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旅店大王希尔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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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童年

在我两岁时,伊娃出生;4岁时,弟弟卡尔也到人间了,他们出生的情形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从我懂事起,已有一大堆小希尔顿在家里围着妈妈,每天早晚一起咿咿呀呀地祷告。

每出生一个新生儿,总会有两件兴奋事发生:其一是受洗,那是一项很美的仪式,母亲穿上那件小心地保存在香香的盒子中的长袍,为嚎叫大哭的婴儿行洗礼;其二便是新建一间房子。

给我取的教名是唐拉德(即外祖父的名字)·尼科逊(一位道奇堡老家庭医生的名字)。可是,从一开始,别人就叫我“唐尼”;当然,有人生气后不会这样叫的。

为庆祝我的诞生父亲所盖的房子不算大,但是,它有一扇玻璃窗,是从老远的圣路易运来的,当时可算得上奢侈品。

8岁的时候,又一个弟弟米里安加入;至此,我们共添建了5间房子,称得上是最大家庭了。房间都铺着地毯,这样可以使我们在祷告中注意力集中。

我7~8岁那年(由于圣诞节兴起,岁数的增加总是比别人晚),由费莉丝领着我去上学。每天早晨,她都会悄悄地到店里为我拿一条白色的干净手帕,可到晚,我一定把它丢在什么地方了。

由于村里仅有6家美国家庭,因此,学校里讲课是西班牙语和英语并行的。记忆中,我们总和那些说西班牙话的同学比赛,看是他们学习英语快,还是我们学习西班牙语快。

对于学校的其他事,我几乎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学校设置的四个年级我糊里糊涂地全读完了。

有一件事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在卡尔长大足以跟在我后面去上学时,我常带着他和另一个西班牙混血儿一块逃学,跑到学校后面山上的灌溉水渠中玩水。

有一次,我们正在沟渠中玩得起劲,爸爸骑马经过离渠30英尺远的地方,可是他假装没看见我们,因为,只要我不“逃工”,偶尔逃次学,他并不为此大惊小怪。不过,要是换成妈妈,我们可就惨了。

除了房子渐渐增多外,我们的生意也日渐兴隆。从火车站一直延伸到镇中央。有我们的五金店铺沿着道路两旁而设。父亲依旧不断地接收订单,向外发货,交易范围和影响达到半个新墨西哥地方。

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畜栏、马圈等,我的工作也日渐加重,在我还未上学,就已经有了一份工作。还记得一天早晨,太阳刚露面,爸爸便出现在房门口,拿了一把簇新的草耙,大约有我身高的2倍,我小心翼翼地瞅着它。

“你可以到畜栏工作了。”父亲用愉快的语调告诉我。

“是在祷告以后。”一个温柔但坚定的声音从父亲身边传来。

时光就这样流逝着。

那条里奥格兰河,对圣·安东尼奥的孩子们来说,作用可太少太少了。只有春天到来后,我们可以欣赏洪水的雄壮波澜,可是,还没到河边,已经被母亲们叱喝回来;其他季节,河水少得实在可怜,连鱼的影子也难以见到。

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可看、可玩的事来点辍我的童年,格斯向来不反对我们去玩,但先得把工作做完。我的宝贝玩伴——奇哥,便是他送给我的。格斯教我学骑马时,先让我坐在篱笆上,再跨到奇哥背上,由于那时我还大小,够不着马背,等我抓稳缰绳坐好了,爸爸一拍马屁股,小马便放蹄向前奔去。爸爸说:“到乡下去玩玩吧!”我们会放心地游戏于郊区灌木林中,闻花香听鸟语,做着童年的梦想,或是到陌生地去探险,好几次痛快得差点忘了回家。可妈妈焦急地在家多念了两大段玫瑰经,为此,费莉丝曾一本正经地指责我,她说:“唐尼,象你做事这样不经心,白让妈妈急得半死,不知将来你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为自己的粗心很懊悔,因为我对母亲非常爱,让她担心是我最不愿意的事,可是,有时候还是玩过时辰,让妈妈为我祈祷。我想,做母亲的真不简单,不过,我从未听到母亲有过抱怨。

那段时间,不但我让母亲操心,而且曾惹恼了我的音乐教师。

这是位淑女,奉父亲之命每星期从沙卡洛坐马车到我们家来一次,替许多小希尔顿进行文明教育。

费莉丝和我在妈妈的帮助下,对钢琴的技巧稍有基础,但是,伊娃,从开始就表现出非凡的才艺,并要求学习小提琴。

为此父亲兴奋不己,也要求我们多学些乐器,不能仅限于钢琴一样,于是,我便选择了喇叭,不久,它和伊娃的小提琴一同从圣路易运来。

伊娃的才华几乎是马上外露,而我却无这天分,一个月后,那个音乐老师对格斯说:“唐拉德一辈子也学不会吹喇叭的。”

“胡说!”格斯极不高兴地吼道,“他只是需要多练习罢了。”

