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沙郡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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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乡野情趣(5)

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与兔子的社会进程相比’人类的社会进程具有更多的意志内涵;但我们也可以合理地认为,作为物种的人类,对自身的某些群体行为模式还毫不知情,这是因为人类所处的环境还未唤起人们对这些模式的感知,此外我们也可能误读或曲解了群体行为模式。

这种对人类群体行为模式理论的疑惑,使人们对唯一可与人类类比的高等动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为这些动物赋予了特殊的价值。埃林顿等人曾指出高等动物的文化价值。但数个世纪过去了,我们仍无法开启这丰富的知识宝库的大门,因为我们还不知该从何处进入或怎样进入。现在,生态学正指引我们在动物群里寻找我们自身问题的相似物。通过了解生物界中某一小部分的活动情况,我们可以大致猜测整个系统的运作形式。挖掘这些更深层次的内涵,并对其进行客观、理性的评析’就是人类未来的森林生活技能。

总之,野生动植物曾经哺育我们,塑造了我们的文化,而今仍在给我们的休闲时光带来无限的乐趣。可是我们却试图靠现代机械来收获这些乐趣,殊不知这样反而损害了它的部分价值。只要我们能够投入现代人的心智与才能,就会在收获乐趣的同时收获智慧。

鹿径

八月的一个炎热的午后,我正悠闲地坐在一棵榆树下,忽然发现一头鹿穿过了向东四分之一英里处的一小块空地。有一条被鹿踏出的小径穿过我们的农场,因此从小木屋的方向看过去,每一头经过的鹿都尽收眼底。

我这才意识到,在半个小时前我就把椅子挪到了观察鹿径的最佳地点。而且几年来,这一直是我下意识的习惯做法。于是我又想到,如果砍掉一些灌木,或许我能扩大观察的视野。在太阳落山之前,我砍掉了一排灌木。一个月后我又发现了几只鹿,而且是以前没看到过的鹿。

一连几个周末,我都向来访的客人介绍为了扩大视野而砍掉树的地方,想看看他们对此有何反应。大多数人很快就把这件事忘了,只有少数几个人会和我一样,一有机会就往那里看。很快我就得出这样的结论,喜欢户外活动的人可分为四类:猎鹿人、猎鸭人、猎鸟人,以及不想打猎的人。分类与性别、年龄或装备无关,而与人们观察外界时的四种不同习惯有关。猎鹿人习惯性地关注道路的转弯处,猎鸭人注视的是天际,猎鸟人则注视猎犬,而不想打猎的人什么都不注视。

猎鹿人坐下来时,会选择能看到前方的位置,并且要背靠在某个支点上。猎鸭人坐下时,要藏在某样东西的后面,还得是能看见高空的位置。不想打猎的人只需要找个舒服的地方坐下即可。这些人都不会注视狗。只有猎鸟人关注狗,不论狗此时是否在视线范围内,猎鸟人都知道狗在哪里。狗的鼻子就是猎鸟人的眼睛。很多猎人在狩猎时节只知道扛着猎枪,却从未学会观察他们的狗或判断狗对猎物气味的反应。

也有一些出色的户外活动者不属于以上类型。鸟类学家靠耳朵搜寻目标,眼睛仅仅用来追寻耳朵搜寻到的东西。植物学家靠眼睛搜寻近距离目标,他们有着超常的寻找植物的能力,但却几乎不会注意鸟类或哺乳动物。林木研究者只会注意树木以及依赖树木存活的昆虫和菌类,对其他一切则不放在心上。此外还有那些眼睛只盯着猎物的猎人,除了猎物外,其他一切对他们来说都毫无意趣,也毫无价值。

有一种令人费解的捕猎模式,我无法把它和上述任何一类联系在一起。那就是寻找动物的粪便、足迹、羽毛、巢穴、栖息地以及动物擦痒、殴斗、掘土、进食、搏击或捕猎所留下的痕迹。这被林区人称为“痕迹解读”。这是罕见的技巧,而且似乎有悖于书本知识。

与解读动物行为迹象相类似的,是解读植物所留下的痕迹,但这同样是罕见的技巧,而且更让人感到困惑。我举一个非洲探险者的例子来说明这点。这位探险者在一棵树的树皮上发现了狮子的抓痕,位置是二十英尺高,所以他确信抓痕是在树还不高时形成的。

被称为生态学家的人自称是生物学的万事通,他们试图通晓一切并做完所有这些事情。不言而喻,他们不会成功。

大雁的音乐

若干年前,高尔夫球运动在这个国度被大多数人视为社会生活的点缀,或是有钱人休闲时的娱乐消遣,不足以引起商人们的好奇心,更不用说使之产生浓厚兴趣了。但是今天,为了让高尔夫球成为社会大众普遍的娱乐活动,很多城市都在建设自己的高尔夫球场。

