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33-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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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恋爱和贞操》编者按

恋爱和贞操 克士

说得好听点,不说卖,说送吧,土地是整块整块的送掉了。但“礼尚往来”,报酬终究是有的,帝国主义者对于投降进贡的人决不会亏待。吃亏的当然只有老百姓,事实已表示得太明显,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反正文字上的说明不及事实的清楚。

我在无话可说之中谈谈恋爱和贞操吧。

青年们不特要找寻异性,更想望知道什么叫做“恋爱”。因为,自从五四运动以后,报章杂志上时常有人提议:恋爱是应该自由的。又同时说:有恋爱的结合才合于新道德,否则便是不道德。所以,青年们找寻异性,同时又要知道什么是恋爱,明白了这,庶几将来的结合不致陷于不道德。

究竟什么叫作“恋爱”呢?对于这问题,作者们的说明往往很抽象而且复杂,只有俗语把异性的寻求者比作猫的寻求鱼,这一个譬喻是很近似的。

性的要求盖和食欲很相像,虽然食物的滋养是全体的细胞所必需,没有这个,各细胞将陷于广义的饥饿,性的欲求并不需要这样营养的物质,但是食欲亢进时,消化腺起一种物质的分泌,性欲起来时,也由于各种性腺的分泌,这是很相似的,由是生理学家常常说:欲望无他,只是腺的分泌。这话确是很对的。

性欲和食欲的本质虽相似,满足的手段和对象却不同。满足食欲时,必须毁坏食物,把它嚼烂了咽下去;性欲满足的对方是同具有这样欲望的有机体,因此满足一方的欲望,同时也为他方所同意。如果一方单独发生欲望,这便是所谓单恋,倘若对方也表示同意时,就进于恋爱的境地。由此种观察说,恋爱没有其他的秘密,仅是两方的欲望趋向于一致。俗语说“情人眼里出西施”,这话也颇有真理,用譬喻的话来说:欣赏异性的美,无非像观察手中的苹果觉得红晕和绿彩分外分明,不过苹果单被欣赏,异性间是互相欣赏而已。

假使由欲望而得满足之后,此种欲求还是继续存在着,那么恋爱也就继续着;如果欲望发生改变,恋爱便从此破裂。许多人说恋爱的特色是灵肉一致,所谓灵不是事前的渴望吗?所谓肉不是明明指欲望得到满足?

有些人又说,真的恋爱是人格的结合。但在事实上,思想,感情,和行为不同的两性,恋爱中途破裂固然也有,继续着的也很多,我以为这些只是节外的枝,并不是构成恋爱和使恋爱能够持续的基础,这是很明白的。

更有些人说:真实的恋爱还含有贞操的要素,要是没有它,这恋爱不是真实的。但贞操是什么一回事?明瞭了这一点,我们便知道它是否为恋爱的要素?

贞操无论如何说法,它的本质是对于女性的一种约束,并非起于恋爱的本性。封建时代的男子,保守威权的思想是很盛旺的,他对于异性的唯一要求是服从他的支配。这时代的女子的地位是性的奴隶。只要男子自己喜欢,不妨把有过性关系的女子转送他人,或私人的妻暂时交换,并不算失贞操;不得他的命令而和人私通时,才是不贞操之至。照此看来,封建时代的贞操是含有保守男子威权的意义的。

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渐渐形成,人的思想也随着发生变迁,这时候所有权观念清楚起来了,吝种事情都从经济上的利害去打算,对于女子的贞操也受着所有权的支配,女子的失贞操,被认为所有者的一种损害。用譬喻的话来说,资本家对于雇用的职工,大都禁止营同类的营业和兼同行的职务,因为这是损害资本家的利益的;由同一的观点出发,女子既给他作了性的劳动者,她也就不应该对他人营同类的营业或兼任同样的职务,这种要求的来源是十分明显的。所以,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制度之下,虽同有贞操的要求,而其内容实各异。但同为女子的一种桎梏,却是一样的。

贞操是对妇女的一种重大的压迫,是无可疑惑的事,但观察近来许多妇女们发表的意见,似乎不主张破除贞操,还是主张男子也应同样守贞操的占势力,这也许因了贞操观念风行长久了,已根深柢固,一旦说要根本废除,惯被压迫的妇女觉得不便启齿。也许在私有财产的社会中,觉得这占有那,那占有这,是很正当的,仅有的不平,只在贞操是片面的而已。这种要求可以得到什么结果呢?那是很了然的,政权,尤其是经济权既操在男子的掌握中,即使男子应守同样的贞操明定在法律中,实际上只由女子去履行,那也是必然的趋势。正如在资本主义的社会中,从事劳动的职工要求资本家不得兼营他种营业,或股东不得兼任他职,同样是难以达到目的的!

有些妇女主义者比较的伶俐,他们并不说贞操应当废除,单说恋爱和贞操是一事的表里两方面,有贞操的恋爱是真恋爱,如恋爱破裂,贞操是不能单独存在的东西。这理论,把贞操归纳在恋爱之下,或把它当作仅是恋爱的附属条件之一,这不能不说是很巧妙的。但贞操观念原和恋爱并不起于一个来源,其性质也自各异,欲加以融和和改作,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中古时代欧洲的贞操带决不能当做项圈,锁人的镣铐也决不能用作装饰。你如不要它,只有根本把它除去的一个方法。但它既不是单独存在的东西,它的根柢埋在封建社会里,到资本主义的制度发达起来,它更得盛大的发展。所以,如果要铲除它,如非从改革社会制度入手,是无济于事的。

编者按:克士先生的这篇文,也许要引起激烈的反感,倘读者有所赐教,不胜欢迎,当在“信箱”内讨论。我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意见,暂时保留,先听听诸位和克士先生的高见。景观先生对于这个问题也很有研究,将来也要请他加入“战线”。我现在先介绍几本关于这个问题的参考书如后:

(一)《新性道德讨论集》章锡琛编

(二)《加本特恋爱论》樊仲云译

(三)《性与人生》周建人译著

(四)《近代的恋爱观》夏丏尊译

以上各书均由开明书店出版,生活书店有代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