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小老婆的人舒服吗?
上海闸北屈家桥乡民胡炳秀,年逾五十,纳闺女张氏为妾,业已四年。讵胡近在上海地审厅诉请与妾脱离关系,该氏提起反诉。审判官费一时许之唇舌,为之劝导,由胡贴该氏洋二百六十五元,遂告解决。审理情形撮录如后:官(问)原告胡炳秀供,年五十五岁,本地人,住屈家桥,种菜为业,请求与张氏脱离关系。(问)张氏是你的妻抑妾?(答)是妾。(问)媒人何人?(答)是葛倪氏。(问)妻在否?(答)在,现年五十六矣。(问)你与胡张氏是否住在一起的?(答)我与伊仅住二三个月。该氏一直在外冶荡。(问)该妾是否于去年十一月将你物拿去?(答)是的,共计金珠饰物并现洋数百元。(问)被告现在提起反诉,要求同居,或欲扶养费一万五千元,尔愿出否?(答)不愿,且无如许家产。(问)你与张氏曾螟蛉一男一女有否?(答)一女,年已十四岁,现在家中,男孩我不晓得。(问)你究有多少财产?(答)仅有田地二三亩房屋三四间,共计亦不过千元之数。至此。官(问)胡张氏供,年二十六岁,宝山大场人,现住新垃圾桥,我是胡炳秀之第二妾矣,因母家仅我与母亲两人,相依为命,故嫁胡为妾,以期母得有依赖。(问)去年五月间何故出走?(答)因胡炳秀心好渔色,又在外姘一妇人,将我之衣服送与姘妇,我冷了向他要衣服穿,他说要开心喏送去了,遂致相打,故我负气出走。(问)曾拿胡炳秀的财物否?
(答)未有。至此官(问)证人葛倪氏供,六十二岁,本地人,住在屈家桥。(问)你是媒人?
(答)并不为媒。(问)房子是几时来租的?(答)前年三月二十八日。(问)谁来借的?(答)胡炳秀来借的,(问)共住几月?(答)二十一个月(问)何人住的?(答)张氏及胡炳秀,其余我不知悉。至此,官即谓本厅代尔等和解如何?原被均赞成。官即命被告退出庭外,劝原告出洋一千元,乃原告仅肯出八十元。官即反复开导,由一百元增至一百五十元。再涨至二百元,再不肯出了,并称我是不愿意出的。官云:谁叫你娶妾。答我是要养儿子,所以纳妾。官云:不能随你便,要就要,不要就不要,还是出五百元了结。乃原告坚不允可,并称无钱。官乃唤被告到庭,再三为之劝导,稍得几文,可以自由,或做工或嫁,强如为人之妾而受拘束。该氏当谓总要求厅长公断。
于是官又反复向两造谕劝一番,遂以二百六十五元作为和解成立。
你看讨小老婆的人家,没有一家得安闲的,而况只有田亩二三亩,房屋三四间种菜为业,居然有其“姨太太”!真该死!
我国人往往自己不争气,专望子孙,这也是恶根性。其实有儿子就有,没有儿子就没有,有什么关系?何必着急?
讨小老婆容易,离小老婆艰难。窃了数百元,赔了数百元,便宜不便宜?五十多岁的人,娶二十来岁的“闺女”,大半都是候补的“乌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