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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富兰克林自传(1)

The Autobilgraphy of Benjamin Franklin

[美]本杰明?富兰克林著

上部

家族逸事

我有一位伯父,也和我有着同样的爱好,喜欢搜集祖上的奇闻轶事。有一次他把他写的一些札记交给我,其中里面也讲了一些关于我们祖先的事情。从他的札记中我得知,我们这个家族在诺桑普顿郡的爱克顿教区至少已经住了三百年了,至于之前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他也不太清楚。(也有可能是起始于“富兰克林”这个姓氏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一个姓氏标志着这个群体的阶层,全国都流行立姓氏)他们大概拥有三十英亩的不动产土地,并且还以打铁为副业——这个行业一直延续到我伯父为止,因为那时候不论什么事向来都是由长子传业的,我的父亲和伯父也都是遵循这个传统,立长子继承家业。

我在查考爱克顿教区户籍册的时候,只找到了关于他们1555年以后出生、婚娶和丧葬的记载。在此之前,这个教区已经没有户籍册可查。在这个户籍册里,我得知在前五代人中,我是小儿子的最小儿子。

我的祖父汤麦斯生于1598年,久居爱克顿教区,直到年迈体弱不能继续从事生产为止,才去了他的儿子约翰那里。约翰是牛津郡班布雷村的一个染匠,当时我父亲就是跟着他学手艺的。我的祖父就是在那里去世的,也是在那里被安葬的。1758年,我们看到了他的墓碑。

祖父的长子汤麦斯住在爱克顿教区的家里,后来他把住宅和土地都留给了他的独生女儿。他女儿的丈夫姓费雪,是威灵堡人。她和她的丈夫又把这份遗产卖给了一个叫伊斯德的人,他现在就是那里的庄园领主。

我的祖父将四个儿子抚养长大,他们分别叫汤麦斯、约翰、本杰明和约瑟。我身边没有那些资料,只能把我所记得的写下来给你。如果那些资料在我离家以后还没有丢失的话,那你将会从中找到更详细的情况。

长子汤麦斯跟着父亲学习打铁。他天生聪明机灵,在学业上受到当地教区的大绅士帕尔梅老先生的多次鼓励(他的弟兄们也都受过同样的鼓励),后来,他成了一名合格的书记官,变成地方上很有威望的人,而且还成了当地(无论是他的本村诺桑普顿的城镇还是他所在的州)所有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我听了许多关于这方面的事情。在爱克顿教区他受到哈利法克斯勋爵的高度赏识和奖励。他于1702年1月6日去世,恰巧四年后的这一天我出生了。我还记得:爱克顿教区的一些长辈在向我们讲述他的生平和他的性格时,你当时显得非常震惊,觉得他的情况和我的经历有些类似。你还说过:“他如果是在你出生的那一天死去,那么人们也许还以为你是他的灵魂转世呢!”

二伯父约翰当了一名染匠,我当时还以为是毛织品的染匠。

三伯父本杰明在伦敦当学徒,主要做染丝绸。他秉性聪颖,我很清楚地记得,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曾渡海到波士顿来,住在我父亲那里,和我们一起住了好几年。他一直活到很大岁数,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直到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了两卷四开本的诗稿,里面有一些是写了赠给他亲友的即兴之作,下面有一首是他送给我的(此诗并没有附在信中)。作为范例,他还自己创造了一套速记法,并且还教过我,但我一直没有练习过,所以现在已经忘记了。由于父亲和他的感情特别深厚,我就随着这位伯父起了自己的名字。他笃信宗教,每当出色的教士布道时,他总是去做虔诚的听众,并且还用他自创的速记方法记录下来,因此留下了许多这样的速记本。他也热衷于政治,但以他的身份而言,他对政治的关心显然是有点过了的。

最近,我在伦敦得到了一卷他自己搜集的重要政论手册,内容论述的主要是从1641年—1717年的有关公共事务。从卷数的编号来看,有许多册已经丢失,但还是留下了八卷对开本,二十四卷四开本和八开本。由于我小时候经常在一个旧书商那里买书,长此以往,他也就认识我了,所以他就把搜集到的这些书卷全都拿来给我。看样子应该是三伯父在去美洲之前留在伦敦的,到现在算起来已经是五十年前的事了,他在书的边角还加了许多的注解。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在很早的时候就参加了宗教的改革运动,在玛丽女王统治时期,我们就一直坚信新教,由于我们强烈反对罗马天主教,因此经常会处在遭遇迫害的境地。他们曾经弄到一本英文版的《圣经》,为了能够安全地把它隐藏起来,他们就把它打开用狭带绑在一个折凳的凳底下。当我的曾祖父对着全家诵读《圣经》时,他就把折凳翻过来放在膝盖上,从绳子下面翻读。与此同时,他的一个孩子还会站在门口放哨,如果发现有宗教法庭传令官露面,孩子就会预先通风报信。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就会把板凳又重新翻过来四脚落地,《圣经》也就会像原来那样被隐藏了起来。这也是我从三伯父本杰明那里听到的逸事。

