议。我说我们连规则都不知道。他说他知道,他表哥跟他说过,“我们可以打半场。”
之后他模模糊糊地跟我们介绍了些规则。那场比赛他是球员兼裁判,谁走步谁两次运球谁犯规都由他说了算。当然,他也是打得最好的。他发育早,个头比同龄人高出一截,才小学就有点膀大腰圆的架势。这也决定了他后来的打球风格,身体碾压。
我和阿德将大把的时间都耗在篮球上。他打得越来越好,往往单打独斗就能率队取胜。我生得单薄,加上年纪小发育迟,在场上只能打打酱油。分组打比赛的时候,阿德所在的队伍总能赢,队友只需要不断把球传给他就行了。前年春节,多年未见的我们又一次打球,我运了几下球后总觉得不对劲,直到把球交到他手上才觉得正常。
给他喂球已经成了下意识。
小学时我读书不错,总是随随便便就能考进班级前三。阿德也是随随便便,不过是倒数前三。即便如此,我还是很崇拜他。因为他不仅打球厉害,还是学校里的帮派老大。有他在,我可以无所顾忌。
记得一次上完体育课去水龙头处洗脸,我被一个高年级学生一把推开。阿德看到这一幕,踹了那人一脚。对方想要发作,回头一看是阿德,便不敢言语。
阿德每天都很忙,不仅忙着打球,还忙着解决各种冲突。我上五年级的时候,阿德升了初中。他说初中生活好极了,有五个球场,还很新,篮网是铁链子做的,不会断。
初一时阿德就进了校队,破了我们镇中学的纪录。5月份打初中联赛,阿德已是队内首发控卫。那是阿德第一次代表学校打比赛,虽是友谊赛,他免不了还是有些紧张。暂停的时候我说阿德你别紧张,别人才该紧张,你就像一台装了赛车马达的拖拉机。
赛后我跟阿德说你的视野太差了,队友好几个空位你都没看见。第二天早上一起吃早餐时,我发觉他的眼珠子瞄来瞄去的很不安分。
“阿德,你干吗呢?”
“我练视野呢。”
“你打球真上心,以后肯定能打职业比赛。”
“对啊,我要打NBA。”
“你应该可以的,你再晒黑点就更像个打NBA的了。”
那会儿我和阿德天天傍晚在一起打球,直到我爸站在家门口朝球场方向大喊一声:“吃饭了!”吃完饭我还能听见阿德在球场投篮。
“这黑漆漆的他看得清?”我爸很纳闷。
“他不用看都知道筐在哪里。”我十分自豪。
初二的时候,阿德成了我们市初中联赛场上的红人。他的每场比赛我都在替补席上观看,帮他分析,给他提意见。他很听我的,他说我打球虽然没他厉害,但脑子比他聪明。
一次赛后,我跟他说你的左手传球稳当一点就更厉害了,你可以试试干什么都用左手。结果第二天吃饭时他用左手使筷子,一下把餐盘戳翻了。
小学毕业我考了全镇第五,得了两千块钱,我妈给了我其中的一百。我买了两个篮球,一个给阿德。我们赤膊打球度过暑假,晒得跟非洲人似的。
开学那天天气不错,阿德带我在校园里晃荡了好几圈。晚上我们跑到球场上打球,打到一半我被班主任叫到了办公室。
“你离那人远点,怎么刚来就不学好。”
阿德升中专后,我们一起玩的次数少了。一次阿德投进一个超远三分后说,其实CBA那帮人就是高了点而已,也没什么。
“确实,就是个头高了点。”我附和。
一天阿德带了个女孩过来,对我说“论理你该叫声嫂子”,我冲着女孩喊了一声“嫂子好”。后来这个姑娘真成了阿德老婆,这是打球带给他的为数不多的收获之一。
阿德最终没能吃上打球这碗饭,中专毕业后去了深圳打工。其实当他个头停在一米七五时我就没抱希望了。阿德一走了之,没给我任何联系方式。他从我的世界蒸发了,两年音信全无。
前年春节的一天,我到村里那个年久失修的球场打球。水泥地支离破碎,篮筐下垂得如同老女人的乳房。
没多久,阿德走了进来。他穿着做旧的牛仔服和牛仔裤,膀大腰圆,身子比以前宽了一圈,脸更是圆得像个篮球。
“回来啦。”我跟他打招呼。
“是啊,混不下去了。”
“还去外面吗?”
