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吊在窗上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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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镜中魔鬼(1)

从预审室到死囚牢房,不足三十米。这三十米,却连接着生与死,今天早上,又要枪毙人了。从打开的大铁门里,我看到了他那张苍白的脸。

书记员小凤凑到我面前,递给我一摞纸:“这是牢里转出来的,让我交给你,说是他留的遗书。还说昨晚他一宿没睡,一直在写……”

我打开这摞纸,看到了他写下的文字:我死了。

人的生与死,只在一瞬间。

我仿佛听见了枪响,又仿佛什么也没听见;我仿佛感到了疼痛,又仿佛什么感觉也没有。

我只觉得我一直在跪着,跪在一片黄土上。我眼睛盯着这片黄土,看到几棵小草的嫩黄色小芽,不屈地从土里拱出来,迎着生命的召唤,向上,向上一它们要活!

可跪在它们面前的我,却在等待死。我不愿意死。我甚至不愿意想到死!

因为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只有四十一个春秋。而且,在我临死前,还有三件事未来得及做!

然而,我却分明听到了这样一个声音:“把杀人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于是,只有在电影上看到过的情景,不,还有一次是在公审枪决大会上看到过的情景,活灵活现地由自己来表演了。

我看见了枪,看见了绿色的警服,看见了闪着白光的眼珠一这些,我平时看见过不知多少回。可今天看见,却格外令我心寒,令我发抖!

我的两腿没有一点劲了,仿佛那腿根本不是长在我身上,轻飘飘的,像两条棉絮拖在地上。我是被两旁伸出的胳膊死死地架住,拖到行刑场地的。我连跪着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生平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多么脆弱!在最后的几秒钟里,我的一生的全部画面都涌了出来,哪里安排得下呢?

我的脑袋里只是嗡嗡嗡地乱响。紧接着,枪响了。

我的确听到枪响了。但我不相信那是枪响。因为在这声枪响过之后,我还能看见!我还能听见!

许久,许久,我才明白,我已经躺在地底下了。我这才相信,我死了。的确死了。也就是说,枪响了。的确响了。

我躺在地底下,看着人们来来往往地走动着。他们都还活着,愉快地活着。

人们啊,活着的人们,你们知道吗?在几秒钟之前,有一个人死了,一个罪人死了。这就是我!一个曾经像你们一样活着的我!

是幻觉。不!不是幻觉。几天后将发生的这一切,我分明已经看见了。可我还有一肚子的话要对你们说。我希望你们能听得到!我渴望你们能听得到!

一九六五年,我作为中国最后一批留苏的学生,从莫斯科着名的门捷也夫化工学院毕业了。在我的眼前,是一片金光灿烂的前景。我是一个高干子弟,出生在炮火连天的抗日战争年代,是党把我抚育成人,又是党把我培养成才。现在,是我用知识报答党的时候了!我使尽浑身力气,废寝忘食地工作、着书。很快地,在国内外科技刊物上发表了二十六篇有关核裂变的有价值的论文;花了五年的时间,与人合作编写了三十余万字的《压水反应堆化学化工问题》一书,很快受到领导的重视,被提升为副处长,兼任科委一个研究会的副秘书长,主持日常事务工作,先后四次被派遣出国考试。

就在我准备升任处长的时候,就在我应联合国邀请准备赴法国考察的时候,就在我以大会副秘书长的身份主持一个有三百多人参加的国家有关会议的时候,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向我亮出了逮捕证!多么熟悉的画面啊就在八杉恭子的服装设计得了大奖的时候,就在和贺英良指挥他自己创作的交响乐《宿命》获得成功的时候,手持逮捕证的警视厅官员,突然来到他们的身边!这不是在电影《人证》里吗?这不是在电影《沙器》里吗?不,都不是。这是在真实的生活中。

在真实的生活中,我的的确确扮演了一个杀人凶手的真实角色。就像森村诚一笔下的八杉恭子,就像松本清张笔下的和贺英良!

我杀了她,在十二月十八日!