直到大约查理二世统治的末年,我们全家还是在一直信奉英国国教。当时有些牧师因为不信奉国教教条而被一一开除教籍。这些人在诺桑普顿举行了非国教徒聚会,本杰明和约瑟跟随了他们,终生不渝,而家族中的其他人还是继续信奉着国教。

我的父亲约瑟很早就结婚了,并于1682年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移居到了新英格兰。那时候,非国教的教徒集会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且还会经常受到干扰。我父亲的好友中,有一些有名望的人就开始想到要移居到新大陆,并且劝我父亲和他们一同前往。他们希望在那里能够享受到宗教信仰的自由。到了新英格兰,他的前妻又为他生了四个孩子,后来他的继室又生了十个,总共有十七个孩子。我还记得有一次,我看见父亲的餐桌旁围坐着十三个孩子,现在他们都长大成人,男婚女嫁了。

我出生在英格兰的波士顿,是家里的幼子,比我小的还有两个妹妹。我母亲是我父亲的继室,名叫阿拜亚?福格尔,是彼得斯?福格尔的女儿。我的外祖父是首批到英格兰的定居者。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科顿?马瑟曾在《美洲基督教史》中赞扬他是“一个虔诚而有学问的英国人”。我还听说他写过题材多样的即兴小诗,可是发表的只有一首,多年前我曾经读过。

这首诗写于1675年,用的是当时民间流行的诗歌体裁,是为当地政府的有关人士而写的。诗中拥护信仰自由,声援受迫害的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教派,认为殖民地所遭受到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祸是迫害教徒的后果,是上帝对这种重大罪行的判决和惩罚,并奉劝当局废止那些残暴不仁的立法。整首诗看起来,真诚坦荡,自由大胆。这首诗的前两节我已经忘记了,但这首诗的最后六行我还是记得的。意思大概是:他的责备出于善意,因此他愿意让读者知道作者的真实姓名。

后面的六行诗是这样写的:

我从内心深处,

厌恶造谣中伤;

我住在修彭城,

姓名在此昭彰;

我并无恶意,是你真诚的朋友

我就是彼得斯·福格尔。

我的兄长们都各自选择了不同的行业,也都在拜师学艺。

我的父亲打算把我作为“十一税”(十个儿子中的一个)献给教会,所以在我八岁的时候就送我去了语法学校念书。我早年的悟性很高(估计我读书一定挺早的,因为我已记不清我曾经有过不识字的时期),父亲的朋友们都认为我将来一定会很有造诣,进而激励了父亲把我送到学校去念书。我的伯父本杰明也赞成我念书,并且对我说,如果我愿意学他的速记法,他就把布道的速记全都赠送给我,这就像要开一家店铺,得先储存资本一样。

我在学校读书还不到一年,已经由班级里的中等生,渐渐地升为全班的优等生,接着就是跳级,在年底的时候就可以升到三年级。可是父亲因为家庭人口越来越多,负担不起我上学的费用,并且他看到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日后都是穷困潦倒的样子(这是我在他和朋友说话时听见的),所以他改变了他当初的决定,让我退学离开语法学校,把我送到另外一所学校学写作和算术。这所学校的创办人是当时著名的乔治?布朗纳先生,他在办学方面很有成就,主张采取循循善诱、春风化雨的方法进行教学,并且待人宽容,还经常鼓励学生。在他的教导下,我的写作水平日益提高,但算术却不及格,毫无长进。

在我小的时候,由于家里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又不会尊重孩子的意见,而是根据家里的生存需要来规划孩子的前途。所以在我十岁的时候,父亲就把我接回家,让我帮助他料理生意,他是从事油烛和肥皂制造买卖的。他本来不是做这行的,而是从事染色行业,但当到了新英格兰后,他发现这里对染色行业的需求并不大,很难以此来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所以就改行做了皂烛业。面对父亲的安排,我毫无办法,只有退学,在家里帮着父亲剪烛芯、灌烛模、管店铺,有时还会照看店面,干一些跑腿送货等杂活。

