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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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资源平等

一般来说,平等主义者都支持平等,反对不平等。问题在于,平等主义者之间关于平等的含义存在分歧。虽然他们都把实现平等视为应该加以追求的理想,但是其平等理想所指的东西却是不同的。因此,对于当代的平等主义者,都存在这样一个必须加以回答的问题:什么的平等?

“什么的平等”中的“什么”可以有两种所指,一是指平等物,如“福利”或“资源”等;二是指平等的性质,如“结果”的平等或“机会”的平等。因此,要回答“什么的平等”的问题,平等主义者需要在三个层面上确定自己的立场。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是支持福利主义还是资源主义,前者以广为流行的福利平等为代表,后者的代表则是罗尔斯的基本善平等。当然,平等主义者也可以超越福利主义与资源主义的对立而选择第三条进路。第二个层面是在福利主义或资源主义内部分歧的问题上确定立场。如果一个平等主义者支持福利主义,那么他所说的福利是指幸福或快乐,还是指偏好的满足?如果一个平等主义者赞同资源主义,那么他所说的资源是指外在的资源,还是指内在的资源?第三个层面的问题是主张什么性质的平等。无论是作为福利主义者还是资源主义者,一个平等主义者是主张结果的平等还是机会的平等?

在当代的政治哲学家中,德沃金 (Ronald Dworkin)以激进的平等主义著称于世。在平等主义方面,德沃金面对的主要是两种理论,即功利主义的福利主义和罗尔斯的资源主义。在第一个层面的问题上,他支持罗尔斯的资源主义,反对福利主义。但是,在第二个和第三个层面上,他反对罗尔斯的“基本善的平等”,而主张“资源平等”(equality of resources)。下面我们将按照这三个层面来依次检验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

第一节 福利与资源

在当代平等主义中,有两条基本的路线,一条是福利主义,另外一条是资源主义。福利主义主张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福利,而福利或者是指偏好的满足,或者是指幸福或快乐。在这种意义上,福利主义是主观主义的。与此不同,资源主义主张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平等的资源,尽管其拥护者在什么东西算作资源的问题上存在争议。一般而言,资源主义是客观主义的。虽然福利的状况依赖于所拥有的资源,但是资源本身不能决定福利的状况。比如说,一个人尽管很穷(拥有的资源很少),然而他却生活得很快乐(具有很高的福利)。

在面对福利主义还是资源主义的问题上,德沃金支持资源主义,反对福利主义,反对福利平等的观念。他把福利平等的理论分为两类,一类是“福利的成功理论”,而这里所说的福利主要是指偏好的满足,另外一类是“意识状态理论”,而这种理论中的福利主要是指幸福或快乐[38],并且对这两类理论进行了详细的批评。概括地说,德沃金对福利平等理论的批评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是昂贵偏好的问题。福利平等关注的重点是人们的生活状态和实际感受,并且主张这种实际生活感受的平等,这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我们把福利落实到具体的事情上,就会发现福利平等是有问题的。比如说,饮酒是很多人的偏好,一些人喜欢啤酒,另一些人则喜欢茅台,要他们达到同样的福利水平(满足程度),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后者的偏好过于昂贵了。德沃金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假设一个社会平等地分配财富,并且(碰巧)也达到了福利平等;再假设路易经过慎重考虑,开始培养一种昂贵的偏好(如饮某种昂贵葡萄酒的嗜好);这种昂贵的偏好一旦培养起来,他就不会享有过去一样多的福利,除非他能够得到更多的财富。[39]路易的昂贵偏好应该得到满足吗?按照福利平等的观念,路易的昂贵偏好应该得到同其他人一样的满足,尽管满足这种偏好的财富来自于其他人的牺牲。要其他人做出这种牺牲,这显然是没有道理的。

其次是残障的问题。在涉及残障者的事情上,福利平等的观念似乎更有道理,因为从直觉上这意味着应该给予他们以额外的照顾。但是事情不像直觉那样简单。如果按照“意识状态理论”,福利是指人们的幸福或快乐,有很多残疾人虽然收入较低,但是却生活得更快乐,或者因为他们天生就具有阳光般的性格,或者他们习惯于较低的生活期望。在这种意义上,一些残障者可能比健康人有更高的福利,从而按照福利平等的观念他们并不需要得到社会的额外帮助。但是,这些残障者并没有足够的钱来治疗其疾病,而我们通常认为,他们为此应该得到社会的帮助。另外,如果福利平等认为应该给予残障者以额外的帮助,那么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即某些人的疾病非常严重,即使要达到起码的福利平等,也需要把大量的资源转移给他们,而这种资源的大量转移似乎是没有底线的。[40]这样,或者在应该给予残障者以额外帮助的场合,福利平等不能给予他们以帮助;或者在帮助残障者应该有底线的场合,福利平等无法划出这种底线。

