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古文观止鉴赏大全集(超值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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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周文(6)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①。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②。”疾数月而卒。

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③。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④。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⑤。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⑥。”《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⑦’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⑧’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⑨’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⑩’和之至也。”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11}!”

【注释】

①服:使服从。

②死焉:死在火中。懦:柔。狎:轻视。宽难:政令从宽难以治理。

③取人:劫取行人。萑(huán)苻(pú):芦苇丛。

④徒兵:步兵。少:稍,逐渐。

⑤慢:懒散。

⑥济:救助。

⑦引诗见《大雅·民劳》。止:句尾助词,汔(qì):庶几,表示希望。小:稍。中国:犹言“王畿”。绥:安抚。四句诗大意是:人们已很劳苦了,祈求能让他们稍微过得安逸一点。爱护王都的国人,四方侯国也会闻风归顺。

⑧引诗亦见《民劳》。从:今《毛诗》作“纵”。诡随:奸猾欺诈之人。寇虐:残暴。惨:曾、乃。大意是:不要放纵狡诈之人,同时谨防不良分子。坚决制止盗贼残暴之徒,难道他们就不怕刑罚?

⑨引诗亦见《民劳》。两句诗大意是:柔能使远变为近,从而安定我周王。

⑩引诗见《商颂·长发》。□(qiú):缓。布政:施政。优优:宽缓的样子。遒(qiú) :聚。诗大意是:不争不求,不刚不柔。施政宽和,百福来聚。

{11}涕:泪。古之遗爱:说子产爱人,有古之遗风。

【鉴赏】

本文主要记叙了郑国著名政治家子产临终前向继承人授政的言辞以及后来太叔实施的情况,并附上孔子的评价,表达了作者对郑子产的肯定与赞美之情。

子产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在郑国执政长达二十年,深受民众拥戴,在诸侯中也颇具威望。在本文中,前一部分记叙了他在临终前告诫太叔施政“宽”难服民,“猛”则易奏效。而他之所以强调“猛”的一面,主要是从太叔个人与郑国实际出发,让缺乏执政经验的太叔提高警惕,防止社会动乱。传授经验时,他以“水”喻“宽”,以“火”喻“猛”。所谓“宽”也就是“法宽”,就像对待懦弱温和的水一样,“民狎而玩之”,必然导致作奸犯科者众,随之而来的是死伤者必多;所谓“猛”也就是“法严”,就像面对猛烈的火一样,“民望而畏之”,不敢以身试法,从而可以防患于未然,死伤者必少。可见,子产对太叔的告诫虽强调“猛”,但并非要他实行严刑酷法处罚民众,而是要减少民众死伤。可惜太叔并没有听子产的话,表面上似乎做到了仁慈,“不忍猛而宽”。其结果却是“郑国多盗”,反而招来社会的不安定,最后不得已而“攻萑苻之盗,尽而杀之”。残酷的镇压,使得被杀者更多。太叔的施政结果正好证明了子产的论断,子产自己就曾于鲁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铸刑书于鼎,公布法令,使“民望而畏之”,从而尽量避免触犯之。

文章后一部分引用孔子的话,总结归纳出子产的施政主张是“宽猛相济”,其目的是要达到“政和”。这也恰恰符合《诗经·民劳》中倡导的“施之以宽”“纠之以猛”“平之以和”,进而达到“和之至也”的理想要求。“宽猛相济”的施政主张,既是郑子产执政二十多年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也是先秦儒家对历代统治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提炼,以后的历代统治者无不以此作为制定各项方针大略的圭臬,成为治国政策的一根主弦,影响极为深远。

本篇观点鲜明,层次清楚,结构完整,且善于运用通俗浅显的比喻来说明深刻的道理,并能通过人物的对话及言论,生动刻画其性格特征,塑造出子产、太叔、孔子等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称得上是一篇颇具文学色彩的历史短文。

■ 妙评

子产告太叔宽猛数语,即平日为政全副学问。如铸刑书,自谓吾以救世,其出不得已之意可见,未尝谓宽非善政,必当从猛也。曰“其次”、曰“难”,立言甚有斟酌。

篇中结构完密,两人轩轾自见,一唱三叹,饶有余味。

——清·林云铭《古文析义初编》卷一

此篇前案后断,以子产为主,太叔事正与子产为照。“善哉”一层,极称其言;“遗爱”一层,并赞其人。一案两断,首尾呼应成章法。

——清·冯李骅、陆浩《左绣》卷二十四

■ 吴许越成(选自《左传·哀公元年》) ■

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槜李也①。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②。使大夫种因吴太宰嚭以行成③。吴子将许之。

伍员曰:“不可④。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⑤。’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灭夏后相⑥。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⑦。惎浇能戒之⑧。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⑨。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⑩。使女艾谍浇,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11}。祀夏配天,不失旧物{12}。今吴不如过,而越大于少康,或将丰之,不亦难乎{13}?勾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亲不弃劳,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14}。于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雠,后虽悔之,不可食已{15}。姬之衰也,日可俟也{16}。介在蛮夷,而长寇雠,以是求伯,必不行矣{17}。”

弗听。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18}!”

