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生有密切关系的民权主义之研究
所谓“民权”,就是“人民管理政治的力量”,从前已经说过。欧美人民争民权,已经有了两三百年,他们现在所争得的民权,和革命时所希望还差得多,还不能达到民权的充分目的。
就世界上民权发达的历史讲,第一次是美国革命。美国对英国的独立战争,是要对英国皇帝争回民权。打了八年仗,虽然打胜,还不过得到有限制的民权。当时帮着开国元勋华盛顿去反抗英国君权的,有财政部长叫做“哈美尔顿”和国务部长叫做“遮化臣”。遮化臣主张极端的民权,他以为人性都是善的,个个都可以管国事。哈美尔顿主张政府集权,他以为人性不能完全都是善的,如果人人都有充分民权,反要捣乱,所以要把国家政权集合于政府,普通人只能得到有限制的政权。后来主张有限制的民权派占胜利。所谓有限制的政权,不过是选举议员总统和地方上与人民有直接关系的官吏。
民权发达史上第二次的运动是法国革命。但是法国革命以后,最初人民滥用了充分的民权,连有知识有本领的领袖都被杀死,只剩一般暴徒,十分危险,民权反而受了障碍。民权所受的第三次障碍是在德国名相俾士麦的巧妙手段。他看见民权潮流澎湃,先用国家力量振兴实业,保护工人利害,无形中消灭人民要争的问题。
以上是民权思想在欧美发达以后所经过的大概情形。不过民权的发达是自然的趋势,虽经阻碍,还是不能阻止的。近来瑞士的人民除了选举权之外,还有创制权和复决权:大多数人民对于一种法律以为很方便的,便可以创制,这就是创制权;以为不方便的,便可以修改,这就是复决权。所以瑞士人民比寻常的别国人民多得了两种民权。近来美国西北几州除有了瑞士所有的三种民权之外,还有一种叫做罢官权,所以共有四种民权,这种趋势虽比从前进步,但是还不能完全解决民权问题。简单说起来,他们对于民权,还是没有彻底的办法。
大概说起来,现在世界上民权发达的国家,人民在政治上所获得的民权,不过是一种选举和被选举权,人民被选为议员,便可在议会中管理国事,凡国家大事都要由他们议决通过,才能执行。这就是所谓“代议的政体”。中国学了这种制度,便有一般猪仔议员,有钱就卖身,分赃贪利,无所不为。所以真要解决我国的国事。不可徒学欧美,要另有办法。这个问题,以后还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