最后是福利的重要性问题。即使人们一般都认为在生活中福利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其重要的程度上却存在分歧。比如说,如果福利是指幸福,而人们同意边沁的观点,即幸福是快乐或痛苦的消除,不幸是痛苦或快乐的消失,但是,几乎没有什么人把快乐当作人生追求的唯一目标。生活中还有其他重要的东西值得我们去追求,而福利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很多人为了追求这些更重要的东西(学术成就、运动成绩或者慈善事业等),可以放弃自己个人的快乐,甚至忍受痛苦。福利平等的拥护者可能反驳说,获得学术成就、运动成绩或帮助他人也能够给人带来快乐或偏好的满足。但是正如德沃金所说:“即使当我们确实为我们所拥有的东西或所做的事情而感到享受时,我们通常也是因为我们认为它有价值而享受它,而不相反。”[41]在德沃金看来,认为最有价值的生活就是享受最大化的生活,这是错误的;而且,认为所有人都应该持有这种享受最大化的生活观,这更是错误的。

鉴于福利主义存在的上述缺点,德沃金反对福利平等,主张资源平等。按照德沃金的解释:“资源平等就是在个人私有的任何资源方面的平等。”[42]从这个解释可以看出,虽然罗尔斯与德沃金都属于资源主义,但是对于什么是与分配正义相关的资源,两者的观点是不同的。对于罗尔斯,资源就是他所谓的基本善,即自由和权利、机会和权力、收入和财富等。而德沃金所说的资源,一方面,它在内容上要比罗尔斯的基本善更广泛,因为它包括可被私人占有的任何资源;另一方面,它在范围上则比罗尔斯的基本善更狭窄,因为它主要是指自然资源,而公共资源和政治资源被排除出去了。

资源要平等地分配,这需要以某种制度为前提。德沃金主张,资源平等的背景制度是市场。在他看来,市场不仅是一种经济制度,人们通过这种制度来能够更有效率地实现自己的各种目标,而且市场也是一种政治制度,人们通过它能够更好地行使个人的自由权利,掌握自己的命运。一般而言,平等主义者(如罗尔斯)不太相信市场,起码认为自由的市场制度会导致不平等,从而需要国家通过正义的制度来加以纠正。与此不同,德沃金则非常信任市场,反对把市场看作平等的敌人。虽然德沃金不得不承认在历史过程中市场会帮助形成财富的不平等,但是他也认为,如果利用适当,市场也会有助于解决不平等。

如果人们应该平等得到的东西不是福利而是资源,那么如何实现资源平等?而且,可为个人私有的资源是各种各样的,这些性质各异的东西如何分配?为了达到资源平等,德沃金提出了一个“拍卖”的假设。这个假设非常巧妙,它不仅通过拍卖把资源平等与市场联系起来,而且也能够把各种各样的资源还原为一种通货——金钱。

这个假设是这样的。[43]一条船在海上遇难,很多幸存者被冲到一个荒岛上,岛上资源丰富,但无人居住。由于可能很久都不会得到援救,他们准备在这个荒岛上长期居住。在准备分配岛上的资源时,这些移民接受了一条平等的原则:对于这里的资源,任何人都不拥有优先权,而是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平等的分配。对于资源的平等分配,德沃金提出了一个相当苛刻的检验标准,即“羡慕检验”(envy test):一旦分配完成,如果任何移民喜欢别人分到的那份资源而非自己的那份资源,那么这种资源的分配就不是一种平等的分配。

那么如何分配资源才能够通过这种严格的平等标准?这些移民可以选出一个人来进行分配。他可以把岛上的所有资源分成n份,然后分给每个移民。然而,无论他如何组合资源,由于这些资源的任何组合都是任意的,所以总会有人对自己分到的东西(比如说某块土地)不满意,而更羡慕别人分到的那块地,从而也都无法通过“羡慕检验”。也就是说,这种资源的分配是任意的。有一个办法来克服这个任意性的问题。假设通过与邻岛的贸易,这些移民可以将岛上所有资源都换成葡萄酒,然后就可以平等地分配所有资源了,即每个人都分到了等额的葡萄酒。虽然这种分配是平等的,但是也不能通过“羡慕检验”,因为有的人喜欢葡萄酒,有的人不喜欢葡萄酒。也就是说,这种资源的分配不是公平的。

