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国际儿童文学奖系列(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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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莫格利的兄弟们

蝙蝠曼恩放开了黑夜,

于是老鹰契尔将他带回——

把牛群关进牛棚,

因为我们要纵情到天亮,

这是光荣和力量的时刻。

利齿、尖爪和巨钳。

啊,听那召唤——请正当狩猎,

才是尊重《丛林法则》!

——丛林夜歌

傍晚7点,夕阳斜照着西奥尼山,十分温暖。休息了一天的狼爸爸已经醒过来了,他打了个哈欠,挠挠痒,把他的爪子一个个伸展开,把爪子上的睡意驱逐开。狼妈妈趴在旁边,把她的大灰鼻子搭在旁边嬉戏嚎叫的小狼身上。柔和的月光洒在他们居住的洞口。“嗷呜,又要去找吃的了。”狼爸爸说。他刚要跳下山,一个小身影拖着毛茸茸的尾巴走过洞口,哀怨地说:“祝您好运,尊敬的首领大人!也愿您那高贵的孩子们拥有一副好牙口,不过也希望他们不要忘了这世间还有饥饿的存在。”

这是豺狼——只吃残食剩饭的塔巴库伊。来自印度的狼都看不起他,因为他四处散播谣言、搬弄是非。不仅如此,他还把村里垃圾堆里的破皮革和烂布当吃的。但是,印度的狼也怕他,因为他比丛林里别的动物更容易发疯。一旦他发起疯来,就不知天高地厚,在丛林里四处乱窜,看见谁都咬。就算是老虎看见发疯时的他也要马上让开,因为对于这些动物来说,得疯病是再可耻不过的事了。这种病我们叫它狂犬病,不过动物们叫它“迪瓦尼”——看见了就要马上跑开。

“那就来看看吧,”狼爸爸严肃地说,“不过这儿也没什么可以吃的。”

“对于狼来说,确实没有什么可以吃的,”塔巴库伊说,“不过对我这个低贱的家伙而言,一根干骨头也可以是一顿大餐了。我们豺狼哪有资格挑剔呢?”于是他急忙走进山洞,挑了一根还剩下一些肉的鹿骨头,开心地坐到地上美美地吃了起来。

“感谢您的款待,”塔巴库伊舔着嘴唇说,“这些尊贵的孩子们真好看呀!他们的眼睛真亮,还那么生机勃勃!真是的,我给忘了,王族的孩子一出生就是与众不同啊!”

实际上,塔巴库伊明白得很,当面奉承孩子很不吉祥。可是看到狼爸爸、狼妈妈不自然的表情,他还是十分开心。

塔巴库伊一动不动地坐着,很是得意于自己刚刚的恶作剧,然后他又一肚子坏水地说:“老大希克翰换捕猎地方了。他跟我说过,下个月他会在附近山上捕食。”

希克翰就是住在32千米以外的维岗加河附近的那个老虎。

“他凭什么这么做?”狼爸爸发脾气了,“依照《丛林法则》,没有提前告知,他不能更换猎区,他会让方圆16千米内所有的动物受惊,况且我这两天还要猎取两倍的食物。”

“希克翰的妈妈叫他朗格里(瘸子)也是有原因的,”狼妈妈小声说,“他一出生就有一条腿瘸了,所以他只能捕杀耕牛。就是这样维岗加的村民已经很讨厌他了,现在他又来打扰我们这里的村民了。等到那时候村民们会去丛林里抓他,可是他早就躲远了,那他们会点火烧野草,我们一家就得逃跑,那我们可要谢谢希克翰了!”

“需要我向他转述你们的感谢之情吗?”塔巴库伊说。

“滚出去!”狼爸爸大声说,“去和你的主子一起猎食吧,你还嫌今天干的坏事不多吗?”

“我走行了吧,”塔巴库伊不紧不慢地说,“你们听,希克翰就在底下的灌木丛里,其实我可以不告诉你们的,反正你们早晚会知道的。”

狼爸爸认真凝听,果然听到从小河谷里传来老虎烦躁、生气的吼叫声。他一点儿猎物也没抓到,却一点儿也不在意丛林里的动物全知道。

“傻瓜!”狼爸爸说,“晚上才开始捕猎就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他认为我们这儿的雄鹿都和维岗加那里的胖耕牛一样吗?”

“嘘!他今天要抓的可不是雄鹿更不是小公牛,是人类。”狼妈妈说。

叫声变成了沉闷的呜声,好像从各个方向传来,这种吼声会让在野外露宿的吉卜赛人和樵夫迷失方向,乃至有可能会自投罗网。

狼爸爸张开嘴,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说道:“还想吃人类?我呸!难不成池塘里的青蛙跟甲虫填不饱他的肚子吗,他非得吃人不可?况且是在我们的领地上!”

