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时事新报馆里有一位同事近来请假一星期,销假之后,我问他回去做什么,他正正经经的回答我说:“做老牛!”我其初倒有点莫名其土地堂,后来才知道他是回去替他第二“少君”娶亲。
他老先生已经做了两次“老牛”!当他大的“少君”十九岁时候,他做一次“老牛”;当他第二“少君”二十一岁时候,他又做一次“老牛”——最近一次的“老牛”。他的第三“少君”今年十岁,刚才定婚,可说是他第三次“做老牛”的“预约券”!
我却主张此后做父母的人,对于子女教育费,当然要尽力担负,至于儿子成室,应该让他自己去办,不应该“做老牛”。
没有能力自己成室的子弟,就应该随他终身没有妻子,免得叫他于自身之外,再加上一重牵累,并且免得他害了别人的女子。
一个人不能自立是大耻,终身没有妻子实在算不了一回事!
那位同事虽然赞成我的主张,但是他说在乡下地方,各人四五岁就定婚,十岁定婚的已经很少,这样一来,娶亲的时期当然也要提早:所以迟娶的人简直无女可娶,倘若不做“老牛”,“小雄牛”就永远得不到“小雌牛”!
我以为这虽是实在的情形,但是将来总要慢慢的开化。我在目前至少希望城里可以减少几只“老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