这种观念的改变同样发生在其他大多数户外休闲活动身上,五十年前被认为是无聊的活动成了当今社会生活的必需品。但奇怪的是,这种改变对于狩猎和钓鱼这两种最古老、最常见的户外休闲活动的影响还只是刚刚开始。

当然,我们多少承认,在野外呆上一天,对于一个身心疲惫的人来说是有益健康的。我们也认识到,由于野生植被的毁灭,野外生活不再对人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是,我们尚未学会从社会福利的角度审视野生动植物带给我们的价值。人们从不同的角度证明野生动物保护的合理性。有的人说野生动物可以提供肉食,还有的人则从消遣、收益,或者科学、教育、农业、艺术、公共卫生,甚至军事需求等方面寻找理由。事实上,到目前为止,还几乎没有人清晰地认识到或完整地阐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合理性。所有这些都只是广义的社会价值的要素,而野生动植物如同高尔夫球一样’是一种社会财富。

绿头鸭的振翅声和“嘎嘎”的叫声会触动一些人的神经,对这些人来说,野生动植物具有更加特别的意义,这不仅仅是他们后天养成的爱好。在瞄准和追逐猎物中寻找乐趣,是人类天生的本能。高尔夫球是高雅运动,对狩猎的爱好却几乎是出于人类的生理特质。不喜欢高尔夫球无伤大雅,还算正常。不过,如果不喜欢观赏、逐猎、智取鸟兽或给鸟兽拍照,就很难说是正常的了。那样的人是“超文明化”了的,我不知道该如何与这种人交往。婴孩看到一个高尔夫球时可能无动于衷。但是,如果一个男孩第一次看见鹿时也无动于衷的话,我肯定不会喜欢这个男孩。所以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心灵深处的东西。即便没机会发挥狩猎技术或狩猎本能受到压抑,人们仍然可以生活下去,就如同有些人的生活中可以没有工作、游戏、爱情、事业或其他一些冒险刺激等。不过,如今缺少了这些东西则会被视为不适应社会,与社会脱节。拥有发挥正常本能的机会越来越被人们视为不可剥夺的权利。毁灭野生动物则剥夺了人们的权利之一,而且是彻底剥夺。在最后一块空地被混凝土建筑覆盖之后,我们还可以将它拆掉,重新修建游乐场。但是当最后一头羚羊离我们而去时,即使世间所有的游乐场连成一片,也无法弥补这样的损失。

如果说野生鸟兽是一笔社会财富,那么这笔财富的价值是多少呢?我们可以说,对于那些继承了狂热狩猎习惯的人,一旦没有了野生鸟兽,生活会令他们黯然神伤。不过这样的回答并没有明确这笔财富的相对价值。如今,人们需要在各种必需品中做出选择。比如说一只野生大雁有多少价值呢?我有张交响乐演出的票,价格不便宜,感觉钱花得还算值得。但是,为了目睹一只雄雁在黎明时分嘎嘎叫着飞进我的诱捕区,我会放弃听音乐会的机会。天气寒冷剌骨,而我笨手笨脚,没有捕获到那只雄雁,但我仍然愉悦无比。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看到了它。当它鸣叫着出现在西方灰色的天际时,我能听见它展开羽翼掠过时带起“呼呼”的风声,甚至隐约感觉到了它的体温。即使是现在回想起来,这种感觉仍然妙不可言。这大概是十场交响乐才能换来的快乐吧。

我的记录显示,这个秋天我已见到了上千只大雁,在从极地到海洋的史诗般的旅程中,每只大雁都有可能在某个地方带给人们花钱买不到的欢喜。或许有一群大雁让一些小学生欢呼跳跃着跑回家讲述他们的奇遇;或许在某个深夜,有一群大雁飞过某个城市的上空,为整座城市奏响婉转悠扬的大雁小夜曲,唤起人们无尽的遐思、回忆和希望;或许还有一群大雁,让农夫停下手中的劳作,憧憬远方、旅程和快乐的人们。在此之前,他的生活或许只是辛劳且乏味的苦役,他对生活没有任何想法。我确信,这千只大雁可以给人们带来无价的快乐。金钱的价值只体现在交换之中,如同画的售价或诗歌的版税。那么替换价值呢?倘若这个世界再没有画作、诗歌或大雁的音乐?这种想法实在令人悲伤。但我们仍必须回答这个问题。如有迫切的需要,或许会有人再重新写一部《伊利亚特》,或画出另一幅《晚钟》,但是有谁能再创造出一只大雁来?