上述假设的分配表明,人们必须找到一种办法来克服资源分配中的任意性和不公平问题。德沃金认为,解决这两个难题的办法只能是某种形式的市场程序,如“拍卖”。现在假设,这个荒岛上有很多贝壳,可以把它们平等地分给每个移民,用作未来市场的货币。然后把岛上的每件物品都列入一个清单,以供出售。拍卖者为清单中的每件物品定价,然后公开拍卖,直到有一个人把它买走。当最终所有岛上的东西都被售出之后,“羡慕检验”通过了:没有人会羡慕别人买到的任何东西,因为如果他喜欢它,他也可以用自己的贝壳购买它。这种分配是公平的,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资源购买力;这种分配消灭了任意性,因为每个人都买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资源平等就这样实现了。

从德沃金的观点看,“拍卖”的假设为他的平等理论建立起一个“阿基米德点”。一方面,这意味着“拍卖”的设计为资源平等的观念提供了一种标准。如果一种分配正义理论经不起“拍卖”程序的检验,那么就说明这种正义理论是有缺陷的,其平等观念是不一致的或不完备的。另一方面,这意味着“拍卖”的设计也为评价现实世界中的各种制度及其分配提供了一种标准。虽然任何现实社会都十分复杂,与平等拍卖相去甚远,但我们对现实社会的任何实际分配都可以追问,它与平等拍卖之间存在着多大的差距。

第二节 外在资源与内在资源

在第一个层面的问题上,毫无疑问,德沃金反对福利主义,赞成资源主义。然而在资源主义内部,也存在不同的平等理论之争:罗尔斯主张基本善的平等,而德沃金主张资源平等。对比基本善的平等与资源平等,我们可以发现有两个重要区别:后者所说的资源不仅包括外在资源,而且也包括内在资源;后者试图区分开运气与责任,以决定是否对不平等进行补偿。我们在本节讨论外在资源与内在资源的问题(即第二个层面的问题),下节讨论运气与责任的问题(即第三个层面的问题)。

通过“拍卖”,岛上的移民得到了平等的资源。这些资源是外在的,它们是荒岛上的自然物,如土地、树木和动物等。这些自然资源的分配是平等的,它们通过了严格的“羡慕”检验。但是,一旦拍卖结束,人们进入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由于人们之间在身体和智力上存在各种差别,立刻就会产生出新的不平等。

比如说,一些人具有残疾,虽然他们得到了与其他人同样多的资源,但是同健康者相比,要把相当大的一部分资源用于疾病的治疗,从而实际上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再比如,一些人具有较低的天赋(较低的生产技能或者孱弱的身体),虽然他们分到了同其他人一样的土地,但是他们的土地产出则要低很多,从而会获得更少的收入。前者属于“残障”问题,后者属于“天赋”问题。由于存在残障和天赋的问题,外在的资源平等并不能保证人们实际生活的平等。

如果残障和天赋使一些人处于不平等的地位,那么这意味着人们的生理和精神能力也是资源。如果自然物是外在的资源,那么人们的身体和天赋属于内在的资源。在这种意义上,残障者和天赋较低者是那些缺乏某些内在资源的人们。他们缺乏内在的资源,这并非产生于他们个人的过错,所以由此造成的不平等应该得到纠正。用罗尔斯的话说,人们具有什么样的天赋,这是偶然的和任意的,从而是不应得的。因此,社会应该用额外的资源来补偿残障者和天赋较低者。问题在于,如何进行补偿?

