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问题是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问题。选好人用好人,首要的问题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干部选拔任用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干部选拔任用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特质
选人用人导向是党风政风的风向标。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对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一)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的选人用人导向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用人导向问题,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重大课题来抓。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科学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一整套适合中国发展实际的选人用人理论体系。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任人唯贤的用人路线、知人善任的用人策略以及坚持五湖四海选人用人原则,为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早在1938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这一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51]并且强调,不但要关心党的干部,还要关心非党的干部,善于和非党干部共事,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用热烈的同志的态度对待他们,把他们的积极性组织到抗日和建国的伟大事业中去。随后,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全党全军开始规范、完善党和军队各级干部的管理、培训和监督,大大提高了党和军队干部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明确指出:“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又一次强调:“政治和业务是对立统一的,政治是主要的,是第一位,一定要反对不问政治的倾向;但是,专搞政治,不懂技术,不懂业务,也不行。我们的同志,无论搞工业的,搞农业的,搞商业的,搞文教的,都要学一点技术和业务。……我们各行各业的干部都要努力精通技术和业务,使自己成为内行,又红又专。”[52]毛泽东的这些思想观点,明确、充实、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导向,这有力地保证了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积极开展。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的选人用人导向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导向进行了新的探索和研究,一大批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断涌现,党员干部队伍整体呈现出生动活泼的局面。
1989年5月31日,邓小平在征得陈云、李先念同意后,找李鹏、姚依林进行了一次长谈,谈话的核心是两个大问题,即选什么样的人当中央领导人和如何组建中央领导班子;中央领导人和中央领导集体怎样才能干好。[53]邓小平在这次谈话中提出新时期选人用人五条标准,即选改革者、选开放者、选实干者、选公认者、选“三要”(即“要抛弃一切成见,寻找人民相信是坚持改革路线的人;要抛弃个人恩怨来选择人,反对过自己的人也要用;考虑人的角度,也要深化,这也是一种改革,是思想上的改革,思想上的解放”[54])。随后在1992年视察南方时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55]这些思想释放出改革开放初期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也成为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的重要原则和遵循。
此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丰富、发展并坚持这一导向和要求,营造出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局面。如江泽民多次强调,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标准和干部政策,提出:“人才竞争是全面的,包括领导人才在内……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巩固和发展下去,中国能不能在未来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强盛不衰,关键就要看我们党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领导人才。”[56]并提出以“具有社会主义政治家素质的领导骨干带领的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为总体目标,对党的干部提出了政治上和业务上的两方面要求。强调要“真正把培养和使用好各类人才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兴旺发达的大事来看待、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有“识才的慧眼、用才的气魄、爱才的感情、聚才的方法,知人善任,广纳群贤”。[57]党的十六大之后,胡锦涛着重强调,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提出选拔领导干部要以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为标准,将带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作为、作风上过得硬的,群众公认关键时刻能经得起考验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特别是在2007年考察宁夏回族自治区时,他强调,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意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这三句话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的选人用人观,为随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带来了新的变化。
(三)新时代以来的选人用人导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高度重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尤其强调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强调要使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那些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的干部,那些对上对下都实实在在、不玩虚招的干部,那些清正廉洁、公众形象好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享乐思想严重、热衷于形式主义、严重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凝聚党心民心。这为新时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重要保证。
事实上,早在200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时就明确指出,要树立注重品行的导向,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的导向,注重选拔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要树立崇尚实干的导向,注重选拔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的干部;要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注重选拔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干部,选拔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优秀干部;要树立鼓励创新的导向,注重选拔思想解放、作风扎实、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要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能为人民造福、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这六个方面的选人用人导向,为当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指明了具体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在全国范围内树立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新导向。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对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作出了全面的指示,提出要通过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58]并且多次重点强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提高政治能力,选人用人要突出政治标准,特别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全党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这为新时代选人用人提出了新的要求、树立了新的导向,必将成为今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最核心、最根本遵循。
二、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要推进党的宏伟事业更上层楼,就必须让实干者入位,让空谈者靠边,让更多好干部脱颖而出。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看,从政环境恶化与用人风气如孪生兄弟,形影相随。广东茂名腐败窝案,200多名领导干部涉及买官卖官,“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成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59]选人用人是一个地区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最重要、最直接、最具体的风向标。只要抓住了正确用人导向这个关键,就能提纲挈领、带动全局。
