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人性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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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正在伊利诺伊州的新塞勒姆镇撰写本书之时,我的好朋友亨利·邦德——当地的一名律师——三番五次地跟我说道:

“你应该去见一见吉米·迈尔斯大叔,因为他的一个叔叔赫恩登曾是林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此外,他的一个婶婶曾开过一家旅社,而林肯夫妇就曾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

这听起来倒是个有趣的点子。于是,在7月的一个星期天下午,邦德先生和我一起坐进他的车里,赶往新塞勒姆附近的迈尔斯农场——林肯去斯普林菲尔德借法律书时常在该农场歇脚,并以讲故事的方式换取一杯苹果酒。

我们一到,吉米叔叔便从屋里将三把摇椅拽到前院一颗巨型枫树下的阴凉处。在那儿,小火鸡、小鸭子在四周的草丛里叽叽喳喳地跑来跑去,我们则一谈便是数小时。吉米叔叔给我们讲了一件之前未见报端的事儿,真让我们既饱耳福又觉得扼腕惋惜。故事是这样的:

迈尔斯先生的姨妈凯瑟琳嫁给了一个名为雅各布·M.厄尔利的医生。在林肯来到斯普林菲尔德约一年时间之后,准确地说,是在1838年3月11日夜里,某匿名骑马人来到厄尔利医生的家,敲了敲门,将医生叫到了门口,用双管猎枪朝他射了两枪,之后翻身上马逃离了现场。

尽管当时的斯普林菲尔德并不大,但不见有人被指控犯有谋杀罪,因此这件凶杀案至今仍是一个迷。

厄尔利医生死后留下了一处不大的房产,他那位遗孀只得通过接纳寄宿者的方式来养活自己。新婚不久的林肯及其夫人便搬进了厄尔利夫人的家。

吉米·迈尔斯叔叔告诉我,说他常常听他的姨妈,即厄尔利夫人讲到过如下一件事儿:一天早上,林肯夫妇正在吃早饭。不知道林肯做错了什么事,结果惹怒了他那火爆脾气的夫人。至于到底是什么,现在没人记得了。一气之下,林肯夫人将一杯热咖啡朝丈夫脸上泼了过去,而且是当着其他寄宿者的面泼过去的。

林肯忍气吞声地呆坐在那儿,一言不发,而厄尔利夫人则拿着湿毛巾过来,替林肯擦去脸上和衣服上的咖啡渍。这件事儿或许是林肯夫妇5年婚姻生活的一个典型写照。

当时的斯普林菲尔德共有11名律师,因此要想都在那儿以此为职业是不大可能的。于是,只要戴维德法官在他执法的8个不同区域开庭,那么这些律师就得常常跟着他骑马从一个县府所在地赶往另一个县府所在地。其他的律师总是想方设法在周六赶回斯普林菲尔德跟家人一起度周末。

可林肯却不那样做。他害怕回家。在春季和秋季各3个月时间里,他都留在巡回线上,绝不靠近斯普林菲尔德半步。

他年复一年地保持着这个习惯。乡下旅馆的生活条件往往是非常恶劣的,尽管如此,他却觉得比在家里听他的夫人唠叨和一阵阵发脾气要好一些。“她曾让林肯烦得要死,”邻居们如是说。邻居们都见过她,因此也都认识她,但却无法躲开她那唠叨的声音。

林肯夫人那“又大又尖的嗓门”,贝弗利奇参议员说,“连街对面的人都听得见,凡住在那栋房子附近的人,谁都听得到她那无休无止的一阵阵怒气。她的怒气除了语言之外,还常常还以别的方式表现出来。至于有关她暴力倾向方面的说法,真可谓不胜枚举、一言难尽。”

“她追得自己的丈夫跳起了一种慌乱而欢快的舞蹈,”赫恩登说道。

赫恩登认为自己知道“林肯夫人释放出那种失落及恼怒的痛苦”的原因何在。

那就是她怀有极强的报复心理。赫恩登暗示道:“林肯曾粉碎了她作为女人的傲气”以及“她在世人面前受到的贬损:复仇以待,爱情不再。”

