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从零到法
14730300000065

第65章 种子(走私 贩卖 运输 制造毒品罪)

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今天,偶然看到一个故事,之前知道这个,但是没有具体深入去了解。不过,机缘巧合之下,我又无意中在评论中发现了这个。

是什么?

钻石与金刚石,以及戴比尔斯。

说了什么?很简单,钻石与金刚石,这两个成分完全一样的东西,也就是土豆和马铃薯,番茄与西红柿的区别。

人工的钻石,其实完全可以达到首饰钻石的纯净度,但是标准却是一家名叫戴比尔斯公司定的,有证就是真的,没证就是假的。

我们都知道,钻戒是很贵的,比如什么切割工艺,八心八箭,一克拉,两克拉,越大越贵。

而这个世界上,多数的钻石被戴比尔斯所垄断,所以,他是规则的制定者。是不是感觉很牛逼?这公司为什么这么厉害啊?

其实我只是偶然看到了这个东西,觉得有点意思,便写了下来。有兴趣的,可以去查一下相关的文献,都是有讲解的。

评论的人说:钻石,世界上最大的智商税。

(作者:喜欢探究的,可以去百度搜索一下戴比尔斯,就知道了)

——分割线——

【刑法——第三十三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说实话,一个东西看一个月,是个人都觉得无聊了,我决定,加快脚步,争取在三天解决刑法,开启新的篇章,老是停留在一个地方,可能会觉得闷。毕竟,它不是像米饭一样的主食。

【第一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就是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都是此罪。而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秩序。

(不实行数罪并罚)

主体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必须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有辨认能力,也可以成为主体。(过失不构成此罪)

在这里,教唆未成年贩毒的,加重处罚;非法持有毒品的,又贩毒,从重。单位犯罪只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分割线——

【第二个,非法持有毒品罪】

明明知道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

(数量: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才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持有毒品,基本上就是犯罪了,和没有持枪证持枪一个道理。

——分割线——

【第三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也就是,明明知道是贩毒分子,还包庇别人的行为,犯此罪。

——分割线——

【第四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为贩毒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行为,就是此罪。如果事先与贩毒分子共同策划,事后还帮助,那么就是共犯处之。

——分割线——

【第五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

这里,是指制造毒品的原材料!

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针对毒品原材料供应商的罪。

(比如,乙醚、三氯甲烷、醋酸酐或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看过吴彦祖的电影《门徒》,对于这个应该就不难理解了。刘德华饰演的昆哥就是制毒的,他们买了那个材料配剂自己生产制毒,然后进行贩卖。

——分割线——

【第六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是指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情节严重。

(比如缅甸越南,那种罂粟田。)

可以这么理解,种植植物,第一是原材料(原材料商);第二是提取植物中的制毒配剂和原料(半成品);第三是制造毒品(成品)。

这里“情节严重”有这几种情况:

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其他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抗拒铲除的。

——分割线——

【第七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上面,是讲了到毒品(成品)的三个阶段,那么接下来,就是以营利为目的了,毒品为什么要制造出来,是因为利润高昂,有人铤而走险。

这里,是几种方法。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让其染上毒瘾的。都是此罪。

(皮下或者静脉等注射方法也是)

——分割线——

【第八个,强迫他人吸毒】

就是使用暴力、威胁等生理强制或者心理强制,迫使他人吸毒、注射毒品的行为。

上面是软手段,这里是硬手段。

——分割线——

【第九个,容留他人吸毒罪】

这里,那就是针对那些提供场所的人的罪。

比如电视、电影里看到的,一般都是什么KTV、会所什么的。(红灯区)

倘若,还贩毒,那么就实行数罪并罚。

(无偿和有偿都是)

——完——

(作者:原来看刑法,还觉得有一点,看着看着,这么多罪名,我真的.....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