我其实并不喜欢这个行业,而是渴望能去航海,但父亲并不赞成。因为住在沿海,我可以经常去海边与水打交道。我很早就学会了游泳,还会驾船。当我和其他的孩子在船上的时候,无论是大船还是小船,他们一般都会让我来驾驭,尤其是在遇到困难和麻烦的时候。在其他场合下我一般也是个孩子王,但有时候我也会使他们陷入窘境,我可以举这么一个例子,因为这件事可以说明我早年突出的热心公益精神,虽然当时那么做不一定妥当。

在靠近水磨那里有个盐碱滩,涨潮的时候,我们会经常站在盐碱滩的边上钓鱼。由于践踏过度,滩头已踩成了一片泥浆。为了可以站立在那里,我建议在那里建一个钓鱼台。我告诉我的小伙伴们:那边有一大堆石块,本来是为了在盐碱滩边上建一个房子的,现在正好我们可以拿来用。于是等到了晚上,工人都下班离开的时候,我就召集同伴过来,大家像蚂蚁一样不辞辛劳地搬着石块,遇到大点的就两三个人一起搬。最后,我们终于把所有的石块都搬了过来,建造了我们的钓鱼台。

第二天早晨,工人们发现石块全都没了,非常奇怪,后来在我们的钓鱼台找到了。他们要追究责任,并指责了我们,还向我们的家长告状,同伴中就有因此受到父亲责备的。尽管我竭力申辩搭建钓鱼台会有哪些好处,但父亲的教导使我相信:干不诚实的事是不会有任何好处的。

我想你也许很想知道有关你爷爷的一些情况。他中等身材,身体健康结实,很是强壮。他天生聪颖,擅长画画,略懂音乐,嗓音清脆悦耳。所以,有时候忙完一天的工作,晚上就拉着小提琴,唱起赞美诗歌,听起来特别动听。在机械方面,他也很有天赋,有时候碰到其他行业的工具,他也能一样的运用自如,得心应手。但是,最难能可贵的是他无论于公于私,都能有自己深刻的见解,并果断地做出正确的判断。在公务方面,他不曾有过任何职务,因为一家老小都要靠他养活,家庭的困境使他在生意上无法完全脱身。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在当地总有些有头有脸的人经常过来拜访他,来请教关于镇上或其他所属教会的问题,他们非常尊重他的建议和忠告。有的人在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也会前来找他商量,因此,当有双方争执不下时,就请他调解。在家里,他经常会邀请明事理的朋友或乡亲到家里来围桌叙谈,在这种时候,他总是想方设法的选出一些明智或有意的话题讨论,好增进孩子的智慧,给孩子以启迪。

我们这些孩子,从中也认识到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公正,什么是人生的处世之道。对于餐桌上食物则不会或很少去想是不是时兴,花样是多是少,口味是优是劣,是否合胃口等。我也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养成了对菜肴十分随意的习惯,很少去在意每餐都吃些什么。

以至于到今日,如果有人问我在几个小时之前都吃了些什么?我都会无言以对。这种生活习惯给我的日后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有时候我的同伴们,因为长期对饮食都比较讲究,所以旅游的时候,就会常常因为食物得不到满足而弄得心情糟糕,很不开心。

同样,我的母亲也是个体格非常健壮的人,她的十个孩子都是用母乳喂养的。除了我父母在临终时患过病以外,我就没再见过我父母生过其他什么病。父亲活到八十九岁,母亲活到八十五岁,两位老人的遗体一起被葬在波士顿。几年前,我在那里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并在上面刻了碑文,其内容如下:

约赛亚·富兰克林

和他的妻子阿拜亚

共葬于此。

他们相亲相爱

共同生活了五十五年。

他们既无田产,又无高俸厚禄,

靠着不断的辛劳和勤勉,

沐浴上帝的恩泽,

维持着一个大家庭

快乐舒适地生活。

他们抚育了十三个孩子,

和七个孙儿孙女,

深得赞誉。

晚辈们,应从中

受到激励,勤奋自勉

切记要信仰上帝。

约赛亚是一个虔诚谨慎的男子,

阿拜亚是一个贤明淑善的女子。

他们的幼子

为了纪念,敬立此碑。

约赛亚·富兰克林,生于一六五五年,死于一七四四年,享年八十九岁。

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一六六七年,死于一七五二年,享年八十五岁。

我唠唠叨叨了这么多,感觉说的话有点杂乱无章了,通过这我也觉得自己的确是已经慢慢衰老了,过去写东西可是比较有条有理的。不过和家里人相聚,没必要像出席公共的舞会那样乔装打扮,这可能也是我随意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