她总是在抱怨,老在批评自己的丈夫,觉得对方一无是处:他的双肩弯曲,他的走路姿势笨拙,他的双腿一抬一放活像个印第安人。她抱怨他的步伐没有弹性,他的动作不雅观。她还模仿他的姿态,跟他数叨要他学蒙特尔夫人曾教过她的迈步方式,那就是要脚尖朝下。

她不喜欢林肯那双跟脑袋成直角的耳朵。她甚至告诉他,说他的鼻子长得不够挺拔,他的下嘴唇突出,他看上去就像一个痨病患者的样子,他的双手、双脚太大,而脑袋却又太小。

林肯不在乎自己的外表达到了惊人的地步,这极大地刺激着她那敏感的神经,让她不愉快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林肯夫人,”赫恩登说,“并不是一只蛮横无理的野猫。”她的丈夫走在大街上,有时将一条裤管塞进靴子里,而另一条却留在靴子外面。他很少刷洗靴子或者在靴子上擦油。他的假领常常换得不勤,也很少掸去外套上的灰尘。

曾与林肯夫妇多年为邻的詹姆斯·古尔利曾写道:“林肯先生来我家时,常常是只穿着一双松垮垮的拖鞋,一条褪色的旧裤子上只挂着一根吊带。”

遇上暖和的天气,林肯会额外增加外出游玩的次数,“他把一件宽松的亚麻布衣当着外套穿,衣服背面那一团团汗渍,活像是一幅美国大陆的地图”。

一名年轻的律师曾在一家乡村旅馆见到过林肯,说他正准备上床睡觉,身上穿的是“家庭自制的黄色法兰绒睡衣”,其长度“延伸到了膝盖或者脚踝位置”,于是感叹道:“他可是我见到过的最怪异的人物。”

他一生从未拥有过一把剃须刀,他去理发店的频度也远达不到妻子希望的次数。

他常常忘了打理自己那粗糙而浓密的头发,任其在头上长得像马鬃一样。这时常让玛丽·托德气得没了言语。当她帮他梳理好后,很快又让他放进帽子里的存折、信件以及法律文件等弄得杂乱无章。

有一天,他正在芝加哥照相,摄影师敦促他把头发“理顺”一点。他回答说:“理顺头发的林肯画像,恐怕在斯普林菲尔德没人能认出来。”

林肯就餐时的动作幅度大,举止也很粗放。他握刀的姿势不对,摆放的位置也不恰当。就吃鱼和面包来看,他简直没有半点技巧可言。有时候,他把盛肉的大盘子朝一边倾斜着,将一块牛排耙进或者滑进自己的小盘子里。因为林肯坚持用自己的刀去切黄油,他的夫人也会跟他干上一场“欢快的战争”。有一次,他把鸡骨头搁在他那盛着莴苣碟子的一边。见此,他的夫人差一点气得晕了过去。

由于他在女士们进入房间时不起身相迎,由于他不跑过去接过她们的围巾,由于他在她们离开时不送到门外,他的夫人抱怨过,甚至还责备过他。

他喜欢躺着读书。每当他从办公室回到家中,他就脱掉自己的外套、鞋子、假领、取掉肩上挂着的裤子吊带,放倒大厅里的一把椅子,用一个枕头垫在椅子的斜面上,把脑袋和两肩往上面一放,张开四肢睡倒在地上。

就这样他一躺便是数小时——通常是阅读各种报纸。有时候,他阅读一本名为《阿拉巴马州的繁荣时代》的书籍,自认为其中一个关于地震方面的故事写得非常幽默。他经常性地阅读诗歌。不管读什么,他总是大声朗读,这个习惯是他在印第安拉州的那所“哇哇叫”学校养成的。他还觉得通过大声朗读才能把某件事儿印入听觉和视觉中,从而记得更牢一些。

有时候,他会躺在地上,闭着双眼,吟诵或莎士比亚,或拜伦,或爱伦·坡的诗句。例如:

“每当月光熠熠生辉,我便梦到

美丽的安娜贝尔·李;

