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老舍,就不能不联想到北京。同样,说起北京的现代文学抑或京味文化,就无法回避老舍。老舍给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北京创造了平民的神话。他那一系列描写社会底层市井生活的作品最充沛地体现了老北京的精神,从文学史的角度来看,老舍是当之无愧的现代大师;但是他一生的视线与笔触,都平等地凝聚于本世纪北京城里的小人物碰―纱:以及小市民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并无屈尊或居高临下的倾向。老舍的伟大之处正在于此他以塑造小人物而成为大师。从赵子岳、老张、二马到骆驼祥子与虎妞,从早年茶馆的顾客到后期龙须沟的居民……老舍仿佛向来就不曾躲进书房或离开北京城,他自始至终都与笔下的人物生活在一起,他的艺术生命是在身临其境地重复这些人物的命运中度过并获得延续的。老舍已经死了,但掀幵他的小说,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至今仍在纸上呼吸,堪称典型的性格魅力在和读者的啼笑姻缘中得以遗传或扩散。在现实中我跟许多地道的北京人交往,他们那独特的思路、幽默的谈吐乃至丰富得近乎戏剧化的表情,都令我下意识地怀疑涂抹有老舍式的文学色彩。而八十年代脱颖而出的本地作家王朔,以诙谐的文风再度赢得全国读者的喜爱,他同样以老舍之后的京味小说代表自命。老舍的传人,老舍精神上的传人,从来就不曾断绝。我不禁猜测:是北京人造就了老舍,还是老舍在影响着北京人?不管怎么说,老舍与北京城同在,与北京人同在一他的作品给老北京的精神树立了一块朴素的文学纪念碑……
何谓老北京的精神?林语堂是这样解释的:“所有古老的城市都是经历若干世纪成长演变的产物。它们饱经战争的创伤,蕴含历史的积淀痕迹。它们是已逝的人们梦想的见证……一个城市绝对不是某个人的创造。多少代人通过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创造成就给这个城市留下宝贵遗产,并把自己的性格融于整个城市,朝代兴替,江山易主,可北京老百姓的生活依然如故……城市永在,而他们的人生岁月转瞬即逝。可见任何城市都要比一时主宰它的人伟大。”可见真正的老北京精神实际上是一种平民精神一虽然北京自古即是产生贵族、造就帝王将相的地方,但浮华的贵族文化是易朽的,只有百姓生涯中归纳的朴素的真理才能达到不朽的境界。老舍的作品,正是努力为已逝的人们的梦想提供佐证,毫无疑问为北京这座历史名城留下了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一它固执地证明着一个时代,以及那个时代里平凡而伟大的人们。这座城市的性格,就是这些人们性格的组合。再尊贵的城市史诗一一从某个方面来说,都应验着所有市民性格的万花筒,以及彼此冲撞、融合的结果。老舍深谙此道,所以他从解剖市民性格着手,举重若轻地给北京城献上一首平民化的史诗、个性化的史诗……
这自然与他的身世有关。老舍遗着《正红旗下》等于一部没落的家族史与哀婉的自传,追述了八旗子弟在京城衰败、沉沦的过程。老舍于光绪二十四年出生在西城护国寺附近的小羊圈胡同一一相当于贫民窟,“一个顶小的胡同里……一个很不体面的小院”。他的家族属于满洲正红旗,其时已由入关时的特权阶级沦落为“一箪食、一瓢饮、居陋巷”的贫苦阶层。老舍出生时即是贫民之子,无缘再享受祖辈的荣耀。据老舍自述:“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银头簪。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的小胡同里……夏天佐饭的菜往往是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还有比我们更苦的,他们经常以酸豆汁度日。它是最便宜的东西,一两个铜板可以买很多。把能找到的一点杂粮或菜叶子掺在里面,熬成稀粥,全家分而食之。他的这番“忆苦思甜”生怕听众误以为天方夜谭,赶紧又强调,“从旧社会过来的卖苦力的朋友都能证明,我说的一点不假!”