“看形势吧,社会难混啊。”
他递过一根烟,见我吐出浓厚的烟圈,说你要吞下去。我把烟气吞下去后咳了半天,那是我第一次抽烟。投了一会儿篮,他说咱俩单挑吧。
我依然防不住他,没过几分钟就被打爆。他脱下牛仔服,喘着大气,说下午叫拨人打比赛。
“你对打球还是有瘾啊?”我问他。
“哪还有什么瘾,一年就打那么几次。平常干活累,没那闲工夫。”
我想问他在外面干什么活,可终究没勇气。
那天下午他只叫到两个人,只能二打二。他恨恨地说了句:“现在这帮小鬼连篮球都不打了,也不见得读书好吧,一帮烂坯子。”
这次球赛后没多久我就开学了,阿德又去了外地。
今年春节,他没有回家。妈妈告诉我,阿德家为盖楼房背负了十几万的债。“我早说了打球没出息的,你看现在,连个高中文凭都没有,出来能干吗?”
我心里很不服气,但知道与她争论没什么意思,默默上了楼。
我拿出新买的一双韦德之道篮球鞋,找到阿德在村里新盖的房子,喊出他媳妇。
“嫂子,这鞋子等阿德回来你给他吧,就说是我送他的。”
她也没问缘由,接过后道了声谢,转身回家时嘀咕了一句:“篮球都几年没碰了,要球鞋有什么用。”
回去的路上我想了很多。如果阿德没因替我出头而受处分,如果他去了市里最好的高中读书,现在会不会过得好些?
我想起我们最后一次打球。坐在场边休息的时候,阿德突然说:“你发现没,村里的篮筐特别容易投进球。”我有点惊讶。他说他仔细量过,篮筐直径比标准筐宽了三四厘米。
阿德点了一根烟,说要是自己在别的地方也能投这么准,指不定真能打上职业联赛呢。
一起顺风去拉萨
文/申迪(青年导演)
30秒决定去拉萨
因为爱聊天,我很喜欢坐滴滴顺风车。此前,坐出租车也能满足我爱聊天的爱好,后来,各行各业的顺风车车主吸引了我。遇到有趣的事情,我还会发朋友圈记录下来,开了个#今日车主#的栏目,点赞者众,有段时间不发,还有人问我:“最近没坐顺风车吗?”
在我上百次或长或短的顺风车行程里,最难忘的是今年从西宁坐到了拉萨。
那是2017年7月28日,我去参加西宁FIRST青年影展。影展最后一天要在青海湖露天放映获奖影片,我特地在去西宁的一周前学会了骑单车,梦想环青海湖骑上一整天,甚至想好了骑行时戴一条柔软的驼色围巾。
可第二天,一个懒觉让计划彻底泡汤。去青海湖来不及了,去拉萨?我头脑里蹦出这个想法,不到30秒,我下了决心,迅速规划2000公里的行程,打开了滴滴顺风车的界面。
没错,对一个滴滴顺风车深度用户来说,这是我会做的事。
输入目的地,下单,等待应答。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午饭吃完前,如果没人接单,我就回上海跟姥姥学做饭。
几分钟后,电话响了。
“喂,你好,是你预约的顺风车吧,去拉萨?”
“哦对,是我,你好。”
“我们半小时后出发可以吗?我刚起床,哦对了,你去过西藏吗?你会不会有高原反应啊?你买红景天了吗?啊算了你别买了,我买了,够喝,半个小时后我在你定位的地方等你,OK吧?”