“不——可——能。”我的音乐老师再次向格斯肯定。

我不得不承认那位音乐教师具有的诚实美德,日后,我又乖乖地吹了几年喇叭,可最终还吹不出个名堂。

那阵子最叫人兴奋的事,恐怕算是星期天上教堂了。母亲在23岁结婚以前,她从未到一里以外的地方去做弥撒。嫁到圣·安东尼奥唯一感到失望的就是这儿没有神父。

裴尔瑟神父远在圣·马歇尔。沙卡洛虽然有神父,可是,也得驱车走11英里,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家庭,这是十分不便的。

每一个月裴尔瑟神父到圣·安东尼奥来刁次。他是位相当矮瘦的比利时人,富有幽默感,带有浓厚的乡音和碧蓝色的眼睛。他远从法国来到这个贫穷落后的教区,不但要适应这儿的风俗习惯,还要适应这儿的两种语言。

据神父说,起初,有一段时间他徒步到各个教区传播福音,后来进步到骑马,从圣·安东尼奥去照顾他失散的羔羊(圣经中那耶自称是牧羊人,故此处把他教区的信徒比喻为羔羊)。最后,他终于能乘火车在他的教区来往了。不过,从我认识他开始,他就是乘着火车来回跑,颇受铁路工人的尊敬。

每当他坐着星期六的火车到达圣·安东尼奥的时候,都会在城里引起一阵较大的骚动。所有教区民众都拥挤到车站,努力争取招待他夜宿的荣幸;而这份荣幸,一般都会落在妈妈身上。母亲的这番胜利是不会招来许多反感的,因为在镇上生活的教徒中母亲扮演着一个很特别的角色。

原来,在母亲还未到圣·安东尼奥以前,教堂内的风琴,只能是充数的装饰品而已。而母亲为它赋予了生命,使它再度产生出优美的声音。现在,每星期六弥撒时,由母亲来担任司琴,她使古老的风琴发出动人的音律。

裴尔瑟神父能到我们家中做客,父亲和母亲一样欢迎。尤其是这比利时神父的机智的幽默很受父亲的欣赏;而裴尔瑟神父好象也挺乐意听父亲讲述在他还未到此工作以前,墨西哥地方的一些小趣事。

父亲常讲的一个传奇故事是一位神父在黔驴技穷之时,怎样利用赌博的方法为主教赢得了2000块银圆来筹建大教堂。父亲讲述这个故事时,还自称是唯一知道这段野史的人。

我并不知道妈妈是否欣赏这个故事,我可非常喜欢的,不管父亲重讲多少遍,我总象着魔似的,听得趣味十足。

另外父亲还常讲一个有关主教与大教堂的故事,据说主教曾向一位犹太籍商人贷了一笔钱来兴建教堂。可是,到偿还的日子,主教还未筹到钱。于是犹太商人提出条件——只要让他在教堂人口处用刀子刻上一个小字,他可把债务一笔勾销。主教只好凭信心答应了这个奇怪的请求。结果,这位犹太商人刻的是日约中希伯来文的“耶和华”三个字母。

因为父亲每次讲起这个故事,母亲都不曾阻止,所以我知道母亲对这个故事也是很感兴趣。不过,即使如此,能将裴尔瑟神父邀请到家中吃住这一机会,实在是其他的人难以办到的。神父不来镇上的时候,我们就去他那儿。这对我们小孩来说,的确是再也兴奋不过的事了。

我们全家人都坐在马车上,跟着神父的足迹,或是到圣·马歇尔,或者到迦太基去。母亲戴起插羽毛的美丽帽子坐到马车最前面,怀里还抱着一个,我们其他几个就稳坐在里面的后座上。

母亲在一生中,什么都可以不做,就是不能不去教堂做弥撒。

对我来说,除了上教堂、逃学外,也欢喜和木匠查尔斯·希斯莱聊天,或与镇上的铁匠兼牙医卡尔话家常。卡尔什么都懂,从换马蹄到拔牙,他曾为我弟弟动过一次手术。据他说,他用换马蹄的工具替人拔牙。我并未去亲身经历,所以也没有这方面的第一手资料。

由于我很少闹牙疼,因此并不经常在卡尔的工作房内逗留,闻那种炼铁的高热味或是听他敲砧的声音。不过我对卡尔诅咒人非常喜欢听,我认为在这方面他很有天才,因为他的字眼比任何人都要多。

令我不幸的是,这种英雄崇拜在一次偶然发生的事件中被终止了。那是一次在晚餐桌上说露了嘴,母亲大为发火,父亲也停下切牛排的工作,瞪了我一眼,嘟哝到:“你离那个铁匠远点!”以后,除了有母亲陪着,我再也不能去那儿了。

除老卡尔外,我对另一个德州佬也很崇拜。不知是他养的蜜蜂太温柔,还是他的皮太厚了,他从未受过蜂螫的苦痛。孩提时代的我,对他这点本事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且我也认为他要比我其他成年的朋友聪明,不论我对他说什么荒唐古怪的想法,他一点也不打断我,也不说什么,只是静静地听我讲述。

每隔一个夏天,我们由母亲领着去道奇堡玩一次,看看外祖父和外祖母。南部的夏天是闷热难受,而这次旅行,我们坐的总是头等车箱的卧铺,舒适清爽,所以可算得上夏天的一大快乐事。

