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当代中国国际法研究(1949—2009)
16864400000004

第4章 前言

撰写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国际法学术史,回顾重要学术文献的发表或出版,总结重要学术观点的提出及其影响,明确已经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揭示当代中国国际法学术思想的发展轨迹,展望中国国际法学的光辉前景,是一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活动。

从总体上讲,60年来,中国的国际法学术队伍肩负起了神圣的历史使命。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的国际法学的学术研究发展势头良好。以周鲠生为代表的老一代中国国际法学家,为依照国际法处理新中国成立后遇到的一系列重大国际问题、迅速打开新中国的外交局面作了大量的开拓性研究工作,为新中国的国际法学术研究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的国际法学术研究事业跌入低谷。即使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老一代国际法学家们仍笔耕不辍,有所建树。周鲠生的名著《国际法》两卷本就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完成的。“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许多老一代国际法学者为恢复重建国际法事业奔走呼吁,为培养新人、著书立说呕心沥血、自强不息,将毕生的精力贡献给了中国的国际法学术研究事业。他们的功绩值得在中国国际法学术史上书写浓厚一笔。

在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我们还要大力加强对国际法的研究”之后,中国的国际法学术研究事业迎来了明媚的春天,中国的国际法学术研究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学术研究队伍不断壮大,学术组织、学术刊物应运而生,学术论文或专著的发表或出版呈现出了空前的繁荣景象。国际法的学术活动或会议丰富多彩,许多活动或会议已经形成机制。例如。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北京市国际法学会等学术团体或机构每年都举行卓有成效的学术年会和其他学术活动。

在近30年的时间里,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国际法学者紧追时代的发展步伐,承担了大量的国际法课题,国际法学的各个领域或分支的研究都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国际公法领域,如国际海洋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刑法方向的研究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和国家对外交往的需要、国内法治建设需要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国际私法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集中了中国国际私法学者的集体智慧,在中国国际私法(冲突法)立法、司法等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学术影响;国际经济法领域,WTO法方面的研究取得了突出的成果,为我国入世和融入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国际贸易和国内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中国的国际法学术研究事业,如同我们国家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一样,展现出了蒸蒸日上的局面。

60年来的中国国际法学术研究的历史表明,我们需要牢固树立服务于国家的内政外交大局的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为外交外事工作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结合和相互促进;我们需要站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和国际法发展变化的最前沿,牢牢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发展所带来的新问题、新趋势,使我们的研究工作与时俱进;我们需要扎扎实实地进行国际法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研究工作,使我们学术研究根深叶茂;我们的研究工作应当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学术之树常青,留下传世之作。

在新世纪头10年里,“9·11”事件、中国加入WTO、国际金融危机等重大国际事件的发生,使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发生了新的变化。与此同时,中国不断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对外交往与合作的规模不断扩大,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对外关系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在变动中的国际法律秩序中的角色定位和发展方向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这样的新形势下,中国更加需要根据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建立和维护国际秩序,发展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与安全。时代赋予中国国际法学界新的任务,对中国国际法学界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国国际法学者的担子更重、责任更大了。需要中国国际法学者认真研究的问题很多。在目前中国国际法学界已经开始研究的问题中,我们需要加强对属于我国重大关切的核心利益事项的研究,以维护和平正义的国际秩序,维护我国的核心利益;需要加强对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研究,解决国际条约在我国国内的实施问题,完善已经基本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加强对国际法发展趋势的研究,使国际法研究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提高我国处理国际关系问题的主动性;需要加强对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问题的研究,特别是要从国际法的角度深刻阐述我国领导人在各种多边和双边国际场合积极倡导并反复阐述的构建和谐世界的重要思想的研究,推动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目前,在这些问题的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个强大的中国需要世界一流的国际法学术研究队伍和研究成果。60多年来,中国国际法学术研究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基本满足了国家的需要。但是,高质量的在国际上有较大学术影响的学术研究成果还不多,从总体上讲,我们的国际法研究和应用水平与中国的国际地位还不相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还不相适应。其原因既有历史的、体制方面的客观制约,也有我们自身认识及努力方面的主观不足。因此,我们也迫切需要对中国国际法学术研究本身进行认真研究,找出和解决国际法学术研究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从整体上谋划和全面推进中国国际法的学术研究事业。我们希望各级政府部门继续在相关领域加强对国际法学术研究事业的重视和支持,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我们需要在政府部门、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搭建桥梁,实现互动,共同促进国际法学术研究事业的发展。

本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中国国际法学术研究状况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推进中国国际法学术研究进一步的繁荣和发展。但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本书还是留下了一些遗憾。例如,本书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大部分,但并不涵盖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所有分支或问题。国际公法领域没有包括外交和领事关系法、空间法等,国际私法部分选取了几个专题,没有包括国际私法所有分支或问题;国际经济法不包括国际税法等分支。再如,本书述及的学术人物和学术文献基本上不涉及中国大陆以外的研究中国与国际法问题的学术人物及其著述。还有,即使是本书所述及的范围,对学术文献的总结概括,对学术观点的提炼,也会有遗漏或不准确之处。

写出一部全面系统的、实事求是地反映中国国际法学的真实学术面貌的、真正代表中国国际法研究的学术水平的、可以在国际学术对话中加强中国国际法学的影响力的学术史专著,绝非易事。本书是这方面的一次重要尝试。欢迎国内外同仁批评指正。

编者 2010年秋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