我还什么都没问,电话另一头的男生就自顾自说了一大通。我说了句好的,电话就挂了。挂了电话后,我点开了车主信息,头像是一个高大的男孩,90后,湖北人,爱民谣,喜欢欧洲,从事金融业,车是一辆黑色小轿车。
看到100分的信任值,我心想“应该是好人”。松了口气。
吃完饭,我拖着行李箱进了商场,抓起一双平底鞋、一瓶防晒霜和三瓶啤酒后,站在路边等顺风车了。
几分钟后,一辆小轿车停在我面前,车上下来两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小伙子。
“嘿,是你吧。”“嘿嘿嘿,是我。”我上了车,坐在后排,开车的男孩转头递给我一瓶红景天:“喝了吧,怕你高原反应。哦,对了,我叫舒义,他叫陈飞。”
舒义是车主,陈飞是他的发小兼大学同学,两人都是武汉人,1991年出生的。他们从武汉自驾到西宁,歇了一天后,准备沿着青藏线开到拉萨,旅途无聊,于是打开滴滴顺风车接单,捡到了我。
“你准备好了吗?2000公里,三天时间,开到拉萨。”舒义笑着看着我。
“准备好了。”我这样回答,内心充满着兴奋和好奇。从未想过自己会坐着顺风车去拉萨,我觉得这件事酷极了。
高原上的夏天清清爽爽,天空一望无际的湛蓝,云朵低低的。舒义问我:“你多大啊?什么星座啊?”
“1994年出生的,金牛。”
三个人很快就星座的话题打开了话匣子。舒义觉得我年轻,更懂星座,问我哪个星座的男生最渣。我说,巨蟹男最渣。坐在后排的陈飞听了直笑,我问他笑什么,他说舒义就是巨蟹座。我有些尴尬,赶忙说巨蟹还好啦,射手男也挺渣的。
这回轮到舒义笑了—陈飞正是射手男。我们仨哈哈大笑。
我一路都在唱歌,舒义怕我有高原反应,不断给我灌红景天。出发前的几个小时还算通畅,黄昏时,我们停在了服务区。进了服务区的餐厅,没有人,没有商店,只有一个大热水桶,我们的第一顿饭吃了泡面。
“三个小时后,我们会下高速,到时候哥带你去吃肉。”舒义吃完泡面,信誓旦旦地说。
他的口气让我想起大学时一个好哥们儿。
顺风车里,我们不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更像是一个很久没见的朋友或者同学,很快就轻松自然地聊起天来,不那么拘谨,这也是我喜欢坐顺风车的原因。
人烟稀少的高原上,多出来了两个走同一段路的朋友,因为顺风车的存在被系在了一起,这种奇妙的感觉很棒。
于是,我们怀着对肉的期待继续上路了。
天黑透了,我们带着对肉的执念开到了一个小镇上,一头扎进餐馆,点了一盆羊肉,每块羊肉都比我的拳头大。吃饱后,舒义问:“你打游戏吗?”我们三个人相视一笑,笑容满面地走进了小镇上的网吧,因为我们心里清楚,过了今晚,我们将在很长时间里看不到人烟。
我已经不记得多久没去网吧玩过LOL了,那晚玩得很开心,我们像认识了很久似的,陈飞有点坑队友,被我们一个劲儿地骂。恍惚之间,我差点忘了自己是在海拔两三千米人烟稀少的高原。
打完游戏,我们在旁边的小旅馆睡了几个小时,继续上路。开到可可西里时,因为前方修路,我们无法前进。车队很长,长到看不到第一辆车在哪里。
我下车溜达,下车的一瞬间就后悔了,因为当时的气温是5摄氏度,而我仍穿着从西宁出发时穿的短裤,路边穿着大袄的藏族大叔眼神疑惑地看着我。看着远处山顶的积雪,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在路上堵了大概两小时,我沿着长长的车队向前走,当地牌子的都是货车,外地牌子的都是自驾进藏的。中途有些司机等得不耐烦了,直接开到旁边的沟里,从沟里迂回上路。沟不浅,考验着司机的车技,我清楚地听到了几辆车的底盘剐蹭的声音,每一辆成功逾越了那道沟的汽车都会得到路边一众人的掌声和欢呼。