每当星星升起,我便感受到

美丽的安娜贝尔·李那双明眸。”

一个女亲戚跟林肯夫妇一起住过两年之久。她说,有一天晚上,林肯正躺在大厅地板上阅读,忽然有客人来访。不等仆人去开门,身着睡衣的他便将客人们迎进客厅,还说他会把“女人们都撵出门去”。

林肯夫人从隔壁房间里眼见那些女士们走进屋子,同时也听到了他那句戏谑的话语。她立刻表现出义愤填膺的样子,还利用当时那样的场合有趣地倒戈一击,给了林肯一点颜色。林肯倒是欣然地退出屋子,很晚才返回家中,然后从后门悄悄溜了进去。

林肯夫人的嫉妒心强烈得非比一般,对乔舒亚·斯皮德没有半点儿好感。斯皮德一直是林肯的挚友。林肯夫人怀疑促使林肯逃婚的人非他莫属。林肯在结婚之前,一直习惯于在写给斯皮德的信末之处带上一句“捎上对芬妮的爱”。可自从他结婚之后,林肯夫人要求他把那句问候语“降格”为“问候斯皮德夫人”。

林肯是个有恩必报之人。这就是他非同寻常的性格之一,因此,作为一丝小小的敬意,他曾答应过自己的第一个儿子会取名为乔舒亚·斯皮德·林肯。可当玛丽·托德一听说此事之后,立马暴跳如雷。她生下的孩子是她的,当然应该由她来取名!更有甚者,名字决不可以带上乔舒亚·斯皮德这几个字!一定要跟她的父姓取名为罗伯特·托德……。凡此种种,不一而绝。

给那男孩加上罗伯特·托德之名似乎也是枉然之举。在林肯的4个孩子中,他是唯一长大成人的。埃迪于1850年夭折于斯普林菲尔德,年仅4岁。威利死于白宫,年仅12岁。泰德死于芝加哥,年仅18。罗伯特·托德·林肯于1926年6月26日死于佛蒙特州的曼彻斯特,享年83岁。

林肯夫人还抱怨的是,屋外院坝里没有鲜花、灌木或者别的什么色彩。于是,林肯就在那里种上了一些玫瑰,只是他对这些东西没有什么兴趣,最终因其疏于管理而枯萎。林肯夫人敦促他在一个花园里种些植物,他在某个春天照此做过,不过很快就被野草覆盖住了。

尽管林肯并不热心体力活儿,但他的确喂养过且喜欢那头“老伙计”,此外还“喂养过奶牛并亲自挤过奶”。他一直这样做,在他离开斯普林菲尔德,甚至当选总统之后依然如此。

然而,林肯的隔房表弟约翰·汉克斯曾说过“亚伯除了会做梦之外,其它活儿干得可不咋的”之类的话。玛丽·林肯对此感同身受。

林肯心不在焉,常常陷入一阵阵的迷茫中,对世间万事万物显得不闻不问。他星期天常常将自己的幼儿放进一辆小马车里,在房子前面那崎岖不平的人行道上拖来拉去。有时候,那小家伙碰巧从马车上滚落了出来,而林肯依然拖着往前走,两眼望着地上,对后面的哇哇哭叫声毫无知觉。直到林肯夫人从门口探出头来,用愤怒的尖声朝他喊叫,他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

林肯忙完一天工作之后,他从办公室回到家中,有时似乎对自己的夫人视而不见,甚至连招呼都不跟她打一个。他对事物似乎很少感兴趣。夫人备好一顿饭,但要把他叫进饭厅常常是一件困难的事儿。她叫过他,但他似乎没听见。他常常坐在饭桌边上,两眼呆呆地望着天上。要不是夫人提醒他,他会连饭都忘了吃。

吃完晚饭之后,他有时默不做声,呆望着壁炉,一望就是半小时。家里的几个儿子几乎爬遍了他的全身,可他却对他们的存在没什么意识。他随后忽然醒悟过来,或讲个笑话,或背诵一首他最喜欢的诗:

啊,索命之神为何这般无礼?