在道奇堡,我们都得守规矩,不能乱来。外祖父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人,好在外祖母的脾气非常温和可爱,对我们非常周到地照料,我们算是也能玩得开心。

对费莉丝来说,这趟旅程还要工作,他要帮着妈妈照顾我们。尽管她每次都尽职尽责,但我依然有法子溜出她的监视范围,玩个痛快。但有一次很不幸,我从屋顶上摔下来,伤了我的胳臂。

然而幸运的是尼克逊医生就住在外祖父家隔壁,而我恰好落在他家前面的院子里,所以我得到及时抢救,在母亲知道时,已经夹上了夹板,绑好三角巾了。

一般地这样旅行格斯参加不了,因为他还要在家中料理生意,不过有时他可以陪我们坐一程火车。

同父亲一起旅行,简直象带了一班马戏团。可妈妈认为在车里,就该双腿交叉,乖乖地坐下来欣赏沿途的风光,更主要的是,不能和陌生人攀谈。

爸爸的作为却完全相反,他富有生意人的健谈特色,和每一个人都讲话,活泼乱跳地在旅客间穿梭。就好象是久已熟悉的老朋友,介绍妈妈给每个陌生人;而且抱着我们转来转去,给年老人欣赏。等他好不容易下车了,妈妈这才松一口气,整整衣裙,安稳地坐在椅子上,不时提醒我们不要和陌生人聊天。

曾有一次,母亲悄悄告诉费莉丝说:“我觉得,和你爸爸一起去旅行,就象是和某位总统候选人在一起一样,总记着随时争取更多人的选票。”

但是,我了解妈妈真正的意思是什么。父亲是个精力充沛、能使人兴奋愉快的人物,其实妈妈就喜欢爸爸这一长处。

对于父亲,还有值得一提的事是:他向来抗拒不了游行的诱感。不论多远的地方,只要被他听到有游行的消息,届时他肯定在场,一马当先走到队伍前面。他既不撑旗,也不愿去压轴,只是走在队伍最前列,领导游行活动。

遇到这种场合妈妈也是很高兴的,可是她表现出来的仅是一种含蓄的偷悦。尤其她乐于参加正统仪式;在那种老式的穿着礼服的社交场合,更能反映出她如鱼得水。

我们在圣·安东尼奥常有一些社交活动。

由五六个家庭便可组成这种社交圈子。他们原来是跟随“马克西米连皇帝”的高贵人士。在1864年法国人把马克西米连扶植为皇帝,可好景不长,在1865年,马克吃了败仗,被墨西哥人处决了,他手下的喽罗也便四处逃命。有的跑到新墨西哥来,建立自己的家园,过着这样唯我独尊的生活。

每每这些人结婚、受洗或举行宗教庆典,我们便穿上最好的衣服,挤在一辆马车上,全家出动,不管路程远近,都玩个痛快。有些时候,可以一连玩几天。

在这个时候,母亲的围裙不再出现了,而换上使我们目瞪口呆的时髦装扮。母亲身为圣·安东尼奥最大商店的老板娘,她的穿着应该是走在时代最前列。

对我们孩子来说,婚礼意味着要痛快地玩玩并有丰盛的食物可吃。我则对舞蹈特别着迷,凝神地望着一对对绅士淑女风度翩翩婆姿起舞,我还常梦想自己就是其中的一位绅士,从容不迫地向身旁可爱的女伴恳请下一支舞。这时,我己到了罗曼蒂克的年纪了。

不久发生了一件事,我的罗曼蒂克中断了好长时间,那是我们家第一次真正悲伤的遭遇,仅2岁的朱里安竟然夭折了!

母亲长跪在她心爱的教堂里,父亲逃避到极其偏远的山区进行他的交易。

在我的记忆中,这是我们家第一次失去了笑声与快乐。婴儿的啼哭声不再有了,也没蹒跚的小腿跟在母亲后面。每天下午放学后,我总不自觉地赶回家陪着妈妈。那也是我第一次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迫使我努力地去工作而忘掉沮丧。

在弥漫悲伤气氛的房子中,时间象凝结了一般,过得极其缓慢。

我主动帮父亲清理店中物品,时不时也会做一两笔交易。当父亲从山中回来时,我要他给我一小块地,借着不断地锄草、播种、灌溉来打发这段沉重的日子。那块地并没有使我发财,可是,我的成绩不错,玉米和青豆都长得很好。

收割以后,我象送信的邮差沿街挨户叫卖。如果运气不好绕完一圈还卖不完,妈妈便会及时地出现在门口,说她做饭正好需要那么多菜。所以那阵子,我们的餐桌上总是少不了玉米和青豆。

时间确实是最好的疗伤剂,渐渐地,家里又恢复了往日的欢笑。可是,总觉得缺少些什么,直到第二年春天,露丝玛丽诞生后,摇篮里终于又有“东西”了,“家”的味道重新浓浓地围绕着我们。

可惜,这份温馨没享受多久,他们就决定让我独个负笈从师,外出求学。