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26-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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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我有一位女同乡》编者附言

我有一位女同乡 佩鸾

我今天看了《生活》第三卷第三期里南丝女士的《几位女同学对于一个重要问题的答案》,因而感想到现在我们中国,革新革了十六年,但是那“旧礼教”和那“万恶的专制家庭”尚未革去一毫一毛!

南丝女士所报告的情形,虽然很简略,从此可知处在这残酷社会里面的女子,尤其是旧式家庭女子的苦楚!我现在有一桩事实,比这个还要利害,因为这是青年男女的终身大事,——我所要说的,是一件社会上顶不好的恶风俗——就是“童养媳的制度”。所以特于百忙中,提出来和编者先生,及读者诸君讨论讨论。

我有一位女同乡,她今年才十八岁,年纪虽青,可是她的品学兼优。前年她毕业于我们家乡一个外国牧师所设的高级小学;但是她是一个旧式人家的童养媳,她的父母早已死了!她这婆娘家,却是一个有点钱的人家,所以假使她要到外面升学,在旁的人想一定可做到的;但是她的婆娘是个残酷的魔王,她的阿翁,又是一个老朽。去年曾闹了一次重大的风潮,就是她的婆娘要迫她和她所不愿要的丈夫同房。她曾经极端的反对过,因为她的丈夫是一个憨头憨脑的“憨大”,她迫于不得已,曾用小剪刀自割喉管,几乎割死,这是去年春天的事。她立志要升学,可是她的婆娘怕她读了书,愈聪明愈调皮,后来就停止她的读书,把她禁锢在家……她前次写了一封信给我,说她实在不愿意嫁给她的名义丈夫,但是她的婆娘,一定要硬板板的把她关在她的丈夫房里!……她说:“……无奈遇着这万恶的家庭,实在无法,每天只能以泪洗面而已。……”……她因为此事忧愁过大,……现在她的神经错乱,已患了病了。

编者先生,她是我旧时的同学,她是一位柔弱的女子,但是我要问一句:“她为什么要受残虐的婆娘和家人的强迫?”她现在可以离婚吗?不!不!假使她离了婚,那末我们家乡那一般旧礼教先生们——大家都会看她不起!甚且没有人敢娶她!唉!最可恨的我们家乡风俗,什么童养媳的制度,不知道害死了多少青年男女!编者先生,你对于此事有何感想?并且有什么方法可以补救?请你在《生活》周刊内答我!

我的意思,你们朋友们应该帮助她突出重围,不应该眼巴巴的看她牺牲。她既读了几年书,你们先帮她找一个自立的机会,想不甚难,然后慢慢的谋与“憨大”脱离关系,想不很难;因为离婚在法律上须双方同意,至于未得本人同意的婚约,在法律上只要一方不同意,便可取消的。

至于这种恶制度,我们立在舆论方面,只有痛骂痛击,大呼“打倒”。有良好政府时,应由政府用法令禁止。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