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用制度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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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员工招聘与录用(3)

卡号码雇用期限工作部门担任工作工资核准增补申请书编号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十六、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使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任用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一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位设定。

1、专业技工:同公务员。

2、专业技术员:同助理工程师。

3、专业技师:同副工程师。

第三条资格。

(一)专业技工。

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工:

1、担任同种专业技术工作的熟练工人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工检定合格或取得国家乙种相同性质技术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科长推荐者。

(二)专业技术员。

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术员:

1、担任专业技工员或工务员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术员检定合格或取得国家甲种相同性质技术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厂处长推荐者。

(三)专业技师。

凡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者,可晋升为专业技师:

1、担任专业技术员在本职位中有四年考绩甲等以上;

2、参加本企业专业技师检定合格者;

3、经直属经理推荐者。

第四条限制。

(一)任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者,不得同时任用于其他职称。

(二)从业人员在年度内受记过的处分而未抵消,或上年度考绩在乙等以下者,本年不得晋升。

十七、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一条规定订定。

第二条人员的增补。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以厂处为单位,提出“人员增补申请书”依可能离职率及工作需要,临时工由各部拟订需要人数及工作日数呈经理核准,女性现场操作人员由各部门定期(视可能变化订定期限)拟订需要人数呈经理核准;其他人员呈总经理核准。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份人员增补资料列表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

第三条人员甄选。主办部门经核准增补人员的甄选,大专以上由总管理处经营发展中心主办,高中以下由各公司(事业部)自办,并以公开登报招考为原则。主办部门核对报名应考人员之资格应详加审查,对不合报考资格或认有不拟采用的情况者,应即将报名的书表寄还,并附通知委婉说明未获初审通过之原因。

第四条甄选委员会的组成。新进人员甄选时应由主办部门筹组甄选委员会办理有关下列事项:

(一)考试日期、地点;

(二)命题标准及答案;

(三)命题、主考、监考及阅卷、人员及工作分配;

(四)考试成绩评分标准及审定;

(五)其他与考试有关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成绩的评分。新进人员甄选成绩的评分标准分学科、术科、口试三项,其成绩分比例视甄选对象及实际需要由各甄选委员会订定,但口试成绩不得超过总成绩的40%。

第六条录用情形。填报各甄选主办部门于考试成绩评定后,应将各应考人员成绩及录用情形填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

第七条录取通知。对于拟录取的人员,主办部门应通知申请部门填写“新进人员试用申请及核定表”,大专毕业以上人员总经理核准,并列表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

高中毕业程度以下(除现场女性操作人员及临时人员由经理核准外)人员呈总经理核准后,即通知录取人员报到。备取人员除以书面通知列为备取外,并说明遇有机会得依序通知前来递补。对于未取人员除应将原书表检还外,并附通知委婉说明未录取原因。自登报招考至通知前来报到的期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八条报到应缴文件。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填交人事资料卡、安全资料、保证书、体格检验表、户口本及照片,并应缴验学历证书、退伍证,以及其他经历证明文件。

第九条试用。新进人员均应先行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各厂处参照其专长及工作需要,分别规定见习程序及训练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

第十条训练计划。有关新进人员的训练计划规定另订。

第十一条试用期满的考核。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各该负责指导人员或主管用“新进人员试用申请及核定表”详加考核(大专以上人员应附实习报告),并依第七条规定权限呈报,如确认其适才适用则予以正式任用,如尚需延长试用得酌予延长,如确属不能胜任或经安全调查有不法事情者即予辞退。

第十二条处分规定。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如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应即辞退。

第十三条试用期间考勤规定。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其考勤规定如下:

(一)事假达5天者应即予辞退;

(二)病假达7天者应即予辞退或延长其试用期间予以补足;

(三)曾有旷职的记录或迟到三次者应即予辞退;

(四)公假依所需日数给假,其已试用期间予以保留,假满复职后予以接计;

(五)其他假比照人事管理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停止试用或辞退。经停止试用或辞退者,仅付试用期间的薪资,不另支付任何费用,亦不发给任何证明。

第十五条试用期间的待遇。试用期间薪资依人事管理规则,以薪级表标准核支,试用期间年资、考勤、奖惩均予并计。

第十六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十八、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一)员额申请:各部门如需增添人员,应将所需员额、条件以及需求期限,填具增用人员通知单呈准后交人事单位依限尽速办理,并设法于半个月内完成为原则。

(二)征招:无论征招或介绍,必须先经人事单位面谈口试合格后,再移申请单位考试或试用,需考试者,应通知人事单位会同办理。

(三)新进人员经人事单位口试或会同考试后应将合格者呈请雇佣,经批准后方可通知到职(限月薪人员及技术性工员)。

(四)报到:新进人员报到时应先缴验学历证件及离职证明,并交户口本复印件,1寸半身照片三张,再填具人事调查基本资料卡一式二份,保证书一份(经管财务者须殷实铺保),保防联保具结一份,指模笔迹一份。

(五)考核:新进人员不论其为考取、介绍以及有无工作经验,均须先经试用,并由主管(用人单位)考核一周,合则继续试用,不合者即予辞退。

(六)试用及转正:

1、试用开始,新进人员先由所属单位主管引见上级主管及介绍本单位同事与有关单位。

2、试用期间月薪者定为40天,日薪者定为40天,升正时间定为每月一日,凡试用(月薪)期满认为成绩合格者即于次月一日统一办理转正,其成绩较差者,可视情形延长试用,最多以4个月为限,日薪者最多以40天为限,不理想者,即予淘汰。其转正的计算如下例:7月2日到职,如果两个月转正则应于9月1日办转正手续(日薪者亦依此办理)。

3、试用人员转正,必先经安全调查办妥无问题方可,因安全调查延期,凡已转正者如安全有问题者,即通知离职,不予录用。

(七)核薪:

1、核薪程序参照薪资表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办理。

2、员工经试用后于每月10日及25日统一办理核薪手续,其于核薪前离职者按其职等的最低试用薪计给。

3、采薪资保密制,薪资核定经人事单位登记后径送财务部主管。

(八)员工转正后应即与公司签订合约,凡未签约者,其薪资仍按试用计算,并须遵守下列原则:

1、员工转正于合约签订日期生效;

2、员工转正合约签订后,服务未满一年,而故意旷职(工)离去,视为自请辞职,并以违背聘雇合约第一条论。

(九)临时雇用人员另订办法。

(十)本细则实施后无论转正员工的合约已签未签双方均应以此为据。

(十一)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呈请修正。

十九、报酬待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贯彻多劳多得,奖勤罚惰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各种报酬待遇仅适用于正式聘用员工,短期聘用员工待遇由合同书确定。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可享受下述四类报酬待遇:工资类、津贴类、奖励类和福利类。

(一)工资类包括:

1、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3、浮动工资;

4、年终双薪。

(二)津贴类包括:

1、职务补贴;

2、物价补贴;

3、住房补贴;

4、加班补贴。

(三)奖励类包括:

1、创汇奖;

2、全勤奖;

3、年终奖;

4、年终先进个人奖。

(四)福利类包括:

1、夏季饮料费;

2、劳保费;

3、节日补助;

4、医疗费;

5、独生子女费;

6、子女教育费;

7、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

第四条各类报酬待遇的标准如下:

(一)工资类:

1、基本工资分成四类十等(附表略);

2、工龄工资以服务公司的时间计算,每月5元;

3、浮动工资,由公司拿出相当于全部员工基本工资的15%,作为浮动工资(其分配原则另定);

4、年终双薪,每年12月对在本公司干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发双薪。

(二)津贴类:

1、职务补贴:分成六级(附表略);

2、物价补贴:根据物价上涨浮动确定,一般每月每人不低于10元;

3、住房补贴:对公司应该提供住房而没有提供住房的员工,限经理以下,每人每月补助300元,部门经理以上,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4、加班补贴:加班补贴为单位时间工资的2倍。

(三)奖励类:

1、创汇奖:达到核定指标的100%奖给人民币80元,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人民币5元;

2、全勤奖:全勤每人每月50元;

3、年终奖:根据年终经济效益确定;

4、年终个人奖500~1000元。

(四)福利类:

1、夏季饮料费:6月至9月,每人每月30元;

2、劳保费:每人每月20元;

3、节日补助:春节每人200元,元旦每人100元,国庆节每人100元,三八妇女节,妇女每人50元;

4、医疗费:员工每月发医疗津贴40元,住院治疗费经医院证明支付90%,工伤医疗费由公司全额负担;

5、独生子女费,属独生子女家属员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500元(独生子女年满18岁停发);

6、子女教育费:有子女在校学习的员工,按在校子女每人每月10元发给子女教育费;

7、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丧葬,每次补助800元。

第五条员工的每月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在发薪日一并领取,每月5日为发薪日,当月发上月工资。

第六条有关扣薪扣奖事宜的处理:

(一)缺勤扣除。

1、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2、病假;

3、事假。

按考勤管理规定扣除工资、资金及其他待遇。

(二)工作负伤疾病的缺勤。

因工作负伤或疾病缺勤时,应于一周内出具医院证明,工资及其他(待遇)照常付给。

(三)特别休假。

下列情况下,没超出公司其他规定范围的,报酬待遇照常付给:

1、婚假、丧假;

2、年度有薪休假;

3、行使公务权时;

4、法定节假日;

5、女性员工产假;

6、休假日加班后补休;

7、公假。

第七条报酬待遇的调整。

公司员工报酬待遇的调整审定属公司总经理,任何人和部门都无权决定。其基本程序是每年年初或特定时期,由人事部作出调整备案,交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二十、招聘申请表。

申请部门:制表日期:年月日职位编制。

人数现有。

人数拟招聘。

人数工作内容需要。

填单:年月日。

申请部门增补职位增补额(人数)申请增。

补理由扩大编制储备人力。

辞职补充短期需要希望到。

职日期应具资格条件性别婚姻年龄学历外语个性经历具备技能增加人员。

工作内容申请人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意见总经理批示。

二十一、招聘计划表.

有意者请把个人简历及证件复印件寄往。

二、招聘会展板.

二十三、招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