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刘少奇交往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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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实践出真理——杨波的回忆

1961年4、5月间,刘少奇为了纠正“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发生的“左”的错误,研究调整农村的政策,亲自到湖南省长沙、宁乡两县做了40多天的调查。同时,他指示我和其他几位同志,专门就农村的手工业、商业问题进行调查,并于4月24日和5月12日先后两次听取了我们的汇报。5月12日的会上,就是否有必要调整手工业的所有制问题,我没有同意少奇的意见,并与少奇争论了好长时间。少奇在讨论中那种平等待人、谆谆诱导、以理服人的民主作风,使我这个做具体工作的党员受到深刻的教育,永难忘怀。

根据我们的调查,宁乡县城关镇原有24个手工业合作社,在“大跃进”和公社化运动中,20个转为社办工业,4个变为国营工业。所有制这样改变以后,为市场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的产品减少了,而且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都下降了,原材料消耗增加,成本提高,工人收入减少,生活水平降低,群众意见很大。大家认为,县、社工业面临着危机,问题必须解决。采取什么办法解决,我们参加调查的同志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同意刘少奇4月下旬在天华大队谈的意见,即从所有制方面着手,把合并到社办工业中的手工业退回去,恢复过去的手工业合作社,实行小集体所有制,自主经营,民主管理,按劳分配,自负盈亏,以利于调动手工业者的积极性,发展手工业生产。另一种意见是,不赞成调整所有制,主张维持现状,认为只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合理安排供产销,改善经营管理,实行按劳分配,克服高指标、瞎指挥的错误,就可以解决现存问题。5月12日在宁乡县委会议室里,我把上述情况和意见汇报以后,刘少奇根据他的调查仍然坚持4月下旬谈的意见,认为不从所有制方面着手解决,不改变“平调”的状况,很难调动手工业者的积极性,不利于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他说:“不问条件如何,一下子把所有手工业者的所有制都改变了,是不对的。省轻工业厅认为以搞手工业合作社为好,我看手工业合作社势必要恢复。能改进的可以不退,有优越性的可以保留,标准是4条:产量高,质量好,品种多,工人收入增加。”我当时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较深,不敢否定社办工业中的“平调”问题,不敢怀疑“一大二公”的错误,因而不同意少奇的意见,而赞成第二种意见,认为不改变所有制,只要加强领导,改善经营管理,也可以解决当时存在的问题。我争辩说,如果把社办工业退回去,恢复手工业合作社,那就体现不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特点和优越性。少奇不同意我的意见。他说,现在生产下降,质量下降,工人收入降低,手工业者很有意见,哪有什么优越性?这样下去,社办工业非垮台不可。“现在你把乡下手工业工人统统集中到县、社工厂,他工资低,收入减少,一定要跑。是把他们卡住好,还是把他们解放好?我看把他们解放好,让他们回去。把他们放回去,你们工厂就会垮台。这个问题,你们去想一想。”

刘少奇讲了这些意见以后,我还是坚持己见。我们又继续争论了好久。一直到会议室里的时针指向13日零点,我还在坚持自己的意见,并说县和公社的一些同志也是这种意见。刘少奇听了我反复说明的那些并不反映群众真正要求的意见以后,既没有不高兴,也没有批评我,最后很和蔼地说:“杨波同志,看来你说服不了我,我也说服不了你,那好,我再给你5个月的时间,去搞两个点,一个按照我的办法搞,一个按照你的办法搞,然后再来总结,看哪个办法好,群众满意。”刘少奇这一番语重心长的话,实际上是等待我的觉悟,让实践来证明我的意见是不对的。我听了以后,当时虽然还没有觉悟到自己的不对,但心里却热乎乎的,深为刘少奇以平等地位与下属讨论问题的作风所感动。

汇报会结束以后,少奇即乘吉普车于13日凌晨1时返回长沙。我也跟着回长沙。在回程的路上,有位同志告诉我,刘少奇本来要在12日23时以前离开宁乡回长沙,由于我坚持己见,与他进行争论,结果把会议时间拖长了一个多小时,不得不推迟到次日凌晨出发。我听了这一情况,顿时觉得很不应该,内疚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夜,虽然吃了安眠药,但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开始怀疑自己的意见是否真正反映了群众的意愿。以后的实践证明:少奇的意见是正确的,我的意见是错误的。

(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