【注释】

①许:同意。成:讲和。报:报复。槜(zuì)李:在今浙江嘉兴西南。鲁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6年)吴伐越,越王勾践用计在槜李大败吴军,阖闾受伤而死,故云“报槜李也”。

②甲楯:盔甲、盾牌,此指着甲拥盾的兵卒。

③因:通过。太宰:执掌政务的长宫。嚭(pǐ):伯吴王夫差亲信。行成:求和。

④伍员:伍子胥,楚人,为报父仇,投奔吴,以败楚之功封于申,又称“申胥”。

⑤滋:滋长。

⑥过:古国名,在今山东掖县北。浇(ào):寒混之子,封于过。斟灌、斟□(xún):夏同姓诸侯。夏后相:传说是夏后启之孙,相失国,依于二斟,又为浇所灭。

⑦后缗(mín):夏后相妻。娠(shēn):怀孕。窦:洞穴。有仍:即任国,在今山东济宁县,后缗的娘家。少康:夏后相子。牧正:管畜牧的长官。

⑧惎(jì):痛恨。

⑨庖正:掌管饮食的官员。以除其害:因而得免被所害。

⑩成、旅:杜预注曰“方十里为成,五百人为旅”。布:施。兆:始。收:收拾。抚:厚。

{11}谍浇:打入浇处做间谍。豷(yì):浇之弟。戈:殪国。绩:业绩。

{12}祀夏配天:祭夏祖宗以配祭天帝。旧物:往事,指夏有天下。物,事。

{13}丰之:使越强盛。丰,犹“盛”。难:指让越强大则难以遏制。

{14}务施:致力施舍。不失人:即得民心。亲不弃劳:所亲近的连功劳小的也不遗弃。仇雠:仇敌。

{15}违天:指天给而不取。长寇雠:使敌人壮大。不可食已:不能消除。

{16}姬:指吴,吴是姬姓国。日可俟:指日可待。

{17}介在蛮夷:指吴夹在楚、越之间。伯:同“霸”。

{18}生聚:生民聚财,繁殖人口,积累财富。教训:教导训练。吴其为沼:吴将变为沼泽,意指吴将亡。

【鉴赏】

越本是楚的属国,鲁昭公、定公年间开始强大,与吴同处一隅而结为世仇,连年攻战,互有胜负。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6年),越王勾践以计大败前来伐越的吴军,吴王阖闾(夫差之父)在此役中受伤丧命。夫差即位后,立志要灭越以报父仇,可是夫椒一战重创越军后,勾践率残溃之师退守会稽并派文种前去求和时,他却忘了杀父之仇,轻信太宰嚭的进言,竟接受了越王请和的要求,使勾践得以苟延残喘,死灰复燃,东山再起。

夫差手下大臣伍员是位眼光远大的政治家,深知复仇情绪与力量的危害性,当年他本人就是逃脱虎口奔吴而借吴兵报仇的,因而极力反对吴与越讲和。本文即重点记叙了伍员的谏词。为说服夫差,伍员以少康中兴作为借鉴,详细讲述了古代过浇灭夏后相,只是偶然走脱了相怀孕的妻子,后来她生下少康,历经磨难,在有仍、有虞的保护与支持下,逐渐发展壮大,终“灭过、戈,复禹之绩”的历史过程,并结合勾践的为人以及吴越之间的利害关系,反复强调“去疾莫如尽”,坚决反对讲和,否则吴国将后患无穷,必为越所灭。

伍员对夫差的这篇谏词,反宾为主,略叙勾践之事而详叙少康灭过浇报仇的历史,借古喻今,句句落实到必灭越国的目标上,可谓苦口婆心,甚至是痛心疾首了。伍员满心希望能以此惊醒夫差。可最终非但没有说服夫差,自己反被赐死,不由得令人扼腕叹息。历史发展到后来,越果然重新强大,反攻入吴,逼得夫差自尽,身死国灭,不幸应验了伍员的预言,证明了其“去疾莫如尽”观点的正确性。

■ 妙评

吴有伍员,越有范蠡,两臣均忠于谋国者,但夫差与勾践有听与不听之异耳,然员不免于鸱夷,而蠡得霸越以扁舟五湖志,岂不谓智哉!

——清·韩菼重订《批注春秋左传句解》下册引孙月峰评

写少康详,写勾践略,而写少康正是写勾践处,此古文以宾作主法也。后分三段,发明“不可”二字之义,最为曲折详尽,曾不觉悟,卒许越成,不得已退而告人。说到吴其为沼,真感愤无聊,声断气绝矣。

——清·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卷二

伍员谏许越成,虽为主也,劈提二句,一宾一主,却是暗暗将越伴说到底。左氏亦便自始至终败夫椒,极携李,遂入越,以行成;不告庆,不告败,句句双说,以与中幅两番文字相配。盖同此提叙断结,而移步换形,即别是一番色泽、一番结构。自来信口读滑,奉负匠心也。

一大篇文字后,又添入“退而告人”一层,如词家之尾声。然章法得毋头重脚轻乎?因又添写书法,以佐之文势不孤,又得与起手提叙两层相应。其章法真有华萼千重之叹。

——清·冯李骅、陆洁《左绣》卷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