《丛林法则》中的每一条规则都是有它的原因的。除了告诉自己的孩子怎么捕猎以外,严禁野兽把人类当作食物,就算是这样,也得在自己族群以及部落的猎区范围之外。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其实是因为:捕杀人类早晚会招致那些拿着枪支、骑着大象的白人以及上百个手里拿着火把、火箭和铜锣的棕皮肤人赶来,这样一来,丛林里所有的动物都会倒霉。然而,动物们对这条规则也有自己的解释:人类是所有生物中最欠缺防卫能力、最弱小的,所以攻击他们是很没有素质的。他们还强调说,一旦吃了人之后,动物就会掉牙,还会长疥癣——这都是真实存在的。

呜呜的声音越来越大,到后来成了老虎捕猎时发出的大声吼叫:“嗷呜!”

过了一会儿,希克翰吼叫了一声——缺少威严的嚎叫。“他没有捕到猎物吗,发生了什么呀?”狼妈妈说。

狼爸爸跑出去,他听见希克翰一边在丛林里翻滚一边野蛮地嘟囔个没完。

“哼,那个蠢货居然笨到跳到樵夫的火堆里烫伤了脚。塔巴库伊和他在一块儿呢。”狼爸爸说。

“好像有什么东西上来了,赶紧准备好。”狼妈妈耳朵抽动了一下说。

一阵窸窣声从灌木丛里传出来,狼爸爸低下身子,然后纵身一跳。之后,假如你认真看的话,你会看到这世上最不可思议的一幕——狼爸爸跳到一半忽然停在了空中。原来他还没搞明白来的是谁就跳了出去,因此他必须想办法停下来,所以,他跳了一米多高之后又停了下来落回原地。

“快看!来的是人,是个小孩子。”狼爸爸急切地说。

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才会走路、光着屁股的棕皮肤小孩,他的脸上露着微笑,一段矮树枝把他缠绕住了。狼的洞穴一向都没有在晚上出现过如此纤弱的小家伙,小家伙把头抬起来对着狼爸爸微笑,笑容是那么的天真无邪。

“这就是人类的孩子吗?我还没见过呢,带他过来让我看看。”狼妈妈说。

狼通常用嘴衔着小狼,不仅如此,他们甚至可以将一颗蛋完好无损地衔在嘴里。正因为这样,虽然狼爸爸叼着小孩的背把他带到幼狼中间,小孩的皮肤却完好无损,甚至连一道牙齿的痕迹都没有。

“他好小呀!光秃秃的,胆子可不小!”狼妈妈细声说。小家伙紧靠着幼狼们,感受着他们温暖的皮毛。“哈哈!原来这就是人类的小孩呀,他和我们的孩子们一起吃起来了。可是,在我之前,有哪头狼曾经炫耀过她的孩子中有人类的小孩呢?”狼妈妈接着说。

“我之前倒是听说过这种事,但我们的族群里没有过,我们这个年代也没有。”狼爸爸说,“他身上连毛都没有,其实我只需要抬一下脚他就没命了,可是你看他居然一点儿都不害怕。”

希克翰的大方头和肩膀使劲儿地挤进洞口,挡住了洞口的月光。跟在他后面的塔巴库伊尖声喊道:“啊,天哪,他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希克翰,你可真是给面子呀,”狼爸爸说,他的眼神里全是怒气,“你想要什么?”

“一个人类的小孩,那是我的猎物,他跑到这里来了,他的父母已经逃跑了,快把他交出来!”希克翰说。

就像狼爸爸说的,希克翰跳到了樵夫的火堆里,现在还因为烫伤的脚疼得愤怒不已。不过狼爸爸知道,洞口的大小根本不足以让老虎进来。就算他进来了,他的前爪和肩膀也动不了,这个就和一个人在桶里打斗,手脚都施展不开是一个道理。

“狼族是自由的族群,我们只听从首领的命令,而不是任意一个身上有条纹、专门吃耕牛的家伙。现在这个人类的小孩在我们这儿,杀不杀他我们说了才算。”狼爸爸说。

“由你们决定?这算什么话?我用我杀死的耕牛立誓,我会钻进你们的狗窝里把属于我的东西拿回来,这可是我希克翰在说话!”

整个山谷里都回荡着老虎震耳欲聋的叫声。狼妈妈从孩子那儿跑到洞口,她瞪着希克翰愤怒的眼睛,在黑夜里她的眼睛好像两个绿月亮。

“既然这样,听我这个拉克夏(魔鬼)说两句,瘸子,你听好了!这个小孩儿是我的,谁也不准碰他。以后,他会和我们狼群一起捕猎,一起在森林里奔跑。你再瞅瞅你自己,你只会抓毫无反抗力气的小孩儿,要么就是杀鱼,吃青蛙,总会有那么一天,这个小孩会去抓你的!现在你马上给我滚出去,回你妈妈那儿去,不然的话我用我杀死的那些大雄鹿的名义起誓(我可不吃挨饿的耕牛),我会让你瘸得更厉害,你这个被火烧的家伙,赶紧滚!”