(一)坚持党管干部这一根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领导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保证,是干部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根本原则,对干部工作其他原则具有统领作用。”[60]2016年12月26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指出:“我们党之所以坚强有力,党管干部是很重要的原因,要自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中国共产党97年的风雨历程中,党管干部原则不仅贯穿始终,而且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党员人数较少,为适应战争的需要,当时党管干部的原则主要采取统一调配、集中管理的方式,很好地解决了干部队伍建设问题。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党管干部的重要思想。1951年,刘少奇在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具体阐述了党管干部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干部的人数大幅增加,干部的分类分级开始多样化。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对党管干部原则作出明确规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对党管干部原则进行了多方面改革探索。1989年8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党管干部原则的基本内涵,指出:“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党的十九大强调:“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61]
党管干部主要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制度、管选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所谓管方向,就是要依据党章所规定的,“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62]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所谓管政策,就是党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制定、调整和完善干部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政策,发挥政策的指导作用,使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时代要求和事业发展需要。如在2014年重新修订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注意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充分酝酿、集体决策;注意发扬人民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强化对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搞私相授受等不正之风。这些都是实践发展的新要求和重要举措。所谓管制度,就是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干部管理制度,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和办法,合理设计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明确干部工作纪律,切实把选人用人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把授予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透明化、程序化水平,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干部用权合规合法。所谓管选任,就是党组织要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起主导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把政治要求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点,是我们党长期保持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全党必须讲政治。2017年,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什么时候全党讲政治、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健康,我们党就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反之,就弊病丛生、人心涣散、丧失斗志,各种错误思想得不到及时纠正,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在选人用人中突出讲政治,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邓小平曾指出:“中国的稳定,四个现代化的实现,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要有真正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性强的人来接班才能保证。”“选人用人讲政治,从内涵要义看,就是把政治要求贯彻选人用人全过程,始终把政治导向、政治原则、政治标准、政治纪律、政治效果放在第一位。”[63]当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选人用人重要思想,使全党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高级党员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来说,加强自律关键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三)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和好干部标准
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标准,概括地讲就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体讲就是党章所规定的领导干部六个方面基本条件。一是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是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四是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是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六是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从十二大党章到十九大党章,“领导干部基本条件的具体内容虽有所变化,但核心部分没有变,主要包括政治素养、思想作风、履职用权、专业能力、修身自律等要求。这是我们党对90多年来干部队伍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政策、党的重要主张在选人用人上的集中体现,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依据。”[64]因此,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必须强化党章意识,更好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
今后,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就是要坚持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坚持和落实好干部标准,要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大力选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是不是好干部首先看这一条。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不相信马克思主义,不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不合格,经不起风浪,这样的干部能耐再大也不是我们党需要的好干部。只有理想信念坚定,用坚定理想信念炼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我们党选拔的干部,必须是一心一意跟党走,坚定信仰马克思主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干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领导干部不担当,就是对党的不忠诚。统揽“四个伟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归根到底需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带领各族群众不懈奋斗,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必须勇于担当,必须要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要敢想、敢做、敢当,做我们时代的劲草、真金。
(四)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
公道正派,是对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基本要求。做好干部工作,选好人用准人,固然在宏观环境和微观操作上需要许多条件,但最核心的是公道正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用人真正做到了公道正派,其他的都变得简单了。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就会传导出更大更强的正能量,反之,则会不断滋生贪污腐败、人浮于事、不敢担责、不愿担当等负面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干部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点是公道正派上出了问题。如果公道正派上出了问题,再好的制度也难以落实,再好的干部也可能选不出来。因此,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必须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让好干部有全身谋事之心而无侧身谋人之虞,不能“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的恶劣作风。要敢于坚持原则,有那么一种只问是非、不计得失的气节,不为人情关系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不为个人得失所困,敢于为好干部说公道话,让好干部真正受尊重、受重用,让那些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真正没市场、受惩戒。必须按制度规矩行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自觉维护政策制度的严肃性。“必须坚持党性原则,敢于为优秀干部说公道话,尤其是在其招致非议、受到委屈时和重要时刻、使用关头,要敢于给他们撑腰壮胆,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不以背景定取舍,不‘和稀泥’、不当‘和事佬’,确保公道正派的核心理念体现在干部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65]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66],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合理划定容错界限,规范容错认定程序,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更好激励干部勇挑重担、奋发有为。