从我第一次拥抱她,到亲手杀了她,其间只有十个月!只有十个月啊!

我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没有起过杀念。十八日的事件的发生,恐怕是所有的人都未能料及的,而且也是我自己所不能理解的。至今回想起来仍觉得像一场梦。一场恶梦!

她今年三十八岁了,是去年调到研究所的。以前我并不认识她,只是在无锡开会时,见过她。她给我的印象是开朗,爱说,爱笑,随便,直爽,热情。当然,比起我爱人,她的外表更美些。后来,由她表姐介绍,调到我的单位,我同意了“随之,接触也就多了。除去经常在一起开会,还在一起看电影、吃饭。今年春节,单位里举行舞会。她约我跳舞,跳了一会儿,她说热,要上楼去脱衣服。楼上是我的办公室,我也就跟她一块儿去了。一上楼,她就把外衣脱了,我也把棉背心脱了。我们面对着笑。不知怎么的,我心里痒痒的,像有一条小虫在爬。她还是在笑,而我的心头已经火辣辣的了。我上去拥抱她。她没有回避,而且主动地闭上了眼睛,伸过了嘴。我们接吻了!

我知道她是有夫之妇,而且还知道她有两个孩子。

可是,我们还是拥抱在一起,接吻了!

楼下的舞曲在响着,跳舞的人们在笑着。

我们的心枰评地跳着,但谁也不松手。

我解开她的上衣,把手伸了进去。

我的手继续向下……但她以坚决的手势和眼神制止了我。我佩服她的冷静!

这一次,我们突破了一般同志的关系。后来,我就经常到她的办公室去,和她拥抱、抚摸、接吻。但是,她始终坚守最后一道防线,说:“这是一条界限!要那样,就得结婚!”

我真不明白她所说的“结婚!”但是,随着我们的接触超出了一般同志关系后,我们的谈话也就不断地深入了。我终于弄明白了:她嫌她的爱人不好,太土气,连舞都不会跳,而且也不同意她出来跳舞!她跟爱人已经赌气分居两年了。所谓分居,实际仍住在同一单元,不过她独占一个小间,不许她爱人进去。她管那间小屋叫“小棺材”。

她问我:“你愿意不愿意重新和我建立家庭?”这可把我问住了!

我跟我爱人关系挺不错,而且我也已经有一个孩子了。我们的家庭很幸福。

只不过,因为我爱人常常出差在外,使我不能控制自己的欲念。也可以说,我好色。在我暂时得不到妻子的时候,我渴望得到其他女人。

我认为,男女之间没有什么不可逾越的障碍,如果两个人的感情到了一定的程度,互相谈一些心里话,互相温存安慰,不一定非得受婚姻的限制。而且,只是玩玩而已,不一定就能妨碍家庭。可以好来好散,也可以朝识夕散。在这个男女关系问题上,外国就松得多,但他们的家也仍然是美满的。

我就是出于这种理论,去接触她。说穿了,只是想跟她玩玩。绝对要瞒着我爱人!

可是,她却向我提出要重新组建家庭。这对我来说,根本不可能!

但是,当两个人拥抱着的时候,当两个人甜言蜜语的时候,我怎么能说实话呢?为了讨好她,我就说:“好,等以后找机会吧!”想不到,她就当真了。这一句话,坑了她,也害了我。她问我:“你有机会吗?”

我说:“也许会有的。或许我的生活中会有什么变化。”

她说:“好,我就等着你的机会。你有事业心,聪明,能干,比我爱人好一千倍。”

我趁机说:“那你就把你的一切都给了我吧!”她笑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这不行!你和你老婆睡觉的床,我不愿意沾!我不能在你老婆外出的时候,来给你当小老婆!你想得到我,我答应。但你必须跟我结婚!一结了婚,我的一切还不都是你的?”