狼爸爸惊呆了,他看着狼妈妈,想起自己当初和其他五头狼公平竞争最终赢得她的时候,他都快忘了那段日子了。那个时候她还不是狼妈妈,在狼群里大家叫她“魔鬼”,这完全不算奉承。希克翰可能可以应付狼爸爸,但他绝对应付不了狼妈妈。因为在这个地方狼妈妈不仅有地理优势,并且她会拼命战斗。所以希克翰喊叫着离开了洞口,刚跑出去,他就不服气地说:“狗就会窝里横!我们走着瞧,看狼群怎么说你们留下的这个人类小孩。那个小孩子早晚进我嘴里,他只能是我的。哼,这个长着大毛尾巴的贼!”

狼妈妈疲惫地趴在小狼中间,这时狼爸爸神情凝重对她说:“希克翰说得其实有道理,这个小孩必须先带给狼群看看。你还打算留下他吗,孩子妈?”

“留下他!”狼妈妈气喘吁吁地说,“他趁着黑夜什么都没穿来到这儿,不仅饥肠辘辘还孤零零的,可是他一点儿都不害怕!你瞧,他把一只小狼都拱到旁边去了。另外,那个瘸腿的坏蛋会吃了他,然后逃到他的老窝,那样这里的村民就会搜遍我们的巢穴来报仇,所以我们必须收留他。你在那儿别动,小青蛙。嗯,莫格利,以后我就喊你青蛙莫格利了——总有一天你会像希克翰猎捕你一样猎捕他。”

“可是,我们的狼群会同意吗?”狼爸爸有点儿担心。

《丛林法则》明确地规定,不论哪只狼只要结了婚,就可以从所属的狼群离开。不过,只要他们的幼狼学会走路,就必须带他们参加狼群大会,在会上把他们介绍给其他狼认识。狼群大会一般举行的时间是每个月月圆的时候。经过检阅的小狼就能够无拘无束地四处奔跑了,不仅如此,在他们人生中第一次猎捕到雄鹿之前,不管有什么理由,狼群里的成狼都不能杀死他们,一旦违规,这只狼会马上被杀死。你只要稍稍动动脑筋,就会明白这么做的理由了。

一直等到小狼们开始能跑了,狼爸爸才带着他们和莫格利与狼妈妈去参加狼群大会。晚上,他们一起来到会议岩上——一个满是巨砾和石头的山顶,那里可以供100头狼躲藏。阿克拉,单身的大灰狼,依靠他圆滑的智慧和巨大的力气担任狼群首领。这时他舒展四肢躺在大石头上,40多只颜色、大小不同的狼在他下方坐着,他们中不仅有身披獾色的皮毛可以独自猎捕一头雄鹿的老狼,还有自认为一头雄鹿可以被他单独拿下的三岁的年幼黑狼。单身的阿克拉已经做首领一年了,年轻时的他也曾两次进入人类的圈套,还有一次被胖揍了一顿,之后人们把他当成死尸扔掉了。所以,他熟悉人类的习性和伎俩。在会议岩上大家话都不多。狼爸爸和狼妈妈都围坐在一起,小狼们在圈中翻滚,相互打闹。有时,老狼会偷偷地走上前去,认真端详其中的一只小狼,之后又默不作声地回到原来的位子。还有时,狼妈妈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被大家疏忽,会把他推到月光下。

阿克拉站在他的岩石上高声说:“你们都了解《丛林法则》——属于我们的法则吧。大家认真看看吧!”之后焦虑的狼妈妈紧接着他的话说:“对呀,大家认真看看吧!”

终归,是时候了,狼爸爸把“青蛙莫格利”(他们这样称呼他)推到狼群中间。此时,狼妈妈脖子上的毛全竖了起来。莫格利坐在中间,一边玩着几颗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着光亮的小石头一边笑。

阿克拉始终低着头,只是反复说着一成不变的话:“认真看看!”

一声沉闷的叫声从岩石后面传来,那是希克翰的喊叫声:“把那个人类的小孩还给我,他是我的。你们不是自由的族群吗?要一个人类的小孩干什么?”阿克拉听到后耳朵都没动一下,更别说其他地方了,他仅仅说:“大家认真看看!自由的族群不需要听从其他族群的安排。认真看看吧!”

一阵低沉的叫声过后,希克翰的问题又被一只只有四岁的幼狼提出:“那这个人类的小孩留在我们这个自由的族群又有什么用呢?”《丛林法则》规定,假如狼群关于能否接纳某个幼崽意见不一致,那么至少要有两名除了他父母的狼群成员肯替他担保。

“有愿意替这个孩子担保的吗?”阿克拉问,“自由的族群,有人愿意帮助他吗?”可是没有狼回答他。狼妈妈早就准备好了,因为她明白,如果一定要搏斗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这会是她最后的战斗。

这个时候,仅有的拥有参加狼群大会资格的异种动物巴卢抬起前脚站了起来,嘀咕着讲话了。他是一只爱睡觉的老棕熊,他的工作就是教小狼《丛林法则》。老巴卢能够随意来去,这是因为他只吃蜂蜜、坚果和植物的根茎。

“我来担保这个人类的小孩,”巴卢说,“人类的小孩不会伤害我们。虽然我不太擅长表达,但是我讲得都是实话。让他和其他小狼一块加入狼群,和狼群一起奔跑吧。我可以亲自指导他。”

“我们另外还得有一个担保成员,”阿克拉说,“我们幼狼的老师巴卢已经发言了,除了他,还有人要说吗?”