(五)提高选人用人中干部群众的参与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干部心系群众、埋头苦干,群众就会赞许你、拥护你、追随你;干部不务实事、骄奢淫逸,群众就会痛恨你、反对你、疏远你。”[67]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环节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使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和落实,从而逐步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方面,要落实好干部动议和民主推荐工作。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必须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如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干部考察的“体检”作用。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特别要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注重“三查核”:查核干部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即看有没有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看报告事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现象;查核举报事项,看举报的情况是否属实,对有疑点没有消除、问题没有搞清楚的,不予提拔或者重用。
(六)选用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
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必须注重从事业需要出发选用干部。“坚持事业为上,要求以事择人,把事业需要摆在第一位,这是选好人用准人的根本,也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的重要保证。”[68]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选用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这一要求对于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上,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十分重要的方面,是选好人用准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同时意味着党的事业进入了最艰巨的攻坚阶段,不可避免地遇到许多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这要求在选人用人上必须树立鲜明导向,坚持事业为上,大力选拔使用那些敢担当、善作为,尤其是关键时刻站得出来、顶得上去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畏首畏尾、患得患失、偷奸耍滑的干部,大力营造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的浓厚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人得当,就要科学合理使用干部,也就是说要用当其时、用其所长。现在,有的地方用干部,涉及具体人时,往往只看资历、看轮到谁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而不是看谁更优秀、更合适,用非所长,结果干部干得很吃力,问题堆了一大堆,工作也难以打开局面。用什么人、用在什么岗位,一定要从工作需要出发,以事择人,不能简单把职位作为奖励干部的手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至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只有这样,才能使大批好干部源源不断涌现出来,才能使广大干部的聪明才智充分释放出来。“选拔任用干部,一定要始终抱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使事业在优秀干部推动下兴旺发达,让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健康成长。”[69]
(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选拔职位、数量和范围。一般情况下,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进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不得因人设置资格条件,且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依据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如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程序为六个方面,即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报名与资格审查,参加公开选拔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竞争上岗也可以先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履行任职手续等。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加强对竞争选拔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平竞争。要实施全过程公开,推行人民群众、纪检监察、新闻舆论等广泛参与的全面监督,把监督贯穿竞争上岗的全过程。要让整个选拔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向广大群众公开。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要进一步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针对一些单位滥用竞争性选拔方式,招进女婿气走儿,及一些竞争性选拔考试重知识轻能力,选拔出的人‘高分低能’等现象”[70],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也要改进,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而不是在考试、分数上竞争,不能搞‘一考定音’。就是公选也要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和考试方法,让干得好的才能考得好,考出干部真水平、真本事。”[71]
(八)健全完善干部管理机制
首先,干部考核要科学规范。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实绩考核内容的设置必须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在内容设置上,一方面要坚持实用性和导向性,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兼顾差异,突出重点,分类开展。灵活使用考核方法。要客观公正地考核干部工作实绩,加强干部的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任前考核,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干部考察预告等制度,积极推行干部实绩考核公示和述职制度。在具体方法上,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的范围,使考核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同时,要注意收集主管部门、纪检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全面客观地了解掌握干部真实情况。客观评价干部实绩。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民意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各方面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的实绩。在分析评价过程中,坚持显绩考核与潜绩考核相结合,既重视经济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又注重分析干部的实绩是长期价值,还是短期效应;既看到眼前发展的水平和成果,又注重长远发展的潜力。科学运用考核结果。科学运用考核结果是干部实绩考核的关键所在。要把干部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及时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尽责、实绩平庸的,要加大教育处置力度;对不胜任本职岗位的要及时予以调整。真正树立起“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同时,对实绩考核结果好的干部不仅在政治上提拔使用,还可以通过优先评先评优、优先选调培训等方式,激励各级干部爱岗敬业,营造学赶先进、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其次,要畅通干部流动渠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干部轮岗交流对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作用重大,通过轮岗交流,能够使干部队伍流动起来,给广大干部新的舞台,让他们在新的岗位上迎接新的挑战,在新的环境下接受新的磨练。要完善干部轮岗交流的组织程序。干部轮岗交流应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这需要完善的组织程序的保障。组织程序应贯穿干部轮岗交流的始终,而不只局限在交流对象和交流岗位的确定上,还应包括在交流过程中的跟踪考察,交流完成后的总结等各个环节。要建立干部向下交流机制。政策最终是要下到基层的,有些上级干部对基层的情况不够了解,直接导致了制定的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基层很难具体落实。此外,基层条件相对艰苦,工作环境相对复杂,因此,基层也就更能锻炼人的适应能力,处理复杂关系和问题的能力。要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反馈考察机制。干部轮岗交流的目的在于培养锻炼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没有一个健全的反馈考察制度,就很难达到这个目的。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反馈制度须施行科学的量化考核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影响。要明确奖惩制度。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的干部要向条件好的、重要的部门和地方交流;德才兼备的要提拔任用;工作表现差的要及时督促提醒。通过激励和压力促使轮岗交流干部充分发挥潜能,真正达到干部轮岗交流的目的。
