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再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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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广西的行政基层组织

要研究广西的民团组织,先要略谈广西的行政基层组织。广西当局认为从前的行政组织只知注重上层,而不注重下层,政府的命令只是到县为止,县以下的一般民众便没有系统的组织,一切的政令就无法推行到下层去,所以他们特别注意县以下的行政组织,在县之下划分为区、乡(在城市为镇)、村(在城市为街)、甲等组织。十户为甲,十甲为村或街,十村或十街为乡或镇,乡镇以上得设区。(区得参酌面积、情形、交通、户口、财力的情形而伸缩。)就原则说,每区万户,每乡(镇)千户,每村(街)百户。区有区长,乡(镇)有乡(镇)长,村(街)有村(街)长,甲有甲长。由区统乡(镇),乡(镇)统村(街),村(街)统甲,甲统各户而及个人。这样一来,人必归户,户必归甲,甲必归村(街),村必归乡(镇),不许游离无所归宿。现在广西全省有九十九个县,十一区,二千四百余个乡及镇,二十六万余个甲,二百六十七万余户。这是广西的行政基层组织。(广西全省有六十几万方里,一千三百多万人口。)广西当局认为有了这种的行政基层组织,“人民与人民,或人民与政府,才发生互相关系,上下有系统,左右有连络,便不像一盘散沙,而成为一个团体。”

他们在这种行政基层组织里面,尤其注意村街的组织。他们认为村街是组织民众训练民众的主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