堵车的几个小时里,我们三人在车里赌哪辆车能在沟里顺利通过,让原本枯燥的堵车萌生出一些妙趣横生的意义。
过了可可西里,我们的手机都没了信号,和外界彻底失去联系。路上看不到人,也没有人能找到我们。海拔越来越高,温度越来越低,曾经是体育生的陈飞开始有了高原反应,还解释说是自己身体太好、肺活量太高导致的,说完就倒在了车后座上。
开车的任务完全落在了舒义身上,我则负责做一个认真的陪聊,和他聊起自己遇到过的印象深刻的顺风车车主,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有创业失败的公务员,有梦想做摇滚歌手的教师,也有写小说的程序员。
有个开宝马、气质高冷的大叔跟我说,自己1999年从湖南来到上海,闲余时间喜欢沿着苏州河骑车,当时最大的愿望是能找一个喜欢的上海女孩,在苏州河边骑车边带着她。现在他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公司,开了宝马,却再也没去过苏州河。
还有一个公务员大哥对我说,他结婚纯粹是老婆的阴谋,因为恋爱的时候他老婆总带他去各种婚博会、婚礼展,然后就稀里糊涂结婚了。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原因,他话锋一转,说最重要的是他们两家离得近。“你知道的,干什么都可以顺路,好方便的,哈哈。”
舒义听着也笑了,说这人最适合开顺风车了,连婚姻大事都图“顺路”。笑完,他说了一句,开顺风车真幸福,还有故事听啊,你怎么这么能聊。
“那是你拉到我这样的赚了。”我说,顺风车的环境让人很放松,会分外珍惜这点时间,有时和家人朋友都没有那么多话说,遇到一个很能侃的顺风车车主,旅途会有趣很多,我把他们当作朋友,聊得来的都会加微信,朋友圈也会互相评论。
听完他有些抱歉地说,因为我是他顺风车第一个乘客,还没有故事可讲,问我能不能讲点他自己的事。我说当然可以,觉得这男生有些可爱。
他说自己在武汉做期货生意,家境还不错,这回自驾去西藏是想了结十年前的一个心愿。在他十岁的时候,他爸带着他从武汉坐飞机到过拉萨,之后他一直想自驾去一次。
高原的气息在一步步加深,海拔也越来越高,这是身体能感知到的。舒义的口音带着武汉话,听起来直爽又温暖,就像一部公路电影的旁白。
走了一会儿,遇到一辆停在路边的车。车主靠在车门上抽烟,见我们开过来,招了招手,我们停下来。
“嘿,兄弟,能拖我一段儿吗?我车坏了。”
“能呀,你是东北人吧,我也是。”
我抢在舒义前答应了。舒义在旁边笑:“你是看人家帅吧。”
在顺风车上遇到了这种传统的顺风车方式,有一种传统和现代碰撞的奇妙感觉。川藏线上一直都有搭顺风车文化,在驴友们眼中充满浪漫和冒险,搭顺风车的人出于信任和求助,司机则出于善良抑或对背包旅行的赞赏,但往往也存在安全风险。滴滴顺风车的出现,是通过技术的进步让人们轻松又安心地回归到传统的美好,重建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停车的大哥叫老任,东北人,三十岁出头,在拉萨开了家书店,在那之前,在德国做工程师。他上了我们的车,在路上给我们讲了很多故事,关于他在西藏的一切。
黄昏时分,我们发现了路边的修车店,老任下车,嘱咐我们到拉萨后一定要找他。
我们继续上路。路上牦牛成群,却不见放牛的人。海拔越来越高,舒义也有了高原反应,只能靠不断抽烟和喝红牛让自己清醒一点,陈飞依旧头痛欲裂无法开车。天越来越黑,我们惴惴不安地继续向前开着。
这可能是我23年来最恐惧的一夜。我能清楚地感受到海拔的升高,开始头痛,出现耳鸣。在盘山公路上,路况极差,没有路灯,荒无人烟,路上也没有同行的车,孤立无援,大概这方圆几十里范围内唯一的亮光就是我们的车灯。手机依旧没有信号,我们彻底脱离了人类文明。