一个黑影跃到圈子中间,是黑豹贝格西拉,他浑身上下都是黑色的,他身上类似波纹绸缎的豹纹仅仅在一定程度的亮光下才会显现。狼群都认识贝格西拉,不过没有谁想冲撞他,这是因为他和野牛一样凶狠,和塔巴库伊一样诡计多端,还和受伤的大象一样不管死活。不过他身上的毛皮却比羽绒更加松软,他发出的声音就跟从树上滑下来的野蜂蜜一般柔和滋润。

他开心地说道:“阿克拉,以及各位自由的狼民,虽然我没有资格参加你们的会议,可是《丛林法则》有规定,假如在对待新生幼崽的问题上大家有了分歧,只要无关生死问题,就可以把他的生命买下来。并且没有说明谁能够买,谁不能买。是这样吧?”

“说得对!说得对!贝格西拉是对的,那个孩子可以被买下来,这符合法则。”经常感到饥饿的青年狼们说。

“我明白我没有资格在这里提出见解,所以我希望得到你们的认可。”

20多只狼一起喊道:“说吧。”

“把一个光溜溜的小孩杀死是很卑鄙的。何况,等他长大了也许可以帮助你们收获更多的猎物。现在,巴卢已经帮他说话了,此外如果你们能接受这个人类小孩的话,我会再加上一头公牛,就在距这里不到1000米的地方,是刚被杀死的肥牛。接受他真的有这么困难吗?”

“有什么关系呢?太阳大概会把他晒死,或许冬天的雨也会把他淋死。一个光溜溜的青蛙怎么会伤害我们呢?就让他和我们一块奔跑吧。贝克西拉,公牛在哪儿?我们接纳他。”几十只狼闹哄哄地叫喊着。之后阿克拉低沉的喊声传来:“认真看看,众狼们,认真看看!”

莫格利还是只顾着玩弄小石头,没有在意那些陆续走过来打量他的狼。到了最后,只剩下了阿克拉、贝格西拉、巴卢以及收留莫格利的狼族成员,其他狼都下山去找那头死牛了。由于狼群没有把莫格利交出来,希克翰十分气愤,他还在夜里怒吼。

“哼,你就吼吧。早晚有一天,这个你看不上的小家伙会让你的声音变调,要不然的话就是我太不懂人类了。”贝格西拉的声音从胡须下传出来。

“干得漂亮,”阿克拉说,“这个孩子将来很可能是个好助手,因为人类和他们的小孩都是十分机智的。”

“说得对,有需要的话可以充当一个帮手,毕竟谁都不可能永远做狼群的领袖。”贝格西拉说。

阿克拉并没有回答。他想到了,每个领导狼群的狼最终都会年老多病,直到被其他的狼杀死,之后再选出新的领袖,可新领袖最后还会难逃被杀死的命运。

之后他对狼爸爸说:“带他走吧,用训练自由族群的狼的方法训练他。”

于是,靠着巴卢的担保和一头公牛的代价,莫格利加入了西尼奥狼群。也许现在你会愿意跨过十年左右的时间,自己想象莫格利在狼群里的奇特经历,因为假如把这些经历都记下来,我们的故事就太长了。莫格利和小狼们一起长大,可是,在幼狼差不多长成成年狼的时候,他还只是个小孩子。狼爸爸教授给他自己的本领,还教他熟悉丛林里的大小事物。就这样,草地被风吹过沙沙作响的声音、夜里温暖的小风吹过的声音、猫头鹰在头顶上的鸣叫声、在树上休息时蝙蝠爪子的摩擦声、小鱼在水池里跳起时溅起的水声,他都了如指掌。当他不需要学习的时候,就在太阳底下吃东西,吃完了睡,睡醒了又吃;当他感到身体热了或者脏了,就跑到丛林的池塘里游水;当他想念蜂蜜味道的时候(巴卢对他说过,美味的食物不仅有生肉,蜂蜜与坚果和它一样好吃),就会爬上树搜寻,这个本事是贝格西拉教会他的。贝格西拉经常在树枝上休息,招呼着:“到这儿来,小家伙。”最开始,莫格利死死抱住树干,像一个树懒,不过后来,他就可以像灰猿一样,在树枝间勇敢地荡过来荡过去。他也出席狼群大会。在会上,他发现一旦他一直盯着某一只狼,那只狼就会不得不低下眼睛。因此他经常注视着他们,这令他感觉十分有意思。狼身上经常会被各式各样的刺扎得痛苦难耐,因此他有时会把朋友们脚掌上扎的长刺拔出来。他晚上的时候会下山到耕地里去,充满好奇地张望住在小屋里的居民。但是他不相信人类,这是因为他有一次险些掉进一个在丛林里、安着活动门的巧妙隐藏着的大箱子,贝格西拉告诉他那叫圈套。他最爱干的事儿,就是同贝格西拉一起走到温暖、昏暗的丛林深处,在那儿慵懒地睡上一天,接着晚上观察贝格西拉怎么捕猎。当贝格西拉饿了的时候,只要一看到猎物就会把它杀死,正因如此,莫格利也同他一样,不过莫格利对一种猎物不同。莫格利稍长大后,贝格西拉就跟他说过,千万不能杀公牛,因为他被狼群接受正是因为一头公牛。“要是你有足够的力气,丛林里所有的东西都是你的,你想杀什么杀什么。不过为了那头把你赎回来的公牛,无论是牛犊还是老牛,你都不能杀死或吃掉任何一头牛。这是《丛林法则》的规则。”莫格利一直谨记这条规则。