梁实秋听完后是这样评价的:“老舍就是在这样的破落大杂院里长大的,其成分可以说是十分普罗的了。惟其因为他生长于贫苦之家,所以他才真正知道什么才叫做贫苦;也正因为他亲自体验了贫苦生活,所以他才能写出像《骆驼祥子》那样的小说……老舍从来不讳言其幼时之穷,时常在文章里叙说他小时候的苦况,但是他不但没有抱怨的意思,而且也从不以贫骄人。贫非罪,但是贫却是人的社会的病态。所以老舍的为人与作品充满对穷人的同情。希望穷的生活能够改善……这是他的宽厚处,激烈刚肠,但是有他的分寸。”梁实秋对老舍的印象一一“我只知道他有一个悲天悯人的同情穷人的态度,他基本上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大意指老舍的作品是无党派的,非政治的,纯粹从人性的角度表现穷人的疾苦。我认为老舍更是个彻底的人道主义者,他将心比心地刻划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甚至在心理上认为自己也是其中之一―做个穷人的作家也是需要勇气的。在我们以前概念化的认识中,总习惯于把穷人作家称为无产阶级作家一譬如高尔基对大革命前夕俄罗斯劳动人民所受苦难的描述。但对于老舍而言,穷人的涵义或许更为人性化一些。在他的感觉中存在着一个平民主义的北京一一与贵族化的北京分庭抗礼。老舍是属于北京的平民主义作家,他毕生都执着于挖掘这座古老城市的平民精神。在形式上,他借助于运用娴熟的北平土语,以俚俗的风采登台亮相,给道貌岸然的中国文坛注人了来自民间的魅力一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京味。
“老舍的小说规模大,用意深,有新文世的气象,但是保存了不少的相声味道。土语在文学上有其特殊地位,于形容特殊人物时以土话表达他的谈吐,特别容易显示其个性,在对话中使用土话已成为广泛使用的技巧:不过老舍的小说是从头到尾成本大套的使用土话,这就不寻常了。以土话写小说,不只是白话文学了。为白话还是有距离约。”梁实秋认为老舍的小说之所以活灵活现、虎虎有生气,在于他自身的性格已凝注于其中,“我是北平人,特别欣赏他的小说,读他的文字如见其人,一个规规矩矩的和赖气气的而又窝窝囊囊的北平旗人。”老舍的小说颇受市民读者欢迎自不待言,在文人群落中也曾风行一时,几乎没有不叫好的一除了胡适。我惟独只听说过胡适对老舍的作品评价不高,认为老舍的幽默有勉强造作之嫌。这恐怕跟他对北京的市民的生活的看法有关。我以为凡是对北京这座城市有感情的,凡是对老北京的民俗没有抵触情绪与距离感的,都会爱上老舍的小说。因为老舍的作品本身,就借助人物之口以及人物命运,隐隐约约包含着对这座城市的一种说不清的又确实是由衷的热爱。我曾经聆听北京电视台为纪念老舍而配乐朗诵他的散文《想北平》估计是老舍于抗战后应美国国务院之邀赴美游历时所写),可真是一咏三叹,情真意切。当画面上依次出现老式的胡同、人力车、城门褛子以及四合院驯养的鸽群,我仿佛感知到一位老人的灵魂在北京城的上空呢喃着:想北平,我实在想北平啊……这是一般的文人骚客、凡夫俗子所无法想像、无法比拟的一份博大的爱情。
老舍本姓舒。他给自己取了这样一个俚俗的笔名。他实在是太想北平了,于1950年回国返回北京(当时已是新中国的首都)。“文革”期间投湖自尽一一和屈原的死亡方式比较接近。据说他跳的是积水潭(又有人说是德胜门外的太平湖一看来太平湖并不太平),我每路过积水潭,总要想起老舍。又据说老舍尸体火化后,其家属胡絜青收到的骨灰盒中没有骨灰,只有一副眼镜和一支钢笔。这都是一些辛酸的传说。总而言之老舍走了,却把他的笔名贡献给了他所热爱的北京这座城市。老舍这个名字永远是属于北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