我们俩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脑中思绪如云涌,我心里默默地对他说:“兄弟,这次真是把命交给你了。”舒义打破了沉默:“嘿,我们听个摇滚吧,你再讲几个笑话助助兴。”
我讲起了压箱底的笑话,都是真人真事,讲我那些臭屁的同学,上学时如何在课堂上整蛊。
舒义一直在笑,最后感慨说,第一次开顺风车,有美女讲故事讲笑话的,真希望一直开下去。
深夜黑黢黢的,我心里却暖暖的,一点也不觉得害怕。想想每次坐顺风车的经历,其实是顺便在交朋友,原本毫不相干的两个人,因为一次叫车,命运短暂地交会了,并肩度过了一小段人生。这个世上从来不缺少意见和见解,缺少的是真诚的交流,滴滴顺风车提供了这样的机会。这个世界上,每个地方,每个角落,都有人因为这种方式而相识相知。
入夜更冷了,我对着膝盖哈气,舒义把外套借给我,说自己高原反应的症状之一是怕热。我当时很想拉着舒义下车磕头,就此桃园结义。
离别
在车里睡了一夜,我们继续上路,我放弃了刷牙和洗脸,高原上的水冰冷无比。中午时分,在路边发现一家藏餐馆,牌子上印了一盘肉菜,我像见到了亲人一样笑得满脸褶子,舒义去点菜,我去借用卫生间。出来后,桌上放着一壶热水。
“我麻烦老板娘烧了壶热水,你等下可以用热水刷牙洗脸了。”舒义的暖男表现让我感动不已,激动到把自己碗里的牛肉给了他一片,决定结束行程后给他一个暖男的好评。
当晚,我们找到一家旅馆住下了,说是旅馆,其实就是活动板房,走廊的一侧是窗户,另一侧是房间。没有单人间,都是大通铺,一个房间放五六张床,不认识的人拼在一起住,和我一起住的是四个互不相识的姑娘。其中一个姑娘高原反应很严重,氧气罐不离手。
半夜出来上厕所,我被锁在了门外,饥寒交迫地在门口待了一夜。一大早,去停车的位置看舒义有没有起床,发现他已经坐在车里帮我和陈飞买好了早饭,我啃着馒头向他们讲述我这一夜的故事,他们大笑说我如果是男的,肯定是那种在怜香惜玉中毁掉自己的男人。
第三天中午,我们到了拉萨,拉萨河很汹涌,但不如我们路上的三天来得汹涌。舒义开车送我到客栈胡同口,下车时,我拖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走了。舒义和陈飞在身后大声跟我说再见,我没回头,我知道,如果我回头,可能眼泪就流下来了。
几天后,我在微信上对舒义说,这是我23年来最棒的一次旅行。感谢顺风车,让我们相遇。
爷爷的谎话
文/陈町(大学生)
爷爷的腿上有一道疤痕,是在台儿庄战役时被日本人的手榴弹炸伤的。
小的时候,我就知道爷爷是个抗战老兵。他的所有荣誉都藏在一个木质盒子里。
盒子外包着一层印有国徽的红布,里面放着一枚金色的抗战胜利勋章。爷爷说,那是他在炮火连天的年代从敌人的枪口下拿命换来的。
我们兄弟姐妹们都爱听爷爷讲故事,小伙伴来家里,也会搬着凳子在爷爷身边听故事。爷爷眯起眼睛,讲起日本鬼子的凶残和狡猾,老百姓的悲惨和不幸,以及战士们的英勇和顽强。
虽然这些故事我已经听了无数遍,但一点也不厌烦,每次听完都热血沸腾。
爷爷18岁时,抗日战争爆发。当年11月,日军结束淞沪会战后,自东向西迅猛推进,炮轰了浙江大部分地区。日军占领杭州后,烧杀抢掠,余杭大火连烧三个昼夜。
每次讲到此处时,爷爷的声音都变得沙哑,眼中带了泪光,好似被火焰吞噬的余杭又浮现在他眼前。之后,太奶奶带着爷爷的兄弟姐妹逃到了云南,但爷爷执意留下来参了军。
爷爷跟着军队从上海到安徽,从徐州到武汉,在苏浙皖鲁豫鄂等六省中转战。征程万里,历经八年,他参与过大大小小的战役不下百次,见多了哀鸿遍野和家破人亡。