就此,莫格利跟别的男孩一样,日复一日地健康成长。他不知道自己正在学本领。撇开吃东西不说,他不用担心任何事情。

狼妈妈对他说过几次,不能相信希克翰,以后一定要杀死他。如果是小狼的话可能会一直记得这个嘱托,不过莫格利却忘了这件事,因为他终究还是个小男孩——假如他懂人类的语言,他会叫自己狼。

阿克拉渐渐老去,希克翰和狼群里年轻的狼成了好伙伴,他们跟在希克翰的身后,拾取他的剩饭吃。因此,莫格利常常在丛林里遇到这个瘸腿的老虎。假如阿克拉有勇气适当地施展领袖的威严,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发生呢?希克翰还巴结他们,说他们这么年轻能干的狼,不可能会愿意被一个人类小孩和一只快死的狼领导。此外,他还说:“听说你们在狼群大会上连看都不敢看他。”之后年轻的狼就会气得毛发倒立、大声嚎叫。

贝格西拉对于这些事情都了解,他的消息非常灵通。有几次,他用尽唇舌之力对莫格利说,希克翰是个危险的家伙。莫格利却满不在乎地说:“我有你,有狼群,还有巴卢,就算他很懒,但他也会帮助我的。我还担心什么呢?”

在天气非常暖和的日子里,贝格西拉产生了一个念头,或许是豪猪伊奇给他出的主意。曾经有一次在丛林深处,莫格利把头放在贝格西拉那好看的黑色皮毛上,贝格西拉冲着他说:“小伙子,我跟你讲过多少回希克翰是你的仇人这句话了?”

莫格利回应道:“多的就像棕榈树上结出的果子。”他不懂得算数,“有什么事吗?贝格西拉,我非常疲倦了,希克翰无非是一个爱吹牛,长着尾巴,和孔雀玛奥一样的东西。”

“这可不是睡觉的时候。这件事情不仅我明白,巴卢明白,狼群明白,甚至连愚蠢至极的鹿都明白,哪怕是塔巴库伊都跟你说过。”“对了,前不久塔巴库伊跑过来对着我瞎说了一通,他说我仅仅是一个光着屁股的人类孩子,就算挖花生我都没资格。我当时为了让他放规矩点儿,就一下子捉住他的尾巴,往棕榈树上甩了两下。”

“那么做太不应该了,即使塔巴库伊喜爱惹是生非,不过他说的事可能与你关系重大。你要明白,小兄弟。虽然希克翰没胆量在丛林里把你杀掉,但是你要知道,阿克拉年龄已经很大了,过不了多久他就杀不死一头雄鹿了,那时候他就无法领导狼群了。你第一次参加狼群大会的时候,那些仔细看过你的狼有不少也都老了,而现在正年轻的狼都相信希克翰,觉得在狼群中你这种人类小孩是无法安身的。过不了多久,你就成为一个成年人了。”

“人类难道不能和狼兄弟一起奔跑吗?我出生在丛林,我始终遵守《丛林法则》,我给每一只狼都拔过脚上的刺。我是他们的兄弟!”莫格利很不解。

贝格西拉眯着眼睛,坐直了身体。“小家伙,你触摸下我的下巴。”他说。

莫格利把他那强壮的棕色的手抬起来,把它伸到贝格西拉光滑柔软的下巴下面,就在盖住一大块起伏肌肉的顺滑皮毛的位置,他发现了一小片光溜溜的地方。

“这是套过颈圈的印记,丛林里没有动物知道我贝格西拉的这个秘密。小家伙,我出生在人类中,我的妈妈也是死在人类中——她是在欧迪波尔王宫的铁笼里去世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你还是一个光屁股的小孩的时候,我在大会上用一头公牛保全了你。的确,我也是出生在人类中的。在之前我没见过丛林的时候,我被他们关在栏杆后边,吃东西靠他们用一个铁盘子喂。这种状况持续到一天晚上,我明白了我不是人类的玩具,我是黑豹贝格西拉,就这样我一掌把那个傻子一般的锁拍坏了,从那里逃出来了。正因为我熟知人类的特点,所以我在丛林里比希克翰还令人恐惧。难道不是吗?”