我们先考虑“残障”的问题。对于荒岛上的移民,他们可以在“拍卖”所有资源之前,拿出一部分资源对残障进行补贴。但是这种补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如果这种补贴的目的是想让残障者达到正常人的能力,那么正常人的能力以谁为标准?如果这种补贴需要某种补贴的标准,那么这种标准来自哪里?在德沃金看来,无论这种补贴的数量是多少,都无法做到使残障者在身心方面与正常人达到平等。例如,对于一个失明的人(或一个智障的人),无论补贴多少,他都不会感到与具有正常视力(或正常智力)的人平等。

除了补贴的标准之外,还有拿出多少资源来进行补贴的问题。在全部资源中,用于补贴残障的资源越多,用于其他人的资源就越少。假如对补贴的资源数额没有“顶部约束”,其他人的生活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只从身心能力平等的角度来考虑,那么对补贴的总额就不会有一种“顶部约束”。比如说,对于一个全身瘫痪的人,用于他身上的资源越多,然而所产生的医疗效果却递减。一方面,尽管将大量资源用于补贴具有残障的人,但仍然无法做到使其与正常人的状况相平等;另一方面,如果没有“顶部约束”而将资源大量用于补贴残障,那么则会极大地影响其他人的生活前景。

在德沃金看来,如果从全部资源中拿出一部分用于直接补贴,那么上述困难是无法解决的。要想解决“残障”问题,人们必须依靠市场。如果分配外在资源的市场程序是“拍卖”,那么补偿内在资源的市场机制是“保险”。我们知道,残障在人口中的分布是偶然的和任意的,每个人都有发生残障的风险,在这种意义上,人们面临平等的残障风险。假如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天生就具有残障,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概率会在将来的生活中导致残障,那么为了预防风险,他们通常是会愿意拿出一定比例的收入来购买保险的。如果每个人具有的残障风险是平等的,那么岛上的移民愿意拿出多少贝壳来购买保险呢?德沃金认为,人们愿意拿出的贝壳数量就是他们愿意付出的保费水平。这个水平不会过低,否则对发生的风险不能给予充分的补偿;但也不会过高,人们不会因未来不确定的风险而付出毁掉生活前景的代价。假如我们能够确定人们愿意付出的保费水平,那么我们就能以税收或其他强制方式向每个人征收一定水平的保费,以补贴那些先天或后天具有残障的人。[44]

解决残障问题的困难在于如何确定补偿的水平。如果补偿水平较低,则不能有效缩小残障者与正常人之间的不平等,有悖于补偿的初衷。如果对残障者给予充分的补偿,则会耗尽所有资源,牺牲了其他人的生活前景。那么如何解决这个困难?首先,德沃金假设,由于人们不知道自己是否具有天生的残障或是否今后会发生残障,所以人们会购买保险以避免风险。其次,德沃金提出,在人们不知道自己具有残障之概率的情况下而愿意购买的保险水平,就是社会应该以强制方式(如税收)要求人们购买的保费水平。这个水平实际上是人们对自己的收入与自己的健康要求两者之间的平衡。而且,我们应该指出,如果说德沃金的“拍卖”在资源平等中的地位类似于罗尔斯正义理论中的“原初状态”,那么他在“保险”中关于每个人都具有残障的平等风险之假设也类似于罗尔斯的“无知之幕”。

现在我们再来看“天赋”的问题。虽然导致不平等的原因很多,但天赋显然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一般而言,天赋较高者在社会上通常会占有更高的地位,也会有更高的收入。如何对待天赋,这是政治哲学家们热烈争论的问题之一。一些政治哲学家主张对天赋持放任自由的态度,因为他们认为,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身体和智力,拥有与自己的身体和智力连在一起的天赋,从而也拥有通过这些天赋而得到的任何东西。这是一个自我的所有权问题。我是我自己的,所以由我所挣得的一切东西(其中包括收入)也都属于我,即我对它们拥有所有权。如果国家以再分配的名义从我这里拿走我的一部分收入,那么这就侵犯了我的权利。以诺奇克为代表的极端自由主义对天赋就持有这种态度。

对于德沃金,平等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因此这种极端自由主义的态度是他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的,而只有平等主义的办法才能够加以考虑。从平等主义者的观点看,我们可以对天赋采取以下三种对待方式。

首先,我们可以对人们的天赋征税。对天赋征税似乎是一种简便而又合理的方法:一方面,它允许人们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允许那些天赋更高的人们用自己的天赋来挣更多的钱;另一方面,它对那些收入更高的人们征收所得税,并通过收入的再分配,来帮助那些天赋更低者,以实现平等。问题在于,要对天赋征税,首先要在一个人的收入中区分开哪些部分来自天赋,哪些部分来自其他的因素(如抱负),这样才能制订出只对前者征税的方案。但是,这种区分是不可能的,因为在一个人的职业成就中,天赋与个人抱负是相互作用的。一些网球明星拥有极高的天赋,能够挣得极高的收入,但是我们知道他们的天赋也是长期培养的结果,特别是刻苦训练的结果。由于我们无法确定人们收入中的哪些部分来自天赋,所以我们实际上无法对天赋征税。

