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缉拿”的候补人 潘浑玄
我度着清苦的冷板凳生涯,——小学教员——便乘着星期六课暇,到堂兄西宾那里去玩。他是一个二十二岁的青年,在上海虹口一家纱厂里做事。我到那里时,正汽笛呜呜的放工了。相见很欢,谈不了几句,便胡乱的一同吃了些夜饭;同进了他的寝室。“西宾!西宾!”外面呼喊的声浪没有止时,两个同西宾年龄相仿的少年,——一个好似只十六七岁光景——已到了我的面前。
“西宾!好了吧?我们可以走了。”他们很高兴的齐声的说。我的堂兄便换了一件较新的衣服,而将脱下的便堆到方桌上去。回头邀我也去,我问他是那里去,他只说:“那是一个很有趣的地方,你还没到过,倒大可去见识见识。”我怀疑是妓院。他却说并不是那种地方,并且叫我不要多猜了,牵了我手,便往外走。七转八弯的走了好几条马路,便到了一条黑暗的弄子;他们很熟的往里跑,到一家石库门时,便敲着门。
大门开了!里面真热闹,人声嘈杂,牌声劈拍,已传进了我的耳鼓。是一间很大的厢房,两大堆人,黑压压地,各围了一张桌子。“上门有,下门吃”,“吃天有横”等的呼喊,每一次劈拍之后,便哄然起来;随了便一阵很热闹的金钱声,——吃的配的。啊!原来是赌场!堂兄和两个少年,也离了我,挤进其中去了。剩我踱来踱去的走着,百无聊赖。混浊的炭气,浓密的烟味,加以群众的喧闹,真使我头痛脑涨,深悔有此一行!
好容易,等了好久好久,先见了不少得意洋洋的去的人,或是面灰意懒的去的人,也有不少新来加入的,我堂兄面也带喜色退了出来,叫我一同回去。在路上,堂兄告诉我,说他今天很幸运,这一时,已赢了一百多块钱在袋里了。他又告诉我:可以去还一笔债了,——这便是上月输亏时,由知友代为调来的,因尚有交情,所以月利只三分半,(咳!三分半!咳!尚有交情!)——他还告诉我:同去的两位少年,输得不堪了,——尤其是较大的一个,——三战三北,一星期内已负了二百元的债(利息是四分或五分),今天又倒空袋底,并已向堂兄移去了三十五元。他又告诉我:这是纱厂同人的赌所,赌客是一帮中人,所以倒无弊窦;……我又问他说:“现在你薪金很大了吧?每月要寄家多少?”他说:“今年加了两次。一共是十七块了;寄家是……咳!……惭愧!
……”我又问他较大的少年月薪又多少?他说:“他还是去年进厂的,现在月薪还只是八块
哩!”“啊!八块钱!”我惊呼的说:“进项是八块钱一月,出项是二百元一星期,这怎……?”
潘君来文里面附了一封信,说上面所记的是一件事实。不过潘君所记的还是这类事实的前一段,还没有说到,——或是潘君还未曾见过——这类事实的后一段。前一段是“因”,后一段
是“果”。种了因,迟早必有相当的果:这是古今中外所不能逃的因果律。潘君既记了“因”,我要来说些关于这类事实的,我所亲见的“果”。我也用不着列举(并且也不便列举)我所说的事实里面的人物的大名,诸君看报的时候,想都常常看见“悬赏缉拿逃伙某某”或“某某律师代表某号悬赏缉拿某某”的广告。潘君所记的那种人物,无论是“得意洋洋”或是“面灰意懒”,都是这种广告所举的候补人。
我们如要好好的做人,要做一个快活的人,对于这种恶习,当“避之若蛇蝎”;如要“丢
脸”,或尝尝“铁窗风味”,那末这条路倒是一个“捷径”。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