如飞逝的流星、快速的云翳,

也像那一道闪电、一场波浪,

他的一生休憩在永久的故乡。

夫人责怪林肯对孩子们的坏习惯从不予以纠正。不过,林肯的确过于宠爱他们,以至于“对他们的错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林肯夫人说道:“他从不会忘了表扬他们的良好行为。”她还说,“林肯声称:‘见到我的孩子们自由、快乐而不受父母的暴政,我深感快慰。爱是维系家长与孩子之间的纽带。’”

他留给孩子们的自由度有时似乎过于宽松。比方说,他有一次正跟高等法院的一个法官下棋,罗伯特过来告诉父亲是该吃饭的时候了。林肯回答道:“对,对。”不过,由于太喜欢下棋,结果完全忘了自己曾被叫过一次,于是继续下棋。

那小子带着母亲催促的口信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林肯又答应就去,可又一次忘了那事儿。

第三次,罗伯特可是带着命令而来的,结果这次又让林肯给忘了。随后,那小子往后退了一步,狠命地朝棋盘飞起一脚,结果让那玩意儿从两名棋手的脑袋上飞了过去,棋子滚落得满地都是。

“唉,法官先生,”林肯面带微笑说道,“我想我俩得换个时间下完这一局。”

很显然,林肯根本就从未想到过要纠正其儿子的行为。

林肯家的几个儿子常常在晚上藏到篱笆的后面,将一根板条穿过篱笆。由于当时的街上没有任何路灯,过路的人容易碰上那根板条,将帽子碰落到地上。有一次,躲在暗处的几个孩子就误将父亲的帽子碰落到了地上。他并没有因此而责备他们,只是无关痛痒地告诉他们要小心一点,以免惹恼某个过路的人。

林肯并不固定去某个教堂做礼拜,就连跟最要好的朋友都避而不谈宗教方面的事儿。不过,他曾有一次将自己的宗教信条告诉过赫恩登,说跟印第安纳州一个叫格雷恩的老太太的信条差不多。林肯曾听到过那个老太太在一次教堂集会上说道:“我一做好事就感觉舒服,一做坏事就感觉难受。这就是我的宗教信仰。”

后来,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了。林肯通常在星期天早上带他们出门散步,不过有一次却把他们留在家中,独自带上夫人去了长老会的第一教堂。半小时之后,泰德回到屋里却没见着父亲,于是沿街找来,在布道期间冲进了教堂。他的头发乱七八糟,鞋子也没扣好,袜子缩成一团,他的脸和双手沾满了伊利诺伊州的黑土。着装优雅的林肯夫人既惊讶又尴尬,可林肯却伸出他那双长长的手臂,深情地拉住泰德,还将那小子的脑袋揽入怀里。

在星期天早上,林肯有时候把孩子们带到自己位于镇中心的办公室去,还让他们在那里面疯玩。“那些小子很快就掏空了书架,”赫恩登说,“他们翻箱倒柜,把那些盒子弄得千疮百孔,还弄断了我那只金笔的笔尖……将铅笔扔进痰盂,弄翻压在文件上的墨水瓶,把信件弄得办公室满地都是,还在上面跳舞呢。”

可林肯“从不责备他们或者皱起眉头以示一位父亲的威严。他可是我曾见到过的最纵容孩子的家长,”赫恩登如是总结道。

林肯夫人很少去办公室,可她一去,便吃惊不小。她没理由不惊讶:那地方杂乱无章,东西在四周胡乱堆放着。林肯曾将一包文件打成一捆,在上面如是写着:“当你在别的地方找不着的时候,不妨看看这儿。”

诚如斯皮德所言,林肯的种种习惯可谓是“有规律得毫无规律”。

办公室的一壁墙上隐约可见很大一块黑斑,那是一名法律系的学生留下的。这名学生抓起一个墨水瓶朝另一名学生的脑袋砸过去,结果未中目标。

办公室极少打扫,差不多从未洗刷过。他家花园需用的一些种籽仍旧留在书架顶端,已经在灰尘和污秽中开始发芽、生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