其次,我们可以对天赋进行拍卖。按照德沃金的观点,为了达到资源平等,如果自然物作为外在资源可以拍卖,那么天赋作为内在资源也应该可以拍卖。我们可以假设,荒岛上的移民可以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一种资源添加在拍卖的清单上,而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或其他人的劳动力出价。假如一个人具有种地的天赋,由于别人也想购买,所以他在劳动力的拍卖中不得不出高价来确保自己对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这样,在以后的生活中,他必须以商业上最有利可图的方式来利用自己,比如说,他必须把全部时间都用于种地,而不能把其中一部分时间用于与利益无关的写诗,否则他就会严重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也就是说,如果实行这种人力资源的拍卖,那么每个人(特别是天赋较高者)都会失去选择自己生活的机会。德沃金也意识到,“这实际上是一种有天赋者的奴隶制”[45]。

最后,我们可以对天赋给予保险。如果“征税”和“拍卖”都行不通,那么我们可以来考虑“保险”。让我们假设,岛上的移民大体上知道天赋是如何在人口中分布的,但是他们不知道自己具有什么样的天赋。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每个人都有天赋较低的风险,所以他们会愿意拿出自己财富的一部分为较低的天赋购买保险。在德沃金看来,在假设的荒岛上,每个人都有可能因缺少天赋而得到更少的收入,就像现实的世界中,每个人都可能因某种情况而失去工作。这样,在假设的荒岛上为缺少天赋而保险,犹如在现实的世界中为预防失业而保险。这种做法的实质是像对待“残障”那样来对待天赋。在德沃金看来,“在某种意义上,不同天赋的问题类似于我们考虑过的残障问题”[46],因此他最终还是求助于保险市场来解决天赋的不平等。

对于德沃金,“保险”意味着对残障和天赋较低者给予补偿。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残障与天赋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我们有可靠的办法确认残障(如瘫痪)给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我们可以通过保险对残障给予补偿。但是我们没有可靠的办法确定天赋给人们带来的不利影响,特别是没有办法来区分开天赋的影响与个人抱负的影响,从而我们无法用保险对天赋进行补偿。

而且,在处理天赋的问题上,德沃金认为“征税”与“保险”是不同的方法,但实质上两者是一样的。从表面看,前者的焦点是天赋更高者,即那些天赋更高的人们不应该因其天赋而获得更高的收入,从而应该对他们征税;而后者的焦点是天赋较低者,即那些天赋较低的人们不应该因其天赋而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应该为他们购买保险。实质上这是一个事情的两面:“征税”体现的是资金的来源,“保险”体现的是资金的去向。无论是岛上移民的原初保险还是后来的保险,保费实际上都是来自天赋更高者,从而“保险”同“征税”一样都是从天赋更高者的资源中拿出一部分用来补偿天赋更低者。同样,在现实世界中解决天赋的不平等时,即使我们采取市场化的保险,也一定是以国家收取保险税的方式,而不是由个人来购买保险,也就是说,保险税归根结底还是来自天赋更高者。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德沃金没有意识到,即使岛上的所有移民都购买了“保险”,但是在准备对低收入者进行补偿时,还是会面临这些更低收入者的更低收入是来自他们的天赋较差还是来自其他因素(如努力或抱负)的问题。如果我们没有办法在更低的收入中区分出哪些部分源于天赋,哪些部分源于其他因素,那么我们就没有办法对天赋较低者进行补偿。否则,我们只能对所有低收入者都给予补偿,而无论导致其收入更低的原因是什么。从资源平等的观点看,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区分开运气与责任。

第三节 运气与责任

无论是福利平等还是资源平等,它们所关注的焦点是“平等物”,即我们试图加以平等化的东西是什么。除了“平等物”之外,平等主义者还关心平等本身的性质,即我们试图达到的是什么样的平等——是结果平等还是机会平等。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三个层面上的问题。德沃金反对功利主义的福利平等和罗尔斯的基本善平等,除了其他原因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们都属于结果平等,而他主张机会平等。