只有造物主一“我,耶和华,必应允他们。这是耶和华之手所造,是以色列的圣者所创。”

用同一个标准衡量大雁的音乐和艺术,是否不够庄重?我想不会,因为真正的猎人也是个艺术家,尽管他的艺术不具备创造力。在法国的岩洞中,是谁在兽骨上画下了第一幅图画?是猎人。在现代生活中,是谁在看到美丽生灵时会为之兴奋,并忍饥受冻目不转睛地追随?也是猎人。再试想,是谁写下伟大的猎人诗篇,歌咏那些令人惊叹的风雪、冰雹、星辰、闪电、云朵、狮子、鹿、野山羊、渡鸦、雁和雕,又是谁写下了有关马的颂词?是工作一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戏剧艺术家之一。诗人歌颂大山,猎人攀登大山,形式有别,原因却是一个一对于美的陶醉。评论家描写动物,猎人智取动物,原因也是一个一把美据为己有的渴望。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在程度、意识和语言上,而语言是划分人类行为最狡诈的裁判。如果我们的生活中可以没有大雁的音乐,那么同样可以没有星辰、落日或《伊利亚特》。但问题是,如果没有这些东西,我们只会成为白痴。

从道德和宗教的层面上看,野生动物有什么价值呢?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它讲述了一个男孩从一个无神论者到信仰上帝的转变过程。因为他看到一百多种属于刺嘴莺科的鸟儿,每种都如彩虹般绚烂缤纷,而且每年这些鸟的迁徙旅程都要飞越数千英里。虽然科学家对这些鸟进行了清晰描述,但未必真正了解过它们。在千百万年中,各种元素要经过怎样的偶然结合,才能产生如此美丽的鸟儿?又有哪种基因突变理论可以解释,剌嘴莺为什么是天蓝色的,画眉鸟为什么要晚上祈祷,大雁的音乐为什么如此委婉?与许多采取了归纳法的神学家相比,这个男孩的信仰更加坚不可摧。将来还会有许多男孩来到世间,像以赛亚那样“看见、知道、思考,进而明白,这是主的手所做”。然而,在哪里能让他们看见、知道或思考呢?难道是在博物馆吗?

与其他户外活动相比,狩猎和钓鱼会对人的品格产生什么独特的影响呢?我在前面已经提到,对狩猎和钓鱼的渴望是心灵深处的东西,既出自人的本能,也为了利益竞争。鲁滨逊的儿子没见过网球拍,不打网球也照样生活,但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有没有人教他,他都会打猎或钓鱼。因此,就对主观方面的好处而言,不能说打猎或钓鱼更具优越性。那么究竟什么对于性格的形成更重要呢?对这样问题的探讨估计会永远持续下去,就像讨论在学校里是男孩更优秀还是女孩更优秀一样。我不想在此多费笔墨,只想强调有关狩猎值得重视的两个方面。第一,户外活动的伦理规范并非固定不变,而是由个人来确立并遵守的,只有上帝才有资格对其进行仲裁。第二,传统意义上的狩猎需要借助狗和马,然而,在我们这个依靠汽油驱动的文明社会里,最大的缺憾之一,就是缺乏驾驭猎犬或骏马的经验。过去的人们认为,不了解狗和马的人算不上绅士,这种看法的确蕴含着很多道理。在西方,对动物的虐待行为受到众人唾弃。这种判断本性的方法早在“性格分析”出现之前就已被普遍用于养牛地区。而该方法会被一直采用下去,我们认为它比“性格分析”更加靠谱。

不过,证明一种东西比另一种东西更好,意义并不大。重要的是在美国大概有六百万到八百万人喜欢狩猎和钓鱼。对狩猎的狂热是这个种族的通病。任何促使人们前往户外的诱因都能使这个种族受益,而对这些诱因的损害则会使这个种族受到伤害。因而,如何对抗这种损害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总之,我是天生的狩猎狂,也是三个儿子的父亲。他们年幼时,总是把充当捕猎的诱饵当玩具,还拿着木头枪在空地上乱跑。我希望他们拥有强健的体魄,接受良好的教育,甚至掌握独特的技能。不过将来,如果山里不再有鹿,树丛中不再有鹌鹑,草地上不再有轻唱的鹬,他们又该如何发挥这些特质呢?或许有一天,当黑夜降临沼泽时,再也听不见赤颈凫的尖叫声和绿翅鸭的嘎嘎声;当晨星在东方泛白的天空中渐渐隐没时,再也看不见乘风翱翔的飞鸟;当黎明的微风吹过古老的杨树林,当柔和的晨光自山丘而下,轻轻撒向古老的河岸,悠然漫过宽广的褐色沙洲时,再也没有大雁的音乐。倘若如此,他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