“对呀,”莫格利说,“这里的动物都怕你,除了我以外。”

“看,你是属于人类的,就跟我最后得回到丛林里一模一样,你最终也不得不回归到人类中去,回到你的家人身边——假如在狼群大会上他们没把你杀死的话。”黑豹十分和善地说。

“怎么回事,他们因为什么要杀我?”莫格利问。

“看着我。”贝格西拉对他说。因此莫格利一动不动地看着他的双眼。半分钟之后,贝格西拉就扭过了头。

“这就是原因,”他一面说着,一面用爪子摩擦着树叶,“小家伙,就算是我都没办法和你对视,何况我心里是疼爱你的,而且是在人类中出生。别的动物讨厌你,是因为你是人类,他们没办法做到与你对视,并且你精明能干,你能把他们脚上的刺拔出来。”

莫格利僵着脸,两撇浓浓的眉毛紧皱着,说道:“我从来不了解这些事。”

“什么叫丛林法则?优胜劣汰。他们看你那毫不担心的样子,就明白你是人类。看清楚点儿吧,我心里知道,假如阿克拉下一回没能成功捕杀猎物,狼群就会站出来抗议,批斗你也批斗阿克拉。在会议岩上他们举行丛林大会,那么——那么——我知道怎么办了!”贝格西拉激动地说,“你赶紧去山谷人类的房子里,去把他们种的红花取点儿过来。有了那些红花你就可以有一个比巴卢、我或者是狼群里那些喜欢你的朋友更强大的伙伴,快去拿吧。”

贝格西拉口中的红花就是火,不过在丛林里没有动物可以准确地叫出火的名字。全部野兽都害怕火,所以他们给它创造了上百个名字,用来对它进行说明。

“红花?是不是傍晚时分在他们屋子外面绽放的花?我这就去拿。”莫格利问。

“这才应该是人类的孩子该说的话,”贝格西拉自豪地说,“要记得,红花生长在小盆里。为了将来用的时候方便,赶紧去拿回来一盆,把它留在身边。”

“行!我这就出发。不过你能肯定吗?贝格西拉,”他一边用一只手臂环抱住贝格西拉光滑的脖子,一边深切地注视着他的大眼睛说,“你能肯定所有的事情都是希克翰的阴谋吗?”

“我敢保证,小家伙,我用解救我的那个破锁起誓。”

“这样的话,希克翰就得因为这个做出牺牲,并且应当是更大的牺牲。我用赎回我的那头公牛起誓。”说完这话,莫格利就上蹿下跳地离开贝格西拉了。

贝格西拉仰卧着,独自说道:“这才有人类的样子,一个真正的人!啊,希克翰,简直没有比十年前你捕获青蛙更糟糕的事情了。”

莫格利早就穿过大片的森林,他努力地奔跑着,心扑通扑通跳得很快。黄昏时分,森林刚被薄雾笼罩,他返回到山洞,气喘吁吁地看着下面的山谷。小狼们都在外面,留在山洞里的狼妈妈从她的小青蛙的喘气声中就明白有让他感到烦恼的事了。

狼妈妈问:“发生什么了,孩子?”

“希克翰又在背后乱说话了,”莫格利转过头说道,“今天夜里我要去农田那边捕获猎物。”话音刚落,他就跑下山,穿过灌木丛,朝着山谷脚下的小溪狂奔过去。在小溪附近,由于突然听到狼群捕杀猎物的吵闹声,一头被抓捕的雄鹿的叫喊声,还有雄鹿无路可走所发出的鼻息声,他停了下来。之后他听到年轻的狼们奸诈苛刻的叫喊声:“阿克拉!阿克拉!把这个机会留给你!让你这个孤狼展示下你的本领!扑上去吧,阿克拉!”

阿克拉肯定是冲上去了,不过他一定没有收获,因为莫格利听到他的两排牙齿碰撞的声音,后来又听到雄鹿用前腿把他踢倒时他哀嚎的声音。

莫格利不能再等了,接着往前跑。等他来到村民们居住的农田时,之前听到的喊叫声已经模糊了。

“贝格西拉说得对。对于阿克拉和我,明天是个重要的日子。”他在堆放在小屋窗下的牛饲料上躺下来,喘着气说。

然后他把脸靠近窗户,看着壁炉内的火。他看到农夫的老婆在半夜起床添了一些黑黑的东西到壁炉里。到了早上,又白又冷的雾气笼罩着天空,他看到农夫的孩子拿了几块火红的木炭,把它们放到一个里面涂抹了泥土的柳条盆子里,然后把盆子放到披在身上的毯子下面,接着就跑到外面的牛棚里去照顾乳牛了。

“就这么容易吗?假如一个小孩都能办到,那还有什么可怕的?”莫格利心想。就这样莫格利昂首阔步地转过屋角,走到那个男孩面前,抢过他手里的盆子,之后消失在茫茫白雾里,把那个男孩吓得放声大哭。

“他们和我长得很像。如果我不拿东西给它吃,这东西会死掉。”莫格利一边想一边对着盆子吹气,因为他偷偷瞧见农夫的妻子这样做过。为了不让那玩意儿死掉,他把一些干树皮和小树枝放到了火红的木炭上。在上山的路上,他遇到了贝格西拉,他皮毛上的露珠和月长石一样闪闪发光。

黑豹说:“阿克拉失败了,狼群原本昨天晚上就打算杀他,可是他们还想捉你,刚刚他们还在山上找你来着。”

“我刚刚在农田里。你瞧,我已经都筹备好了!”莫格利把火盆举起。

“好样的!我见过一根干树枝被人类扔到里面,没过多久,红花就会在树枝的一端开放。你害怕吗?”