结果平等与机会平等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在于个人责任。无论是对于福利平等还是基本善的平等,它们都试图达到一种平等的结果,而无论导致人们之间不平等的原因是什么。对于人们的更高(或更低)收入,结果平等不会追问其原因是什么,而是努力使他们得到平等的收入。相反,机会平等则追问人们对自己更高(或更低)的收入是否具有个人责任,而如果人们对自己的收入是有责任的,那么由此产生的不平等就是可允许的。也就是说,机会平等试图达到的是使人们拥有平等的机会,而不是平等的结果。在这种意义上,机会平等允许有理由的不平等。

德沃金反对结果平等,主张机会平等。他把自己的道德观点称为“伦理个人主义”(ethical individualism)。这种伦理个人主义包含两个原则:第一个是“重要性平等”的原则,即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关切和尊重;第二个是“具体责任”的原则,每个人有选择自己生活的自由,但要对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47]第一个原则是德沃金平等观的核心,体现了对平等的重视,因此他把平等称为“至上的美德”。第二个原则是对第一个原则的补充,它承认某些不平等是能够加以辩护的,以反驳各种批评者。按照第一个原则,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公平的和平等的对待,获得平等的资源。按照第二个原则,人们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但他们也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将这两个原则用于分配正义问题,就会产生这样的要求:分配应该对抱负是敏感的(ambition-sensitive),对天赋是不敏感的(endowment-insensitive)。[48]对抱负敏感,这意味着分配必须反映人们的选择,而选择会产生财富方面的差别。比如说,一些人把自己的收入用于投资,另一些人则把自己的收入用于消费,如果因此前者比后者拥有了更多的财富,那么这种财富的不平等应该得到承认。再比如说,如果一些人努力工作,另一些人则选择了休闲,那么两者的收入应该反映出这种差别。对天赋不敏感,这意味着分配不应该取决于人们所拥有的自然天赋。假设两个人具有同样的抱负,但其中一个人天赋较高,另外一个人的天赋则较低,那么分配应该确保天赋较低者能够得到与天赋较高者同样多的资源。这也意味着,如果天赋较低者因其较低的天赋而得到了更少的收入,那么国家应该对此给予补偿。“对天赋不敏感”体现在德沃金的“保险”中,而通过“保险”,天赋较低者(其中包括残障者)获得了补偿。

天赋本质上是一种运气。天赋较高者有好的运气,天赋较低者有坏的运气。除了天赋之外,影响人们生活的还有其他方面的运气。在自家后院的地里发现了一罐金币,这是交了好运,而买了一辈子彩票但从未获奖,这是坏运。与“对抱负敏感”和“对天赋不敏感”相对应,德沃金对运气也做了一种区分,即“自然的运气”(brute luck)和“选择的运气”(option luck)。[49]“自然的运气”是人们无法控制的运气,它可能是一种(自然的)好运,如在自家后院发现了一罐金币;也可能是一种(自然的)坏运,如走在街上被流星砸到了。虽然“选择的运气”与人们的自主选择有关,但是其结果则取决于运气。比如说,你把自己的很大一部分收入购买了交易所的股票,如果它们上涨了,你是交了(选择的)好运;如果它们下跌了,你则交了(选择的)坏运。

通过“自然的运气”与“选择的运气”的区分,德沃金试图确定个人是否对自己的不利地位负有责任。如果某些人因为交了自然的坏运气而处于不利地位,那么他们就是没有责任的,从而国家应该对他们的不利给予补偿。比如说,残障者或天赋较低者具有残障或较低的天赋,这不是他们的过错,因此国家应该给予他们以补偿。如果某些人因为交了选择的坏运气而处于不利地位,那么他们对此就是负有责任的,从而我们应该允许因此而产生的不平等。比如说,两个人的收入是一样的,并且都把自己的大部分收入用于购买股票,如果一个人买的股票涨了(好的选择运气),而另一个人买的则跌了(坏的选择运气),那么后者应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从思想脉络来看,德沃金与罗尔斯是一脉相承的,都属于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分歧在于,德沃金在选择与运气之间进行了区分,而罗尔斯则没有这种区分。因此,他批评罗尔斯的基本善平等没有考虑人们在抱负、偏好和职业方面的差别。[50]因为基本善的平等没有考虑这些差别,所以它只能是一种结果的平等。德沃金认为,造成不平等的因素有些是客观的,如罗尔斯所强调的家庭环境和自然天赋,有些则是主观的,如个人的抱负和选择。如果我们不仅承认这些客观的因素而且也承认这些主观的因素,那么我们只能支持机会的平等,拒绝结果的平等。按照这种机会平等的观念,那些选择了努力工作的人们就应该得到更多的收入,而那些选择了休闲的人们则应该得到更少的收入。