她这样一说,我的心里更痒痒了。一朵花,看得见,闻得着,就是掐不得。要掐,就得跟她结婚。

她还在说着:“本来,我跟爱人不合后,我认为生活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我决定这辈子永远独居。但是,自从认识了你,我感到生活有了希望……”

她还说了什么,我都没听进去。我只是想,我对爱人的感情还是有的。在我爱人和她之间,我并不想选择她。但是,我又舍不得立刻甩掉她。因为我还从没得到过她。我想得到她!我在拥抱亲吻她的时候,偶尔也从良心上谴责过自己,我对不起爱人,也对不起她。但是,我仍不放手。我想,我爱人从不知道我心里有个她,这也就等于没有嘛!从这个意义上讲,我爱人不伤心,也就等于我对得起我爱人。至于她,她愿意跟我,我也喜欢她,这完全是两厢情愿。说穿了,是互相需要,也不存在对得起对不起!这样一想,我的心里又恢复了平静。然而,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们之间的暧昧关系,终于被周围的人察觉到了,并反映到局领导那里。

五月份,局领导找我谈话,告诉我:“你要注意啊,不要因此影响了前途和事业!”

我也明确告诉局领导:“请组织相信我,没有这种事!”

从这以后,我有些胆怯了,想躲着她点。她问我:“你怕了?”我嘴硬地说:“怕什么?”我们仍旧暗中来往。

不过,在我们频繁接触之后,我开始真正认识她了。她是一个有双重性格的人。在开朗的背后,隐藏着狭窄的心胸。

她开始不断地流露出对我的不满。比如,我爱人从外地回来了,我们之间通一个电话,就会引起她的几句牢骚;我给我爱人买了东西,被她看到,又会引起几句牢骚。甚至于在汽车上因为人挤,有个姑娘的辫子搭在了我的胳膊上,她也不满。

她已经把我看成了她的私有财产。难道这就是爱吗?我开始感到受不了了。

后来,我的办公室搬得离她远了。去我办公室的人也越来越多。我就不得不减少与她的接触,为的是避人耳目。

她对我的做法表示不满。有一次,竟然把我截住,追问我:“你说等机会,你等什么机会?你创造了什么条件?你采取了什么措施?”我当然回答不出,只好支支吾吾,推三推四,采取忍让的态度。谁让我说过那样的话呢?

八月份,我和她去哈尔滨开会。会议期间,我曾两次去看望岳父母,她竟然盯我的梢,找机会与我大吵了一回,对我动手又打又骂,连我的眼镜也打坏了。我对此虽然忍让,但疏远之心日切。

十月份,我和她去广州开会。会议期间,她看到我写信给出国留学的小舅子,又借机大吵一顿。她说:“好啊!小舅子在国内你关心他,出了国你还照顾他。你心里到底打什么主意?你这样做,哪是想跟我重建家庭呢?你知道我过的什么日子吗?我既无父母,又无兄弟姐妹,丈夫跟我又不和,我每天回家往小棺材里一钻,你知道吗?你倒好,不但跟老婆好,还跟丈母娘好,连出国在外的小舅子也不忘怀!你到底安的什么心啊!”她边吵边闹边哭。我对此很反感。她发现我有疏远的企图,更加闹。一闹起来又是哭又是骂,一副泼妇的面孔,有时不分场合,不讲道理,甚至无理取闹。每遇到这种情况,我都很气愤,又很无奈。无奈的是和她有这层隐私,理不直来气不壮,跟她没法论理,也没法当机立断。因为我怕那样一来,她会因此闹得更大,不好收拾。我承认,我是自己害了自己。从十月底到十二月中,我一直小心地不和她单独接触,想让她慢慢地凉下来。她终于看清楚我要和她离散的态度。有一次,她趁我办公室没人,冲进来对我说:“你就躲着我吧!躲得了十五,躲不了三十!”我的心情很沉重。整天精神恍惚,根本无心钻研业务了。我真后悔,为什么那天舞会上自己要跟她上楼脱衣?为什么要欺骗(不,应该说是讨好)她说“等机会”与她重新建立家庭?

一切后悔都是白搭。

工作上有了错误,我是有勇气承担的。但在自己的隐私问题上,我没勇气承认错误。只好听天由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