再次,实现干部权力责任统一。在干部管理上要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真正使干部做到权责统一。对领导干部来说,职、权、责是统一的。要从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的利益高度,从严管理干部,促使干部人人忠于职守、守土有责。要及时调整不称职的干部,及时查处以权谋私、追究不负责任的干部,形成人人向党和人民负责的良好局面。要把干部管理落实到制度上。把从严管理贯穿于干部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健全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和函询等相关制度。坚持民主评议、辞职、问责等制度,提拔重用那些敢于负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九)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用人风气好坏,直接影响用人行为和党内政治生态。用人风气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就能严格按党性原则和用人政策办事。反之,整个用人秩序就无法正常维持,真正的好干部也难以选上来。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继续大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等取人偏向,坚决克服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要抵制这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行为。”这些要求,是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所开出的负面清单,是对党的各级组织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的明确要求,表达了我们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坚定决心。
从近年来巡视以及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看,不少都涉及这方面的问题。要加大事前防范力度,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当前干部工作的攻坚点,坚决挡住那些“带病”的干部。要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同时,要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改进干部政绩考核,实行差异化考核,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引导干部把精力真正用在扎实工作和加强自身修养上。
(十)建立激励敢于担当负责的工作机制
敢于担当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的忧患意识,就是忧党、忧国、忧民意识,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他进一步指出:“开拓创新,是邓小平同志一生最鲜明的领导风范,也永远是中国共产党人应该具有的历史担当。”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
党员领导岗位不是一般的工作岗位,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做领导干部即意味着责任和付出,意味着奉献和牺牲。敢于担当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没有担当便不会有工作的真正落实。但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必然触动一些人的利益,讲一些得罪人的话,做一些得罪人的事,由此有可能受到误解和非议。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褒奖担当者,为那些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撑腰鼓劲,使敢于担当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追求,使勇担当、敢作为在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就要有激励敢于担当的选人用人机制。一定要把敢于担当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注重选用那些在重大是非面前敢于坚持真理的人,选用那些在困难矛盾面前敢于担责负责的人,选用那些解决问题有思路有办法的人,选用那些开拓局面卓有成效的人。要通过强化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有锐气、勇作为、敢担当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日常工作不负责任、关键时刻畏首畏尾的人受到警醒。要进一步健全严肃的党内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大力倡导讲原则、敢负责、勇担当的良好风气。要营造担当可贵、担当光荣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动真碰硬的好干部,宣传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的好干部,宣传心系群众、爱民敬民、不计个人得失的好干部,让全社会向他们致敬、为他们喝彩,推动形成鼓励担当、崇尚担当的良好环境。[72]
“尚贤者,政之本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我们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原则和导向,真正把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和人民的事业中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创新案例
黑龙江绥化市:健全选育管退机制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水平
近年来,黑龙江绥化市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为此,绥化市委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抓住选、培、管、退等关键环节,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强力推进高素质农村基层带头人队伍建设。
放开视野“选”
坚持“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采取换届优选、机关下派、跨村任职和公开选拔等方式,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注重从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村医村教、大学生村官、域外能人等不同群体中择优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在严把政治标准关的前提下,通过拓宽选任渠道,大胆选用能人,使该市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
面向未来“育”
立足推进市委农区现代化战略实施和村党组织书记实际需求,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实行市级示范培训、县级集中轮训、乡(镇)基础培训制度,注重按需培训、学以致用,通过集中办班、外埠考察、远程教育、挂职锻炼和实施大专学历教育工程等途径,保证了每名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
强化措施“管”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健全完善了村“两委”议事规则、“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事项报告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了村党组织书记职责清单,规范了权力运行。加强日常履职监督,建立实行了履职承诺、诫勉谈话、村民代表质询、民生工作监督评议等监督机制,并大力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全市1336个村已全部规范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提高了对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监管水平。注重激励引导,制定完善了村党组织书记补贴报酬增长、纳入事业编制等多项提升经济待遇、政治待遇的激励政策,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年平均补贴由1.8万元增长到2.1万元,115人上挂乡镇副职,先后为909人办理养老保险,切实激发了其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创新机制“退”
围绕建设充满活力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研究建立了4项退出机制,畅通了出口。实行最高任期制,连续在同一村任职满5届的,原则上不再继续留任;对特别优秀、群众呼声高、年富力强、所在村排名位居全县前20%的,由组织部门考核、县(市、区)委同意,可以继续留任。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年度综合考核排名连续两年处于县(市、区)后5%、年度群众满意度连续两年低于60%等情况的,均责令其辞职。实行未履行承诺辞职制,对未完成述职承诺目标任务、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职责、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等情况的,责令辞职退出;实行到龄离任制,原则上年满70周岁的,由县乡两级办理离任手续。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