参加台儿庄战役负伤的往事是爷爷讲得最精彩的一段。他每次都会撩起他的裤脚,露出小腿上的伤疤。那是一个10厘米左右的伤口,虽然早已愈合,但从狰狞的伤疤来看,当时的伤口应该深可见骨。
爷爷显然很满意孩子们脸上吃惊和崇拜的神情。他的音调继续上扬,对当时受伤的情况描述得绘声绘色。
当时,爷爷所在的部队刚到临城车站,准备下车,埋伏好的日本人突然发起攻击,和爷爷所在的部队交手,打了几个小时。
“我们的武器没有他们好,但我们士气高涨,把他们打得溃不成军,没想到小日本这么阴险,要撤退了还丢了个手榴弹。”爷爷笑了笑,朝小腿的位置努努嘴,说那道伤口正是手榴弹留下的杰作。
随后他又云淡风轻地说:“幸好命大,伤得不重。”
爷爷嘴上说伤得不重,但我知道每逢下雨天,他的那只腿都疼得厉害。可他从不喊疼,始终展示出一名抗战老兵钢铁般的意志。
这类惊险万分的故事,在爷爷记忆的仓库里还有很多。偶尔他说出一两个我从没听过的故事,我也从不意外。我知道作为一名参加了八年抗战的老兵,他的记忆里存着数不清的战役。
爷爷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父亲他们兄妹也对爷爷十分尊敬,父亲常跟我说爷爷一生很不容易。当年,奶奶生下我小姑姑后,不久就过世了。当老师的爷爷,除了给学生们上课,还要独自养育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长大。
太奶奶的身体也不太好,需要人照料。两个姑奶奶已经出嫁,日子过得也不富足,她们提出要帮忙照顾太奶奶和孩子们,可爷爷宁愿自己辛苦也不愿让她们受累。
后来,家里穷得买不起米,爷爷只能再出去揽活,除了白天教书,晚上还帮人算账,要是遇上哪里缺临时搬运工,也会下了课就匆匆赶过去。工作之余还要料理太奶奶的起居还有三个孩子的吃喝拉撒,日子过得不眠不休。
父亲七岁的一天发了高烧,天降暴雨,爷爷抱着他去卫生院看病,心急如焚,在路过建筑工地附近一处积水潭时,被水下一根钢筋划伤了小腿,血流如注。
但爷爷还是忍着痛,拖着淌血的小腿在积水里疾行,把父亲送到了卫生院。后来爷爷腿上的伤口感染,在病床上躺了两个多星期,从没当着父亲的面喊过一声疼。
父亲说:“他就像个军人。”
爷爷去世前不久,社区要给老兵颁发荣誉证书,我也很兴奋,到处传布。可父母好像没听说一样,只字不提。我提出给爷爷申报荣誉证书,得到的却是父亲的呵斥和制止。
为此,我一直为爷爷鸣不平,心里默默地抱怨父母。那时,爷爷身体状况每况愈下,记忆力也越来越不好。他已经讲不出一个完整的故事了,也没有人再来听他讲抗战故事,但他偶尔出神时,会断断续续地提起当年的炮火和鲜血。
爷爷去世的那天,拉着母亲的手,唤着他已经过世的妹妹的名字,嘴里不停地重复着:“秀芳,我要去打战了,你照顾好娘。”母亲泪如雨下,赶紧点头答应。
葬礼结束,收拾遗物时,我翻出了爷爷珍藏的荣誉勋章。爷爷对这枚勋章视如珍宝,即使拿出来,也很少打开,只是用干枯的双手摩挲着盒子上的红布。我小时候见过一两次,每次爷爷都赶紧收起来,像是害怕我弄丢一样。
我打开木盒子,里面放着一枚外表极为普通的奖章,背面刻着“优秀教师”的字样。我有些蒙,赶紧拿着奖章去问父亲。
原来,爷爷年轻时一心想着要去参军抗战,却被太奶奶拦下。太爷爷过世得早,爷爷是独子,家里唯一的男丁,太奶奶站在村口的小河边,说:“你要是走了,我就跳下去。”爷爷没参成军,在小镇上做了老师,心里却惦念了一辈子。
“之前你爷爷总忘事,后来才知道是老年痴呆,你还小,没跟你细说。他连亲人都不记得,记忆空白,就把参军抗战这些幻想当真了。”
父亲说,爷爷这辈子,从来就没有真的上过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