“不怕。这个有什么好怕的?我现在回想起来——假如不是做梦的话——在我到狼群之前,我在红花边上躺过,那里十分暖和,真的很惬意。”

莫格利坐在山洞里照顾了他的火盆一整天,一根根干树枝被他扔到里面,他观察它们燃烧起来的样子。最后他选中了一根让他非常满意的树枝。黄昏,塔巴库伊来到山洞,十分野蛮地让他快到会议岩上去的时候,他大声笑起来,吓得塔巴库伊慌忙逃跑。之后,莫格利去了狼群大会,在路上,他依旧笑个没完。

孤狼阿克拉躺在那块岩石旁边,这就意味着现在狼群首领的位置是空着的。希克翰趾高气扬地来回溜达,跟在他后面的是那群同他一起掠夺残羹的狼。莫格利旁边躺着贝格西拉,他的两膝之间放着那个火盆。等大家都来全了,希克翰开始讲话——在阿克拉做狼首领的时候,他可没胆子这么干。

“他有什么资格说话,他就是个胆小鬼,他会被吓坏的。”贝格西拉小声说。

忽然莫格利猛地站起来,喊道:“自由的狼群,应该是希克翰领导的吗?我们的首领和一只老虎有什么关系?”

希克翰做出回应:“因为首领的位置还空着,并且我是被邀请讲话的——”

“谁邀请你了?我们又不是豺狼,何必巴结你这个吃耕牛的屠夫,狼群应该自己决定谁是新的领导。”

底下的狼群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道:“你这个人类的小孩给我住嘴,让他说,他从没有违反过我们的规则。”最终,一些年长的狼愤怒地说:“让死狼说说吧。”狼群的首领捕猎失败后,要是他还活着,大家就叫他死狼。

阿克拉疲惫地把他衰老的头抬起来,说:“自由的狼群,还有希克翰和狼喽啰们,在之前的12年里,我带领你们四处捕猎,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哪只狼受过重伤或者落入陷阱的。如今我捕猎失败,但是你们也知道其中有圈套。为了暴露我的弱点,你们把一头没有被追捕过的雄鹿引到我面前。做得真好。你们现在可以把我杀死在会议岩上。但是我有个问题,你们谁来杀我?按照《丛林法则》的规定,我可以要求你们一个一个来。”

底下没有一只狼说话,他们都不想和阿克拉决一死战。过了一会儿,希克翰大声说:“呸!这个连牙都没有的笨蛋死定了,谁还在意他?自由的狼民们,倒是那个人崽活得时间太长了,他本来就是属于我的食物。这种人类混入狼群的荒谬事让我烦死了,快把他交给我。丛林已经被他打搅了十年了。不把他交给我的话,我就一直待在这里捕猎,一根骨头都不剩下。我恨死他了,他是人,是人类的小孩。”

他刚说完,一多半的狼就大喊:“人类!人类!我们和人类没有关系,让他回到他们的世界去。”

希克翰大喊:“你们想让村民们都来进攻我们吗?不可以,把他交给我。他是人类,我们谁都没有胆子看他的眼睛。”

“他和我们睡在一起,和我们吃一样的食物,还帮我们追赶猎物。他一直都遵守《丛林法则》。”阿克拉又抬起头来说。

“并且,当时我为了让你们接受他付出了一头公牛。一头公牛也许不算什么,但我可能会为了我的名誉而战斗。”贝格西拉用他最柔和的声音说。

狼群开始怒吼:“十年前付出的一头公牛!我们根本不会在乎十年前的那几根牛骨头。”

贝格西拉咧开嘴,露出一口白花花的牙齿:“那曾经的誓言呢?亏你们还自称自由的族群!”

“人类的小孩不能和丛林里的族群一起奔跑,”希克翰喊叫着,“把他交出来!”

“除了不同的血缘,他跟我们就如同家人一样。”阿克拉接着说,“但是你们却要在这里把他杀死!说实话,我活这么长时间了。在你们里面,有的吃耕牛,有的在希克翰的指使下,趁着天黑到村民的家里抢小孩。因此我了解你们是一群懦弱的人,我是在同一群懦夫讲话。毋庸置疑,我肯定会死,我的命不值钱,不然的话我甘愿用我的命取代这个人类孩子的性命。不过为了族群的荣誉——因为你们没有领袖,就忘了这件事——我向你们发誓,假如你们同意让人类小孩回到属于他的地方,这样的话,等我的死期来临的时候,我会任由你们处置,连牙齿都不会对你们龇一下。这样族群里最少可以少损失三只狼。我可以做的只有这么多,假如你们同意,我可以让你们不承受误杀一个无辜兄弟的羞耻,因为这个兄弟不仅没有犯过错,而且当初还有担保人依照《丛林法则》把他的命买下了。”

