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的笔是多彩的,他的创作心境也是多样的。和许多作家不同,他能如同一位迷恋景致的游人,在文体的千姿百态的山水之间徜徉。他不愿把自己的艺术触角,困于狭小的范围,而是乐于尝试,乐于探险,在适合自己才情的广阔天地里漫游。
与《边城》、《长河》等小说相比,《记胡也频》很少为人提及,《记丁玲》也是在近年因为传主的指责,才在大陆文化界屡屡为人论说。然而就文体而言,它们在沈从文的作品中却应占据一席之地。它们是沈从文最早的长篇纪实作品,和《从文自传》一样,都是值得赞许的传记作品。
过去人们说沈从文是文体作家,往往带有几丝贬义。其实,我看沈从文并不是一位“唯形式主义者”。他在创作中,有意识地尝试各种文体,不仅仅是出于他本能的对艺术形式的喜爱,更多的则是根据内容的需要来选择合适的形式。
沈从文受感情的影响来写这两部作品,他的感情使他在我们面前展示出他的性格的另一面。描述和论说沈从文的文章很多,人们喜欢述说的是他的温和,他的甘于寂寞。在人们看来,他身上缺少剑拔弩张式的阳刚之气,更有人则将他视为生性懦弱,且带市侩气,一胆小书生也。其实这也是一种误会,一个人的勇敢或者说阳刚之气,未必一定表现为拍案而起,怒发冲冠。只要他心中有真诚的情感在,这情,或是异性之间的爱,或是同性之间的友谊。情义一日不灭,他都可能为这情义而做出与平常性格迥然不同的举止。读《记胡也频》和《记丁玲》,联系到它们问世的经过和当时的特殊环境,我会感受到沈从文炽烈的感情,感受到这位来自湘西、曾在士兵堆里滚过爬过的文人,身上仍然带有难得的侠气。这侠气源自友情,源自他的人生观念中对正义、对友情的态度。能这样对待友情、能这样看待正义的人,不可能是懦弱的,更不可能带有市侩气。
沈从文和丁玲在晚年时发生的矛盾,是永远也说不清的往事。熟悉他们交往的人,包括我这个读过《记胡也频》《记丁玲》的年轻人,为他们的这一结局感到遗憾。不过,我又想,友谊不管是什么结局,不管它曾包含多少苦涩,毕竟是最值留恋的。就像月亮,圆时是美的,缺时也是美的。沈从文和丁玲晚年的龃龉,令人遗憾,但不会因此而影响人们对他们早年友谊的重视。何况,有他们的作品在,有他们各自的成就在,人际的纠纷,不应当影响对他们作品的评价,更不会影响后人看待他们以往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