德沃金之所以强调抱负,这是为了把不平等与个人责任联系起来,而个人责任决定了他是否应该得到补偿。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不利处境没有个人责任,那么国家就应该补偿他。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不利处境负有责任,那么国家就不应该补偿他。在平等主义中加入责任的考虑,这显然是合理的。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从对罗尔斯式平等主义的批评中得出的一个必然结论。而且,正如柯亨所说,选择和责任在反平等主义右翼的武库中是最强有力的观念,而德沃金使它们为平等主义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贡献。[51]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德沃金把抱负、选择和责任的观念纳入资源平等,这也存在很多困难。

首先,资源平等可能对天赋更高者是不公平的。资源平等主张分配应该反映人们的抱负,而不应该反映人们的天赋,因此,如果一个人因其天赋而处境较差,那么他应该得到补偿,而一个人因其选择了休闲而处境较差,那么他则不应该得到补偿。假设有三个天赋各异的鞋匠,天赋高者每天能生产8双鞋,天赋一般者能生产6双,而天赋低者能生产4双。按照资源平等的观念,国家应该对天赋低者给予2双鞋水平的补偿,以达到平等。这种补偿的资金只能来自对天赋高者的征税,而通过缴纳2双鞋的税,他与其他人在天赋方面扯平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天赋高者每天都必须努力工作,以生产出8双鞋。由于他要为自己的更高天赋纳税,所以他不能选择更轻松一些(比如说只生产6双鞋),否则他就会得到比天赋低者更低的收入。因此,这种对天赋征税的资源平等限制了天赋更高者的选择,从而对他们是不公平的。

其次,资源平等对运气差者可能是不公平的。资源平等首先把运气区分为“自然的运气”和“选择的运气”,然后主张,由于坏的自然运气而处境较差的人应该得到补偿,而出于坏的选择运气而处境较差的人则不应得到补偿。让我们假设,一个人在公路上行走,这时山上一块滚落的石头砸中了他的后背而导致他瘫痪。按照资源平等理论,这属于坏的自然运气,所以理当得到国家的医疗帮助。让我们再假设,一个人驾驶摩托车去某地,由于躲避不及而撞上了滚落在公路上的石头,从而导致瘫痪。按照资源平等理论,驾驶摩托是他的选择(他也可以步行去,如果选择了步行,他就不会受伤),这属于坏的选择运气,从而他不能得到国家的医疗帮助。但是,这两个假设的伤病有本质的区别吗?后者不应该得到国家的医疗帮助吗?如果他因得不到国家的帮助而无法治疗,那么这对于他显然是不公平的。

最后,个人责任的确定是非常困难的。德沃金试图通过区分天赋与抱负来决定个人责任,人们对于自己的天赋是没有责任的,而对于自己的抱负则是有责任的。但是,我们如何区分开天赋与抱负?德沃金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天赋与抱负是紧紧纠缠在一起的”[52]。我们无法在人们的生产能力中分清哪些东西来自于自然天赋,哪些东西来自于抱负。而且,天赋不是一下子发现的,而是发展起来的,人们选择哪种天赋加以发展,与他们最好成为什么样的人的信念有关,与他们的选择和抱负有关。但是,人选择什么,人拥有什么样的抱负,在某些人看来,这反映了主体的意志;而在另外一些人看来,这不如说是环境的产物。要确定个人责任,看起来涉及两个终极的哲学问题。首先是认识论问题,即我们如何能够区分开责任与性格禀赋?其次是形而上学问题,即我们是相信意志自由还是决定论?而且,这两个哲学问题也密切相关。

让我们把以上三节的讨论总结一下。在第一个层面的问题上,德沃金反对福利主义,主张资源主义。鉴于福利主义具有主观的缺点,资源主义是一种更合理的立场。在第二个层面上,德沃金反对其他类型的资源主义(如罗尔斯的基本善的平等),主张资源平等,并且用“保险”来解决残障和天赋的问题。对待残障,“保险”似乎是合适的,但是对待天赋,它实质上是一种“征税”,而且并不合适。如果对天赋更高者(而非收入更高者)征税,就涉及第三个层面的问题,即如何区分开运气与责任。区分开运气与责任,这是资源平等的核心主张,也是这种平等观念的最大问题:要区分开运气与责任,不仅这是不可能的,而且(对天赋更高者和运气更差者)也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