狼群大声嚎叫:“是人——是人——他是人类!”大部分狼开始围到希克翰身边,他的尾巴紧跟着摇动起来了。

“现在就指望你了,我们只能背水一战,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了。”贝格西拉对莫格利说。

莫格利手里端着火盆,站直了身子。之后他打开双臂,在狼群面前打了个哈欠,他十分伤心和生气,因为眼前的毕竟是狼,他们之前没有表达出他们是如此地恨他。他大喊:“你们听好!不要再像狗那样叫个不停。今晚你们一直提醒我是人类,我认为你们说得对——虽然我想要今生和你们一起做狼,但是现在我不想再用兄弟来称呼你们,我应该和人类一样,叫你们狗。你们想干什么,不干什么,不能全听你们。这件事我说了算。为了让你们更明白这件事,我,也就是人类,把你们这群狗怕的小红花带来了。”

火盆被他扔到地上,几块火红的木炭把一堆干苔藓点着了,火烧了起来。四处摆动的火焰把所有的动物都吓得往后退。

那根干巴巴的树枝被莫格利放进火里点燃,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接着他把它举到头上挥动,四周的狼群吓得挤在一起。

“你现在掌握了局势,解救阿克拉,他一直是你的朋友。”贝格西拉小声说。

阿克拉,他一辈子都没有向谁低过头,这时对莫格利投以哀求的眼神。这个男孩光着身子站着,乌黑的头发散落在肩膀上,在树枝燃烧的火光照射下他的身影不停地晃动。

“这就对了!”莫格利缓缓地看看四周说,“我知道你们都是狗。我要远离你们回到我的族人那儿去——假如他们是我的亲人的话。丛林已经容纳不下我了,我一定要忘掉你们的语言和情谊,不过我会比你们更宽容。这是由于除了血缘关系,我曾经把你们当作我的家人,所以我发誓,等我进入人类的族群之后,我不会像你们出卖我那样,向人类出卖你们。”火堆被他用脚踢了一下,火花飞溅起来。“我们人类不会和狼群发生争斗。可是在我回去之前,还有一件事要说清。”莫格利快步走到希克翰面前,把他下巴的一撮毛抓住,此时他还呆呆地坐在那里冲着火苗眨眼睛。贝格西拉为了防止意外发生,跟在莫格利后面。“你这条狗,起来!”莫格利大叫,“人讲话的时候,你应该站着,要不然的话我就烧掉你身上的毛!”

希克翰闭上了眼睛,把耳朵往后平贴,因为那根烧着的树枝距离他很近。

“这个吃耕牛的家伙说,在我小的时候他没杀我,因此他要在这里杀死我。好,就是这样,再一次,我们人类就是这样对付狗的。瘸子,只要你动一下胡子,我就把这红花塞到你嘴里。”莫格利用那根树枝击打这只老虎的脑袋,希克翰吓得发出悲鸣声。

“哼!被火烧的森林野猫,赶紧滚开!不过记得,下次等我以人类的身份来到狼群大会的时候,希克翰的皮毛一定会被我顶在头上。对于其他的狼,阿克拉必须自由地活着。我不允许你们杀他。我觉得你们也不可以总待在这里,你们吐着舌头一副自命不凡的模样,其实只不过是我赶出去的一群狗,赶紧滚吧!”

火焰在树枝的一端燃烧得十分旺盛,莫格利一边挥舞树枝一边绕着圈子,火花飞溅到狼的皮毛上燃烧起来,他们叫唤着逃跑。最后,只剩下阿克拉、贝格西拉,还有和莫格利站在统一战线的十多只狼。这时,莫格利忽然感受到一种从没有过的难过感,他喘了一口气,便抽泣了起来,眼泪从脸上滑落下去。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我不想离开这里,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是不是快死了,贝格西拉?”他说。

贝格西拉说:“怎么会呢?小兄弟。这仅仅是人类痛苦时候流的眼泪。我知道你现在不是个小孩,已经长大成人了。今后,丛林不再对你敞开大门了。想哭就哭吧,莫格利。”就这样,莫格利坐下来,大声哭泣,好像心都要碎了,但是在这之前他不曾哭过。

“如今我要回到人群,不过需要先和妈妈说再见。”莫格利说。于是他回到狼爸爸和狼妈妈的家,他趴在狼妈妈身上流泪,另外的四只小狼也伤心地吼叫着。

莫格利问他们:“你们不会把我忘了吧?”

小狼们回答:“只要我们分辨行踪的能力还在,就一定不会忘记。你回到人类中间之后,还能到山脚下跟我们说话,晚上我们还能到农田和你一起玩。”

“记得早点回来啊!”狼爸爸说,“你是一个聪明的小家伙,我和你妈妈都已经老了,所以你要早点回来啊。”

“记得早点回来呀!”狼妈妈说,“我这光溜溜的孩子。我告诉你,与爱自己的小狼相比我更爱你。”

“我肯定会回来的。”莫格利回答,“下次我回来的时候,希克翰的毛皮会被我铺到会议岩上。别忘了我!请转告丛林里的朋友们,千万不要忘了我!”

天空中刚露出鱼肚白,莫格利一个人下了山,回到那些被称作人类的神秘动物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